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变成金属巨龙

《我能变成金属巨龙》

第第1次阿苏恩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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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试图拨出插入他身上的钢片,但很显然,他已经无法做出这个动作。

而在他身边的超凡骑士们,有一半被苏辰的金属风暴打成靶子,直接去世。

还活着的超凡骑士,虽然在努力战斗,但是实力差距过大,被苏辰一个又一个击倒,所以等到苏辰变回人身,来到奥维面前观察他时,场上己经没有活的人类了。

“为什么,为什么攻击我们?”

奥维伸出手,无力的说道。

苏辰撇嘴,没有回答他,等奥维他心跳变零后,苏辰才抓着回到恐惧高地,给紫罗兰法师们,苏辰心想道,战争结束了。

......

一天后...

地点:升星之地阿苏恩神庙广场。

时间:后帝国历1479年17月5日,10点。

苏辰与阿十、火游一带领的小队,穿过山群,降落在广场上。

而紫罗兰法师联盟这边则派出了维姬、薇奥莱特、萨拉3位法神,以及几十名法师和一群超凡骑士。

这个时候双方汇聚在这里,自然是为了落实双方的同盟关系签订条约,并进一步推进双方友谊。

当然了,双方还要在这份条约里,讨论规定双方的控制地区以及物资划分。

比如苏辰认为,升星之地的三大森林,如西星木森林、北紫木森林、东星木森林,都属于龙岛一方。

但是如果紫罗兰法师联盟需要...

......

《阿苏恩条约》,史称第1次阿苏恩条约。

原文:

本条约缔约方重申,他们相信《神圣联盟》的宗旨和原则,并重申他们希望与各缔约方和平共处。

他们决心捍卫其人民的自由、共同遗产和文明。

这些原则是建立在民主、个人自由和法治的基础上的。

他们寻求促进阿苏恩地区的稳定和福祉。

他们决心团结努力,共同捍卫和维护和平与安全。

因此,他们同意这项阿苏恩条约:

Article 1第1条:

缔约方承诺,如《神圣联盟》所述,以不危及神圣联盟的方式,解决任何可能以和平手段参与的争端。

在其关系中,不得以任何不符合神圣联盟宗旨的方式,威胁或使用武力。

Article 2第2条:

缔约方将通过加强自由机构,并更好地理解这些机构所依据的原则,以及促进稳定和福祉条件。

为进一步发展和平友好关系,而作出贡献。

它们将努力消除其政策之间的冲突,并鼓励它们中任何一方或所有方之间的经济合作。

Article 3第3条:

为了更有效地实现本条约的目标,各缔约方将分别和共同,通过持续有效的自助和互助,维持和发展各自的个人和集体抵抗武装攻击的能力。

Article 4第4条:

缔约方将在任何一方认为,任何一方的领土完整、政治独立或安全,受到威胁时,共同协商。

Article 5第5条:

缔约方同意,在巨龙群岛或亚瑞特所有大陆对其中一方或多方的武装攻击、挑衅,应视为对所有缔约方的攻击。

因此,缔约方同意,如果发生这种武装攻击,缔约各方都应行使《神圣联盟》所承认的独立或集体自卫权,将协助被袭击的一方或多方。

立立即单独并协同其他各方采取其认为必要的行动,包括使用武力,以恢复和维持该地区的安全。

任何此类武装攻击,及其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应,立即向联盟报告。

当联盟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和维持联盟和平与安全时,此种措施即告终止。

Article 6第6条:

就第5条而言,对一方或多方的武装攻击,都被视为包括武装攻击:

在巨龙群岛或亚瑞特所有大陆的任何缔约方领土上。

任何缔约方的部队、船只或飞机,在“条约”生效之日,在这些领土上,均不得携带任何武器或其他武器,进入或在这些领土驻扎,使用。

Article 7第7条:

本条约不影响,也不应解释为以任何方式影响《神圣联盟》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或联盟维护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

Article 8第8条:

各缔约方声明,其与任何其他缔约方或任何第三方之间,目前生效的任何国际约定,均不与本条约的规定相冲突,并承诺不与本条约发生任何冲突。

Article 9第9条:

各缔约方特此设立一个联盟,每一个代表都应审议有关执行该条约的事项。

联盟的组织,须使其能在任何时间迅速开会。理事会应设立必要的附属机构。

特别是应立即设立一个防御委员会,就执行第3条和第5条的措施提出建议。

Article 10第10条:

缔约方可经一致同意,邀请任何其他有能力,促进本条约各项原则,并为安全作出贡献的《神圣联盟》昔日成员加入本条约。

任何受邀请的一方,可通过向巨龙群岛交存加入书而成为条约缔约方。

巨龙群岛将通知每一个缔约方每一份加入书的交存情况。

Article 11第11条:

本条约应由缔约方,按照各自的宪法程序批准并执行其规定。

批准书应尽快交存巨龙群岛,并将每次交存通知所有其他签署方。

条约应在大多数签署方批准后,立即在已批准条约的一方之间生效,已交存,并应于交存批准书之日起,对其他一方生效。

Article 12第12条:

在条约生效十年后或其后的任何时候,如果任何缔约方提出要求,应共同协商,以审查条约,同时考虑到当时影响和平与安全的各种因素。

包括根据《神圣联盟》为维护和平与安全而制定的世界性和区域性安排。

Article 13第13条:

在条约生效二十年后,任何缔约方可在其退约通知送交巨龙群岛一年后,终止为缔约方。

巨龙群岛将每一份退约通知通知其他缔约方。

Article 14第14条:

本条约的大陆通用语文本和龙语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交存于巨龙群岛密库。

经正式认证的副本将由该方转交其他签署方。

Article 15第15条:

本条约认同《神圣联盟》,因此如果《神圣联盟》再次成约,本条约自动失效。

......

未完待续。

第0101章预告神圣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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