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门

《镜门》

第30章 人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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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准备离开,一直抱着肉块较劲的小灰灰,立刻抛弃肉块,着急忙慌的跑到王帆鞋上。

把小灰灰放进犬笼,将肉块塞到它怀里,关上栅栏,王帆在来的位置唤出镜门,再次准备离开。

“呜~呜~………”

小灰灰一边叫唤,一边趴在笼子上伸出爪子,朝着王帆不停虚抓着。

王帆顿了顿,已经消失的半条腿再次出现。

打开笼子,抓起小灰灰,盯着它的眼睛道:

“我可以让你跟在旁边,但你必须要乖,不能调皮到处跑知道吗?”

也不知道小灰灰听没听懂,只见它摇着尾巴伸出舌头就想舔一舔王帆那穿着头盔的脸。

王帆摇了摇头,叹息一声。

“刚刚满月的小狗,能撒娇卖萌就不错了,不能要求太多。”

王帆脸上带着犹豫之色,可想到小灰灰以后还得担负起在这个世界看家,帮助自己警戒的重任,王帆觉得还是把它带上为好,别的不说,至少可以先观察观察,看看小灰灰是不是这块料。

把肉块塞进小灰灰怀中,王帆抱着小灰灰离开了这里。

下一秒,王帆举起盾牌,抱着小灰灰出现在距离洞穴位置300多公里的珍贵矿山底部。

放下小灰灰,打开热成像扫视四周。

确定安全后,王帆从怀中掏出上半部分尖锐的镐锤开始凿了起来。

这座山的确到处都是各种在地球上珍惜且昂贵的矿物、宝石。

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石头的原因,这里根本就没有散碎容易拾取的矿石,哪怕最小的石头都有脸盆大小。

根本抱不动,只能现场开凿。

外面镶嵌着宝石的石头都非常的大,质地还非常硬,王帆叮叮当当地凿了好半天才凿出几厘米深的坑,距离将宝石完整的凿出来,还不知道要花多长时间。

“这什么石头?花岗岩吗?”

凿石头是个苦力活,王帆不仅穿着厚重的衣服凿石头,而且还得时不时的观察四周环境,防备可能出现的危险,体力和精力消耗很快。

“这样下去不行啊!取一块宝石都要了老命………”

揉了揉发酸的胳膊,王帆叹息不已。

眼前的这块宝石已经是这里比较容易获得的了,显露出来的部分足有拳头大小,里面没露出来的部分还不知道有多大,可这包裹着宝石的石头却硬的跟钢铁似的。

新买的镐锤都凿秃了一点,凿身坑坑洼洼,一副不堪重用的样子。

“不行,这么凿下去不行,必须得想个更好的办法取出矿石……”

“电钻?”

“那还得回去再买!”

“炸药?”

“能开石头用的雷管那玩意我可买不到!”

“热胀冷缩……”

“我还得买点汽油或者弄些木柴把石头烧红才行……”

想了好几种办法,但一时间根本就想不到能立刻起作用的。

“难道要把宝石打成碎片吗?”

看着眼前这个紫金色而且还能变色的宝石,王帆心中万分不舍。

仅仅是露出来的部分就有拳头大,整个宝石至少有巴掌大小,完整状态下的宝石绝对是价值连城的宝贝,保底也是国宝级别的至宝。

锤子拿起又放下,王帆始终无法下定决心。

世界十大名钻之一的蓝宝石“亚洲之星”市价超过一亿美金,个头不过鸡蛋大小,巴掌大小的紫金色变色宝石,用屁股想都知道它的价值有多恐怖。

要知道,英国女王所佩戴的泰米尔红宝石才鸽子蛋大,被称为世界第一珍宝,是无价之宝。

只要能把这块紫金色的变色宝石弄到手,世界各国王室、大富豪,包括各个有权势的人绝对会疯了一样砸海量资金来求取这块真正意义上的世界第一珍宝。

钱多到一定地步,就只是一堆数字,权势到顶的人往往对这些无价之宝非常热衷,尤其是中东的那些土豪,泰国王室,各国首富,身家都是用千亿来计算,花个几百亿都是小儿科。

而且人家花钱买了之后,稍微运作一下就能又把钱赚回来,甚至是身价暴涨。

好东西,绝对是不愁卖的!

王帆脸色明暗不定,心中剧烈挣扎……

“嗷~”

忽然,一直在旁边静静啃着肉块的小灰灰对着王帆身后的位置叫唤了起来。

“小灰灰?”王帆皱眉。

小灰灰的叫声吸引了王帆的注意,看着它略带警惕的模样,王帆连忙切换热成像仪,调整倍镜,朝身后的位置望去。

在距离这里两三公里远的地方,有一小片黑点聚集在一起,正在朝王帆所在的方向移动。

“人类?”王帆眼神一凝,根据这些黑点的外形判断道。

“这个世界竟然还真有人类存在!”

发现这个世界有人类存在,王帆心中高兴。

不管这个世界的人类到底是什么情况,至少大家都是人类,可以想办法交流。

有人总比没人强,王帆之前在家里通过镜门查看过很多地点,别说是活人了,一点人造的东西都没有,差点误以为这个世界没有人类存在。

矿石山位于镜门的右侧位置,再往右,也就是王帆的身后,那边是镜门的盲区,属于未知地域,王帆对那里一无所知。

镜头里,这些人类的速度算不得快,毕竟这地方全都是碎石,还得担心旁边的大山会不会发生山崩,能快起来才有鬼了。

收回镐锤,王帆打开镜门,一把将小灰灰抓起扔回洞里。

想了想,将盾牌抓到手里,右手拿出激光测距仪,将镜头放大到16倍,悄悄观察起来……

………

………

身穿兽皮衣,手持骨棒、石斧、木弓、长矛等,裸露出来的皮肤呈古铜色,肌肉结扎,看上去彪悍不已,这是一群看上去还处在蛮荒时代的部落汉子。

他们配合默契,动作娴熟,整个队伍连成一条直线,每个人都沿着前面一人走过的位置落脚,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

“停!”

队伍前方,身材最为高大而强壮的领头突然伸手,让所有人停下。

他神色凝重,胸口处的汗毛倒立,一双虎目死死盯向队伍前面的某个方向。

“虎哥?”身后名叫木头的部落汉子紧张了一下,见四周寂静无声,不像有危险,出声问道:

“怎么了虎哥,发现凶兽了吗?”

大荒,广阔富饶,奇兽异种遍地,而想要在原始莽荒中生存,除了要对抗各种复杂的自然环境,最最危险的自然是这些强大而诡异的凶兽。

根据其危险程度,大荒中的生物可以分为野兽、猛兽、凶兽、凶兽王、莽荒种,上古遗种,太古遗种等。

一只强大的凶兽足以轻松屠灭一个数千人聚居的大部落!

他们这支队伍虽然是部落里三只狩猎队中最强大的一只,甚至能狩猎凶兽,但那得事先做好准备,而且要冒着生命危险才能狩猎到最为弱小那种凶兽。

在野外碰见凶兽往往与鲜血和死亡挂钩。

运气好,留下一部分断后,其余的人还能捡回一条命。

倒霉的话,一个都跑不了,全都得葬身兽腹,被凶兽当成点心吃掉。

凶兽王没什么好担心的,担心也没有用,平常碰见的也很少,一般的猛兽废点功夫也能猎杀,强大的猛兽也不用怕,打不过,分散跑也是可以的。

而凶兽对人的威胁是最大,野外的凶兽不仅仅数量多,而且还都有像是放毒、射刺、发出风刃、让土地变成沼泽、能量攻击等等让人防不胜防的诡异技能,非常棘手。

听见木头提到凶兽,整个狩猎队都紧张了起来,纷纷握紧手中的武器,同时将目光投向狩猎队前方的虎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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