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放心!我不是什么好人

《奥特:放心!我不是什么好人》

第六章 空间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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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系统空间里,怪兽都会被空间强制认主角为主,空间不能收有抵抗的怪兽,只能收进去无抵抗的怪兽)

在林凯到达目的地之前,哥美斯已经与利特拉交手过,几个回合。

它们都还比较小,基本攻击靠喙啄,靠爪子挠,靠獠牙撕咬,靠尾巴甩,都还属于童工。

但没办法,虽然短时间内不会有人赶到,可他还是觉得要速战速决,有必要做点儿牺牲!否则就算是杀死了哥美斯,也拿不走他的战利品。

决定了!

从脑海里向利特拉发出命令:

使用【希特洛内拉酸】杀死哥美斯!

这个操作可能会杀死利特拉,他必须要拼这一把。自己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

收到命令的利特拉没有丝毫犹豫,立马对准哥美斯发射【希特洛内拉酸】。意识到不妙的哥美斯,想逃也逃不掉,它没有高速移动的能力,它属于重装战士。

被【希特洛内拉酸】击中的哥美斯渐渐地不再挣扎,林凯抓紧时间奔跑去战场,一是把奄奄一息的利特拉送进空间,空间是具有修复功能的,希特洛内拉酸只是连带着它的身体一起被腐蚀了,还没有立即死亡,就是不知道空间的修复功能强不强大,所以才说这是赌一把。

如果系统空间给力,那他就赚了,如果不给力,那就相当于用利特拉换取了自身的强大,不亏!

收取了利特拉之后,将已经被腐蚀了身体死亡的哥美斯扔进空间里,然后自己也进入空间。

这片土地,除了还有刚才利特拉与哥美斯战斗的痕迹之外,什么也没了。

让后来赶到现场的次郎这个怪兽博士很失落,而由利子他们就没什么太大的感觉了,只是有点儿可惜。

今天的收获已经可以说是震惊世界了,由利子也很满足了,还认识了个人,很满足!

很快,坐着来时的直升飞机,由利子三人又回去了,而带着震惊世界的照片,由利子独自一人回到了报社!

......

(恭喜宿主,杀死了古代怪兽哥美斯,特此奖励:力量+1体质+1;50W日元)

这次奖励给的好少!而他的属性经过这两只怪兽也变成了:

宿主:林凯

年龄:27

种族:人类

力量:8(正常值10)

智力:10(正常值10)

精神:13(正常值10)

体质:6(正常值10)

虽然吐槽奖励少,力量快正常了,体质还有待加强,智力正常,精神超额,系统还是带来了好处的。

还是先看看被收进来的两只怪兽吧。

林凯的心思一动,来到了一个洞穴里,这是利特拉在空间里给自己找到窝。看向利特拉,好像还活着。只是状态变了

原始怪鸟:利特拉(正在修复中)

身长:5米

体重:1万吨

技能:希特洛内拉酸(暂时就这一个技能,技能会随着成长增多)

看来应该是没事,血赚!

心神一动,他又来到进入空间的位置,15米长的哥美斯的尸体就躺在这里,所有默认的被带进来的东西都首先出现在这里,如果像利特拉一样选择好了自己的领地,那么进入空间就可以直接到自己领地去。

古代怪兽:哥美斯(已死亡,可分解)

身长:十五米

体重:三万吨

技能:原始力量

看来是控制不了,当不了打手了!

可分解???什么意思?

算了,问系统,系统也不会说的。

(分解哥美斯)

(已分解完毕,获得哥美斯的肉;哥美斯的獠牙;哥美斯的独角;哥美斯的爪子*2;哥美斯的尾巴)

哥美斯的肉(可食用):尽情大胆的吃,不用怕,无毒。

这是有毒没毒的问题吗?看起来就不好吃!!!

要不要尝尝呢?

哥美斯的獠牙(独角;爪子;尾巴):可作为合成怪兽的材料。

合成怪兽,我是亚波人?

算了,反正现在也没什么东西可以用的,这穿越来的第一天就有了这么多东西,很好,很舒服。

150万日元,这时候的日元还是很值钱的很有购买力。(黑部进饰演初代的时候一集3万日元,一个月4集是12万日元,这个收入是普通人月收入的5-8倍,150万日元,就算按最小的倍率来算也是相当于普通人工作62.5个月也就是5年多的时间,别忘了日本那时候在高速发展)

加上一只怪兽,一些怪兽零件,身体也变得更好了。对于现在的他来说,挺知足的了。

没了需要处理的事情,从空间往外观察了一下,没有人了,就从空间里出来,准备回家了。

路上,一边盘算着今后的发展,一边拍大腿,忘了找由利子要联系方式了。

算了,等安顿好自己之后,再去联系由利子吧,至少报社的电话太好找了。

有人说你知道由利子所在的报社是哪个吗?

原来不知道,可马上就能知道了,作为记者的由利子不可能不把今天发生的事,拍下的照片,发表的。

所以只要在之后几天,从报纸上看到了这个新闻,就可以知道是哪个报社,知道是哪个报社,就可以给报社打电话找由利子,进而要到由利子的私人家庭电话。

完美,非常完美!

做好了计划,他要抓紧时间赶路了,否则天就要黑了,比来时想必,体质增加了,虽然白天折腾了不少时间,但是回去的路还是比原来来时快很多。

可,到家的时候,天还是黑了,到家第一件事,煎肉。

我得尝尝啊!!!

1个小时候,从一个拉面馆出来的他,拍了拍肚子,回到了家。

你说我为什么要去拉面馆呢!

当然是难吃了!!!哥美斯的肉一口的土腥味,还硬,不适合人来吃,又不是没钱吃饭。

你说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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