列王游戏

《列王游戏》

第三章 风玫瑰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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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了波黑曼的城堡,高弗雷狠狠斥责了亚伦斯的无礼,说他心里只堆放着打打杀杀,出言不逊,冲动放肆,而且还傲慢愚蠢!一点也不像个骑士该有的样子。

亚伦斯很生气。在第二天准备动身去解救波黑曼的人马之前,他在自己的房间里不停地挥剑,向虚无的对手劈刺挑斩。

他想象着对手是可恨的龙族,自己一剑戳瞎了他们的眼睛;他还想像自己在和齐格飞或阿玛狄斯这些世界上最著名的骑士比武,然后自己像风一样撂倒了他们!

此时此刻,大概也只有亚伦斯的侍从普罗门理解他少主人的愁苦了吧。

毕竟,普罗门是和亚伦斯一起长大的,少主人那点不成熟的心思,他知道得一清二楚,也和少主人一样感到哀伤。

那是十年前的秋天,瓦兰廷的枫叶落下的时候。风玫瑰家族在燃烧的村落里中找到了普罗门这个被遗弃的孤儿。

当时救他的人是一个高大而且拥有着睿智与刚毅面孔的人,他的肩膀仿佛能够包容一切,他骑在战马上的样子如同高山。他救了他,他崇拜他。

而这位恩人,叫做阿尔温,他是罗斯里克城堡的前主人,亚伦斯的父亲。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普罗门·瓦兰廷斯。”

“你的家人呢?”

“睡着了,再也不会醒来。”

“那你愿意做我的随从吗,孩子?”

从此,普罗门走进了风玫瑰家族,他发誓要永远忠诚于“风玫瑰”。阿尔温就像父亲一样对待他,教他识字教他礼仪,甚至教他剑术,教他骑马,他也始终忠心耿耿地侍奉阿尔温和亚伦斯。

普罗门曾经流下了眼泪,那是主人阿尔温战死的时候。他亲眼看着主人被刺中胸膛,然后被疯狂的敌人拉下战马,淹没在人海中。

他只记得自己当时拼命地冲啊!喊啊!不知道杀死了多少敌人,受了多少伤,直到鲜血染红他的脸,也始终救不回他父亲一般的主人!

他悔恨自己的弱小,痛恨自己没有为主人而死。他的悲伤丝毫不亚于亚伦斯,他曾折断自己的长矛发誓,要让那位杀害阿尔温的龙族领主付出代价。

“骑士必将深陷三千而不惧。”他始终把阿尔温的这句话当做箴言——尽管他不是骑士,可有朝一日,他要像世界上最勇敢无畏的骑士那样,用生命去兑现自己的诺言。

“少爷,请不要难过,有普罗门在你身边啊。无论何时何地,我都支持你的,如果你要复仇,我就跟随你复仇,如果高弗雷大人不相信你,那我便相信你好了。”普罗门单膝跪在地上,一双赤城的双眼始终目视亚伦斯的剑,“如果你是光,我就是你的影,我永远在你身后。”

亚伦斯收起了剑,他气喘吁吁,蓬乱的头发都湿透了,他面前的“敌人”统统消失了,只剩下了他的这位少年随从。

在他印象里,普罗门从来都不是什么侍从,而是他的弟弟,他们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长大……亚伦斯小时候最爱捉弄普罗门了,长大了也常常冲他发脾气,但他从来毫无怨言。

“你不是我的影子,普罗门。”亚伦斯突然也蹲了下去,紧紧抱住他的肩膀,抵着他的额头说,“你是我的剑,我的朋友,我的兄弟——我永远不会忘记你对我的支持。”

普罗门顿时受宠若惊,一时不知所措,“我,我……”

“普罗门!”亚伦斯看着他的眼睛郑重说道,“如果有一天我成为了罗斯里克城堡的主人,那你便是我的骑士;如果有一天我有幸成为了国王,那你便是我的领主;如果有一天命运让我加冕为皇,那你便是全天下骑士们的君王!”

普罗门一脸茫然,骑士?领主?国王?他不敢奢望,也从未想过,也许他天生就不是当富贵者的命。

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想到的只是默默亲吻少主人的靴子,心里说道∶“此世愿为你而牺牲。”

第二天早晨,城外绿洲的营地吹响了激昂的号角。

高弗雷庄严地骑着高头战马,像一位出巡的国王,在亚伦斯和普罗门的伴随下视察他的军队。

他鹰目一扫,坐在湖泊边的骑兵立刻就持剑而起,翻身上马。其余的那些步兵则不必如此,他们忙着打磨矛头和剑刃,保养骑兵的盔甲。部分随军的女仆和士兵家属都才刚刚采购回来,准备生火做早饭。

此前,这里还有人抱怨∶“他妈的破沙漠里到处都是沙子,看看我的头盔,再看看我的靴子,到处都是沙子!苍蝇满天飞,太阳像烤乌塔尼亚肉肠一样烤我们!”

而现在,他却说∶“高弗雷大人,沙漠能鼓舞我们的勇气,这里是真男人锻炼的地方,我很乐意呆在这里!”

高弗雷下达了动员的命令,一听说有仗可以打,战士们都兴奋得活动筋骨。对他们来说,这份职业的收入并不在于工资,而是战胜之后夺来的战利品。

他们每个人都听过这么一个传言∶

一个穷得只剩下剑的骑士,在战场或决斗中杀了另一个富得流油的骑士。然后,穷骑士就据有了他的所有财产,因为在当时,几乎每个有钱的骑士都有着让战马拖带金银珠宝上战场的奇怪习惯!

“大人,我们的敌人是谁?我保证让他们的脑袋和自己的脚踝碰在一起!”骑兵军官挺起胸膛骄傲地说。

高弗雷没有回答他,只是让他们快点吃完早餐,然后赶路。他想着要尽快解救波黑曼的人。

虽然他很气愤波黑曼没有出城为他送行,只派了一个丑陋的苦修士安东来说明目的地情况,但他不得选择讨好波黑曼,让他替侄子说情。也许,他的老友只是因为病得厉害,不方便离开行宫罢了,他这么想着。

高弗雷叹息。看着远方无边无际的朔漠,他也不禁感慨,原来他的任务真的很重,重得要把他的肩膀压垮。在知道侄子闯了大祸的时候,自己竟然是真的那么担心他。

亚伦斯是他哥哥的儿子,而高弗雷的儿子好几年前就病逝了,整个风玫瑰家族只剩下了这么一个独苗。他不忍心看到亚伦斯被处死,不忍心看到风玫瑰凋谢。

阿尔温出征前,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请你替我照顾亚伦斯,虽然他很鲁莽,但他是个好孩子”。

高弗雷虽然总是那么严格,但他自己却常常在梦里哀叹∶“阿尔温啊阿尔温,为什么你要把全家族的重任都留给我,我太老了,而你们却都到神的身边去了……”说着说着,他在夜里老泪纵横。

他也真的把亚伦斯当做自己的亲儿子,认真地扶养他,替他承担一切罪责。所以亚伦斯闯了这么一个大祸,他也毅然决然决定抛弃祖先的基业,去保住这么一个希望的火种。

“走吧,到大漠去!”高弗雷终于抬头说道。

“到大漠去!到大漠去!”骑兵军官高声大喊道,“风骑兵团拔剑!”

刷刷刷刷,锃亮的宝剑向太阳指去,闪耀着刺眼的光芒。

然后所有人都一个接一个地喊。

“步兵团拔剑!”

“侍者团拔剑!”

甚至还有妇女和老幼,“罗斯里克的贫民后勤团,拔剑!”

亚伦斯顿时又惊又喜,他看着所有人都愿意为了风玫瑰而战,也不禁为之感动,他紧紧攥着缰绳,跟着一起呐喊。有这样一批战士,风玫瑰又怎会凋零?再大的苦寒也终将会成为过去。他爱他们,就像爱自己的亲人。

只见高弗雷缓缓拔出了腰间一把刻着铭文的秘银色宝剑,他脸上的胡子都颤抖了起来,像狮子一样呼喊道∶“罗斯里克,拔剑!”

罗斯里克人踏上了征程,他们沿着银沙城外融雪形成的冰蓝色河流进发,前往这条大河源头的峡谷。

远方绵延于荒漠之中的巍峨山脉仿佛通向神圣的天堂,山顶上点缀着苍白的雪,翻越那里就到了神秘的东方。

亚伦斯对那里总是充满着无限幻想。

人们说,东方的入口守卫着一条妖龙,它隐藏在沙尘暴里,袭击过路的商人。也有人说,山的后面住着一个国王,他的士兵都是石头做的,不死不灭。还有人说,东方的皇帝是全世界最富有且最慷慨的人,去到那里的人准会运着十匹马的绫罗绸缎回来……

而越走,感觉却越奇怪,这里本应该是驼商们常走的繁忙线路,而现在亚伦斯一路上都没见到什么人。

死一般寂静。

开始大家还有说有笑,甚至唱着罗斯里克的民谣,而到后面,一路上的景象让他们慢慢失去了开始的热情。

这里随处可见一些远古时期先民留下的遗迹,废弃的石柱和倒塌的庙宇诉说着凄凉。沿线的胡杨树越来越少,地上满是被沙子掩埋了大半的尸体。

这里不久前似乎曾发生过战争,这些尸体都还未腐烂,干枯的面容和黑洞的眼睛仿佛在警告着他们不要前进。

“该死,这里发生了什么?”亚伦斯骂道。

随军的妇女中有人怜悯地开始祈祷,压抑的气息逐渐蔓延了开来。

尸体还在增加,遗弃的盔甲和武器也越来越多。远处还有冒烟的村庄,被砍下的头和断臂漂浮在河流上,更为触目惊心的是,有一些人被撕裂的躯体甩飞到了十几米远。

亚伦斯愈发感到惊骇,这绝不像是个黑人部落所能造成的破坏!这更像是一头疯狂的巨兽咬碎了他们。

看看这些可怜的人,有商人,有莎伦来的佣兵,甚至还有本就是黑人部落的牧民!

“所有人紧跟着,不要掉队!”高弗雷立刻做出了判断,预感到危险就在附近!

这个时候,有一个侦查骑兵喊道∶“快看那边,快看那边……天哪天哪!我的天哪!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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