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城雾西行

《秦城雾西行》

第4章 少年终究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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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候带着剩下的五名吴家军亲兵迅速的向森林之外奔去,暗中还有一名暗谍也跟着他们向森林外逃去,经过半个时辰的奔跑,他们终于跑出了幽暗的森林,在森林之外,一条静谧的小河正静静地流淌着,吕候七人望见小河之后,立即趴在河边大口大口的搂着水喝了起来,并用河水疯狂地清洗脸庞,随后便翻身躺在河边,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吕候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的是那么彻底,那么真实,似乎将毕生的怨气都发泄出去了,笑声如同惊雷一般,惊起大片的野鸟,如果不是顾忌吸引大型野兽来袭,吕候估计会笑得声音沙哑为止。

旁边一人唯唯诺诺地问道:“吕副统领,接下来我们去哪里呀?”

吕候看着这个瘦猴子一样的兵,大笑着说道:“跟着老子走,我们去占山为王,去他娘的副统领,从此我们就是自由身。”

“可吴统领他......”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现在活着的,爹娘都去世了吧?是,我承认,吴统领收养了你们,给了你们最初的依靠,但你们不要忘了,是谁养大了你们,是谁教你们武功,是谁每次带领你们冲阵在前,是我,吴统领对我也有知遇之恩,但我们已经为他做了太多,他也太贪了,为了他的官位,害死了多少弟兄你们心里不清楚吗?”

其他五人听见吕候的言语,眼中却满是复杂的神情,蛮荒战乱中,他们爹娘都随着战火的燃烧而一并逝去,本就无牵无挂,后来遇到满腔热血与抱负的吴统领收留了自己一干人,那时候的统领是那样的昂扬和温和,但随着吴统领官阶的攀升,他似乎再也没有了往日的热血,他开始变得腐朽、残忍,开始享受权势给自己带来的欢愉,甚至不惜以大部分是自己亲手养大的吴家军来做筹码去换取权势。

现在吴统领死了,他们欠吴统领的也已经还清,已然再无牵挂,而此时的他们倘若回到京都,也必将被斩首示众,以示效尤,与其这样,还不如追随着吕副统领去成就自己的一番大事业。

吕候接着说道:“现在整个追击队只剩我们七个人,回到京城,我们没有带回公主,本就是死路一条,现在加上吴士祯也死了,我们回去则更是罪加一等,再加之谍子也只剩夌一人,因此们干脆凭借自己的现存的战力,先去征服一些小山头,作为我们自己暂时的定居点,在这期间,夌兄弟,你继续利用暗谍的鹰隼传递讯息,就说我们仍在追踪公主殿下,目前已经快要接近了,让京城那边认为我们还在追击公主殿下,另外,倘若有亲人或挂念之人在京城附近,在我们稳定之后,就赶紧去接过来,这样我们以后干大事就没有那么多后顾之忧。”

众人齐声应允,脸上皆是浮现了激动的神色,吕候接着说道:“我们以后占山为王,要做就做侠士,绝不可做那悍匪,以后,我们要做的就是劫富济贫,匡扶正义,杀百姓之盗,杀敲人骨髓的乡绅豪奢,杀尸位素餐的狗官,诸位能否做到?”

众人齐声答道:“能!”

声响再次惊起野鸟,吕候爽朗大笑,再次说道:“今日有幸识得诸君,是我吕某毕生之幸,不如你我七人在此结拜为兄弟,可好?”

剩余六人无不拍手叫好,于是七人将自己的佩刀插在一起,对着明月,将自己的手指割开,朝自己的下嘴唇抹上了一抹鲜红,齐声说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说完便一起对着佩刀行跪拜大礼。

七人按长幼资历进行排序,吕候自然位列第一,毫无争议,老二却是那瘦猴一般的高个儿甲士,此人姓吉名洪,从军时因为其视力出众而当上了军中人人羡之的游弩手,但因为其气力的弱小,不多久便被遣送回原来的行伍,自此他便成为了军中的一大笑谈。老三是一名黑壮青年苏大林,他天生上下肢对半分,又由于其父母曾是在酒楼里面当厨子,所以自小他便学的一手精湛的厨艺,后来由于战争的原因,他便被强征入伍,担当一支骑军的伙夫,而骑军将士们对这个没事就爱笑的厨子甚是喜爱,加之钟爱这个厨子的手艺,私底下也教了苏大林许多傍身的武道技艺,苏大林也因此能在后来的追击队选拔中脱颖而出。

老四老五和老六本来就是三兄弟,老大叫白龙,老二叫白虎,老三叫白豹,三个人都来自于同一个村子,都是土生土长的庄稼汉子,三个汉子都是村子里有名的猛汉,每当开镰收麦的时候,他们都会去地主老爷家去打长工割麦,村子方圆十几里的地主每次看到他们三兄弟弯腰在田里卖力割麦的时候,都会感叹:给他们口饭吃,他们比牲口还猛嘞!后来,战乱爆发,三兄弟目睹父母死在入村抢劫的劫匪之后,毅然决然地参军入伍,誓要杀光所有的劫匪,后后来战事停歇之后,三兄弟便撤下一线,几番辗转之后,便来到了追击队。

排名最小的则是夌,一名暗谍出身,当他脱下头上特制的暗谍帽之后,其余六人才发现,这名暗谍也就只有十六岁大小的年纪,不过这个小子确是个面容清秀俊美的小哥儿,虽有半边少年白头,却更显他的气质俊雅,至于他的出身,他没细说,只说是某个门派的弟子便再没有多说,其余六人也都识趣,见他不愿说,众人也没有多问。

此时的七人还不知道,他们所建立帮派将会成为日后奉天王朝最大的帮派,他们七人,也将被后人称为“奉天七圣”,但现在的他们,也不过是战事落败后的七条丧家之犬罢了。

成希将刀拔出,割下了吴士祯的头颅,用腰间的布条将吴士祯的头颅裹住,斜挎在背上。做完这一切后,成希也快速地向森林外奔去,因为不管是他成希,还是游落落这等高手,在这无尽黑夜的森林之中,多呆一刻,危机便多上几分。

成希背这吴士祯的头颅,平时那么严厉的师父如果看见自己成功的完成了追杀令,一定会好好地夸奖自己,想道这里,成希的步伐更加迅速,若仔细去看,他的双脚似乎已经离地有那么几分了。

而说到底,成希也不过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即使再心狠手辣,杀伐果决,终究是逃不过少年的心性。他的年龄和游落落身旁的小柿子相差无几,但两个少年却拥有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和际遇,小柿子受命于父,受教于游落落,一生坚定守护公主殿下的信念,而成希禾却受命于师父,受教于师父,前半生,他们在一个小山村里活着,至于后半生,他没想过,师傅也没提过,但有一点可以明了,他日后定会成为整个王朝最为可怕的刺客,这是师傅第一次带他去那个瀑布的时候说的话,成希禾也一直坚信这句话。

和那些京城里街头巷尾嬉戏玩耍,无忧无虑的年幼稚童相比,和那些在青楼娘子的怀里舞文弄墨的纨绔子弟相比,成希和小柿子两人的少年时光,似乎少了点什么,又似乎多了些什么。

十八岁的成希正是心有所属的年纪,每当想到那个女孩儿的时候,成希禾的嘴角总是忍不住微微上扬,小姑娘叫徐欢欢,自打小的时候便是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打小,小姑娘便喜欢拉着成希上山下山的疯玩,而成希的师傅又是崇南村第一等的名医,因此,欢欢的父母对两个小孩子的打闹自然也是乐见其成,甚至在白泽的竹屋里拿药的时候还打趣道,让两个孩子就定一个娃娃亲,这样双方也是能亲上加亲。

从小一起长大的欢欢,面对成希的时候自然也是没有那么多的扭扭捏捏,躲躲藏藏,每次成希禾在瀑布之下被师傅训练,坚持不住晕过去之后,都会被师傅带回来涂抹药膏,而欢欢每次也都会来守着师傅,看师傅给成希禾上药,久而久之,欢欢也就学会了一些基本的上药涂药的技巧,后来欢欢来的次数多了,师傅干脆就让欢欢自己给成希上药。

为了给成希上药,师傅每次都会把成希脱的精光,刚开始的时候,欢欢还非常羞涩,每次给成希上药的时候都会半遮眼睛,后来上药的次数多了,看得多了,欢欢也倒不再羞涩了。倒是成希自己,好多次被师傅拎回来的时候,他都是昏迷的,因此他也一直以为是师傅给自己上药和缝伤口。

直到一次偶然的机会,成希提前醒了过来,当他醒过来的时候,明显感到有人正在给自己上药,但那上药的手绝对不是师傅那种长时间握剑而长满老茧的手,那双手,冰冰凉凉的,手掌涂抹药膏在背上的时候,是那般温软舒适,成希当即就惊得翻身过来,带着小男孩子特有的惊恐叫声,喊道:“怎么是你呀,我师傅呢?”

“你师父出去采草药了,他就让我给你涂药。”小丫头仰起头朝着成希禾露出了她带着两个小酒窝的笑容,那笑容,眼角弯弯的,整个眼睛一笑就成了一条线,同时,还露出了两颗小虎牙,整个人都在笑容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的干净明亮。

成希可没有那份心思去看小欢欢的笑容,现在的他,由于敷药,被师傅把衣服扒了个精光,因此他现在也正死死的捂住裆部,而那时候的小欢欢却完全不知道眼前的男孩子为什么这么紧张,反而还老气横秋道:

“挡什么嘛,本姑娘早就看光了,还有什么好挡的。”成希都快要哭出来了,小欢欢看着成希现在的样子,又好笑又好气,于是便决定不再逗他了,“好了好了,本姑娘不看了,你快点穿上,免得说本姑娘占你便宜。”

成希慌忙的找到自己那件裤子,由于师傅对自己进行的刺客的特训,因此,自己的裤子也随时是破破烂烂的状态,师傅也手笨,每次给自己缝裤子总是缝得前不遮边儿,后不遮腚。后来邻居大娘实在看不过去了,便拿过来自己缝补,大娘的手艺自然不是师傅可以比的,每次大娘拿回来的时候总会呵斥师傅几句,但看见小小的成希对着自己奶声奶气的说着谢谢,自己的心却又立马软了。

“你在想什么呢,不会是被我看了你就自闭了吧,哎呀,你放心嘛,本姑娘会对你负责的,大不了,等你年龄到了十八了,等我十六了,就让你师父来我家提亲,我嫁给你嘛。”

“我…”,成希憋了半天也没憋出几个字,最终蹲下来抱着腿,带着哭腔诺诺的说道:“我不干净了,呜呜呜呜…”

后来成希渐渐长大了,逐渐不是当初那个瘦猴子一般的少年了,反而成了一个精壮,挺拔的俊秀少年,尤其是一双丹凤眸子,更是显得整个人贵气十足,而小欢欢也是出落得愈加亭亭玉立,一颦一笑,都如山间的清风,春日的阳光,让人的颓丧一扫而空。

村里的人也都说,欢欢和成希两个孩子都不像是村里能养出来的,更像是富贵人家的孩子。

以前是成希跟在欢欢后面,现在他的个头逐渐长高,每次出行赶集,反而是欢欢会挽着成希的手,见着熟人就说,这是我以后的相公呀,以后一定要来喝喜酒呀。成希一开始还不习惯,后来他慢慢的也就习惯了,而且他也越来越发现,自己似乎开始喜欢这个小跟屁虫了,

少年少女两个人最喜欢的便是一起去村里的一棵老树上看日落,欢欢喜欢日落时的那份闲适安然,而成希,则只是喜欢看夕阳中的欢欢,在成希心中,他从来都不是来看夕阳,只是借黄昏之故才约欢欢出来爬树,实在不是晚霞好看,只是借暮色来掩饰他看欢欢时的脸颊绯红。成希尤其偏爱欢欢被落霞染红的脸,好像这一刻欢欢也为他心动。

想到这里,成希忍不住浮现温柔的笑容,他一想到欢欢,心便止不住的高兴,心里暗暗下定决心,这次追杀令任务完成,一定要让师傅去欢欢家提亲,自己也大了,欢欢也到了合适的年龄了,他们也该成亲了。

在成希想着欢欢的时候,他也快要接近自己生长的小村庄了,远远地他就看见了小村庄的灯火仍有几家亮着,想必又是哪家的母羊生崽儿了?亦或是哪家的小鸡崽儿又孵出来了,这些又可以拿去集市上换些钱财,为一家的生计,为孩子的私塾,多增添了一大份儿收入。

当成希走近村口的时候,一把蒲扇朝着他的后脑勺径直拍来,成希捂着后脑勺小声幽怨的说道:“村长爷爷,下次能不能别这么重呀!以后拍傻了,就娶不到屁股大的小娘子了。”

“嘿,你个臭小子,欢欢还不够啊,你还想娶其他的,你看我不给你一扇子,你个混小子,大晚上出去干嘛,不怕夜里的豺狼把你拖去吃了啊!还有,你这背的是啥,鼓鼓囊囊的!”

“欸,这可不能看,秘密,村长爷爷您放心,我下次绝对不半夜跑出了,我这就回去找我师父了,再见了,村长爷爷。”成希的声音随着逐渐远去的身影而渐渐消散于村长的身前。

“嘿,你个小兔崽子,我话还没说完呢!”

村长看着远去的年轻人,摇着蒲扇,笑骂道:“年轻真好呀,想我年轻的时候……”

话还没说完,成希便急匆匆的跑远了,一是自己背着的是一颗头颅,若是被村长发现,那不得把村长吓个半死,再者,村长的唠叨是出了名的,若是勾起他的话题,那不得拉着自己从夜里说到第二天白天呀。

成希继续走着,自己和师父住在村尾的小竹屋里,因此每次回家都会路过大半个村子,而成希禾每次也都会和村民们热情的打着招呼,村民也喜欢这个越长越俊俏,又懂礼貌的孩子,好多次路过自己家门口时,都会从里屋拿点东西塞给成希,或是一斗米,或是一双布鞋,亦或是一条秀了花边儿的裤子,但让成希穿上那条花边儿裤子,那估计比杀了他还难,因此每次送花边儿裤子的贺大婶看见成希没穿自己缝的花边儿裤子,都会数落他几句,而成希也只是笑眯眯地说着,下次一定穿,下次一定穿,可每一个下次却都没穿。

成希路过猪贩王大叔家,笑问道:“大叔,今年的家里的花媳妇儿生了几胎呀。”

王大叔笑道:“生了十几胎,今年怀的好,又是个好年,小希呀,明天叫上你师父来我家吃饭,我亲自下厨做几个好菜庆祝一下。”

“好呀好呀,那我就先谢谢王叔了。”

“欸!这谢啥,当初你师父救我儿子命的时候,他可也是没要啥报酬啊,这份恩情,多少顿饭都不够。”王大叔的言语里满是感激。

“欸!王叔,您还提这个可就见外了,都是一个村儿的,那种情况,搁谁都会跳下去救小石头的,以后咱就不提这事儿啦,显生分。”

“好好好,不提了,明天记得来吃饭哦,别忘了。”

“没问题。”

说完,成希便径直向竹屋走去,路上,又遇到几个邻村的大婶,成希一一和她们打招呼,本来这几个大婶想要给成希提点酒肉让他回去和他师父喝点吃点的,但成希都一一拒绝了,并对几位大婶一一致谢,表示有时间一定登门拜访。

终于要到那栋小竹屋了,成希一眼就看见了坐在屋前的师父,他连忙过去搀扶起师父,问道:“师父,你怎么不回屋坐着呀,这外面多冷,冻坏了怎么办。”

白泽平淡的回答道:“我在等你,怎么样,事情办的如何?”

“不负师傅所托!”,说完,成希便把吴士祯的头颅放在了师父面前。

而白泽也很惊讶,虽然他对自己这个徒弟的实力有相当不错的信心,但根据自己所得到的情报,仅是吴士祯本人就已经是二品小宗师境界的武林高手了,更别谈他还带着数十甲士和暗谍,自己这个徒弟是如何这么轻松就取得吴士祯的头颅而全身上下却没有过多的伤口?

成希听完师父的疑惑之后,自然也是从头到尾详细说来,白泽听后,没有更多的言语,靠在竹椅背上冥想了一会儿,成希自然也是规规矩矩的站在师父对面,过了好一会儿,白泽才缓缓开口道:

“继续练刀!”

成希当即单膝跪下,应声答道:“是!”

白泽继续说道:“去地下找个好点的竹盒,把吴士祯的头颅收好,找个僻静的地方埋了吧,折腾了大半辈子,也还他一个清净吧!”

成希听完师傅的话语之后,立即向里屋走去,挪开一排放泡菜的坛子,拉开一个方形的木板,随即便跳了下去,不一会儿从地窖中拿出一个精致的竹盒,将吴士祯的头颅放进去,和师傅说了一声便出门了。

白泽在成希出门之前缓声说道:“尽快回来,师父有事要交代。”

成希说完听命之后便出门了,月色下,月光斜射过屋檐,一大片斜着的黑影映在地面上,月光恰恰摸到白泽的灰白的布鞋,白泽坐在椅子之中,双手扶着椅子的双把,黑暗之中,看不清他的神态,只有一股威势向周围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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