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逃跑女郎

《我的逃跑女郎》

第96章 横行荒原的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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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娜等人见到我满头大汗抱来小合欢,都感到惊讶。尼莫伸脖子看了一眼,“她是巴马族人?她怎么了?”

“她叫小合欢,是我找你们的时候遇到的一个巴马族少女。她遇到坏人了,”说着对尼莫和小约翰说:“你们两个先出去,卢娜需要救治小合欢。”

尼莫二人退出了山洞,我把小合欢轻轻放在尼莫刚刚整理好的干草铺上,小合欢卢痛苦的低吟了一声。

卢娜掀开我包裹小合欢的衣服,看着小合欢满身的伤痕,皱起了眉头,“她被人强暴了?”

我默默地点了点头。卢娜又问道:“强暴她的人呢?”

我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死了。”

卢娜看着我,“你做得对。所以侮辱女性的浑蛋都该死。”

我心中充满了苦涩,因为这是我第二次拿走同类的生命了。上次是卧龙岗,一怒之下射杀了马脸和猪头,但因为距离远,并没有心理上的不适。此次却是不同,牛犄角就是在我的身边,被我拿着匕首刺入身体,倒地而亡。直到这会儿,我的脑海中依然有牛犄角狰狞的脸。

父亲曾说过不要把枪口对准人类,除非万不得已,我想这两次的猎杀都应该算是万不得已吧。但安妮却始终不同意我杀人的,她甚至劝诫我不要过多杀生,更何况是人类。我在猎杀那些动物的时候,心中常常念起她的话,因此只要能够得到果腹所需,便及时收手。

在我的潜意识当中,我绝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杀人,成为一个屠夫,这也是我忐忑的因由,此刻,听到卢娜如此说,心下稍安。卢娜必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熟知是非曲直,她都能说出这样的话,证明我的所作所为是正义的,绝非恶魔行径。

“你出去吧!我给她做一个全身的检查。”卢娜说道。

我退出了山洞,尼莫二人又跑过来问东问西,我对尼莫说:“卢娜只能做一些简单的检查和应急救治,这里没有医疗设备和药品,尼莫,可能需要你连夜把小合欢背到温哲小镇,再转送医院了。”

尼莫点了点头,“虫子哥,等嫂子检查完,我们就走。”

“我去不了,我还要去救皮优和卡尔,他们被抓走了。”

“那我跟你一起去救人。”尼莫毫不犹豫的说道。

我拍了拍好兄弟的肩膀,“你要去了,小合欢怎么办?她是老巴马的族人,我们不能见死不救吧。小约翰和卢娜他们两个怎么能把小合欢背到医院呢?”

尼莫一时语塞,他犹豫了许久,对我说:“虫子哥,我听说皮优是奥斯曼的公主,卡尔是总督的儿子,他们和我们不是一类人,我觉得你和嫂子才是最合适的,嫂子跟伍德先生生了气,第一个跑来找你,我就能看得出来,她心里有你的,可看到皮优时,她只好失望地去找我。我看得出来,你也喜欢她。”

我点了点头:“嗯,我知道了。”

小约翰也跟着说道:“虫子哥,卢娜医生肯定是喜欢你的,你可能没留心,可我早就看出来了,一路上,她看你的眼光都是幸福的。”

这时,卢娜走出山洞,我们三人围拢了过去,卢娜摇了摇头:“她受伤很重,都是那个畜生造的孽,她需要进一步治疗,可这里没有医疗设备和药物,再耽搁下去,她会感染,那就有生命危险了,我们需要立刻把她送到医院里去。”

“我和尼莫都商量好了,尼莫会背着小合欢去医院,你和小约翰一路上帮着尼莫吧。”

“那你呢?”卢娜眼中是一汪秋水,无比纯净。

“我要去救人,皮优和卡尔被抓了。”我说道。卢娜听到之后,眼神掠过一丝暗淡,“她是怎么被抓的,我记得以前她就被抓过一次的。”

“嗯,还是那一帮人,他们要把皮优带回奥斯曼。”

“她会有危险吗?”卢娜只是说她,而不是他们,显然此刻她在意的只有皮优,我理解这种在意。

“应该不会有危险,抓她的那五个人是皮优的族人,他们是奉命把她带回去的,不会伤害她。”

“那……”卢娜柔柔地说,“那你还要去救她?”

我顿时一愣,没想到卢娜会说出这样的话,随即明白了卢娜的意思。皮优的族人把皮优带回去,本就无可厚非。我想说,皮优不想回去,即使回去,也必须是她自愿的。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此刻站在我面前的是卢娜,她现在是我的女朋友,我不能让她觉得我朝三暮四,更不能让她委屈。如果她伤心,我也会很难过。

但我真的可以放任皮优被抓走不管吗?

我说道:“父亲和安妮走时,把九州菜园交给皮优打理,还叮嘱我要保护好皮优。那几个奥斯曼人可以抓走他们的公主,但不能抓走菜园的掌柜,否则,父亲和安妮回来,我们怎么交代呢。还有卡尔是总督的孩子,到我们这里不久,被人抓走,我们也是有责任的。”

我在这里用的是“我们”,我想告诉卢娜,我和她是一起的,但搬出父亲和安妮的叮嘱来,多少也有些心虚。

卢娜的妙目看着我很久,她展颜一笑,“那你去吧!一定要注意安全,我等你回来。”说着回到山洞,取出我的那件衣服,给我穿上,还体贴的帮我扣上了扣子,那样子真的很像一个体贴的妻子在送自己的丈夫外出。

我心中涌起一股暖流。尼莫笑着说:“嫂子,你要是天天这样,会把我哥惯坏的。”

卢娜难为情的红了脸,对尼莫骂道:“去你的。”

卢娜告诉我,小合欢身体到处是瘀青和伤痕,下体被撕裂,稍稍一动便会非常痛苦,她让我找来两根木棒绑结成一个简单的担架,小合欢被我们移动单架上,尼莫抬一边,卢娜和小约翰一起抬另一边,他们需要翻过分水岭,才能把小合欢送到医院。

我看着他们在夜幕中远去,不禁有些担心。幸好有尼莫在,应该不会出现大的问题。

我重新收拾了一下自己的装备,然后折返回小合欢遭受折磨的山洞。

远远地,我便听到肉食动物为争夺食物发出的嘶吼,声音难听至极,尖锐刺耳,在这个暗夜如同恶魔在那里疯言疯语,令人毛骨悚然。

我走进看时,几只袋獾在争食牛犄角的尸身。

袋獾跟袋鼠一样,是澳洲特有的物种,只不过袋鼠是素食主义者,袋獾则无肉不欢。

袋獾全身呈黑色,身材跟一只狗差不多,昼伏夜出,以小动物为食,当然遇到牛犄角这样送到嘴边的大个尸身也不介意吃个痛快,它的嘴巴大大的,张开嘴巴时,其程度比狗子还要夸张,于是第一次见到袋獾的欧洲人便称其为大嘴怪。

袋獾遭遇攻击时会放出臭屁,极是难闻,我曾经试图抓一只活的玩玩,于是用网捕到一只正在进食的袋獾。它在网中拼命挣扎也无济于事,我一脚踩住它的脑袋,试图抓住它脖子后面的皮毛,让它想咬我也无从下嘴。

没料到这家伙突然发出尖锐的叫声,同时放了臭屁,这种臭屁难闻之极,如同一匹烈马在我的鼻腔横冲直撞,我感觉恶心,直想呕吐,最要命的呼吸都感到困难起来,神情有些恍惚,我暗叫不好,顺手把这里袋獾扔到地上,远远的跑开。我知道,再坚持二三十秒,我可能就会被袋獾熏晕过去,还算我机灵,扔到这哥们,远远的跑开,否则最后谁吃谁都说不准。

我以为扔掉袋獾便可以完事大吉了,哪知道,这哥们不依不饶,丢开自己的食物,径直向我奔了过来,张着它大大的嘴巴,似乎非要吃掉我。

我不禁好笑,一只刚刚够到我膝盖的家伙,居然还敢跑过来寻仇,于是飞起一脚将它踢开。

那只袋獾被我踢出数米,但打了几个滚又爬起身,向我冲过来,大有不死不休的架势。我被气乐了,再次将它踢开。我还是低估了袋獾的顽强,它反复被我踢飞数十次,依旧勇往直前,如同一只打不死的小强。

到最后这只袋獾已经伤痕累累,但依旧秉着永不放弃的精神,爬了过来。它已经张不开嘴巴,爬过来的速度很慢,喉咙里尖锐的声音也变成了低吼,等爬到我的脚边时,竟尔趴在那里不动了。

我不禁为袋獾的精神赞许,这哥们实在太过彪悍了,我见过打架不要命的,但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不要命的。心软之余,便把这只袋獾带回菜园的小木屋,拿出药来给它处理伤口,还把一些肉干拿来喂给他。

袋獾对美味来者不拒,吃得极是香甜,吃过之后便又趴窝了。我把它关到一只铁笼子里,想等到它伤势好转,便放“獾”归山。当晚,我回温哲小镇居住,可到了第二天回到小镇的家里居住。

哪知道,第二天我到小木屋才发现,那只袋獾把铁笼子咬出一个大洞,还把我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咬了一个遍,就差把我的房子给点了,然后飘然离去。

看着满屋子的残破,我哭笑不得,直呼惹不起。从那以后,每次见到这哥们,我都是绕着走。

如果在荒原还有一种动物我不敢惹的话,一定是袋獾。它睚眦必报的性格,让它不是在打架就是在去打架的路上。

今天,看到七八只袋獾,我不禁有些头疼,原想把牛犄角的尸身草草安葬,如今看来是不行了,我得罪不起这几只袋獾,除非用手中的枪把它们料理了。

但为了一个没了命的牛犄角再杀死七八条命实在不值得。

我放任那只几只袋獾分食牛犄角的尸体,悄悄地摸进山洞,打开一只小手电筒,我四处找寻牛犄角遗留下来的东西,他有一个背包,里面装着子弹、绳索、望远镜、匕首等东西,尤其是这把匕首极是锋利,从鞘中拔出来,将手电筒中的光反射到身边的石壁上,竟然出现一个弯弯的月亮,我仔细看那匕首,却极是平滑,根本看不出有弯月的图案,不知道这是用什么工艺制作而成的。

地上还有一个被打开的小医药包,显然这是牛犄角中枪之后,拿出来紧急处理伤口用的。我检查医药包时,发现里面的药品很全,还有几味特效药,正是我所需要的。

如今牛犄角已经死掉,尸骨无存,这些东西,我就替他保存好吧。

我瞥见一旁还有一台小机器,凑近看时,不禁大吃一惊,这分明是一台小型的电报机,轻轻一按,电报机发出嘀的一声,我头皮有点发麻,心中大感不妙。我突然明白了牛犄角为什么会在受伤之后跟我云山雾罩海阔天空的聊天,原来早已经把我的身份和他所得知的消息通过这台电报机发出去了。随即才坦然出洞,和我拼死一战。

前者我杀死马脸猪头和羊肠子三人,便是利用隐藏的身份出其不意,后者遇到牛犄角也同样如此,神不知鬼不觉便是我最大的资本。我可以像潜伏的蜥蜴一样潜行,然后展开致命一击,此刻,身份被曝光,麻烦可能接踵而至了。

我吸了口气,面对这些在刀尖上舔血的家伙,自己还是嫩了点。

我把电报机装进背包,再看看四周还有小合欢被扯掉的草裙,手电筒的光闪过草裙时,草裙中有一样东西闪闪发亮,我走了过去,看到小合欢的草裙上挂着一块宝石。

小合欢用苘麻的内皮搓成很细的绳子,打成结,将那块宝石镶在其间,绳结编织的极是讲究,倘若放到钱眼的珠宝行,估计人们丝毫看不出这是一个土著少女的制作,反倒为其巧手编排赞叹不已。

我知道巴马族人喜欢把一些漂亮的石头如此编织起来作为佩饰,但如此漂亮的宝石,还是第一次见到。

我把这块宝石也放进了口袋里,以后见到小合欢的时候,我可以及时还给她。

牛犄角扔掉的那只手枪我也捡了回来,掖在腰里。他的步枪也被我背在身上。剩下的东西,我统一归置了一下,在山洞的一角挖了一个坑,妥善的埋了起来。

我心念着皮优,准备出洞去追踪皮优和卡尔了。

可当我悄悄踏出山洞的时候,却听到杂乱的脚步声传来,那七八只袋獾已经走到了洞口,它们的小肚子已经吃得圆圆滚滚,大爷一样摇摇晃晃,肆无忌惮地走着。

我跳了一跳,看来它是想把这个山洞当成临时宿舍休息一下了。

我的心突突直跳,这几个哥们倘若群起而攻之,不要说我,便是没有受伤的牛犄角也打不过八张大嘴的撕咬。

我木在了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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