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起兮,当歌

《长风起兮,当歌》

第四章 裴云的“麻烦”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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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云心中愈发压抑,只好收回了目光,看着天边升起的明月繁星,迎着突然吹来的一缕清风,张开双手,深吸了一口气,这才使得自己的情绪不再崩溃。

“这些事既然没法改变,那就先试着改变自己。”

这是大掌柜教他的,虽然不治本,但总算实用。

小阿南就在旁边,直到这时才发出声音。

“三哥,你没事了吧?”他问的很小心。

裴云“嗯”了声,道:“你先进去吧。”

小阿南欢呼一声,推开了栅栏。

屋子里的饭菜香味很浓,虽不至于说香飘十里,但要让一个整日做着大侠梦,扬言要吃遍世间美食的小少年心情愉悦起来,那可实在不算难事。

更何况裴云的状况这个小少年早就已经见怪不怪了,只是每次看到那张阴沉的脸,小少年心中仍是会担忧他会不会出什么问题。

当然,让他表现的这么急不可耐的样子的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家中还有一个比他小,比他更受宠,还更贪吃的小妹。

就是那个一听到开门声,就钻出厨房,手中拿着半截儿烤红薯,正大口吃着的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的小姑娘,也就是林笙。

林笙正睁大着眼睛看着回来的两个人——或者说三个人一匹马,亮如明星的大眼睛中还有着好奇,但她什么都没有问,而且大眼睛中的喜悦与好奇也很快就消失不见,变得失望,变得委屈。

只见她小嘴一撇,又跑回厨房,对着里边正在做饭的妇人好一阵抱怨:

“阿娘,文相哥哥和良玉哥哥去哪了呀,怎么还不回来,我肚子都快饿扁了。”

“阿娘,能不能先让我尝一口肉啊,就一口。好香啊。”

“阿南哥,那是我的,你不许吃。”

在她的眼中,好像吃东西永远是天上地下最大的。

裴云看着厨房里打闹的两个小吃货,摇着头笑了笑,心中的郁气总算消散,他转头看向白马,眼中又露出了光。

纵马驰骋,快意江湖,路见不平,拔剑相助,那样的神仙般的日子,裴云自然也十分向往。

他的眼力不算坏,脑子更不坏,他不单看得出这是匹好马,也想得出。

一匹不好的马,能驮着一个至少是半步天人的人一路厮杀至此?连主人都已疲惫的倒下,它却还能保持着清醒,虽然口中白沫不少,但它毕竟还站着。

昂然的站立着,不死绝不倒下。

这要还不能称之为一匹好马,那这世上也就没有所谓的好马了。

至于这匹马是在中途更换过的,裴云却是完全没有想过,倒不是马鞍银枪一眼看去就像一套,只因这马和这人,都太像,人不战至最后一刻绝不倒下,马儿也如是。

如此脾性,纵有先天成分,那也大不过后天的朝夕相处,互相影响。

想到这里,裴云脑中忽然有点发懵,他突然想起他好像忘拿了什么东西,比如一杆银枪?

那一杆亮晃晃的银枪,可是一位半步天人的武器,就算它的主人再穷,这银枪的质地不怎样,但一位大宗师之上的人物日日夜夜所持所使,其上都必然或多或少沾染了些它的主人的“意”与“神”,若是他能得到,不说卖个好价钱,便是自己观摩,也会是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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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此时的裴云,满打满算也不过三品万象之境,离二品小宗师之境都还相去甚远,若是能早些接触属于大宗师的“意”与“神”,不说顷刻间进境千里,成就小宗师,但要让他在一日之间再有所提升,那还是轻轻松松的。

裴云顿时大感懊恼,也不知那杆银枪还在不在原地,有没有被镇里的刘铁匠拾了去?此时回去取还能不能来得及?

他右手在额头上拍了拍,无奈道:“都怪这该死的记忆,老是出错。这下可好了,说不定这女人醒了,还要赖我弄丢了她的枪,让我赔她呢。那时可咋整?哎,麻烦,真是麻烦,早知道不管了。所谓无事一身轻,不惹麻烦不就没有麻烦了么?”

只可惜任何以“早知道”开头的事情,都只能是徒然悔恨。这世上毕竟不存在时间倒流这种奇迹。

裴云骂骂咧咧,叹着气,只好将白马栓在院子里,也不管马背上的俏姑娘是否睡得舒坦,拔开步子就要往回跑,却又突然想到:“何必急于这一时,要真的丢了,现在去不也找不到了么?刚好等会儿还要出去办事,正好用得上。”

一想至此,心中稍安,又觉得不大妥当,思虑片刻,又看了眼吹着清风悠闲吃着“肥草”的骏马,摸着下巴咂嘴道:“马儿和银枪,总得给我一样吧,总不能让咱们白帮忙不是?要是那银枪真的丢了,那我不要这马儿了就是。”这下心中的郁结才算解开。

他一直都很会为自己找借口。

可像他这样的人,要是不会为自己找借口,那么他们的一生又会多压抑,多无助?

就好像若是他不会找借口,那么此时面对眼前这位笑的很是和蔼可亲,可眼中却冒着想要杀人般怒火的阿娘,他又该怎么解释他让那匹此时已被阿娘无形中的杀意惊得一动也不敢动的白马将她辛辛苦苦栽种的大白菜啃吃了七七八八这一事实?难道要让他诚实的说“是我疏忽大意了,还请阿娘责罚”?

虽然这么说并不会让裴云少些什么,可要让他接下来好几天都只能吃自己做的那一锅黑糊糊的不知道会不会毒死人的饿死鬼都未必肯吃的神仙级“美味”,那他宁可拿出自己“谋私”多年准备用来闯荡江湖用的攒下的那几两碎银,来“贿赂”阿娘,让她消消气。

裴云心中直滴血,当下对那些总是莫名其妙出现的记忆景象的恨意又加深了几分。不过一想到记忆,裴云的眼中忽的就闪了一闪,然后就见他偷偷对着小阿南眨了眨眼。

小阿南还在发懵中,就听裴云大声道:“阿娘你这次可是冤枉我了,我这么做可是有原因的。”

阿娘双眼一眯,道:“哦,是么。”

她这个“么”字拖的极长,显是不怎么相信这个从小到大嘴中吐不出二三真话的大少年。

裴云面色尴尬,不过嘴中说出的话仍是漂亮的很:“阿娘,是这样的,这位姑娘因着急事,一连赶了三天三夜的路,路上连歇息片刻的功夫都没有,你瞧,她这不就累的昏死过去了么。当时我赶到的时候,她还有些清醒,约莫是觉得再这么赶下去,人和马儿都承受不住,不休息一下是不行了,就叫我给她的马儿好吃好喝的招待着,等她醒了自会有好多的……好处相赠。”

他本来是想说珠钗首饰手镯之类的,这些他在大哥的那些书上看到过,都是女人最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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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当他眼珠微转,看向此时已被移到床上的俏姑娘时,却发现她身上居然什么多余的东西都没有,大是出乎裴云的意料,这才改口为“好处”,至于这好处是什么,就不是他该去头疼的了。

“是吗?”

阿娘眼中的不信任虽然消去了许多,毕竟这也勉强说得通,但一双眼睛仍旧盯着裴云的眼睛,想要瞧出些什么来。

裴云被她看得极不自在,忙闪身到了小阿南身后,拍着小阿南的肩膀,讪笑道:“是啊,当然是真的。不信你问阿南,他当时也在场的。”

阿娘的眼睛挪到了小阿南脸上。

小阿南的肩膀被裴云捏得有些发疼,但他也忍耐得住,毕竟在他看来,自家三哥越是“亏欠”自己,日后他就可以从三哥那里得到更多的“好处”,当下也就面不改色,点点头道:“是啊阿娘,这可是那位姐姐亲口说的,不然三哥那么怕麻烦,怎么会把人带回家来嘛。”

阿娘这才点了点头,毕竟裴云“怕”麻烦这件事,在镇子上可是传开了的,尤其当对方是女人的时候。当下也不再计较了,笑着道:“既然如此,就让它继续吃吧,几颗大白菜,能值几个钱。”说着又问裴云,“他们什么时候回来?”

其实这几年裴云三兄弟挣回来的钱也足够她们花了,甚至还有富余去接济那些连温饱都还没有解决的外乡流民,那么几颗大白菜,实在不足一提。只是现在吃掉大白菜的毕竟是马,是牲畜,那么好的东西,在她看来,就应该是先给人吃的,只有当身边的人都脱离了困境时,她才会觉得,拿一些给牲畜吃,才不算糟践粮食。

不过既然是有补偿的,而且听语气这补偿还远远高于几颗大白菜的价值,那就没什么好纠结的。拿了这些好处,让裴云三兄弟去大管家那里换些粮食衣物的,能救的人更多。

她当然也看到了床上的姑娘看来身无长物,不过她当年也是大户人家出身,眼力尚在,瞧得出这姑娘出身不俗。是以哪怕她瞧出了裴云小阿南两人多半是在说谎骗她,她也懒得再计较。

不过当她说话之时,将手搭在小阿南头上,那一阵“蹂躏”,也让小阿南好生委屈。

裴云看得心中发毛,心中直呼“得快些离开,这口热饭可不敢吃了”,忙面色一肃,说道:“今晚不回来了。”他将二哥交给他的包袱从剑鞘上取了下来,交给阿娘,继续说道,“我也得赶紧过去。”

阿娘听了,抬头看了他一眼,怔了怔,问道:“他真的回来了?”

裴云点了点头。

阿娘咬了咬嘴唇,说道:“好,你们自己小心。”她知道裴云三兄弟要去做什么,不单她知道,整个小镇的人都知道。

因为他们都曾是流民。

他们的家乡都因战争毁去,他们都迫不得已离开,来到这异地他乡。

老一辈的人常说,“没有了家,也就没有了希望”,所以那段日子是那么的黑暗,那么的长久,久得让一些人连活下去的勇气都丧失了。

不过好在他们在最绝望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人。

一个女人。

一个过去也是那么黑暗,甚至远超他们这些人,但却时时刻刻都会保持着微笑,给人以温暖,给人以阳光,给人以希望的女人。

这个女人当然就是大掌柜。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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