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四月杀

《江南四月杀》

第一章 连环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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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元丰四年(公元1081年)。

四月初,上虞县城。

城东六里外的杏花林里,连续三次发现尸体,案发现场没有丝毫打斗痕迹,更没有任何有效证据。

被确定的死者死亡时间皆是被人发现的四天前。这便奇怪了,明明前天、昨天还有人遇见过这些人,怎么会死于四天之前?

莫不成这杀人凶手是鬼神不成?身为上虞县尉的郑裕对这件杀人案一筹莫展……

死者:陶碧魁,人称陶老六。

身份:城北“魏家文字铺”邸店伙计。

身体特征:身高五尺六寸,右手无名者残缺。

验尸报告:尸身没有伤痕,肠胃内无中毒症状,死者瞳孔睁得极大,好似死前受到极大惊吓,检查尸身后,可断定死亡时间在四月初二,即是被人发现的四天前。

现场勘查:发现死者的现场为城东六里外的杏花林里,案发现场没有丝毫打斗痕迹,被发现时死者仰面朝天,上半身落有七朵杏花,初步断定,发现死者的地方并不是案发第一现场。

死者住处勘查:死者住处位于“魏家文字铺”后不远的狭隘偏僻的狗尾巷。住所与周围人家并无什么不同,房子为抬梁式木构架,三开间朝南。

房间内除几张桌椅、一张木柜一张木床外,并无杂物,搜查几遍并无异常。院子不大,种有一棵桂花树,树旁有口水井,井内无异常。

相关人员调查:“魏家文字铺”伙计邹奎说,陶老六自九年前到“魏家文字铺”以来,很少与他人交往,从未与他人发生过争执。

“魏家文字铺”掌柜魏玉虎说,不太清楚陶碧魁是何方人士,听口音似是中原人。陶老六从早至晚一心都在邸店上,他对字画古玩颇有研究,曾帮助魏玉虎检验出几批字画赝品,从而使“魏家文字铺”避免了一大笔损失。

陶碧魁邻居杜狗儿、李寡妇等人说,他们从没见过陶老六与谁来往过,即使平时遇见他们,陶老六也从不与他们打招呼,反而是垂首避过,在他们看来,陶老六是有怪癖。

死者:白沭源,人称白秃子。

身份:城南韩千乘家打扫后院兼看管后院库房的仆从。

身体特征:身高五尺八寸,头上秃顶。

验尸报告:尸身没有伤痕,肠胃内无中毒症状,死者瞳孔睁得极大,好似死前受到极大惊吓,检查尸身后,可断定死亡时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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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初四,即是被人发现的四天前。

现场勘查:发现死者的现场为城东六里外的杏花林里,案发现场没有丝毫打斗痕迹,死者被发现时仰面朝天,上半身落有七朵杏花,初步断定,发现死者的地方并不是案发第一现场。

死者住处勘查:死者一直住在韩千乘家后院库房左边的厢房里。厢房内堆满杂物,

死者好似有收集旧物件的嗜好,据搜查并无异样。厢房外是韩千乘家后院,内有几棵梧桐树,已亭亭如盖。

有关人员调查:韩千乘说,九年前的某个冬天,天下着鹅毛大雪,他遇到了身穿烂棉袄的白沭源。

据其所言是因家乡遭了旱灾,不得不外出乞讨,流落至此。当时他见白沭源饥寒交迫,听口音是江北人,便起了怜悯之心,将他招为仆从。白沭源自从进了韩宅,做事一直很卖力。

他平时很少与人往来,除了遇到韩千乘会简单招呼几句外,与别人并不言谈,整天都像是个闷葫芦。韩千乘十三岁的小儿子韩丞艮说,有一回他看见正在打扫的白秃子竟拿着扫帚上下左右挥舞起来,而等他发现了韩丞艮后明显慌乱,很快就又低头不语扫起地来,这事发生在两个多月前。

死者:郜浮生,人称郜大个。

身份:城东酒家“太白楼”厨子。

身体特征:身高六尺四寸,四肢粗大,异于常人。

验尸报告:尸身没有伤痕,肠胃内无中毒症状,死者瞳孔睁得极大,好似死前受到极大惊吓,检查尸身后,可断定死亡时间在四月初六,即是被人发现的前四天。

现场勘查:发现死者的现场为城东六里外的杏花林里,案发现场没有丝毫打斗痕迹,死者被发现时仰面朝天,身上落有七朵杏花,初步断定,发现死者的地方并不是案发第一现场。

死者住处勘查:死者与其他“太白楼”厨子伙计混住于“太白楼”后院的厢房里,房内各人的东西分别放在自己的床铺上,死者的东西寥寥无几,一瓷枕一凉席一床被褥和几件换洗衣物,据搜查并无异样。

有关人员调查:“太白楼”朱大海、吴大山等厨子说,郜浮生干活认真,但对于东家对他的赞赏却没放心上,对于东家对他的有意提拔也推辞不受。

郜浮生做菜厨艺平平,但极为擅长品评菜肴,为人好酒好赌,但从不赊账,更不与任何人起争执,别人对他耍赖也从不计较。还经常用赢来的钱请大伙吃饭,因此他的人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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郜浮生很少外出,更是从未去过青楼之地。“太白楼”是在九年前招收郜浮生的,具体时间已经不可考,不知其来是何方人士,听口音好像是川蜀之人。

身着淡青色窄袖罗衫的郑裕来回复读着案宗报告,这是他遇见过的最为棘手的案件!从案件中可看出不少疑点,却没有真正可以破案的线索。

而杀人凶手的作案动机也不清楚,这三个人俱是再普通不过的人,平时从不与人起争执、结梁子,这就排除了因仇恨遭报复的因素。

而他们又身无浮财,算是穷困之人,见财起意杀人也成为不可能了;至于情杀的可能性也可排除。

这么看来,若是一定要有个解释的话,那只能说凶手是个肆意滥杀的狂徒,但三人分别客居城内相距甚远的三处,而这凶手竟然只找这三个人而不是找别人,并且这三个人都是很少外出的,这未免太过巧合了。

因为从凶手作案的手段来看,凶手绝对是同一个人! “大人,怎么还在看这卷宗?”一个捕头似的年轻人走了进来。“走,卑职请大人去外面喝一杯解解闷去,案子没什么大不了的,实在不行就给他安一个什么自然死亡的定论就行了,反正那卷宗上不是说没伤痕没中毒么?”

“周博,你来了。”郑裕头也不回的说道,来人名叫周博,才二十来岁,比郑裕小上五六岁,是上虞县衙的捕头。

“可不能那么做,就因为这卷宗上写的是没伤痕没中毒,我们才不可随意草草结案。因为这三人都正处壮年,又没病没疾的,如若不是意外死亡,如何会让人信服呢?”

“那……那就说……是他自己不小心栽倒沟里摔死的……杏花林那边不正好有条沟吗?"

“那也不行的,一来他们是没伤痕没中毒,二来卷宗上也写明了,杏花林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哎呀呀,我的大人啊,这还不简单么,给他们身上添加点伤痕什么的这种小事还难不住我们弟兄的。”

“走吧,大人,喝一杯去。”周博过来硬是将郑裕从椅子上拉了起来。

“好吧,别拽我了,去外面喝点解解闷也好,总盯着这卷宗上的报告也破不了案的。”“这才对嘛。”周博拉着郑裕高兴地往外走去。

周博以前是郑裕手下的都虞候,郑裕昔日曾是老种经略相公麾下的一名副兵马使,后来因犯事谪放上虞县尉。郑裕谪放上虞县尉时,周博要求跟随,所以做了上虞县的捕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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