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竟然在大缙王朝当斥候

《我竟然在大缙王朝当斥候》

第四章 并不是刀枪不入嘛

上一章 本书简介 下一章

“砰。”

空中突然响起一声爆响。

胡骑头猛地往后一仰,从马上直直栽下地面。

林子伦面色苍白,坐在地上。

他身体兀自颤抖。

手里握住的九二式手枪的枪口,还在冒着微微青烟。

刚才哪怕只慢上一瞬,自己就交代在这里了。

他心里还在后怕。

这是他到大缙以来,第一次动用底牌。

子弹从胡骑前额钻入,后脑飞出。

胡骑的后脑勺已经炸烂了半边,死得不能再死。

阿史那悉密万万想不到,自己堂堂一个四品修行者,竟莫名地栽在了一个大缙斥候兵手里。

刚才被胡骑拍了一掌,林子伦的胸膛还有阵阵余痛,他感觉呼吸不畅。

他解开军服,从防弹衣里抽出一块陶瓷板,一看已经被打断了。

修行者力量竟如此之大?

幸好胡骑那一掌出得很仓促,未竟全力。

如果以胡人单拳击开大铁枪的力量,全力给自己来一掌的话,防弹衣只怕也不管用。

他静静感觉了一会,自己应该没有大碍。

冷静下来后,他走到胡骑尸体旁,唰地撕开了胡骑的衣服。

里面套有一件金属背心,用细细的金属丝织成,像传说中的护身宝衣。

他将胡骑的金属背心剥了下来,拿在手里掂了掂,份量很轻。

他用刀捅了捅金属背心,刀一下滑走,嗯,看来是个好东西。

看来这个世界的修行者,并不是刀枪不入嘛。

他捡起铁骨朵掂了掂,实在太笨重了。

只有似胡骑如此大力的人,才喜欢使用吧。

他将铁骨朵随手扔下。

胡马在胡骑尸身边转圈,他用刀背磕了一下马儿的前腿膝盖。

胡马吃痛,一瘸一拐地跑开了。

在胡骑身上搜出两块腰牌,他看了看。

一块金灿灿的,上面刻有狼头。

一块黑乎乎的,上面刻着飞鹰,他随手塞进了包里。

在草丛里搜索了半天,他终于找到了那把神出鬼没的诡异弯刀。

弯刀是小半月形,刀背较厚,刀刃很薄。

刀身纹理里,闪耀石英晶粒类物质光感。

这把弯刀,就是这个世界修行者的法器了吧?

它到底神奇在哪里呢?

他拿着弯刀看来看去,都看不出所以然。

也想不通弯刀是如何从虚空里飞出、并袭击自己的。

算了,先收起来。

他将胡骑的头颅斩下。

这不是为了赏金,只是出于谨慎的习惯。

挂好大铁枪,骑上大黑马,他提着胡骑的首级,向南飞驰而去。

一个时辰后。

突厥前锋营千夫长处木昆、修行者哥舒明,策马到了刚才的战场。

“大人,右侧山丘上有三名斥候被杀,道路上有三具尸体,其中一人可能是阿史那悉密大人。”

一名亲兵前来报告。

“什么?阿史那大人可是四品修行者。”

处木昆厉声道:“你有没弄错?”

“请大人移步观看。”

“哼。”

处木昆心里很慌。

看了现场,哥舒明说道:“应该是阿史那悉密,不过,以他的品级,谁能割其首呢?”

“哥舒大人,你确定吗?”

处木昆愈加心慌。

“这个铁骨朵是阿史那大人的贴身兵器。”

哥舒明冷冷地说道:“并且,他贴身的金缕衣也被拿走了。”

“那阿史那大人的头颅呢?”

“这还用说,肯定是大缙军士拿去求赏金去了。”

“大缙军士能杀得了阿史那大人?”

处木昆大惊,急忙问道。

哥舒明看了处木昆一眼,觉得这个千夫长大人有点愚蠢。

“阿史那大人肯定是遭遇大缙修行者了。”

“头颅应该是被大缙军士私下捡走了,大缙修行者不会这么干。”

“什么,大缙修行者?”

处木昆顿时有点懵。

“不然呢?以阿史那大人的品级,如果不是大缙五品以上的修行者,你觉得他会送命?”

如果阿史那大人泉下有知,可能会一边感激哥舒明对自己的肯定,一边无比的憋屈。

哥舒老弟,如果老子说是被一个大缙斥候兵干翻的,你会相信么?

处木昆心中合计,既然有大缙修行者出没,那前锋营就不宜再往前了。

“将阿史那大人尸身收起,所有相关物品都带上,还有他的坐骑。”

处木昆转马说道:“咱们尽快回大营。”

别说是大缙高品修行者的消息了,光是折了阿史那悉密,这就是一个大事。

跑出十几里后,林子伦找了一个隐蔽处,挖了个坑,将胡骑首级埋了。

他拍拍手,这下总算放心了。

以大黑马出众的脚力,他追了一个时辰,就追上了第三斥候小队。

“队长来了。”苏德贵叫道。

“野人哥,那个胡骑被你干掉了吗?”

“野人哥,你说那是修行者,你是怎么跑掉的?”

“……”

众斥候队员叽叽喳喳地发问。

“我没得事,大家不要停,赶紧返程。”林子伦说道。

“可惜了,刚野人哥捅翻的那个胡骑,头颅没来得及割。”

有人想起来了。

“可惜了。”

“别说了,全速前进。”林子伦喊道。

众人继续向南疾驰。

跑了差不多一个多时辰,突然听到啪的一声闷响。

“野人哥,阿牛摔下马了。”

林三羊大声叫道。

“停。”

林子伦举起手,下马向阿牛跑过去。

阿牛边上已经围了好几个队员。

“刚才阿牛被那胡骑劈了一刀,流了很多血。”

林三羊说道。

“让我看看。”林子伦说道。

众人让开,他蹲下去扒开阿牛的衣服。

只见背肋上有一道长长的伤口,深约半指。

“还好闷墩儿穿了两层甲,看起来没有伤到骨头。”

他松了一口气说道。

林子伦爱给人起外号。

因为阿牛身材粗壮,他一直叫阿牛为闷墩儿。

他叫道:“三羊,去把我马背上的小皮囊和背包拿过来。”

“好嘞。”

三羊掉头跑了过去,很快就跑了回来。

他将阿牛的棉甲、皮甲都脱掉,撕拉一声把里面衣服撕开。

接过林三羊递过来的小皮囊,他打开系带,对着伤口,用皮囊里的液体进行冲洗。

“嘶。”

阿牛一下叫出了声。

“嘶什么嘶,忍住,这是酒。”林子伦喝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

热门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