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荒世界的记忆

《蛮荒世界的记忆》

第41章集市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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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吃惊的看着那个强壮的大汉脸上扭曲,几次暴怒的想要反抗那个比他瘦小的多的战士,手上青筋暴起,牙齿咬的咯吱咯吱直响,却神奇般的忍住了没有动手,乖乖的回去排队了。这让烈大为吃惊,同时也息了上前的心思,仔细打量那个手持荆条的战士,感觉也就刚成年的样子。

如果真的打起来,烈觉得那个壮汉能打他这样的两三个,烈四周扫视了一眼,见周围的人似乎都是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同时又看到不时的有三个一群的风族战士不时走过,心中有了一丝明悟。这是风族的势力范围,外人当然不敢在这里闹事,哪怕对方是一个孩子,那也是风族人。所以只能按着风族的规矩作事。

想到这里,烈走上前去,对着那个手持荆条的战士软声相求道:这位头领,我能到前头看一眼吗,只是看一眼,不买。

持荆条的战士上下打量着一身破烂的烈。皱了皱眉头问道:第一次来?

烈马上点头应是。

那个战士一努嘴道:去看吧,如果想买就去后面排队。

烈千恩万谢一翻,就到了最前面。石屋里很大,几张巨大的条案,分别摆放着大块的鹿肉,内脏,剔过的骨头,还有带着大块肉的肉骨头等。烈特意看了别人的交易,三颗人头大小的新鲜鹿肉只要一个风族的铜币,要是买带骨头的肉或其它的内脏,还要更多。这份量足够一个人吃上三四天的了,烈看到别人拿的都是只有手指肚大小的币,正准备离开时,看到四个壮汉拿出两个与自己今天领赏相同大小的币,就停下了脚步,看着他们交易。

石屋内的人见有人拿出两个中币,就严肃的说,你买一整头大角鹿。

拿出中币的人笑道:分的买不如买一整只合算。

石屋内的人道:风族有规定不能卖活的,得先杀死你再拿走。

知道!知道!我们守风族的规矩。

石屋内的人对着后面喊道:有人要一整只,准备一下。

烈正纳闷,只听一声大角鹿的悲鸣,随后就是扑通一声有什么栽倒的声音,鹿鸣也戛然而止。一个手提带血的大棒的壮汉探头进屋道:让人过来抬吧,杀完了。

烈这才发现石屋后是一个大院,里面关了几十头大角鹿。看着那四个壮汉去后面抬大角鹿。烈也离开这里,走了不远看到还有卖披毛犀的石屋,石屋前也有人排队。同样也是前边卖肉,后面关着犀牛。

烈越走越是心惊,那些石屋几乎都是风族在卖东西。想买东西只能用风族的铜币来交换。烈也明白了自己的口袋里那二十个铜币的价值,那是整整十只大角鹿的钱。

走着,走着,发现前面有一个石屋几乎没有人,就走过去看。然而只看了一眼,烈的心就提了起来,屋内摆的都是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象用来吃饭的碗,喝水的怀子。这些常见的东西却看的烈心脏呯呯直跳,因为这些东西白的象雪做的一样,薄的象树叶,完全不是自己平时用的那种黑乎乎,厚厚的陶土碗杯所能比的。烈小心的问了一个价,里面的人看看烈道:一个中币一个。

烈吓得马上就从屋内逃了出来,这也太贵了,不过想想,烈反而觉得这么好的东西就得值这个价,如果黑族没来之前自己见到了,肯定要买上一只两只。现在不行了,还是吃饭要紧。

烈又来到摆满青铜器的石屋,那里的小青铜刀,及用具更是看得烈热血沸腾,只是价格比那些碗还贵,一把小刀就要五个中币,里面的东西没有一个能用小币买的,最便宜的也要三个中币。

不过烈却认为很值,同时也在心里升起了去多弄一些黑族人头的想法。风族竟然有这么多的宝贝。只是可惜没有大件的青铜武器,象风族战士用的那种大砍刀,青铜矛也好。那才是真正的好宝贝。

烈转了一圈后,心中的震憾无已复加,这个集市简直就是一个大宝库啊。他转身离开了集市,要马上回去把这里看到的一切告诉部落。

然而刚一出集市就被音韵给叫住了。烈诧异的看着音韵不知道她为什么叫住自己。音韵笑逐颜开的问:老伯怎么不买些东西就走?没有喜欢的东西。

烈为难道:我没有钱,什么也买不了。

音韵笑道:没关系的,风族在招募战士,守护集市,一个战士一天给一个小币。如果是山虎战士一天两个小币呢。

音韵见烈瞪大眼睛的就叹了口气道:招募战士都要年青人,你的年纪太大了想去也估计选不上,不过可以去给集市修墙建屋,一天也给一个小币,就是累一些,如果有特别才能的,也会多给。你家里或部落里如果有年青人,可以来试试做工。

烈答应着,谢过音韵就急匆匆的离开了。

看着头发花白的烈急急忙忙的走了。音韵脸上露出笑容喃喃道:第三十七个。

这时音韵转头看到一个骑在巨鬣狗上巨大身影,不由得笑容更盛的迎上去道:石头领怎么过来了?

石头看了看音韵道:我过来看看这边的地势,应该怎么修建防御工事。

音韵惊奇道:你还会修建工事?

石头得意道:当然了!这点工事算什么,就是把这里修成一座城池也不是问题。

音韵愣了一下,正要反驳石头的自大,突然想到石头的身份,修建狼牙城的老阿石的孙子。不由得钦佩道:那肯定是了。石头领不如就把这集市修成一座小城好了,在这边界之上有一座小城作为联通风族与黑暗山林的交易地可是大有好处啊。

石头点头道:还真的,我回头跟族长说说。你这个办法好。

音韵笑道:我出了这么好的主意,你打算怎么奖励我。

石头看着音韵精致的面孔道:你想要什么?

音韵道:你今晚给我做那个用泥包裹着烤的美食给我吃。

石头皱眉道:我没有时间去狩猎啊,这个要新杀的山鸡才好。

音韵笑道:你真笨,我这里就是交易市场,里面就有活的,我去买来就是了。料我都准备好了。

石头高兴道:好好好,

那就说定了,你看完地势后来这里找我。

石头点头道:好好好。

看着石头离开,音韵的嘴角妩媚的翘起来。哼起了一支奇怪的曲子,开心的回到自己位置上去了。

一个月的时间,山坳里的集市从无到有,从各族冒险的试探,到带着族人过来大量的交易,出卖劳力作工赚钱,再到参加招募战士,跟着风族人四处扫荡。山坳里的集市也从稀疏的人群,变成热火朝天的工地。集市内每天的交易,作工,招募的战士等人数也超过两万多人。小小的集市在很快的时间里就变成了一个简陋的城镇。

本来因为战士而乱成一团的山林,竟然因为一个集市的扩大,变得有秩序起来。风族没有过多的追究为难那些被黑族裹挟而来的部落,只要不攻击风族,风族就不会找他们的麻烦,只要来作工就会给工钱,只要跟随队伍四处扫荡那些抢劫去集市交易的强盗不但有工钱拿,杀死强盗后的所得,风族拿走一半后,其它的都归跟随风族的招募战士分了,这大大的提高了这些人的积极性,只要听到那里有抢劫的强盗,这些招募的战士就会一窝蜂的冲过去灭了强盗,一时之间,虎王谷附近的这片山林从来没有这么安全过。

当那些部落发现到集市作工,交易比去狩猎有保证多了后,就涌向集市,只要花力气,赚到风币,随时可以买到新鲜的鹿肉,甚至其它的所有物资。于是就有多很多部落迁陡到集市附近生活,在集市的范围内即使只有老人与孩子在家也会非常的安全,这就让部落的里的年青人有了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去为部落寻找食物,而狩猎并不能保证每天都有收获,而去集市干活,干一天,发一天的钱,有了钱可以在集市里购买任何东西,当然得有足够的钱,虽然累一些,但是有保障,另外集市里各种新奇的从来没见过的东西也让这些部落人大开眼界。

部落破落,或者少数几个人,没有部落收留在山林里几乎是活不下去的。但是去集市中却活的好好的。这让山林里的部落发现,原来还有另外一种生活方式。在随着有狼牙城等处回来的部落人成为风族的战士,并来到集市成为集市上的一个个头目后,并听到他们对风族及狼牙城与圣城的描述后。这让山林里的部落对风族有了一个更加深刻的认识。对风族的城市生活也有了一丝向往。

因为集市周边的安全,又有很多部落到附近生活,于是在集市方圆十里之内几乎成了山林里的一片乐土。

跑了一天的花儿一点疲惫的感觉都没有,站在虎王谷口看着队伍进入虎王谷。这次因为留守圣城,错过了这次与黑族的大战,让花儿很是窝火,听到要从圣城运送物资的活,马上就接下了沿途护送的任务,直接来前线了。

看着队伍里最后一个人也进了谷口,花儿正要跟着队伍进去,这时一阵吹过来,夹杂着一股腐烂的的气味,花儿皱了一下鼻子,刚才就闻到有这种气味飘过来,没有理会,现在队伍都进山谷了,任务基本算结束了,花儿看了看那边的茅草亭子与十几个悠闲的战士。就催动觅雪走了过去。

见到头领来到近前,草亭里的落日马上站起来招呼其它的战士排成一队,恭敬右手按胸施礼的叫道:见过花头领。

花儿的目光在几人身上扫视了一遍,从他们的服饰上看清这些人是并不是风之谷的人,而是狼牙城雇佣的战士。问道:你们在这干什么?

落日向前一步道:回头领,奉族长之命,在这在悬赏收黑族人头。

花儿一愣,收人头。有人来吗。

落日道:已收了七百二十八颗。从死人尸体上割下来的有五百二十一个,活着割下来的有二百零七颗。

花儿奇怪道:活人死人你也分的清楚?

落日道:活人的伤口不齐,有收缩痕迹,而死人的伤口整齐划一,没有收缩的痕迹。

花儿看着这个一脸英俊,站立的笔直的战士虽然不强壮,但是一身的精气神很足,就问道:你叫什么名?

狼牙兵第三队,小队长落日。

花儿心道,不是风之谷出身的人能做到小队长,看来应该是有点本事的人。看了一眼一旁藤筐里的人头道:你这里味道太大,收到了就马上处理,否则会传播疾病的。

是,头领教训的是,我们马上处理。

花儿转身走了,

落日看着狼骑上的花儿那俏丽的背景,还有那舞动的马尾。心中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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