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迅速成为主角GL

《如何迅速成为主角GL》

第267章 我种田养你(3) 程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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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送爽, 乡下的清晨,空气清新极了,吸一口, 整个人都精神了。

巫洛阳洗漱完, 程怀燕从火塘里扒出来几个烧好的土豆给她,“你没赶上过早, 吃这个对付一下吧, 一会儿饭蒸好,就该吃中饭了。”

巫洛阳伸手接过来, 被烫了一下, 连忙将之放在地上。

程怀燕笑了起来。虽然已经逐渐适应了乡村生活,但很显然, 细皮嫩肉的城里人, 在这方面还是很难跟村民们一样。

她伸手将土豆捡回去,随便在地上找了一块厚木屑, 这是劈柴的时候掉下来的,生火很好用,程怀燕用比较锋利的那一边, 在土豆上刮了一下, 表面那一层烧脆了的灰扑扑的皮被刮去,露出下面金黄酥脆的锅巴。

刮了一遍, 她又细心地将没有刮到的地方剥干净,才将之递到巫洛阳手中, “吃吧。”

“谢谢。”就算知道程怀燕不喜欢听自己道谢,巫洛阳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

她说不出来,但感觉这种照顾和日常生活中给予的方便不一样。

程怀燕笑了笑,没说话。但等巫洛阳快吃完了, 她又剥好一个新的等着。直到巫洛阳吃饱了,摆手说不要,她才把剩下的都吃了。

“小喜鹊呢?”巫洛阳后知后觉地问。

程怀燕说,“她一早就出去找玉米了。”

巫洛阳点点头,左右看看,发现家里没有自己能做的事,就对程怀燕说,“我出去走走。”

程怀燕看了她一眼,“好。”

其实她有一点担心,但仔细想想,又觉得很没有道理,巫洛阳年纪不大,但也是个能独立生活的人了。程怀燕自己在她这个年纪,已经是家里家外的活全都能上手,还做得又快又好。没道理巫洛阳自己出去走走,就会出什么事。

但她还是没来由的担心。

程怀燕琢磨了一下,感觉自己对巫洛阳,可能就像是看护雏鸟一样,哪怕明知道她迟早会飞,却还是免不了会有各种担忧。

担忧归担忧,她也没有拦着。巫洛阳迟早要跟村子里的人接触,她自己愿意主动走出这一步,不是坏事。

巫洛阳当然不是漫无目的地逛。

这段时间虽然很忙,但她也基本上了解了程怀燕在村子里的人际关系。

小塘村是一个复合型的村寨,村子里大部分人都是后来搬迁过来的,只有两个大姓是本地人。不过现在,村子里掌握话语权的反而是外来户。大队长、村支书和两个生产组的组长,全都由外姓人担任。

程家在村子里没有什么根基,程怀燕父亲那一辈只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两个姑姑都外嫁了,父母去世之后,姓程的就只剩下她们姐妹俩。不过,程怀燕的爷爷是个有本事的人,以前也当过大队长,受过他恩惠的人多,对她自然都肯照顾。

其中跟程怀燕关系最近的,是杨家和龙家。杨家就在程家隔壁,抬头不见低头见,龙家是村支书家。这两个姓,人数都很不少,上一辈生了七八个孩子,这一辈也差不多,枝繁叶茂,在村子里说话也硬气。

而且这两家都是二组的。

程怀燕能当上二组的组长,除了她有个嫁到镇上粮站的姑妈之外,也是因为这两家的鼎力支持。

这会儿,巫洛阳就假装去看菜园,溜达着来到了杨家门口。

杨家老一辈去世之后,就分家了,总共分了四户,其中一户另外要了宅基地自己造房子,住得远一些,剩下的都在程家隔壁。这会儿,杨家的妯娌们正带着孩子坐在门口洗洗刷刷,看到她过来,彼此推攘了一会儿,就有人开口招呼,“巫知青,这是去哪里?”

对于这个闭塞的小山村而言,一切外间的消息都是新鲜的。两个知青的到来,私底下也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现在大家茶余饭后议论的话题,至少有一半跟他们有关。

巫洛阳是二组的知青,二组的组员们说得更多的当然是她。

她的外貌,她的普通话口音,她嘴里那些以前从未见过的新鲜事,她干活时慢吞吞的速度……全都是人们热议的话题。

大家尤其喜欢听她说大城市的事。

这让她们在她面前,有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胆怯,但是又止不住那种好奇。

巫洛阳等的就是这一声招呼,笑着走过去,说,“我去菜园里看看。”

“你们家的菜长得好。”有人夸道,“燕子是厉害,里里外外什么都会打整。”

有人给巫洛阳让座,她道谢坐了,看向一位伯妈手中拿着的针线,带着一点故意的笑,说,“是厉害,不过也有她不会的啊。”

众人立刻就会意了,都笑,“缝补上的事情,她是真的真的不行。我看啊,小喜鹊都做得比她好。”

“这也没办法,她操心的事情那么多。”

“谁说不是,她爸妈在的时候,过的是什么日子?那时候都说她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谁想得到……”有人感慨起来。

巫洛阳连忙竖起耳朵,然而她们就只说了这一句,又把话题转了回来,“时间过得也快,再过几年等小喜鹊长大了,家里这些事就有人操心了。”

“话是这么说。”巫洛阳掩住心底的失望,说,“不过我也不好意思在她家里白吃白住,别的帮不上什么忙,这个感觉还是能做的。”

“哦……哦。”众人终于明白她的来意,都点头说,“应该的,你有心。”

巫洛阳就不好意思地说,“只是我以前没学过这些,只能请伯妈们教我了。”

对于城里的女孩不会缝补的事,大家都很能接受。反正在她们的概念之中,住在城里,那就是享福了。既然是享福,那当然就不用做她们这些杂事。

巫洛阳肯学,她们当然也愿意教,当下就指点起来,还给她找了针线和碎布头练手。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在这上面确实有几分天赋,巫洛阳发现,只要放慢速度,她缝出来的针脚就是能看的,至少比程怀燕自己缝的齐整一些。而且在众人的指点下,她还学会了几种针法,以及衣服怎么拆、怎么补,才能不留痕迹。

直到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巫洛阳才带着满脑袋的新知识回家。

小喜鹊已经回来了,吃过午饭,她要去上学——村里的小学,非常因时因地制宜,上课时间是从中午十二点到下午四点半。这样半大的孩子早上可以在家帮忙做些杂务,放学了也来得及回家煮饭。前阵子最忙的时候,学校还放了几天秋收假。

等她走了,程怀燕问巫洛阳,“我要上山,你呢,跟我一起去还是待在家里?”

如果是平时,巫洛阳当然是要跟着去的。但今天,她正好想实践一下自己刚刚学会的东西,便摇头道,“我就不去了。”

“那你休息。”程怀燕也不勉强,背着背篓和柴刀走了。

送她出了门,巫洛阳就进了卧室,查看起箱子上堆着的那些衣服。果然,她之前没有看错,这些都是坏掉了,但还没来得及补、甚至是裂口太大,已经不好补的衣服。

衣服是洗过的,毕竟对于物资匮乏的乡村而言,旧衣服就算坏到不能穿,布料拆开也可以用来做别的,不可能直接丢掉。

嗯……其实这时的城里,一般人家也是如此。

巫洛阳挑选了一下,找出了一条小孩子的裤子。这应该是小喜鹊穿的,摔倒之后弄破了膝盖那一块。因为缺了布料,没法缝起来了事,就被程怀燕搁置了。

旁边的笸箩里放着针线、剪刀和碎布头等物。巫洛阳将裤子放在里面,端着它坐到了门口。

其实做针线看起来好像很悠闲,但一直勾着脑袋,对脖颈来说也是巨大的负担。而且巫洛阳发现,缝衣服虽然不要多大的力气,但是手指也还是会被针磨得发痛,尤其是布料比较厚的地方,要用手指抵着针推进去,推完就留下一个深深的坑。

好在虽然磕磕绊绊,但总算是在程怀燕回家之前,把这条裤子补好了。

巫洛阳抖开来看了一下效果,自己挺满意的。

希望程怀燕和小喜鹊看到的时候,也会高兴。这么想着,她不由得对接下来的时光生出几分期待。

不多时,小喜鹊就放学回来了。

巫洛阳注意到,她的书包也旧了,边上有不少磨坏的地方,虽然还没破洞,但是也相差不远了。书包的针线倒是很好,做得十分仔细。巫洛阳猜想,这应该是程怀燕的母亲在世时做给她的,能用到现在,已经是因为主人很爱惜了。

回头也可以琢磨琢磨怎么修补一番。毕竟小喜鹊今年才开始上学,这书包估计还要用很久呢。

程怀燕还没回来,巫洛阳没急着将补好的裤子拿出来,而是跟着小喜鹊,看她生火做饭。

程家的炉灶,是用泥土自己夯的,就靠着墙根垒起来,烟道顺着墙壁通到屋檐下。灶分成上下两层,中间是一块镂空的石板,上层烧火,下层是灰塘,早上程怀燕的土豆,就是埋在这里烧熟的。

巫洛阳上过中学,知道这种结构是因为燃烧需要足够的氧气,柴架在石板上,上下都通风,自然就燃烧得更加充分。

小喜鹊从马棚里抓了一大把松木的枝丫,先在灶里搭了个中空的三角锥,然后再在上面放上树枝,一层细的,一层粗的。最后,她划开火柴,伸进三角锥的中间,将松枝点燃。

火苗很快就腾了起来,由下往上,逐渐点燃树枝。等火势旺一些,就可以添大柴了。

看起来挺简单的,巫洛阳心想,下次可以试一试。

生起了火,小喜鹊又找出饭盆,从早上程怀燕蒸饭的大甑子里往外舀饭。

用玉米面蒸饭的工序很复杂,而且费时费力。所以程怀燕一般是一次性蒸几天的,平时热一热就行。

也是因为这样,小喜鹊才能在家里煮好饭等她们。

巫洛阳见状,连忙上前帮忙。端着这么重的盆,对于六岁的小孩子而言,还是有些困难了。

舀出来的饭再一次结了块,要仔细地压散了,热出来口感才会好。因为巫洛阳接手了这个活计,小喜鹊就又去削土豆。

等锅里的水烧开了,将切成片的土豆和白菜梗放进去,再放上蒸架,把饭盆放在上面,盖上锅盖.。等到土豆煮好,饭也就热透了,饭端出来之后,再往里放上菜叶子,最后再把菜全都舀出来,锅里添上水,用余火加热。

这样下来,半小时就能做好一顿饭,只需要一笼火,两三根大柴,不仅能吃上热饭热菜,还能烧些热水洗漱。

总的来说,煮饭也没什么难度。

这主要是因为家里没有什么调料,更没有油,饭菜也就没什么花样。

然而即便如此,据巫洛阳这段时间浅显的了解来看,程家的生活在整个小塘村,不能说很好,但也算是中游水平了。至少吃的是干饭,而且每顿都能吃饱。

太阳快落山时,程怀燕终于踩着夕阳的余晖回来了。

她背了满满一背篓的草,满到什么程度呢?上面冒出来的草已经快有背篓那么高了,用藤条捆在背篓上才不至于掉下去。

这还不算,程怀燕肩上还扛了一根十几厘米粗的木头。长长的木头,尾端几乎拖到地上。被她放下来的时候,砸在地上发出了“砰”的一声巨响。

“哪里来的木头?”巫洛阳走过去问。

程怀燕一边将背篓放下来,一边说,“路上看到的,是棵松树,已经枯死了,我就砍了,这一阵的柴火不缺了。”

离得近了,巫洛阳注意到,她额头上,脸上,脖颈里,全都是大颗大颗的汗珠,在夕阳的光里闪闪发亮。程怀燕端着脸盆,走到水缸边去舀水,巫洛阳连忙道,“锅里有热水。”

“不用。”程怀燕转头朝她笑了一下,“我用冷水就行,锅里的你和小喜鹊留着用吧。”

那一刻,不知为什么,巫洛阳觉得心跳有些快。

好像连天边的夕阳都重新变得灼人了。

过了一会儿,程怀燕从屋里出来了,身上换了一套衣服,今天穿的则装在脸盆里端着,走到门口的石阶上坐下,开始用肥皂搓衣服。

“我来吧。”巫洛阳走过去,小声说。

“怎么能让你做这个?”程怀燕笑了一下。巫洛阳发现,她真是个爱笑的人。

“我怎么不能做?”她有些莫名。

程怀燕头也不抬地揉衣服,口里含糊地说,“……反正不能。”

她没有在这个话题上纠缠,很快又对巫洛阳说,“我背篓里有好东西,你去看看?”

“什么东西?”巫洛阳狐疑地问,但还是顺着她的话起身,走到背篓边,动手拆上面的藤条。

等到把上面冒出来的草卸了,巫洛阳才发现,程怀燕割的草就只有这么多。背篓里只是用草做了个窝,遮挡别人的视线,实际上装的都是各种各样的野果山货。

其中有一半是各种各样的菌子,巫洛阳一个都认不得。只能怀着谨慎的态度,将它们捡出来放在提篮里。

另一半也很丰富,有野柿子,野梨,野李子,另外还有猕猴桃和一种巫洛阳认不出来的水果。最重要的是,还有一大捧指头大小的野生栗子和榛子!

“怎么这么多,你也太能干了!”巫洛阳一边用容器分拣,一边赞叹地说。

还在搓衣服的程怀燕闻言,抬头看着她,慢慢地笑了起来。

在山里辛苦奔波一天的疲惫,似乎都在对方的称赞和笑脸之中消弭了。

……

这一天的晚饭吃得比平时早,太阳已经落山了,余晖却将晚霞染成了一片绚丽的彩色。天穹高远,她们就坐在院子里,吹着风,一边闲谈一边吃饭。饭菜的味道虽然寡淡,但是随着胃部被食物填满,整个人似乎也得到了一种超乎象形的满足。

吃完饭,程怀燕就开始收拾带回来的野果。

这些野果几乎都不能吃,要放很长一段时间,等软了之后才好下口。

“不用太期待。”她跟巫洛阳说,“野果的味道一般都很酸涩的,唔……猕猴桃和八月瓜会好一些,是甜的。”

“总比没有好吧。”巫洛阳倒是不在意,“这些我都没吃过。其实在城里,想吃上水果也不容易。”

所以她已经很知足了。

野果们被整齐地排放在框里,用东西盖住,放到床底。

菌子用水泡起来,等明天再洗,这样下锅的时候会更新鲜。不过程怀燕还是从中挑出了一朵红褐色,看起来长得非常规整的,洗干净之后递给巫洛阳,“这种是可以生吃的,尝尝看?”

巫洛阳怀疑地打量了一会儿,才试探着咬了一小片。

这种菌子叫奶浆菌,因为撕开它的时候,菌肉里会渗出白色的液体。一开始巫洛阳觉得口感有些奇怪,但多嚼两口,就能感觉到那种脆爽鲜甜,难怪大家要生吃它了。

“这东西用油炒过更香。”程怀燕说,“可惜不能放。等年底村里杀猪了,就有油了。不过再过一阵子,可以去摘马桑菌,那个晒干了可以存很久,等过年的时候用来炖鸡。”

她说到这里,排着坐在台阶上的三人都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目光满怀期待。

程家养了两只鸡,都是母鸡,用来下蛋的。原本就算过年,程怀燕也不会舍得杀,不过现在巫洛阳来了,明年可以多养一只鸡,她就没那么计较了。

三人一边畅想,一边磕榛子。

程怀燕和小喜鹊显然都很熟练,直接抓住榛子用牙齿咬破,就可以剥出果仁来吃。

巫洛阳看得目瞪口呆,自己跟着尝试了一下,险些把牙给崩了。

程怀燕忍笑给她找了一个小锤子,“用这个砸吧。”

巫洛阳屈辱地接了过来。

要不是榛子真的好吃,又是村里难得能吃到的零嘴,她就要生气了!

即使用锤子,她的技术也不熟练,听着耳边咔嚓咔嚓的声音,心里忍不住着急,差点儿砸到手指。

就在这时,一只手伸到了她眼前。

握成拳的手指摊开,露出里面已经剥好的榛子仁,满满一把。

“给你,别生气了。”程怀燕朝她这边靠过来,轻声说。

巫洛阳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坐在程怀燕另一边的小喜鹊,见她没有发现,才伸手接了过来。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做贼一样,只是一种下意识的反应。

但是,别人磕的榛子果然味道更好。

“明年咱们在自留地里种点瓜子花生。”程怀燕突然说。

巫洛阳嚼着榛子仁,“那不是没地方种菜了?”

“占不了多少地方。”程怀燕说,“边上有个地方是沙土,种菜不出,正好种花生。瓜子沿着栅栏种一圈,应该就够了。”

“我同意!”小喜鹊他突然把头伸过来,高高地举起右手。

姓程的同意了,巫洛阳自然就没有立场反对了。

榛子磕完,天色也完全黑下来了。不过今晚有月亮,她们便没有急着回去睡觉。

小喜鹊去找她的小伙伴们玩了,小孩子凑在一起,即便是黑天里,也有无数的游戏可以玩,热闹得很。

巫洛阳和程怀燕坐在月光里。

这应该是个很适合交心的场景,不过两人谁都没有说话,只静静地享受这一刻的静谧。现实里的一切,似乎都在这时远去了,只留下一道沐浴着月华的精神,清净悠远。

不知过了多久,夜似乎渐渐深了,原本此起彼伏的那些喧嚣声也逐渐隐去。

程怀燕突然问,“你会唱歌吗?”

“嗯?”巫洛阳从那种魂魄冯虚御风的状态中抽离出来,愣了一下,但并不觉得这个问题突兀。是啊,程怀燕这样一说,她也觉得,这样的夜晚是很适合唱歌的。

“会是会的吧。”她有些迟疑地说,“不过我唱得不好。”

“总比我好。”程怀燕说,“我只会唱学校里教的那几首歌,感觉都不适合这样的晚上。”

“那……我随便唱一首?”

“嗯。”程怀燕的声音低低的。

巫洛阳想了想,选好了要唱的歌,又清了清嗓子,才轻声开口。

程怀燕凝神听了一会儿,发现自己一个字都听不懂,不由有些迷茫。不过没多久,她就被这首歌柔美的曲调所征服,不再试图去理解歌词了。

巫洛阳唱完一遍,停了下来。

过了一会儿,仿佛连空气里的余音都静下去了,程怀燕才开口,“这不是中文?”

“是一首俄文歌。”巫洛阳说。

“哦。”程怀燕呆呆地应了一声。虽然从第一眼看到巫洛阳,她就知道,她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但直到这一刻,程怀燕才意识到,这两个世界的差别有多大。

她没有问巫洛阳为什么会唱俄文歌,她甚至不知道,这个时候,国家和老大哥的关系已经相当紧张,巫洛阳会俄语的事如果传出去,恐怕会掀起无数的风波。

呆了一会儿,她才说,“虽然听不懂,但是很好听。”

巫洛阳突然笑了起来,她说,“因为听不懂,你才觉得很好听。”

“为什么?”程怀燕好奇地问。

巫洛阳说,“因为这是一首情歌。”

这是一个奇妙的时代,人们可以坦然而大方地对人介绍自己的伴侣:“这是我爱人。”可是,他们却羞于谈“情”,夫妻之间更像同志,连结婚都要背语录。

而在小塘村这样的小山村里,婚姻更多的是“合适”,是“搭伙过日子”。

少年的情思被时代的洪流所冲刷,漫无影踪。

可是没有人能否认,它很美。

程怀燕沉默了一会儿,说,“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红莓花儿开》。”

“我记住了。”程怀燕说。

也许,哪一天,等她能够听懂这首歌的歌词,就能离巫洛阳更近一些了吧?

之后,她们没有再说话。直到小喜鹊玩够了回来,才起身去洗漱睡觉。

屋子里太黑了,程怀燕又点起了油灯。

脱衣服的时候,她看到了放在柜子上的笸箩,不由伸手拿起了那条被补好的裤子,“这条裤子……”声音顿了顿,“是你补的?”

巫洛阳回头一看,才意识到程怀燕带回来的东西太多,她竟然已经完全把这件事给忘记了。

她有些不好意思,但尽量让自己若无其事,“是啊,我也没事做,跟隔壁杨伯妈请教了一下,就随便补了补。”

“你这还叫随便?”程怀燕抗议,“你真的没有学过针线吗?今天是第一次做?我不相信。”

“给我看看给我看看。”这时小喜鹊也已经发现这是自己的裤子,挤到了程怀燕身边,拿起裤子一看,顿时叫了一声,“哇,补得好好看,比新裤子好看!”

村里人讲究的是实用主义,哪里破了,剪一块布缝上去,遮住破口就行了。讲究一些的主妇,也顶多是选颜色适合搭配的布片,针线细密一些,缝成个口袋的式样。

然而巫洛阳却是在破口处,用碎布头缝出了一朵花。

这条本来普普通通的裤子,因为坏了还没法穿,却在她的手里焕发新生,变得洋气了起来。

“你喜欢就好。”巫洛阳对小喜鹊说。

趁机回避了程怀燕的那一堆问题。说自己确实第一天学,就做得比她好了那么多?好像在炫耀似的,那不是巫洛阳的本意。

她是希望……希望自己在这个家是有用的,而且是不可替代的那种。

至少不是什么事都需要别人来照顾,连小喜鹊都比她更能干。

她没有回答,程怀燕也没有追问,只是抓住了她的右手,举在油灯下打量,“手给我看看,扎疼了吧?”

“还行。”巫洛阳不自在地挣了一下,没挣脱。

程怀燕已经看到了她手指上被针扎到的地方。她有些懊恼,但也只是从笸箩里翻出来一个东西,套在巫洛阳的手指上,“这个是顶针。针推不进去的地方,用它来推就会好很多。怪我,应该早点告诉你的。”

巫洛阳心想我故意瞒着你,你又不知道我会做这个,怎么会平白无故提起?

不过她没有说话,只是把手收回来,打量着像是一枚指环的顶针。当然它要比戒指宽很多,金属的触感微微冰凉,却让巫洛阳感觉自己一下子就专业了起来。

程怀燕想了想,还给她介绍了一下笸箩里的其他工具。

有用来拔针的,有用来绷住布料的……一应俱全。

巫洛阳不由得想,程怀燕的妈妈一定是个很能干的女人。村里人说,程怀燕以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这话当然是夸张了,不过,她一定从来没有操心过这些,所以也没来得及从母亲那里继承她的手艺。

程怀燕大概也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所以没有再说什么,简单收拾了一下,就吹灯睡了。

……

第二天,小喜鹊就穿着那条巫洛阳补好的裤子去上学了。

巫洛阳看她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不由好笑。小孩子真容易满足啊,一条补过的裤子,也能成为她骄傲的理由。

才这么一想,转身就看到程怀燕拎着一件衣服从房间里走出来。

“我这件衣服,背后这里被刺刮坏了,你能补吗?”她问巫洛阳。

不知为何,巫洛阳莫名觉得她好像是在跟小喜鹊争宠,于是摸着鼻子答应了下来,“我试试看。”

这个破口直接被撕开了一个大洞,就不是一朵花能解决的问题了。就算真的做出来了,穿上去的效果估计也很一言难尽。巫洛阳思量半晌,决定给它缝一只动物上去。

本来巫洛阳是想缝一只熊的,因为感觉这个形象莫名地契合程怀燕这个人。

但是她没见过熊,真动了手发现根本不知道怎么做。倒是灵光一闪,想到自己看过的《西游记》连环画,最后决定缝一只猴子。

很显然,猴子的难度跟花差得太多了。巫洛阳又是个新手,很多地方根本不知道怎么弄,于是只好端着笸箩去隔壁杨家求助。伯妈们看她昨天才请教,今天居然就开始补衣服了,都觉得这实在是个实诚的好孩子,所以有问必答,把自己多年的经验倾囊相授。

即使如此,巫洛阳一时半会儿也很难有成果,只能慢慢做了。

她回去跟程怀燕说了这事。本来还怕程怀燕不高兴,但不知道对方想到了什么,反而很满意的样子,说,“不用急,慢慢来,慢工出细活。”

又将刚刚炒好的栗子递给她,让她吃。

说起这炒栗子,那可费工夫了。程怀燕一早起来,就去塘边挖了那种很细的沙子回来,淘洗干净之后晾干,然后才跟栗子一起放在锅里炒。用这种办法,栗子受热均匀,就不容易炸开,口感也更绵软。

巫洛阳剥开一个栗子,一股浓烈的香气立刻弥漫出来,让她忍不住惊喜地道,“好香!”

“喜欢就多吃点,趁热吃,冷了就没那么好的味道了。”程怀燕说。

虽然这么说,但巫洛阳还是给小喜鹊单独留了一份,这才坐在门口薄栗子吃,一边看程怀燕劈柴。

但凡她做的是别的什么活儿,巫洛阳也就过去帮忙了。但是用斧头劈柴这个技能,她觉得自己就算再在小塘村待上几年,估计也学不会。不过,看程怀燕做这件事,却有一种说不出的爽快感。

当她高高举起斧头的时候,双臂和肩颈、后背的肌肉绷紧,充满了力量感。而当斧头劈下,落在放在墩子上的木柴上,将之一分为二时,那种干脆利落,更让人赞叹。

没多久,昨天扛回来的那根松木就被程怀燕劈成了差不多长的木柴。她将它们整齐地码放在马棚空着的那边。劈柴的时候看着挺多,但是放进棚里,似乎也没占太多的地方。

“这些柴能烧多久?”巫洛阳问。

“烧不了多久,估计到冬天就没了。”程怀燕擦着汗说,“等秋收完了,还得去山上砍一些柴,存着过冬。”

小塘村是没有煤烧的,但这里的冬天,却非常冷,甚至有一两个月会下雪。那个时候,火是一天到晚都不能熄的,不储备足够多的木柴,根本过不了冬。

“到时候我也去帮忙。”巫洛阳说。

把树扛回来她肯定做不到,但跟着修剪一下枝丫什么的,还是没问题的。

“行吧。”程怀燕笑了一下,“不让你去,我怕你冬天不好意思烤火。”

巫洛阳本来想反驳,但想一想,又觉得如果是刚来这里时的自己,可能真的会不好意思。但是现在,她渐渐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变成了这个家的一份子,彼此之间没有那么客气了。

她端着栗子走到程怀燕身边,趁她休息的时候,将自己剥好的栗子递了过去。

算是昨晚程怀燕帮她剥榛子的回礼。

她本以为程怀燕会伸手接过去,没想到这家伙一低头,直接用嘴从她的手里吸走了所有的栗子。

这个过程中,程怀燕的唇不可避免地触到了她的掌心。

酥痒的感觉顺着皮肤渗入肌理,一直钻进心里去。巫洛阳慌得连忙收回了手,握成拳放在身侧,以抵御那突如其来的悸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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