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女的科举拜官路

《穿越女的科举拜官路》

第 28 章 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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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一旬过后, 镖师找到许清元,跟她讲明探查情况:“我们兄弟两个在谷堆村打听了整整一天,她家里人说,三年前她来省城赶考, 后来就再也没回来, 她夫家还来信询问过, 可两边找了三年,到现在都不见人影。”

晋晴波失踪了?许清元的担心胜过惊讶, 或许她的心中早有预感。

听镖师描述, 她觉得事情里里外外透露着奇怪, 一个身上有功名的秀才, 难道就这么无声无息地人间蒸发了?

“她家里报过官没有?”许清元问。

镖师点点头:“她爹报过,但县衙说人不是在淮阳丢的, 应该去省城报官。去了省城,官衙又说没查到此人的过所登记,两边推来推去,晋家没办法只能绝了报官的心思。”

“那她夫家在哪里?有没有上门来闹?”许清元追问。

“夫家在汀州府辛鹿县, 闹倒是没闹, 听晋老爹的意思,那边全当老婆横死, 要再娶呢。”镖师撇嘴道。

虽然晋晴波从来没说过她夫家的位置, 但童试时能跟许清元选择同一路线赶考, 两人不会相距太远。淮阳鞭长莫及, 但汀州总归是许长海的管辖范围,倒是可以找个借口调查一番。

结算好镖师的费用,许清元在给父亲的信件中写明事情经过,许长海回信承诺会找个合适的机会帮她找人。

七月下旬, 本省所有待考生员均已到达省城,少说也有三四千人,而北邑省的举人名额只有三十人。

八月初九,乡试第一场正式开考。

天刚蒙蒙亮,许清元穿着洗的干干净净的墨蓝衫裙,出发前再三检查过身上没有夹带,平静地朝贡院走去。

无论本次中与不中,都不会像县试那样对她的命运起决定作用,所以她反而没有之前紧张。

乡试的严格体现在方方面面。比如童试前的搜检一般由女狱卒负责,而乡试却换成了货真价实的女吏,旁边还会有一个顶戴花翎,衣服上绣着补子的女官全程监督。还有,官衙不但提供一切考试用品,而且不允许将任何用品带出号舍,本朝历史上曾经有过考生不小心把笔扔出考棚外,然后直接被视作违规的真事。

每个生员都会听到无数遍这样的故事,就像高考前老师的殷殷嘱托一般,不怕你烦,就怕你不当回事。

进场先拜见过几位考官,不需要考生自己领取试卷,便被带进号舍里,士兵携着一大串钥匙,挨个给号舍房门上锁。

吏书在核对考生信息后逐一分发试卷,如有缺字、漏字,一定要在这段时间内举手报告,不然后果同样是由考生自负。

昨晚下了一场小雨,因此今天的天气不算十分炎热,考生们的衣服也都穿的比较严实斯文,没有出现自由奔放的场景。

挨着茅房的考生苦着脸撕了一团纸塞进鼻孔里,路过的巡役士兵看他一眼,他忙将纸抠出来展开以示清白。

许清元不忍直视,收回视线。

钟声响起,代表着考生可以正式答题,她照旧先浏览一遍题目。

乡试第一场的考题包括《四书》经义三道,《五经》经义四道,分别对答题字数进行了不同要求,主要考察学生对四书五经及注解的掌握程度,与童试一个套路,先考基础知识。而这些题目的答案也是固定的,不会给学生自由发挥的空间,答得再多也不如背得准,着实是古板教条了些。

三道《四书》题分别是:仁者无敌义;懋乃攸绩睦乃四邻义;君子必慎其独也义。

这三句分别出自《孟子·梁惠王上》《尚书·蔡仲之命》《大学》。第一句强调施行仁政的重要性,第二句讲的是做事要尽力而为,也要和睦四邻,第三局句意为君子必须表里如一,严格要求自己。这三句中,第二句见得少一些,许清元看到的时候稍微反应了一会,心中默背一遍蔡仲之命篇,几乎立刻回忆起这句话的注疏,便先回答这题。

执笔挥洒,落在纸上的字灵动秀气、入木三分。曾几何时她也对着别人的卷面心生羡慕,以为自己永远只能在书法的门槛边上徘徊。但经过长年联系,书法对于许清元来说不仅仅是应试的手段,更成为她一项长久的爱好。

她的字在同龄人中异常出挑,有这份功底在,写什么字体都得心应手。

对于基础扎实许清元来说,第一场考试异常顺利,但不是每一个生员都是年轻、记忆力强大的,有些四五十岁的或者考完童试便懈怠度日的生员就会比较煎熬。

黄昏时分,吏官依次收走考生们的试卷,而遇到仍旧未答完题的考生,吏官便会让身后的士兵燃烛三支,烛尽,不管答没答完题目都必须交卷。

走出贡院之时,外面天已黑透,艾春菲找她抱怨道:“我被分在臭号附近,可熏死我了,根本不能专心作答。”

许清元挥手扇扇帮她散去气味,问:“本场考试难度比之三年前如何?”

“好像要简单一些,起码从第一场来说我是这么感觉的。”艾春菲一手拨弄裙摆,一手捏着鼻子道:“回去吧,我得洗个澡。”

“走吧。”许清元边走边思量,题目简单难以拉开考生之间的分差,她要是考官肯定不会这么出题,所以第一场考试简单也可能意味着后面两场考试的难度会大幅度上升。

八月十二第二场考试,考的是一道试帖诗和判题。

试帖诗,望文生义,就是应科举考试诞生的一种诗体,不但具有严格形制,而且不可出现“八戒”,即“出韵、倒韵、重韵、凑韵、僻韵、哑韵、同义韵、异义韵”,还要做到“铢两系对”的对偶,不像现代人熟知的李白、杜甫等人闲情而作的诗篇那么自由。

本场试帖诗题目为:以“赋得体”咏“桃花幻碧”。

看到这题,连已经有一定心理准备的许清元都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这“桃花幻碧”是什么,她完全两眼一抹黑啊。

抬头看看其他考生,果然各个脸皱的跟包子一样,表情都是疑惑中带着茫然,茫然中透露出一丝绝望。

许清元硬着头皮分析,从具象的咏桃花分析到抽象的世事变幻如沧海桑田,到后来甚至联想到人的面相和命运,贴着《易经》往玄学之路上狂奔而去。

不管如何,还有其他题目在等着她,不能过多耽误时间,她只好写的模棱两可,感觉上面几个方面好像都能挨着一点边,但核心主题却不太明显。

写了总比没写强,没重点也比离题好。自己的试帖诗实在有些惨不忍睹,许清元干脆揭篇看下一页。

这是一道判语题,考察学生对律例的熟知程度,题目描述一种违法行为,考生答出相关惩处规定。

本题下面又分为三个小题。第一小题是:女有家,男有室,相渎[注]。

题目看似简单,其实内藏玄机。题目说的是男女各有配偶通奸。但在律法上,此种情形还需细分好几种情况,比如:男子应为妇女穿小功丧服的亲戚与她通奸的,就属于十恶不赦中的内乱,而若是妇女对男子的亲戚穿小功丧服,男子为妇女“报服缌麻者”,就不属此类;还有如果跟父亲、祖父的妾通奸,男子属内乱,若妾自愿,其也应定此罪……

光捋清这些辈分关系就需要花费大功夫,还需要一条一条清楚明白地答出来,极度考验逻辑思维能力。这第一个小题就花费了许清元接近半个时辰的时间。

第二题稍微简单一点,但也有坑:杀一家非死罪三人,数家各杀二人[注]。

齐朝律例规定,凶手要是在一家杀了三人(均未犯死罪),那属于十恶不赦中的不道。如果凶手还有点良心,一家只杀两个人,杀了好多家,哪怕杀的人超过三人,那给凶手定死刑即可,不属于十恶不赦的范畴。

如果没有记清楚很容易将两种情况归为一类,好在许清元前世就是干这个的,学的时候就注意区别记忆,现在稳稳跳过坑,没有中招。

最后一题是: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死者,其人自食者,盗而食之者[注]。

这道题是说,确定有毒的肉脯,故意给别人吃或者卖别人,或者买来自己吃,或者小偷偷走吃了,分别会触发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许清元认认真真地写道:与人食,出卖,令人病者,合徙一年,致死者,绞;自食者,征铜入死家;盗食者,死伤不论,肉脯主仍须定“不速焚”之罪,杖九十[注]。

本题不算难,主要是考生很容易忘记存在“不速焚”的基本犯情形,可能会被扣分。

写完她返回去检查卷子,看到试帖诗部分还是不忍直视,忍不住“啧”了一声,考舍外的士兵立刻回头看她,许清元不好意思地笑笑,自动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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