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设计

《城市交通设计》

4.5.7 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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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不但需要对多种车辆提供服务,包括小客车、大小货车、公共汽车等,还要为行人和非机动车提供服务。各种车辆具有不同的外形尺寸是决定车道宽度的基础。图4-15所示为一些典型车辆的尺寸。图4-16所示为行人通行时的尺寸。在进行道路交通设计时,需要明确各种需要服务的车辆和尺寸及行人、自行车、电动车和其他非机动车的使用要求。

图4-15车辆的典型尺寸

图4-16行人对道路的使用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对车型标准尺寸进行了规定,如表4-9所示。

决定车道宽度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不同车辆的交通量、构成和比例;

●行人、自行车、电动车的通行需求;

●道路和人行道的分界,如路缘、路边家具、树木和绿化等;

●路边停车需要,沿路布置、使用频率和停车管理手段等;

●设计车速;

●有无弯道;

●有无可能设单行道的要求,或者在双向通行的某段需要双向车流交替通行使用一条车道。

图4-17表示常见车辆的大小和车道宽度的关系。英国一般采用的标准车道宽度为3.65m,但车辆若在这个宽度上超越自行车显得不够宽裕,因而对骑自行车的人并不理想。在很多情况下,特别是在建成区,窄的车道便于行人横穿,并且能够在并不减少太多通行能力的情况下降低车速。在多数交通混行的城市道路上,多于3m宽的车道并非必要。在一个交通信号灯停车线前,如果重型货车和公交车辆的流量很小,则2~2.5m宽的车道足以满足大部分车辆的通行要求,这样也会减少对道路宽度的要求。

我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规定了一条机动车道的最小宽度,如表4-10所示。

图4-17车辆和车道宽度

机动车道路面宽度应包括车行道宽度及两侧路缘带宽度,单幅路及三幅路采用中间分隔物或双黄线分隔对向交通时,机动车道路面宽度还应包括分隔物或双黄线的宽度。一条非机动车道宽度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与机动车道合并设置的非机动车道,车道数单向不应少于2条,宽度不应小于2.5m。非机动车专用道路面宽度应包括车道宽度及两侧路缘带宽度,单向不宜小于3.5m,双向不宜小于4.5m。

道路交通设计中其他要考虑的方面还有道路横向坡度,有效的使用可以用来降低转弯半径,增加驾驶舒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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