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有暮色的黎明

《北方有暮色的黎明》

前传1·意料之外的i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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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可真傻,竟然会盼着长大。长大了我可真傻,总是盼着回到小时候。

再次提笔写下这个故事,剧中人已经马上就要奔二。距离故事最初的开始,也已经过去了许久。我时常回忆,就好像多回忆几次,当年的故事就会重现一样。在每一个冬风飒飒的季节,我都会回忆起当年和他一起追寻北极光的故事。

处在叛逆期的我抱着一种和谁都过不去的态度生活。记得当时,我每天看什么东西都不顺眼,以至于时时刻刻都过得非常心烦。但碍于没有和任何人作对的实力,也只能自己把火气在肚里消化殆尽,然后装出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继续生活。

我无时无刻不盼着赶紧长大,因为长大就没那么多破事了。那时候我正在上初中,成绩不优秀,也没什么过人的硬本领,在学校也是不出众的那个。但尽管是这样,来自于中考的高压也是从来都没有放过我。大概是初一吧,我也记不大清到底是什么时候被来自中考的高压逼的几度濒临崩溃了。最严重的时候,好几天都不带说一句话的。那时候,悲伤和压抑仿佛成了自己的一种习惯,或者说,不得不养成的一种习惯。因为当我试着去寻找一种单纯的快乐时,我发现自己根本笑不起来。

怎么去形容呢,就感觉自己好像是个着急长大却连衬衫扣子都能扣串行的小屁孩,迷茫的寻找长大的感觉。

我当然希望自己能快乐的活着,最好是那种傻乐呵穷开心。如果不是因为现代社会强加到我们头上的压力,又有谁愿意把自己的青春埋在试卷里。

随着人一天一天成长,要面对的烦恼也日渐增多,我周围的烦恼也从单纯的学习压力向生活的各个方面过度,对我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打击。如果没有异常豁达的心胸,那么几乎没有谁会做到一直快乐的活下去。但在我身边,还真有那么一个人,把自己的生活过得像喜剧片一样,心境豁达的像是庄子,真的活出了傻乐呵穷开心的感觉。

这个人叫张建豫,是我叔。

此人性格大大咧咧,甚至有些疯癫。在别人眼里的大事儿在他这可能连屁都算不上。张建豫对周围一切人和事都抱着一种随和的态度,总是笑嘻嘻的,几乎就没见他生过气。有人说他就是天生的好脾气,也有人说是因为他害怕生气气坏了自己的身体(他有肺癌)。反正对于旁人这些猜测,张建豫是半点都听不进去。不管我什么时候见他,也不管我用什么样的脸色对待他,他都永远保持着一张笑脸,笑的还特别开心。有时候,我是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每天都那么开心的?在我看来,叔叔的生活没那么多快乐的事:他自己重病在身,没有妻儿,生活也不算特别富裕。而相比之下,我的生活要快乐很多,至少我不需要为自己的生死发愁。可现实是,叔叔每天都开心快乐,而我一直都愁眉苦脸。

我问他:“你为什么一直这么开心啊?”他笑着回答我:“因为我的生活很幸福啊~”

嗯,说了,但又没完全说。

一回,我俩一起散步,叔叔边走边到处乱看以至于“砰”一声撞在了电线杆子上,当场就撞出了鼻血。

我连忙扶他:“你走路看路行不行?”可还没等我将晕晕乎乎的他扶好,叔叔就猛地一转身,一擦脸哈哈大笑起来:“幸好我撞坏的不是脑子!”

当时路人们看他的眼光,格外奇怪……

后来我问他:“那么熟悉的街道,你还到处乱看啥啊?”

不出所料,叔叔的回答永远是出乎我意料的:“世界是变化的啊,每次看都有不一样的风景。”

嗯,还是一样,说了,但又没完全说。

在他身上,我算是彻底见证了什么叫“男人至死都是少年”。相比他那成熟稳重的大哥,也就是我老爸,叔叔未免显得太孩子气。上次去他家玩,我们一起看电视。我想看《极品飞车》,因为我的偶像林肯公园为这部电影献唱了主题曲,而叔叔却固执的要看他最喜欢看的《海贼王》,还说什么“你根本就不懂男孩子追剧的快乐。”抢了半天,我实在拗不过他,只好陪着他看了整整一下午的“草帽一伙历险记”。不过,好笑的是,后来我也入了海贼圈,有一大部分是他的功劳。

叔叔管我叫小北,或者有时候喊我北宝。他自己还顺带跟着我起了个名字叫“北末”。

我问他为啥,结果他笑着反问了我一句:“那你为啥叫北十?”

“因为我是北方人,10月生的,所以我就叫北十,简单粗暴且明了。”

他笑了:“所以说嘛,我们都是北方人,‘北’字辈的,你十月生的所以叫北十,我12月生的,一年之末,所以我就叫北末。”说着,他满脸自豪:“等将来作家北十成名了,那我身为北十的叔叔北末,可必须得狠狠的蹭一波你的热度。”

“那我不得写一本关于咱俩一起旅行的书?”我也笑了。

“行啊,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啊。”叔叔笑的更开心了。

他是真的喜欢北末这个名字,除了正式场合,他所有的签名都是“北末”。

尽管叔叔一直自命为北末,可我还是喜欢喊他大豫。因为叛逆,我和父母的关系一直没有那么好,但和大豫却感情深厚。爸爸妈妈希望我能快快长大,快快变得成熟起来。而我却一直舍不得撒手把童年的尾巴彻底松掉,在变成大人的路上磨磨蹭蹭踌躇不前。他俩觉得我太幼稚,而我只是想再多当一会儿小孩子。我想长大,但我又不想那么着急的长大。这种时期的孩子往往是很暴躁的,为此,大豫没少吃我的无名火。每当我想冲他发火的时候,大豫总是用最温柔的一面接纳我,不管我怎么对他恶语相向,他都不会生气,静静在一旁受着,等什么时候我彻底没了脾气,他再想办法把我弄笑,逗我开心。总之,在大豫身边就没有不开心的时候。在他身边,我可以放肆地做一个控制不住情绪还爱撒娇的小孩。

“做个孩子就很好了,我剩下的时间最想做的事,就是做一个快乐的孩子。”大豫常常这么跟我说。“你一定要记住一件事,那就是世界会不停的逼着你长大,它可不在乎你是不是昨天刚过完14岁生日。但是你要一直相信,在我这里,你可以一直做一个快乐的孩子。”

“当大人很不好吗?”

“也不能这么说,反正我活到最后,人生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返璞归真了吧。”

这些都是大豫留给我的独一无二的童话,为年少的,急着长大却青涩无比的我创造的一个又一个童话。只可惜,年少的我并不懂的感恩与回报,反而把这些温柔当作对大豫发无名火的借口,不停的索取之后还向他抱怨这些童话太不真实,把大豫当作我青春期所有痛的出气筒。

我知道自己不应该气他,这也成了后来我无比后悔的一件事。

也许大豫这一生最大的不幸就是和叛逆期的我走到了一起,而我这一生最大的幸福就是能遇上这样一个叔叔。

早些年我们一起外出旅行,有外国人见我们俩年龄相差甚远长相还并不完全相似的时候,曾疑惑的问过大豫:“Who is she?”

“My brother.”大豫无比骄傲的回答,然后在这个兄弟满脸的疑惑中,我俩交换了一下眼神,同时转身,大摇大摆的走了。他一直把我当好兄弟,没有孩子的大豫也把我视为了他的唯一。大豫之前说,很感激会遇见我,因为我给他平凡无奇的生命带来了许多意想不到的温暖和快乐,而我也把大豫当作最好的朋友,什么心事都愿意和他讲。因为他就算想不到解决方法,也会尽可能的想招逗我开心,让我释放压力,不必再负重前行。

别看大豫憨里憨气的,他的学历在那个年代也算是非常之高了。大豫毕业于河南大学,英语系出身,最后还考上了研究生。多年来学习外语的同时还练就了一口炉火纯青的河南话,让人完全看不出他其实是个山东青岛人。大豫自认为最大的能耐就是河南话和青岛话来回无缝切换,在生活中也经常这样逗我开心。讲真,如果我不介绍,没人,真的没人会相信这个满口方言肤色黝黑的大汉是学外语的。

研究生毕业后,大豫开始了当翻译和野生作家的路。平日里最大的爱好就是写日记和唱歌。后来,我整理他的东西,发现他从大学一直到去世写的所有的日记,厚厚的一大摞,有些纸张已经因为时间久远而泛黄脆弱,但我还是能从字里行间看到这个永远的年轻人沸腾的热血。他还特别喜欢旅行,短假短途,长假长途。工作之后,如果任务不紧张,他也还是会出去旅行。年轻的时候,他的足迹几乎遍布了整个世界,就算是生病之后也依旧热衷于旅行。大豫认为,这个世界是多变的。同一个地方不可能有两个一模一样的时刻。他把旅行当作净化心灵的方式。大豫喜欢旅行,更喜欢拉着我满世界旅行。在他的带领下,我已经去了中国的好几个省份,还包括美国的羚羊峡谷,日本上野什么的。每一次旅行结束,我都想是发现了一个新世界一般,处处充满着惊喜奇迹。可每当我两眼放光的时候,大豫总是一副过来人的样子:“这都不叫什么,只要肯办护照买机票都能见到。等将来,我带你去一个保证让你一辈子都不会忘掉的地方。一个这辈子也许只能见一次的地方。”

最后一次听他说这句话还是在中美洲旅行结束的时候,而我也确实想不到还有什么地方能给我留下更深刻的印象。

这件事也就这样被我藏进了记忆最深处,不仔细想根本记不起来的那种。如果不是因为那次意料之外的惊喜,我可能真的就这样把它忘记。

而那次意料之外的惊喜,真的把我引入了一个想都不敢想的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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