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千金女友

《我的千金女友》

第394章 不会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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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做什么好吃的了,这么香?”沈周闲着无聊,趿拉着拖鞋来到厨房,顿时被各种浓郁香气包围。

沈妈翻动着锅铲,锅里的西蓝花跟着跳动:“全都是西西喜欢吃的……你别在这待着了,染一身油烟味,快去洗手吧,一会儿就吃饭了。”

“好嘞。”

洗了手,回到客厅,见到竹西还抱着那束玫瑰,沈周忍不住说道:“几朵花至于吗?抱到现在了,干脆晚上睡觉也抱着得了。”

竹西瞥了他一眼,哼哼两声道:“你懂什么,女孩子喜欢花不是很正常的吗,我欣赏欣赏怎么了?”

“我猜是因为这束花是我送给你的,所以你才爱不释手。”

“想太多了好吧,我本来就说不让你买什么礼物的,结果你还是买了花,我要是不好好看看,不就浪费了。”

“还辜负了我的心意是吧?”

小心思被戳破,竹西便不再理他,一会儿抚摸花瓣,一会儿低头轻嗅花香,看得出她是真心喜欢这束玫瑰。

“爸,我记得家里不是有几盆花吗,怎么不见了?”沈周去到阳台,看着正在给二筒清理猫砂的沈爸,开口问道。

沈爸头也不抬,道:“你去问二筒。”

“……早就和你说了,别太惯着它。”

这肥猫真是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好好的几盆花愣是被它咬得渣都不剩,实乃无德之猫,像这种肥猫就该送去猫咖打工,让它体会一下挣钱有多么不容易。

好在格洛没有被它带歪,之前就很危险了,以后说什么也不能让格洛和它凑到一起。

沈周正想着,身后突然传来动静,回头一看,小心脏差点没给吓停咯。

真是怕什么开什么,客厅里,格洛和二筒亲亲密密,一猫一狗形影不离,喵喵汪汪地像是再商量什么不好的东西。格洛一看到沈周,吓得后退,然后才跑过去示好。

“我告诉你啊,离二筒远一点,它可不是什么好猫,小心把你带上不归路。”沈周苦口婆心地劝导。

二筒鄙视地瞥了他一眼,迈着高傲优雅的步伐来到竹西身边,钻进她的怀里。

愚蠢的人类,在你教育傻狗的时候,本喵已经把你的女朋友抢走了,谁输谁赢还不明白吗?

竹西心满意足地撸着猫,道:“沈周你应该相信格洛,它是一只有良心且有狗德的小狗,它不会做坏事的。”

“喵呜~”

也为我说一句好吧!快说二筒大人是只高尚且高贵的猫,交给格洛这只傻狗的都是真理名言,是它需要好好学习的东西!

还好沈周听不懂它说话,要不然肯定会狠狠地鄙视它,一只好吃懒做的肥猫居然口出狂言,实在可笑至极。

“你别抱着它了,放心被它压坏了。”

“没事的啦,我抱格洛都没问题,更别说比格洛还要轻的二筒了。”

二筒随便喵了一声,算是原谅了无知人类诋毁。

“去玩吧,离你二筒叔叔远一点,越远越好。”沈周清楚地知道格洛已经是只废猫了,说什么它都不会听的。所以就只能好好教育格洛,这孩子还小,比较好教,沈周有自信把格洛养成一只有狗德的好狗。

格洛早就熟悉了这里的环境,得到沈周的指令后,又打了鸡血似地到处跑,二筒也从竹西怀里跳出去,跟在格洛后面,很显然又不打算干好事。

“沈周,你没事就去把垃圾倒了。”沈爸把猫砂清理干净,剩下地处理环节就落到了沈周头上。

“吃完饭再去吧,我们回家的时候顺路就带上了。”

“不行,有味道。”

沈周长叹一声,从沙发上爬起来,不情不愿地拎起垃圾袋,也懒得换鞋了,就穿着拖鞋直接下了楼。

哼着小曲出了单元楼,丢完垃圾刚准备回去,却在转身的时候被人喊住了。

“呦,这不是沈老板吗?有些日子没见了。”

熟悉的声音,沈周顿时听出来说话的人正是许久未见的张叔。

“是张叔啊,确实好久没见了,您还是这么有精气神儿……这是,准备出远门?”沈周回头,看见张叔光溜溜的脑袋在路灯下闪闪发亮,他的手里还拎着一个行李箱。

张叔摸了摸脑门,把耳朵上夹着的香烟拿下来放进嘴里点燃,舒舒服服地吸了一口,又伸手挥散吐出的烟雾,这才笑道:“是啊,前些日子儿子儿媳回来了,说是要带我去享清福。你说这俩孩子也真是不怕折腾,我一个人在这里住得好好的,邻里街坊都熟悉,平时也不寂寞,可他们非要让我过去和他们住一起,你说这叫什么事。”

“张叔,这可是好事啊,您就偷着乐吧,多少老人想去孩子那里享福都还没机会呢。”

张叔当然也知道这个道理,他在这个旧小区活了半辈子,对这里的各种情况简直是了如指掌,谁家有空巢老人,谁家有留守儿童,他都清楚得很。很多时候,他也为这些老人小孩感到同情,也痛骂过他们的儿子或者父亲,不过能有什么用呢。

现在他自己能被儿子儿媳亲自请到家里,这已经比很多老人的境遇好了。

“我就是怕去了外地生活不喜欢,平时也没个人说话,怪难受的。”

沈周摸了摸口袋,空空如也,他平时一般都会带上一包烟,虽然他自己不抽烟,但有时遇到长辈或者抽烟的同辈,总能派上用场,不过今天却忘了带,也就没有烟给张叔了。

“有啥不习惯的,去公园里溜达一圈不就认识了。再说了,以我张叔那高超的广场舞技术,哪个老太太看了不迷糊?说不定您还能找个老伴儿呢。”

张叔笑个不停,却被烟雾呛到,剧烈地咳嗽起来,沈周连忙上去拍拍他的背。

良久,恢复过来的张叔笑道:“你这小子就是会说话……说起来我今年也快七十岁了,说不定哪天就两腿一蹬见了阎王。我在这生活了半辈子,这次一走可能就没机会回来了,最舍不得还是你们这些邻居。去到那边,可就和别人处不出来咱们这么深的感情咯。”

话题突然就沉重了起来,生死别离本就是人为无法干预的,在面对这些不能改变的事情,没有人可以做到洒脱,再怎么没有亲人朋友的人,也总会有他带不走却舍不得的东西。

张叔的半辈子留在了这个破旧小区,如今已将近七十岁的年纪离开,谁都知道这一走可能就是永别。

这里的一草一木,每一个人,每一只流浪猫,可能都深深地留在了张叔的心里,等到他某天躺在躺椅上晒太阳的时候,或许脑海里会像跑马灯一样闪过这些画面,那个时候他应该是幸福的吧。

沈周很不喜欢这样沉重的话题,也不想接茬,而是说道:“张叔你这说的就不对了,我夜观天象,掐算出你是能活到九十九岁的……而且我觉得你不是舍不得邻里街坊,而是以后不能抢小孩子的零食了,才感到遗憾的吧?”

“你这臭小子胡说八道什么!长辈对晚辈做的事情能叫抢吗?那是他们孝敬我的!就像你每次见到我都给我塞一包好烟一样,这叫尊敬长辈。”

“可惜我今天忘了带包烟再出门。”

张叔笑容敛去,难得露出一抹惆怅:“是啊,以后都抽不到你的烟了,是有些遗憾。”

“您在这稍等我一会儿,我这就去买,说什么也不能断了我张叔的烟……等我!”

沈周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买烟,在他印象里,他从来都没有飞奔着去给谁买过东西。那这次呢,就算是晚辈向长辈最后的告别吧。

这次沈周买了烟酒超市里最好的两包烟,以张叔的烟瘾来看,这两包烟也就一两天的功夫,不过沈周知道张叔肯定会不舍得抽这么快。

右手紧攥着两包烟,沈周朝单元楼下的路灯飞奔,越来越近,沈周的脚步却越来越慢。

路灯下哪里还有张叔的影子。

沈周走近些,只看到马路牙子边静静躺着一个烟屁股,一缕轻烟飘然而上,最终消散无影。

张叔走了。

沈周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怔在原地许久,才反复告诉自己说张叔是去享福的。

可他的心里清楚,这次再见就真的再也不会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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