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骑士

《天降骑士》

第37章 钓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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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余独自来到了红三叶草街。

他站在“深海猎人”酒吧门口,拉低帽檐走了进去。算上前几次的踩点,江余对这里可谓是熟门轻路。他绕开舞池里的情侣,到吧台旁坐下,点了杯招牌酒,“一杯‘深蓝’,少冰。”

酒保擦着高脚玻璃杯问:“今天的特调是‘金苹果’,您需要来一杯吗?”他示意江余去看不远处客人点的成品,酒杯里像是装着融化的黄金,很漂亮。

“不了,”江余拒绝了酒保的推荐,说,“没兴趣。”

一会过后,“深蓝”做好了端到江余面前,酒面漂浮着碎冰,颜色是深沉的黑,只在灯光下呈现出幽蓝的色彩。江余抿了一口后放下,慢慢消化那种纯粹的冷。因为夜晚的狂欢尚未开始,酒吧的音乐很舒缓,江余有了几分闲情,便把目光投向刚才酒保让他注意的所谓特调,在光怪陆离的灯光下,它就像在一群秃尾巴鸡里有着缤纷尾羽的公鸡,漂亮是漂亮,但与周围格格不入,甚至是有些好笑了。

江余不禁回想起这段时间,围绕街上偶然遇见的女装男子所打听来的那些情报,觉得这杯名为“金苹果”的酒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很衬那位美人。

一样的美丽,而又尴尬。

名为“越明华”的人明明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却只能选择亲手挖出,转而在在胸膛里塞入一团污泥,从此无知疼痛,无感真情。

即使堕落到泥沼里,他依然很美。污泥掩盖不了他的光芒,正如眩目的彩灯无法磨灭那抹纯粹的金色。

他不该在这里的;然而他又确实在这里出现了。

越明华做错了什么呢?只不过是不幸地卷入了一场无聊的男人之间的战争。

不,江余否认了自己的上一个观点,还远远算不上“之间”,充其量只有那么一个人贪欲作祟,犯下以“爱”为名的卑劣罪行而已。

一样的——

特洛伊战争,江余想,可怜的海伦。

几天前。

为了验证自己当初没有看错,江余决定跟踪那个年轻人。经过一番努力(主要是避开云旧行动),他搞清楚了对方日常的活动路线和当前住处。

随后,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天气,江余伪装成附近的大学生,给自己草了个在人群中无意瞥见“女神”背影动了心的毛头小子人设,“害羞”地向热心街坊打听女神的事。

他找的人基本是上了岁数的大妈,到底是不是真的热心肠不好说,但她们平时就爱跳跳广场舞、聊聊八卦。

不过,当打听起“住在这小区的那个喜欢穿红裙的漂亮姑娘”时,大部分人支支吾吾,不愿多说;也有一小部分人警惕性还不错,却更热衷于站在制高点看别人的笑话。

吴大妈就是其中一位。

“他啊?”提到那人,吴大妈又是摇头又是叹气,“本来是个挺不错的小伙的,可惜了。唉,可惜啊。”

江余惊恐的表情和诧异的语气相当到位,“她、不、他是男的?!可是,可……她那么漂亮!长头发!还穿裙子!”

吴大妈半惋惜半风凉地说:“嗨呀,人家可不就是个男的!我啊,算是看着阿华长大的老街坊了,哦,阿华就是你打听的那人,越明华!谁知道以前成绩那么好、那么听话的一个乖仔,上到高三就学坏了,往脸上倒腾那些年轻小姑娘的化妆品,喷香水,还被他爸妈抓到他偷穿他妹妹的新裙子、戴着假发跑到街上!哎哟,这要说出去,那还不得丢死人!”

她看“男大学生”的脸色越说越难看,想到眼前这孩子年纪和自己儿子相仿,刚开始有喜欢的人,还是浪漫的一见钟情,兴高采烈地准备追求人家却不料得到了这种噩耗,心里不禁起了点高高在上的怜悯。她向周围看了看,见人不多,便小声说:“我跟你讲,后生仔,越明华他喜欢男人!才高三就跟赵哥那种垃圾去开房!据说一星期就有好几次!后来要不是我儿子讲,他爸妈还不知道!”

“后来呢……?”

“后来知道了,当然是气得不行喽!越家哪丢得起这个脸啊,直接就不认越明华这个儿子,说越家从来只有一个女娃,第二天就带着他妹妹搬走了!”吴大妈再次叹气,“年纪轻轻就得了这种怪病,造孽哦。”

江余咽下一句“同性婚姻已经合法了”,改而问道:“他喜欢赵哥?赵哥是什么人?”

吴大妈讳忌莫深,只简单说道:“鬼知他是不是钟意人家。总之,赵哥不好惹,你知道什么叫地头蛇么?他就是!也不知道越明华怎么跟这种人混到一块的。”

和人讲八卦的心情大多是愉快的,吴大妈说完,便换上一副和蔼的笑脸。

“哎呀,不说了不说了,我儿子今天回家。他是研究生,要跟导师做实验,好不容易才能请假回来一趟,我得早点回去做饭,给他补一补营养!”

江余维持着苍白的脸色,神情萎靡地感激道:“多谢您。要不是有您这一番话,我可能还蒙在鼓里,喜欢不应该喜欢的人呢!您心肠这么好,儿子一定也很优秀吧。”

听到大学生夸自己的儿子,吴大妈高兴地摆手道:“小事,谢什么。我儿子也就一般吧。”

又客套了一阵,吴大妈回家了。

本来,那天的工作就应该到此为止。可江余想离开的时候,身后传来一个陌生的男声:“你为什么要打听明华的事?”

江余早知道身后有人,也感受到了那股恶意。他整理了一下袖口,转过身不慌不忙道:“这不是很明显吗?我不喜欢他干嘛还打听他的事?”

带着黑框眼镜、学术气息浓郁的英俊男人怒气冲冲地说:“明华是男人!你喜欢男人不觉得恶心吗?”

“哦?”

江余用舌尖顶了顶口腔侧边的软肉,脾气没有因为对方的挑衅而爆炸,反倒更心平气和了。“你是吴大妈的儿子吧?恰巧刚才听你妈介绍过。”

“你——”江余笑了,“气什么?”

“我……”吴今忧一开口便意识到自己过度焦虑了,他冷静下来说,“抱歉,我刚才语气有些冲。我只是不希望又有不怀好意的人接近明华,毕竟说难听点,你们都不过是见色起意。”

正解,江余想。他抛出直球,“你喜欢他?”

“你喜欢越明华?”

吴今忧否认道:“怎么可能!我对明华——”

江余打断他的话,平静地问:“那你气什么?说是朋友间的关心未免也太牵强了吧”

“我……”

“可惜,就算你喜欢他,也没什么用。人家现在跟着赵哥呢。”江余面带微笑地往听者心里捅刀子,虽然他根本没见过所谓的赵哥,也不知道赵哥长得多么人模狗样,“无意中见过,赵大佬是不是国家的好公民另说,那身材……应该是器大活好的类型吧?”

江余下了结论:“比起你这种书呆子,他好像更能带给明华性♂福~呢。”

吴今忧气得差点咬到自己舌头。他平复好自己关心则乱的心情,对江余说:“你根本就不懂。我和明华……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江余坦然道:“我确实不懂啊。我又不知道你们之间的故事。当然,如果你一定要说,我可以勉为其难地听一下。”

“不过先说好,不管你的故事有多动人,我是不会帮你拆散人家小两口的。总不能因为你爱明华就要破坏他和男朋友的感情吧?这种缺德事我可干不出来。”

江余放下饵料,鱼果然上钩了。

吴今忧他炸了。

“狗屁!什么男朋友,艹!赵昊他就是个人渣!明华从来没喜欢过他,要不是他干的缺德事,明华根本不会——”吴今忧这次被气得爆了粗口,仅剩的学者气息荡然无存。说到最后,他似乎想起了痛苦的往事,于是再也说不下去了。

江余分析着吴今忧话里透露的信息,在心中默默记下那位赵哥可能涉嫌234和294。(见注1和注2)

他望着天空,感慨地想,我可能钓到一条大鱼了。

注1:234: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按照我国目前《刑法》规定,强/女干罪的对象,必须是女性。男性对男性实施强/女干,如果对象是未满14周岁的男童,可构成猥亵儿童罪(237第3款);如果在暴力胁迫过程中造成对方身体伤害达轻伤以上,或使用了捆绑、拘禁等方式,可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238)等其他罪行。

注2:294: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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