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见过的末世

《我曾见过的末世》

第75章 怂了,这堆吃的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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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家伙像只松鼠一样的立在程镇右肩上,只是和程镇的头差不多大的体型,还有浑身黑色和红色夹杂的甲壳,让它远比肩膀上立只小松鼠更引人注目。

早上出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小家伙就像一只小狗一样跟在程镇后面。

既不吵也不闹,虽然对周围事物充满着好奇,但不会直接凑上去接触。而神奇的是它那同样覆盖着甲壳的脚,在水泥路上走着竟然不发出一点声音。

至少程镇没有听到它走路的声音。

可惜在就这么走了一段时间,程镇刚感叹小家伙很省心没多久后,它就不愿意走了。

当时程镇正注意着观察四周,结果小家伙突然就叫了一声,吓了程镇一跳。刚才那么久都安安静静,而现在突然叫一下,怕不是遇到什么事了。

结果一回头,就看见小家伙抬起了前爪,以坐着的姿势在那看着他。

程镇叫了两声后,它依旧在那坐着,所以只好转身走到它面前蹲下。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正问着,小家伙却趁着他蹲下,一股溜直接爬上了他的右肩。

然后就像个松鼠一样立着。

由于体型的大小,它立在右肩上几乎和程镇的头贴在一起。好在它的外壳并不刺人,而且它也不会乱动,就当肩上扛了个东西,不怎么影响走路。

而且它贴在脸上的时候有点凉凉的感觉,应该是它体温比较低的缘故,大夏天的还挺舒服。

它的体重也并不怎么重,比看上去的轻多了。

第一眼看到它的时候,它那一身像装甲的甲壳,还以为会有三、四十斤,结果仔细感觉一下也就大概十几斤的样子。

也不知道是它甲壳比较薄,还是说构成这层甲壳的材质本身比较轻。

然后就又是它那神奇的脚了,走路不发出声音就算了,还能在不让程镇产生什么痛之类感觉的情况下,稳稳的立在右肩上。

别人养鹰的都要戴个很厚的皮手套,才敢让鹰飞到手上立着。

这小家伙好歹也确实有十几斤,可比松鼠什么的可重多了,同时还没有尾巴之类的来保持平衡。

确定走路没问题后,程镇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试着做了一些其他的动作。

跑步,不是突然加速的话,就没有什么问题。

跳跃,只是稍微跳了一下,就确定了不太行。小家伙毕竟不是和他连在一起的,一起跳就分离开了。

搞的小家伙还叫了一声,一副被吓到了的样子。

这样子看来,小家伙立在肩膀上的时候对战斗的影响挺大的,而且还有一点挡视野。

不过呢,也不是二十四小时都在战斗,小家伙本身的警觉性应该也不错。再加上它还小,平时它要立在肩膀上就立着算了。

毕竟小朋友都不宠,还能宠什么呢,女朋友吗?呵呵,就咱这单身狗。

宠不起,没得宠,告辞。

就这么带着小家伙,从早上走到了下午,终于是走到了河附近。

这一路倒是挺安稳,没遇到变异生物。

接下来经过一阵精心(随缘)的挑选过后,选中了一个看上去比较顺眼的楼。

撬棍和消防斧齐上阵,在小家伙好奇的目光下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后,终于是把这栋楼的门给打开了。

淦,这铁门可真结实。

一走进门就看到了楼梯旁的几辆单车,别的楼也有,不过这几辆没有上锁。

单车骑起来的声音不大,赶远路的时候可以考虑骑。平时看到单车都上着锁,就现有的老虎钳根本拿锁没办法,拿消防斧劈的话又有点小题大做。

而且万一把斧刃给劈卷了,就很难受,还得去找磨刀石慢慢的磨,说不定还要磨老半天磨不好。

所以这几辆车出现的挺满足愿望的,就像那天无意间发现的鲱鱼罐头一样。

继续向楼上走去,到了三楼程镇再次精心(随缘)的挑选了一个房间,再次在小家伙依旧好奇的目光下再次折腾了老久。

然后踏进了河附近属于他的第一个藏身点……诶,桌子上那一大堆的东西该不会是。

“泡……面?我这是误打误撞摸进了别人的藏身点吗?”

程镇站在桌子旁边一脸问号的拿着一桶泡面,小家伙见他拿着,自己也跳到了桌子上抱起了一桶。

这一堆泡面大概有十五、六桶的样子,怎么看怎么像那些个丧心病狂地把便利店搬空的那种人留在这个地方的。

放下手中的泡面,程镇转身朝卧室走去。小家伙也放弃抱着的泡面,跳下桌子跟了上来。

果然不出所料,一打开卧室门,满地的食物差点让程镇倒吸一口凉气。

距离发生变异那天已经差不多快两个月了,这里居然还有这么多食物,真的快堆成山的那种,可以说就这些让一个人再吃两个月完全没问题。

考虑到便利店里的食物一趟估计搬不完,会有其他幸存者搜刮走的情况。

这家伙到底劫了多少个满货的便利店呀。

还是说这家伙是个觉醒者,如果是那些玄学的力量倒是合理多了,虽然力量本身感觉不太合理。

从玄学的角度就很容易想到有可能的情况了。

要么是个对搬东西很有帮助的能力,比如说传送这种广为人知的金牌能力,或者是其他的。

要么是个战斗方面的能力,从一开始就没那么惧怕变异生物,同时在其他人那里也有占有优势,收集到这么多食物不会很困难。

也有可能是两者皆有的能力,比如说重力操控、召唤之类的。

以上几种情况都表明这个藏身点的主人不简单。

当然也不排除这个据点并非一人所有,而是抱团的幸存者小队用来储存食物的仓库。

所以总的来说,惹不起。

程镇没有动这些东西,带着小家伙直接走了出去。

不怕遭贼偷,就怕遭贼惦记。万一惹火了惹不起的人,这一片估摸着是没法待了。

而且就算真的想偷的话,自己这一波也带不走多少东西,来回搬还容易被发现。

罢了罢了,当没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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