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

第二卷 第二章 失恋与失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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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我便来到重症病房前。病房门外,早上我见过那个穿着军服的男子,正和一个打扮得体的中年女子僵持着。二人都不说话,一人靠墙,一人靠门,四周的空气似乎都停止了流动,气氛无比地凝滞。他们应该就是吴莎莎的爸爸和妈妈。

趁他二人尚未注意,我连忙转身往回走,躲进了一旁的楼梯间。场面确是如同老妈所说的一样,非常尴尬!又没有其他门,我若是想进病房,势必得从门口进入。可门口现在被他们死死地守着,得找个理由才行!

可无论怎么想,我都想不出一个合适的理由来。总不能实话实话,我跟你女儿是同学,听说她跳楼了,特意过来看看她!

我突然理会到老妈的深意,怪道她不让我们过来。那个初三的小子现在都没有出现,我要是此刻出去,会不会,话还没说,就被她爸先揍上一顿!那可真是自讨苦吃。

吴莎莎这姑娘,除了脸长得好,脑子是真不好,眼神也不好,怎么就能看上这么一个怂货!还不如小胖呢!

开了金手指,我用自己的X光眼睛扫射一回,意外地发现,病床上躺着的竟然是个空壳子,壳子里面的生灵不见了。

按照师傅曾经教过我的术法,灵魂就是生灵,生灵像一团燃烧的绿色火焰。

灵气好似灵魂的动力。灵气充沛,这个人的绿焰便会燃烧得旺盛,灵气衰微,绿焰同样也会变得虚弱。民间传说,人有三盏命灯,便是从此处流传出去的。

等到命归黄泉之时,生灵就会变成透明的灵体。

灵体如果尚未意识到自己死亡,那么这段时间它是不会离开身体的。身体去往哪里,灵体也会跟随身体去往哪里。

我的术法有限,加上身处医院,四面环绕的都是或明或暗的绿焰,间或之间,又夹杂着少许透明不透明的灵体和半灵体,来来回回,四处游走,就像来到了一个魔幻的世界当中。即便是开了金手指,我也实在分不清楚,哪一团才是吴莎莎的生灵。

这可糟糕了,人还没死,魂却不见了,要是时间长了,那可真的就回不去了。我暗道不好,徒弟靠不住,只能去找师傅了。

带上耳针,我又回到三次元世界当中。等我下到1楼,择近路穿过医院的小花园,却发现小胖,正坐在我小时候最喜欢的那棵大榕树下面,一边哭鼻子,一边啃香蕉呢!

这孩子心可真大,我摇摇头。

“我知道你这个时候吧,是挺伤心的,可伤心的地点不对啊,你可知道,这小花园中,为何只有你一个人吗”

小胖止住眼泪,包着一嘴的水果,莫名其妙地看着我,我朝他身后努努嘴,“看见你身后十几米处,那间拉上窗帘的小平房没有”

“看是看见了,怎么呢!”小胖咽下口中的水果。

“你说这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为什么医院会无缘无故把窗帘拉上呢”

“为什么?”小胖咽了一口口水。

“那是因为啊......”我故意将声音压得极为低沉,“那是因为......这间房间就是医院的停尸房啊!”

“哎呀妈呀!”小胖惊呼一声,抱着水果袋,慌不择路地逃走了。

我嘿嘿一笑,回首望了一眼身后,也离开了小花园。

不过,我并没有骗小胖,我儿时最爱在大榕树下看书,一坐就是一整天,那身后不远处就是这间停尸房。

回到学校,我去了传达室,找了看门大爷,肖大爷。

肖大爷就是我那个便宜师傅了。自从我爸确认完他的身份之后,知道他是一介良民,便托了些人情,帮他找了份看大门的工作,也省去了他在桥洞底下日晒雨淋。老乞丐摇身一变,变成了肖大爷,天天在学校门口监督我上学下学。

我到的时候,肖大爷还在慢慢悠悠地吃着午饭,看到我,随手就递过一个夹了猪头肉的馒头。我接过馒头,张口便咬,一边吃,一边把医院里的事情告诉他。

“生魂离体,这个事情古来有之,也不算什么稀奇。你看过《聊斋》没有。”

师傅口中的聊斋,指的便是《聊斋志异》这本奇书了。书里面记载了许多非人生物的故事,也记载了许多关于人类寻仙问道的传奇。

我一听师傅问起,便知道他说的是阿宝和孙子楚的故事。只不过呢,吴莎莎不是阿宝,那个如今还不知道是谁的臭小子也不是孙子楚。

“当然知道,您是指,吴莎莎的情况像是孙子楚?”

“像也不像。孙子楚的魂儿那是自愿跟着阿宝走的。吴莎莎嘛,我觉着她是自己不想回去,这种情绪啊过于强烈,所以才会造成生魂离体。”

“你吃完了赶紧去上学,等晚上的时候跟我去趟医院,喊一喊她的魂儿。”

“喊魂不是非得至亲才可以吗,我跟她谈不上亲,勉强称得上个故,我怎么能帮她喊魂。我喊也喊不回来啊!”

“你小子这么快就忘了我跟你说过的话了!真是该打!”老头作势要打我。我忙着左躲右闪,倒是把之前的话给记起来了。

我想起来了,我若是把耳针摘下,黑夜里便是个香饽饽,特别招灵体。只是一年前,我尚且只能招来个把灵体,最近这一年,我可是灵力大涨,要是招来一串,那就不是开个人演唱会了,那是整了个交响乐队,还是手艺特别潮的那种。就算带上耳针封了五感和灵识,但想着身边有一串阿飘,心里还是怪膈应的。

正当我想要委婉拒绝的时候,肖大爷给我吃了个定心丸,“到时候我给你画个圈,你站圈里,我再施个术,只有满足条件的才能进去,比如说女的,11,12岁,顺城中学,今天上午跳楼摔下来的,这么些条件。我估计很快就能把她招来。”

我想了想那画面,自己就跟唐三藏似的,往那孙猴子画的圈圈里一站,那些白骨精蜘蛛精蜈蚣精什么的就进不了来了,还莫名有些喜感。

“不过把她招来以后,留下她,劝她回身体里去,那就是你的事情了。”

“您老这记性,我听不懂它们说啥啊!”

“她现在还没有死,你怎么听不懂!托词。”

“就算我听得懂吧,我连话都没跟她说过,更何况我也不知道跟女孩说啥啊,这事儿办不成。要不然换小胖去当说客?”

肖大爷白了我一眼,“小胖嘛,勉为其难可以当个净坛使者,他又没有那个命,啷个当得了唐三藏!他进去,招不来妖精的。”

我噗嗤一笑,“那您老人家,岂不是成了孙猴儿。”

肖大爷抓起手边的痒痒挠,真要打我,我连忙避开他,冲出传达室,上课去了。

下午下了学,我便去了传达室写作业。自从我拜了肖大爷为师,我发现爸妈就不大管我了,经过人头相片一案,老爸老妈似乎很放心把我交给肖大爷调教,成日里早出晚归他们也不说啥。我倒很是满意,可以少听很多他们的唠叨。亲子关系嘛,也比较融洽,偶尔见面大家还能开开玩笑,完全不存在牙仔跟我聊的什么青春期,叛逆期的问题。我严重怀疑,吴莎莎就是出于那个什么青春期,叛逆期,视父母师长为仇敌,从来不跟他们交流,所以行为方式才会如此出格。

可等到晚间,肖大爷把吴莎莎的生魂拘来之后,我发现又完全不是我想的那个样子。

今天晚上月黑风高,天上也没有半颗星子,肖大爷在医院小花园的大榕树旁划了个圈,让我站进圈里。他麻利地甩了几张黄符到天上,只听他口中囔囔起咒,脚下随着圆圈步天罡。

小花园里枝繁叶茂,平日里除了园丁定期护理,也没有几个人过来,更不要说晚上,连路灯的光都特别昏暗,倒是方便我们在这里施展手脚。

不多时,圆圈外面便起了一层光罩,用手指微微一触,隐约可闻拨弦之响的铮铮之声。我摘了耳针,在圆圈正中感受周围气流的变化,耳边顿觉鬼哭狼嚎,呃,也不完全对,反正很多杂音夹杂在一起,嘈杂喧嚣且难听。很快地,一个浅绿色的透明光团从光罩中漏了进来,小小的一团缩在一起,微微有些发抖,这个小绿光团子,就应该是吴莎莎的生魂了。

“说话啊,你赶紧去找她说话啊!”肖大爷示意我。

啊,真是太难为我了,我心中哀嚎一声,只得没话找话。

“那个啥,莎莎,我是你同学王启明,你可以叫我小明,你还记得我不,我是你同学来着。”我挠挠头,一边斜着眼睛去看圈外的肖大爷。

肖大爷杀过一记眼刀,无声地回我两个字。

我一看口型,“傻蛋。”啊,居然说我是傻蛋,真是气死我了。

“我知道你,你就是我们班的校草嘛!”小绿团子突然发声了。

我,无语,真是尴尬现场啊!是的,自打上了初中,我莫名其妙地成为了顺城中学的新任校草。

“那个,你知道你现在是个什么状态吗你还记得今天上午的事情吗”

“上午吗,我记得的,上午跟我爸吵了一架,他打了我一巴掌,我非常生气,也不知道为什么,就翻出栏杆从楼上跳了下去,然后,就这样了。我也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个什么样的状态。你知道吗你能告诉我吗”

“你现在嘛,就快要死了。不过你运气很好,我可以救你,只有一次机会,唯一的一次机会,你想不想抓住这次机会,回去,继续当校花。”

我逐字逐句地斟酌着,循循善诱地问着吴莎莎。

小绿团子亮了两下,又突然黯淡下来。这是利诱失败了。

“我不想见到我爸妈。”

“为什么啊”

“我的爸爸从来都不陪我,只知道工作工作;我的妈妈从来都不听我说话,她只会让我不要做这个,不要做那个,我永远都比不上别人。我这么不好,这么让他们丢脸,他们生我做什么,养我做什么。我为什么要回去呢!”

小绿团子似乎爆发出了怒火,燃烧出前所未有的焰火。

额,其实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她回去,只是世界上又哪有不爱子女的父母呢!有时候,越劝越难劝,不如让大家都冷静下。

我从书包里摸出一个空的啤酒瓶,这是下午的时候,从肖大爷哪里顺来的。当时拿的时候,想着的是,探病应该要准备些礼物,女孩子应该喜欢鲜花,这个啤酒瓶嘛,拿来当花瓶倒是不错,于是就把它揣进包里了。

好不容易找到吴莎莎的生魂,哪怕劝不了她,也不能让她跑了不是,这个时候,是要用些暴力手段了。

二话不说,我把这团绿焰装进了啤酒瓶里,分了些自己的灵气过去,以保证她的生魂不灭。

干完这些,我麻利地带上耳针,将啤酒瓶递给肖大爷,又在小花园中摘了几朵娇艳欲滴的月季花插进瓶中。此刻,任谁来看,就只当这是个普普通通的花瓶,没人会想到,里面还关着一个不愿回家的小女孩。

肖大爷也是被我这一连串的动作整懵了,“我不是让你劝服她吗,你怎么不声不响地就把她给关起来了啊!”

“师傅,这孩子倔,劝不了,先关着吧,不然再跑了,就不好抓了。”

“而且人在气头上,是劝不通的,你跟他们说什么,他们都听不进去,他们只想发泄自己的情绪。我说再多,浪费的只是我的时间,她听不进去的。她这样也挺好,把她放到病房里,让她看一看,她口中不爱她的父母是怎么对她的吧。”

我跟肖大爷解释了我的想法。肖大爷听我说完,点点头,赞同了我的看法。

这天晚上,一只插着月季花的啤酒瓶便被护士姐姐送进了重症病房。月季花是娇艳欲滴的粉红色,花瓣上,还有几滴露珠微微晃动,花儿散发出阵阵幽香。吴莎莎的母亲轻轻地闻了闻花儿的幽香,便将花瓶摆在了病床旁边的小桌上,正对着的,就是吴莎莎昏迷不醒的脸庞。她叹了口气,轻轻地抚摸了几下吴莎莎的脸庞,坐在病床边,一动不动地守候着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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