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从来没有女孩能让我有这样的感觉,麦班花也不行。也就是从那一瞬间我知道,我开始发育了,开始有了本能。她的班几十号人,我唯一能看见的就是她。
有时候我觉得爱上一个人,就是因为本能。
她的头发很长,长及腰际,很黑,很直。跑步的时候,随着长发飘出来的,是一阵阵的少女荷尔蒙。
胖子告诉我:她叫小艳,姓温。
我问:哪个艳?
胖子说:艳丽的艳,全名就叫温小艳。
我说:很俗的名字。
胖子说:很多人喜欢她。
我说:我以前的班花,也很多人喜欢。
胖子说:难怪你转学,显然是泡不到,伤心而去。
不知道为什么,每个故事的男主角身边,总会有一个胖子,而且是胖得很可爱的那种。我身边也有一位,高中三年,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他姓戚,叫戚晓雄,但那时候,我们班的同学一直叫他胖子,有时候连老师都这么喊他。
我用了一个下午把我和麦班花不得不说的故事告诉了胖子,而他只用了一分钟,就把他所知道的温小艳的情况全部都告诉了我。
温小艳在隔壁美术班,每个星期18节美术课。爱好音乐和绘画,有一辆单车,她每天七点钟会骑着单车上学。她喜欢白色,她所有的裙子,都是白色的,她爸是林化厂的厂长,家教很严,她有个姐姐,就在我们班,就是坐在我后面的温小文。
我忍不住问胖子:温小文真的是温小艳的姐姐?
胖子认真的点头:是的。
确认是一个妈生的?
胖子又认真的点了点头:是的。
我忍不住又问:你怎么知道的?
胖子:看名字就知道了,何况我家就住她家对面楼,我家窗户,能直接看到她姐妹的房间。
那时候我才知道,胖子的父亲,是温小文父亲的手下,也是林化厂的。
在胖子之前,我的脑海里只有同学,认识胖子之后,我才有了朋友或者兄弟的概念。在他认真的说“小艳留给你,我泡小文”的那一刻起,他成了我人生的第一个兄弟。
人家说距离产生美感,我则完全没有这种感觉,离开重点中学来到职业中学之后,我对之前的重点中学就没有了好感,顺带连麦校花也没有再联系了。
那时候很奇怪,重点中学和职业中学仿佛是两大门派,重点中学是名门正派,而职业中学,则是邪派。两派的人互相看不起,也没什么来往,所以我很快就忘记了麦校花,每天的视线只跟随温小艳的身影游曳。
温小艳的姐姐温小文,座位就在我后面,虽然长得也还算可以,但如果站在温小艳身边,就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了,很明显是鲜花和绿叶的区别。但胖子却很喜欢她,没事总喜欢到我座位来找我聊天,顺便跟她搭讪。
温小文的性格很活泼开朗,说话也很直接,有一天,她直接问胖子:你是不是喜欢我?
胖子张大了嘴巴,看着她,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我只好代替胖子回答:是的,他喜欢你。
然后胖子又张大了嘴巴,看着我。
温小文又对我说:你也喜欢我对不对?
我也张大了嘴巴。
温小文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最近总是想着法子讨好我。
胖子急了,脱口而出:他喜欢你妹啊!
小文瞪了胖子一眼:如果你想找抽,到天台去,我让你一只手。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相信真有天赋这回事,很显然,小文的武术天赋,确实比小胖高,甚至比我们都高,小文在街上勇斗小偷的事,甚至还被我们镇的广播站报道过。我们班没人愿意跟她过招。
小胖连忙解释道:你妹才是他的目标!你妹妹!你亲妹妹小艳!他讨好你,用的是迂回战术,想通过你来勾搭你妹妹。
我指着小胖说:到天台去,我让你一只手。
当然,我没跟小胖动手,我们是好兄弟,怎么会打架呢。我这么说,只不过是因为当时太尴尬了,找个借口脱身而已。
我在天台骂了小胖一顿,他太早把我的大计给泄露了,万一小文有了防范,这条路就断了。我总不能跑到隔壁班去给小艳递纸条,递也没用,那时候给她递纸条的人太多了,而且她跟本不看。
在小胖承诺连续请我吃一个星期的早餐之后,我原谅了他。
回到座位的时候,小文却问我:你喜欢我妹妹?
我不知道她问这话的目的,不敢回答。
小文认真的看着我,忽然说:我帮你。
那一刻,我开始相信,世上真的有好人,小文就是其中之一。
小文比小艳大一岁半,但由于她们是八岁那年才举家从农村搬到城里来的,两姐妹同时入学,所以一直同级。她们初中起就在这所学校,所以到高中依然留在这里。她不觉得这所学校有什么不好,按她的话来说就是:我最看不惯一中的人,自以为是重点中学的学生就了不起,一个个斜眼看人,迟早全部打趴下。
小文是我遇到的第一个能用拳头说话的女孩。通常能用拳头说话的女孩,都很讲义气,小文也不例外。第二天吃早餐的时候,她就带着妹妹温小艳一起来了。
我们的学校,并不在镇内,而是在离小镇六公里的地方,泊油路的两旁,都是白桦树。校门外不远就有一家早餐店,卖着各式早点,煎饼油条肠粉一类的,那里几乎可以算是学生们默认的加餐食堂。
我没有住在校内,每天骑单车上学。温小文家住林化厂宿舍,也在郊区,离学校稍微近一点,只有两公里。
我第一次跟温小艳吃早餐,就在这家早餐店。
温小文很隆重的向我介绍了她的妹妹温小艳之后,只用了一句话向小艳介绍我:他叫风,坐我前排,他喜欢你,我答应帮他。
那一年,我16岁,小艳16岁,小文17岁。
那一刻,我很尴尬,小艳也很尴尬。只有小文很自然:吃吧,吃完还要回学校呢。
那一天,我和小艳一共只有三句对白。
她问我:你会弹吉他吗?
我说:不会。
她说:哦。
于是我就不敢再看她了,那时候,面对自己喜欢的女孩,都喜欢偷看,不喜欢正眼看,或者也可以理解为,不敢正眼看。
那时候我们学校确实有校服,但没有强制学生们穿,因为很多从镇区附近村里来上学的孩子,根本就买不起校服。所以,校服只是形式,学生们爱穿什么就穿什么。
那天温小艳穿着白裙子,但我觉得她的肤色,比白裙子还白,白里透红的白。
她吃得很慢,举止很优雅。小文已经把两碟肠粉丢进了肚子,她那碟才吃了不到一半。
小文吃东西是风卷残云型的,小艳是细嚼慢咽型的。
早餐之后,我们各自回了教室,小文问我:你为什么喜欢我妹妹?
我说:漂亮,温柔,还有一种我说不出的感觉,可能是气质吧,我觉得她的气质很古典。
小文哼了一声:小屁孩。
我才16岁,不懂爱情,我只知道,同班的何美欣和赵龙彪已经好上了。
当天晚上,我跟老爸说想学吉他,老爸答应了,老妈却不同意,她怕我影响学业。然后我爸对我妈说:他还有什么学业可以影响?这学校不知道搞什么名堂,教孩子们学武术,将来帮别人做打手吗?他对音乐有兴趣,就让他学吧。
于是,那个星期天,我就骑着单车,去几十里外的市里,买了我人生第一把吉他。红棉牌的,36块钱,据说经久耐用,还抗摔防水。
我立志成为全校第一个会弹吉他的人。
我立志成为第一个弹吉他给温小艳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