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明武德充沛,却选择文化胜利

《我大明武德充沛,却选择文化胜利》

第55章、草原追杀,屠灭建奴的最后之战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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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额尔德尼查干。

蒙咕高原的冬季,也就是11月~次年4月,寒冷而漫长,全年最冷的一月,平均气温在-30c至-15c,最低气温甚至可以达到-40c,并伴有大风雪。

如今是1644年2月,又受小冰河时期的影响,夜晚的气温骤降到零下二十度,凛冽的冷风吹来,稍不注意就会冻伤。

鉴于天气太恶劣,多尔衮不得不停下来,在一处巨大的山谷内扎营休息,天亮了再赶路。

规模浩大的举国迁徙,为了瞒天过海蒙蔽朱天云,迁徙的只是女真族,数年间陆续掠夺来的汉民则是一个没动。

考虑到动静太大,必然会引来朱天云注意,多尔衮只能忍痛放弃了。

十五万军队,六十万女真百姓,总共八十万人同时赶路,规模空前盛大,绵延几公里。

一路上多尔衮和王公大臣都是提心吊胆的,因为这目标太大了,哪怕为了隐蔽行踪,已经提前派军队驱赶清理方圆三十公里内的牧民,也难免会出现纰漏,毕竟草原这么大,不可能进行拉网式排查。

还有就是,几十万人经过的区域,草木踩踏得支离破碎,朱天云都不用怎么追踪,顺着痕迹就能追上来。

“大学士,从西北方向绕路是正确的,朱天云应没那么容易追上来。”

篝火堆边,多尔衮披着件白虎皮大衣,忧愁的仰望星空。

哪怕星空如此辽阔,也平复不了他焦躁不安的心!

在举国迁徙之前,范文程洪承畴等汉臣已经提醒过,不迁徙,亡国灭种的可能性是七成以上,迁徙进入草原,逃脱的几率是五成。

王公大臣分成两派,一派是主战,一派是赞同迁徙。

经过商议讨论,多尔衮最后还是选择迁徙。

朱天云太强大了,救世军扩充至七八千人,大清没有外援,不是其对手。

“王爷,我们不能掉以轻心,现在每走一步都如同刀尖上行走,稍有不慎便会万劫不复!”

火光映射在洪承畴严肃的脸上,犀利的眼神已经没了胜券在握,充斥着对未知的恐惧。

朱天云到底有没有追来?

救世军要是真追来了,下场会是如何?

以朱天云狠辣,会不会把这几十万人全部屠光?

一个个沉重问题萦绕在脑海中,洪承畴睡意全无。

洪承畴的身份其实很矛盾,既是明朝的大将,又是螨清的忠臣,甚至是螨清的开国元勋。

其次,后人对他的评价也很矛盾,有的人说他是乱臣贼子,也有人说他是忠肝义胆的好人。

再次,在家人、外人看来也很矛盾,外人说他是个英雄,但是他家里人认为他是宅门逆子,他母亲、弟弟都不认他。

至于为什么被俘之后,他这么快就降了?其实他需要皇太极给他个台阶下。

毕竟他起初誓不投降,一直在说自己是忠臣护主,大明栋梁,如果一下子转变态度,立马投降,传出去多丢人!

所以,他需要有一个最好的解释,不是我要投降你,而是我受天意指使,这就等于,他在心理上就能够说服自己。

大玉儿劝降,其实也是洪承畴需要一个投降的理由而已。

精明如洪承畴,早就盘算好自己的退路,如果自己不想死,投靠皇太极才是唯一的出路。

而且.从大势来看,大明朝气数已尽,李自成、张献忠那些农民起义军都是草寇,当初在陕西跟这些人交手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些人成不了大气候。

目前看来,只有皇太极的螨清才有真正能够一统种花的实力,也就是说,洪承畴的算盘早都已经打好了,就等着皇太极配合着做个姿态,他就会马上妥协。

可惜,无论他怎么安慰说服自己,也改变不了他就是汉奸的事实,朱天云已经把他定为必杀之人,还是千刀万剐那种。

同样睡不着的还有范文程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等汉臣,他们此时此刻,已经在暗自后悔降清了。

谁能想到,眼看气数已尽的大明又出现一个绝顶强人,以一己之力逆风翻盘,反败为胜?

可坏事已经做尽,朱天云绝不会放过他们,所以只能一条路走到黑……

……

距离山谷只有不到五公里的位置。

啾啾~

两声微不可查的枪响,四百米外潜伏放哨的两名清军士兵中弹倒地,到死他们都不知道子弹来源于何处。

四百米外的山头上,朱天云放下M200狙击步枪,举起热成像望远镜四处观察,确保没人后,才拿起通讯距离能达到三十公里的跳频步话机喊道。

“前进!速度快点。”

从入夜开始,朱天云率领六千名救世军士兵就追上女真野人的迁徙大部队,一路用高科技装备暗杀清军哨兵,悄悄靠近。

不出意外,今晚就是决战。

“天气也太冷了点,好在月亮够大!”

朱天云抬头仰望星空,皎白的月光洒在草原上,能见度不算低。

几乎都患有夜盲症的古代人,夜袭着实有点危险!

因为古代人得夜盲症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肉食摄入不足,肉食中、尤其是动物肝脏内含有大量维生素A,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治疗夜盲症。

这一点在普遍菜食的古代百姓中推行有难度,所以在古代,战争中进行夜袭是一项高难度工作,没有严密的组织和训练,还没等到接战,自己人就走散了。

这也是为什么古代夜袭的都是小部队的原因,有意思的是古代军队中很多将领都是屠户出身,比如樊哙、张飞等人。

而且做过肉案的屠户、学徒等等也都很受招兵的欢迎,究其原因可能就是三条,动过刀、见过血、没夜盲。

女真野人是游牧民族,肉食吃得比较多,夜盲症带来的影响比较小。

相比之下,食不果腹的明末百姓就严重了,几乎到了晚上就是瞎子的地步。

好在朱天云几个月前就发现这个问题,立马批发维生素A等药品来治疗,加上大量的营养补充,夜盲症已经不存在于救世军。

“王上,十五的月亮十六圆,今天是二月十六……嘛!”

熊山拉了拉防寒面罩,哪怕是穿着保暖内衣,外面套上羽绒服毛呢大衣,依旧还是冻得牙齿打颤。

零下二十度,是真的冷!

救世军如果没有齐全的保暖装备,怕是行军都有点问题,更别提打仗了,手指冻僵,还怎么开枪?

“别哆嗦了,马上发动攻击,跑起来就不冷了。”

朱天云笑了笑,回头看去,马蹄马嘴都用布包裹起来的救世军来到山坡后面。

距离建奴大部队所在位置大概有四五公里,携带的120毫米重型迫击炮刚好能打到。

“炮兵营准备,待步兵营进入预订攻击位置,立刻进行火力覆盖!”

“是!”

下完命令,朱天云把狙击步枪收进箱子里递给熊山,抓起地上的PKM通用机枪。

“废话不多说,你们估计也听腻了!”

“这一战,是覆灭建奴的最后一战!也是复仇之战,积攒了数十年的血海深仇将在今晚得到了结,数百万军民同胞的英灵都在天上看着我们!等我们为其报仇雪恨!”

“救世军,必胜!”

必胜!

六千士兵红着眼睛低吼,压抑已久的仇恨火焰在心里熊熊燃烧。

终于要亲手把灭绝人性,血债累累,丧尽天良,坏事做尽的建奴斩尽杀绝了。

“救世军,随本王冲锋!!!杀!!!”

见士气高涨,朱天云翻身上马,单手举着通用机枪,策马狂奔。

霎时间,草原上马蹄声雷动,六千救世军士兵跟在朱天云身后,如神兵天降般气势磅礴的冲向建奴……

决战,正式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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