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只想混吃等死有错吗

《重生之只想混吃等死有错吗》

第1章 穿越?不,是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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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干什么?”

林奇觉得头昏脑涨,意识也模模糊糊,他努力试着挣开双眼,朦朦胧胧间看到身边围着一群人,视线不由自主地在人群中扫来扫去。

“醒了,醒了,他醒了。”

“小伙子,你没事吧?”

视力的逐渐恢复使得看到的画面也越来越清晰。

那是一张张陌生的面孔。

突然,目光扫到了人头空隙处的一片蔚蓝,紧跟着就出现了一道极为刺眼的强光。

来自高悬于天空中的耀眼璀璨的光斑

擦,狗眼被亮瞎了。

尽管他本能迅速地闭上眼睛,但眼泪还是控制不住夺眶而出,眩晕感反倒加重了几分。

随手揉了揉眼睛,他的心中惊疑不定,这些人在干嘛?。

另一边手也下意识地伸到裤兜里掏出手机。

咦?这手感好像不太对呀?

强忍着酸楚,他重新睁眼,把手里的东西拿近一看。

擦,啥玩意?诺基亚5300?我的xr呢?

脑子嗡的一声,他弹射似的直接就坐了起来,意识一下子也清醒了几分。

两眼有点茫然地朝四周望了望。

这大马路怎么看着有点熟悉呢。

不对!我明明正在公司睡午觉,怎么会在这里?而且身上的衣服也不对,上班的时候明明穿的是工服。但这会身上变成了一条普通的蓝色牛仔裤,一件蓝色的花里胡哨t恤。

这个logo,班尼路?

脚上是一双帆布鞋。

我得有几百年没穿过帆布鞋了吧?

稍微才回过神来的林奇一时间脑子都是满满当当的黑人问号脸和老爷爷地铁看手机脸。

“小伙子?你没事吧,你待着别动哦,救护车马上到了,你刚刚可吓死人了。”

一个老太太在边上念叨着。

“救护车?”林奇对于这个名词相当的困惑,随口反问了一句。

“是呀是呀,你刚刚在这路上走的好好的,突然就晕过去了,怎么你叫都没反应,我们只能打120了呀。”

走着走着突然就晕倒了?

这位老太太说的每一个字林奇都能听得懂,合在一起的意思他也能明白,但他就是无法理解。

身为没手机会死星人的他在不知道要干嘛的时候就会习惯性地看手机。

于是再次看了看那部莫名其妙出现在他裤兜,替换掉本应该是xr的诺基亚5300,突然想到他读大学的时候也是用一部这样的手机来着。

随手向上一滑。

……

星期四,11:47分

(本章未完,请翻页)

今天不是星期二吗?

2007年7月12日

???

2007年?

难道今天不应该是2022年1月11日,星期二吗?

这部手机不会才刚出土吧?

林奇此时满脸懵逼。

左右前后以热心老太太为首的几名路人全程围观林奇从醒来以后就摇头晃脑,然后一会自言自语,一会看手机露出满脸呆滞的诡异行径,纷纷对他投来了关爱伤残人士的亲切目光。

突然,他灵光一动,心里面冒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

“阿姨,请问今年是什么年?”

“小伙子,今年是2007年,狗年,明年2008年,猪年,京城奥运会。”

“哎,连什么时候都不记得了,你们说他不会真的把头摔傻了吧。”

“怪可惜的,小小年纪,还长得挺眉清目秀的。”

路人们开始交头接耳议论起来,丝毫也不避讳眼前的讨论对象。

但林奇也懒得理会这些毫无意义的声音,因为他心中此刻早已惊涛骇浪。

神tm2007年,狗年!

我他喵这不会是穿越了吧?

why?

没撞车没坠楼没爆炸啥意外都没发生,好端端睡个午觉都能把人整穿越?

我既不厌世,对生活也没怨念,就那么勤勤勉勉无欲无求地活着,从来没有过要死的念头,也没思考过人活着有什么意义,假如能重来我要如何如何之类形而上的哲学问题,这样都让我穿越!

我不理解!

就在这时,一辆救护车闪着灯鸣着笛停在了路边,几名医护人员从车上下来。

“是谁晕倒了?”

“医生医生,就是这小伙子。”老太太继续热心到底。

“你觉得哪里不舒服?”

林奇此刻还震惊于发生穿越这件事情,同时眼下他无法确认的事情太多。

导致他一时半会也不敢乱说话,只好如实回答。

“有点头晕。”

“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吗?”

“知道。”

咦?好像也不对,我知道自己的名字,但是我不知道被我穿越上身这哥们的名字呀。

“来,睁眼。”

一名医护人员掏出一支小型手电筒,一只手熟练地撑大林奇的眼睑,另一只手迅速拿起手电筒对着林奇瞳孔左右扫了两下。

尽管心里明白这只是项一项常规的检查,但短时间又双叒叕被强光连续闪瞎狗眼的林奇还是不争气地流下男人脆弱的泪水,同时心里按捺不住千万只羊驼奔驰而过。

“你能自己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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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番简单的检查,医护人员问道。

“应该可以吧?”

于是在两名医护人员的搀扶下,林奇半推半就上了救护车。

其实他打心底是非常抗拒去医院的,在那里,他经历过非常悲痛的记忆,而且他也清楚只要去了医院,一通折腾在所难免,无缘无故晕倒这种事情,头部ct打底。

但与此同时,他也基本确定了自己应该是遇到穿越事件,看过网文小说的他对于穿越剧本的套路也挺清楚。

他上身的这哥们看起来体质不大行的样子,走着走着都能晕倒嗝屁,尽管看他的手手脚脚,应该还蛮年轻,但还是有必要去查一查,至少求个心安,免得回头自己刚穿越没几天就莫名其妙跟着嗝屁。

“身份证件有带吗?拿来登记下。”

“我找找看。”

林奇拍了拍前后左右四个裤兜,发现右前方的裤兜有点鼓,伸手一淘,果然有个钱包,心想这哥们跟我一样喜欢把钱包放在右前方裤兜呢。

这是一个崭新的皮质黑色折叠钱包,经典简洁款,钱包正面右下角还有个小银狼的logo。

嘿,这品味也一样,就是看着有点穷呀。

2007年是移动支付还不存在的年代,这钱包干干瘪瘪的厚度,说明这哥们的生活不咋样。

打开一看,里面果然只有一张红牛的和十几块散钱。

然后林奇的目光就停留在了钱包内侧的左半部分,这是那种很普遍的带一层透明膜的证件夹层,很多人会在这里放照片或者身份证件。

这位哥们放的就是身份证。

姓名林奇

性别男民族汉

出生1985年5月2日

住址粤省s市昌平区华美路东阳海岸1幢1301

公民身份号码xxxx0819850502xxxx

???

whatthe法克

这不是他自己的身份证吗?

上面的头像正是他十八岁那年初次办理身份证时拍的照片。

傻不拉几的矮大紧同款长发,一副愤世嫉俗,好像全世界都欠他一个理解的中二表情。

人有时候真的很难面对曾经的自己。

赶紧翻过身份证背面。

有效期限

还真的是他人生的第一张身份证。

我了个去,这难道拿的不是穿越剧本,是重生剧本?

难怪刚刚觉得醒来那马路的街景有点熟悉。

现在一想,可不就是他第一份工作的办公楼楼下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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