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逃跑女郎

《我的逃跑女郎》

第83章 毁天灭地的冲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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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要猎杀是一只巨兽,所以容不易我有半点的马虎,我恨不得把所有能用上到的手段都用上。

更糟糕的是我们只有一条枪,当我检查子弹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子弹不多了,伍德只带了不到一百颗子弹,他在前两天浪费了许多,这也怪我没有及时提醒伍德。此时清理子弹时我才发现我们只有不到二十发子弹了。

我不得不再一次计算着子弹的用量了,如果没有了子弹,再好的枪也不过是一根烧火棍。所以,我告诉伍德,以后要尽量节省子弹,非到保命之时不要开枪。

夜幕降临,红日坠落到西山,山顶上金星闪耀,告诉我们夜晚即将笼罩荒原。

我有些焦急,因为当夜色再黑一些,我们的优势便会丧失更多,我之所以在下午开始烤羊,便是想早些引那个大块头过来。人的视力到了夜晚远远比不上野猪,毕竟这哥们儿更喜欢夜行。

我有些无聊,低头又检查了一个陷阱,这里却听到树上传来布谷鸟的叫声,我心中一惊,伍德先生用几声布谷鸟的叫声告诉我,大野猪来了。

我向树上看去,伍德把右手在眼前一张一合,告诉我他看到了大野猪,接着握紧拳头,伸出拇指,同时拇指朝上。告诉我大野猪在我的背面。

我用手势告诉伍德:“我知道了,继续警戒。”随后将一条肉干扔到地上,自己则爬到一块上万吨的巨石。我可不想正面对大野猪对抗,在人们的印象中,野猪是蠢笨的,既跑不快,又不灵光,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里看到的。事实却是,野猪全力狂奔的速度绝对比地球人的任何一个人类都快,哪怕对方是百米世界冠军也不行,更何况野猪以如此的速度可以坚持很长时间,而不是人类的十多秒钟。

地面的震动告诉我大野猪已经来到,它循着气味来到了这里。然后晃动着巨大的身躯走到那条肉干面前,准备品尝美食了。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大野猪的全貌,它身体很高,近乎齐胸的高度,两米多的体长,让它成为这一带的王者。看来我预估它足有400千克还是保守了,它实际体重绝对超过了一吨。

大野猪根本没有把我放在眼里,站在巨石上的我,也许和一只秃鹫没什么区别,这让我很没有存在感。它几口便吃掉了那块肉干,然后仰起头来,看着我,似乎是在说:“快把剩余的肉干都拿出来。”

这种理所当然的表情从大野猪的眼睛中表露无遗,它哼哼着靠近巨石。

我又扔掉一块肉干,大野猪快乐的叫了一声,低头去拣拾肉干。

那一刻,我有一种一跃而起,用猎叉刺进大野猪身体的冲动,想想还是算了,它庞大的身体、厚厚的脂肪,让我没有把握一击必中,刺到它的心脏。

我用一根绳子拴了一块肉,然后用那把简易的猎叉挑了起来,向下面伸了过去,大野猪吃上了瘾,伸嘴来咬那块肉,它的撕扯极是有力,险些将我从巨石上扯了下去,幸亏绳子被扯断,我才安然无恙,不过这也惊出我一身冷汗。

我在巨石上定了定神,又依样挑起一块很小的肉来,伸向野猪,大野猪对我的吝啬似乎很不满,今天的我完全不像前两日那么大方了。

它的不满体现在它吞咬的动作上,只见我刚刚把肉放下去,它便张嘴来咬,我向后一撤猎叉,大野猪咬了一个空,他有些恼怒,伸嘴又咬向那块肉,便在这一刹那我的猎叉恰好对准了大野猪的眼睛,之前一系列的挑逗只为此刻的关键一击。

我猛然将猎叉向前一送,猎叉顶端那把尖锐的匕首被轻易的刺破了大野猪的眼睛。眼睛是动物身上最脆弱的部分,不要说匕首,便是带着尖刺的木棒也可以刺瞎其眼睛。而瞎了眼的野猪,对我的威胁便会大大降低。这便是我的策略,我要先把大野猪变成瞎子,然后再要了它的命。

剧烈的疼痛让大野猪发出长长的一声哀嚎,我顺势将猎叉旋转,如此可以尽可能多的破坏大野猪的眼部组织。大野猪急速的向后退去,我的猎叉也无法再伤到它。

我看到大野猪的一只眼睛变成了一个血窟隆,咕咕地滚出黑红色的液体。可以确定,这只大野猪变成了独眼。

大野猪甩动着自己的头,好让自己变得清醒,它用完好的那只眼睛瞪视着我,突然暴起,向我冲了过来,前腿搭在巨石上,然后伸出嘴巴狠狠地向我咬了过来。

巨石在大野猪的前腿的推搡之下,不断的晃动,我有些无法保持住身体的平衡,眼前它的嘴巴咬过来,我向后一跳躲开,却也差点跌倒,那一刻,我感觉到自己的狼狈。

我很快举起拳头,告诉伍德不要急于开枪。然后在巨石上跟大野猪周旋。它一击不中,退了下去,换了个位置又向我咬了过来。只是瞎了一只眼睛的大野猪平衡感差了许多,似乎根本无法判断我的位置,便咬了过来。

这一咬自然不中,又被我小巧的躲开,我挥动的猎叉试图再将大野猪的另一只眼睛刺瞎,那样这只大野猪将任由我摆布了。

大野猪极是狂暴,伸着嘴巴反复咬向我,我相信,此刻它想我嚼成骨头渣的心思都有了,唯有我把从巨石上扯下去,活活的咬死才能解它的失明之恨。

巨石也被它摇得更厉害,这也令我无法准确的刺瞎它的另一只眼睛。

突然,轰隆一声,大野猪庞大的身躯摔了下去,仿佛一个人脚下滑倒,失去了重心。我心中一喜,大野猪掉进陷阱了。

我站在巨石上向下看去,果不其然,大野猪在暴怒之下,只顾着来咬我,进而忽略了地面还有我的机关。在一条后腿踩空之后,庞大的身躯便因为地球的引力向下坠落,而陷阱中有两根尖锐的木棒直直地插进它的肚皮,贯穿了它的身躯。

我看到大野猪横躺在那里,身体不断挣扎,想要从陷阱中爬上来,但是因为肚皮上的贯穿伤,让它有心而无力,只能不断的摇着头发泄最后的狂暴。

我没有立刻跳下巨石,这只野猪大到超乎我的想像,我无法确定它是否还有发动最后一击的力量,所以我绝不会傻到这时靠近陷阱。

但我可以等,因为时间在我这边。

只要大野猪还在挣扎,我可以等上整整一个晚上。

眼睛被刺瞎、肚皮上有贯穿伤,血还在流着,生命似乎渐渐在大野猪身上抽离。我想这种抽离一定很痛苦,因为它全身在不停的抽搐。

最后,大野猪终于躺在陷阱底部一动不动了。我示意伍德帮我警戒,然后跳下了巨石,手持猎叉慢慢地靠近。我悄悄探头向陷阱中看去,大野猪躺在坑底一动不动,我终于长长舒了一口气。

我的脑海中闪过一只眼睛,眼睛中充满了狠厉、愤恨和残忍,我暗叫不好,身体向后窜了出去,后背撞到一块大石头上,撞得我五脏六腑翻江蹈海一般,出于自保的需要我顺势也把那条猎叉对准自己的正前方。

这不是我的幻觉,就在我探头看向坑底时,我察觉到大野猪眼睛中闪过的一丝光芒。

电光石火之际,大野猪用尽生命中最后的力气从陷阱中窜了出来,张开大嘴,狠狠地向我咬过来,我知道它要在自己死亡之前给我最后一击,和我同归于尽,但是它却不知道,站在它面前的是从小生活在荒原的少年猎人。

在它张开嘴扑向我的一刹那,我的猎叉便直直的送进它的嘴巴里,我双手松开猎叉,向旁边滚去。

大野猪含着猎叉撞在了那块大石头上,毁天灭地般的冲撞让那块一人多高的大石头变得像个皮球一般,向前滚了出去。

猎叉从前向后再次贯穿了它的身体,它再也支撑不住,轰然倒塌。而我则慢慢抹了一把头上的冷汗。

很多人以为野猪是靠撕咬来攻击猎物的,其实它最具攻击性的手段是这种冲撞,一只小野猪的冲撞可以给一个成年人造成重伤,足见其威力。

刚才大野猪的冲撞,我如果没能躲开的话,估计要被它撞成粉碎性骨折了。

我对伍德喊道:“伍德先生,安全了,下来吧!”

伍德从树上跳下来,跑到我的面前,激动的说:“比利,你太厉害了,我目睹了你全程猎杀这头大野猪的过程,你知道吗,在这个家伙准备攻击你的时候,我险些从树上掉下来。惊心动魄,实在是惊心动魄,手心里全是汗呀。比利,你是不是经常这么干?”

我白了他一眼:“倘若我经常这么干,我还能活到今天吗?如果不是为了节省子弹,我更愿意离得远远的去射杀它。”

伍德看着大野猪庞大的身躯,啧啧赞叹,“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么大的野猪,是呀,还是远点好,远点好!”

我将匕首从猎叉的顶端解下来,然后迅速宰剥这只大野猪,我告诉伍德:“我们需要继续烤肉干,至少要烤出四五天的口粮,再往前走渡过达令河,算是一脚踏进荒原了”。

伍德问道:“比利,你确定卢娜和尼莫他们去了那里吗?”

“我问过老巴马,他和他的族人对这一带很熟悉,他们的族人说前几天曾见过尼莫陪着一位女士经过这里,尼莫说要陪那名女士猎杀一只土狼,并且朝着荒原的方向去了。”

“比利,你不是说尼莫是一个经验丰富的猎人吗,怎么会一头扎进荒原呢!”伍德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其实,这也是我的疑惑,尼莫不可能因为捕猎不到一头土狼便去冒险,他和我进过一次荒原,知道荒原里的情况,不死也要掉层皮,这种火中取栗的事情,他肯定不会干出来,可他偏偏这样做了,究竟是为什么呢?”

“卢娜是个倔强的孩子,但她同样是一名医生,她也不会去犯险呀!”伍德叹息着,说着又开始自责,“我真是狼心狗肺,我爱着珍妮,却又别的女人生了卢娜;现在我冒险来找女儿,可又上了别的女人的床……”

我拍了拍伍德,“不要在自责了,现在我们都认为尼莫和卢娜都不会去冒险,可还会有其他的可能,比如是不是他们被人骗去了,或者有人把他们逼到那里去了,这都说不准,只有见到他们才能水落石出,现在一切都只是猜测,还是抓紧时间烤肉吧,在荒原上,只有肚皮不会骗我们,饿的时候它就会咕咕叫着提醒我们。”

伍德先生则点起火来,我们还要烤一些肉干,只是这头野猪实在太大了,我们到了子夜时分,我们也才烤了三天的口粮,而大野猪还剩下一大半,我们只好把它丢弃到荒原反哺那些食肉动物了。我很是心疼,但又没有办法。

夜晚,我们爬到那块巨石上,躺在那里休息。天上繁星璀璨,一条天河横亘南北,我喜欢这种景色,无论是在菜园里,还是在荒原上,倘若能看到繁星,我便要认真地对着它们发一会呆,时间一长,我把这些星都认得很熟了。此刻,躺上巨石上,看着深蓝色的天空中,悬挂着的这些数不清的、忽明忽暗的、宝石般的星辰,我又有些出神了,渐渐地我的眼睛有些模糊,我仿佛看到一颗颗星星幻化成萤火虫在我的眼前飞舞,一切都是梦幻的,寂静的,那些萤火虫又变成一双温柔地手,如同母亲的手在抚摸着我,我微笑着坠入梦乡。

因为昨夜忙活了大半宿,本来想要睡一个懒觉,好保持充沛的体力走进荒原,但循着腐肉的气息跑来的秃鹫天还没有亮跟颠颠的跑来分一杯羹。

我还是舍不得那么好的野猪肉被这帮家伙分而食之,又跳了下去,割下大野猪腿上的一块肉,放在火上烤起来。

想把这些秃鹫赶走是徒劳的,它们是鸟类中的浑蛋,只信奉一个法则:凡是我看上的就是我的。

唯一让他们闭眼的办法就是用食物塞住它们的嘴巴,我刚一走开,这帮秃鹫便一拥而上,你争我抢地从大野猪身上撕下一片片的肉,然后伸着脖子吞进肚子。饶是食物如此丰富,秃鹫仍在吞食的间隙,用破锣般的嗓子粗鲁的叫着。以前我会用弹弓教训这群浑蛋,后来发现除了能让我练手之外,根本没有办法驱赶它们,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有时候狮子、老虎和豹子这样的王者都要给秃鹫分一杯羹了,不是打不过,是受不了它们的聒噪。

我把烤好的肉拿上巨石,和伍德先生共进早餐,一夜的休息加上美味当前,伍德暂时忘却了对女儿的思念与担忧,大口吃了起来。

看到他胃口上佳,我放下心来。如果伍德吃不下去了,我可能要劝他回家了,一个没有精气神的人走进荒原,是致命的。

我站在巨石上,看着渐渐升起的太阳,伸了一个懒腰。

蓦然回首,我看到林间仿佛有一带丝带被人扯起来,扬到空中,在阳光的辉映之下变成一抹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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