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讨厌你

《我讨厌你》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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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市入了秋,路上落叶纷纷,潮水般漫涨。

“小陶!你真不参加联谊啊?”同个组的同事也是陶楂的学长,他早陶楂两年进入研究所,陶楂在校的导师也是学长的导师,一毕业,导师和学长就将陶楂引荐进了s市的物质研究所。只是陶楂现在的研究方向还没确立,他还在给学长打下手学习。

学长是个学术疯子傻子,他一点都不知道陶楂不是单身。

陶楂把换下来的工作服挂进衣柜,摇了摇头,“不去。”

“和我们组联谊的女生特别漂亮呢,你不去真是可惜了。”学长摸着脑袋,他已经有些在秃了,他的头发本来就不算茂密。

他最羡慕陶楂,学校里是这副样子,现在也没怎么变——面试的时候,一些老师还以为他是谁带到所里来的高中生儿子,结果一看年龄,27,学历博士。好吧好吧。

陶楂把毛衣从头过很多次了。”

学长撑着衣柜门,“有说过很多次吗?”

“我先走了。”陶楂拾起手机和车钥匙,背着包出去了。

他一出门,就撞上同所但是资历更深的前辈,他道了声“李工”,对方似乎还没有要下班的样子,“你下班还挺准时。”

“……”陶楂在心里反驳,他工作都做完了肯定准时啊,当他那么多论文是白发表的啊,货真价实的实力,他又不是大水货。

与李工道了别,陶楂再出去时就没遇到其他人了。

李工注视了会儿他的背影,无奈地摇头笑了笑。

研究所停车坪里,陶楂小心地把自己的新车从停车位里挪了出来,车是陶桐桐给他买的,非买非买,其实……也没那么想要。

但陶桐桐很担心林寐给他买,陶桐桐觉得金钱会把人的脑子都给泡坏,始终觉得林寐是外人,所以陶楂毕业前两天,她就迫不及待拉着陶楂去挑了车,还特别强调,不许给陶大行开——陶桐桐就是不喜欢陶大行,她喜欢精明的,像她。

陶楂给车前放了几只泡泡玛特,车上抱枕也是联名周边,还有泡泡玛特的贴纸。

回家的路上,他接了一通电话,都没顾得上跟林寐说一声,陶楂调转车头就往机场开。

宁鑫这么多年就回来过不超过五次,每次回来呆不上一周,他第一次回国是在陶楂大二的时候,陶楂本来想跟他绝交,为什么出国两年才回来一次,他就说宁鑫没把自己当朋友。

但第一次回国的宁鑫瘦了一大圈,他过得没陶楂想象得那么好,除了英语变得好了一些,其他明显变糟糕了。

陶楂那时候才知道,宁鑫家那么有钱,也没能让宁鑫拥有一个可以自由选择怎么过的人生。宁鑫的父母的确没有指望他继承家业,他们会雇佣专业人士和团队打理资产,而宁鑫只需要负责监管,所以宁鑫必须要拥有可以辨别和监管的能力。

宁鑫那天抱着陶楂说了很多,说没人爱他,他成长得比陶楂要快。陶楂仿佛在

倒着长,在林寐的守护下开始对外界的“伤害”变得钝感。

第二次回国,陶楂大四,那时候陶楂保送硕博,正好有几天假期,陪着宁鑫玩了几天,宁鑫那一次的状态非常好。

第三次就不行了,比第一次还要瘦。

他说自己跟李辛谈恋爱的事情被发现了,李辛被他父母压着签下了不平等条约,李辛要给宁家打一辈子工,宁鑫看不懂那合同,但是他能看懂最后一行字,自己没有更改合同的资格,也就是说,这是李辛跟他父母之间达成的协议,他受益,但他做不了主。宁鑫觉得是自己把李辛的一辈子都给毁了,没有人的理想会是给一个笨蛋当一辈子的仆人。

陶楂感到很无力,他帮不了宁鑫,结果一扭头,看见宁鑫那对象在笑。

“……”他觉得事情应该没有宁鑫说得那么糟,起码他男朋友应该很是愿意的。

“我给你跟林寐各买了礼物,”宁鑫憋不住,“你的是我找老师给你设计的泡泡玛特手提箱,超级贵的,不过幸好我有钱,林寐的是我在酒庄里买的一支葡萄酒,我不在乎他喜不喜欢。”

“班长把聚餐的地址发在群里了,去的人好像不多,不到二十个。”

陶楂把车开到机场出口时,宁鑫和李辛正好在路边,他放下车窗,不出意外看见宁鑫不可思议到失控的表情。

“我以为你买车是骗我的!你怎么不跟我说嘛,”宁鑫拉开车门,李辛已经主动去后备箱放行李箱,主动自己一个人坐在后座,宁鑫坐在副驾驶,“你跟我说了,我给你买呀,奥迪太破了。”

换做以前,陶楂该烦宁鑫了,除了钱,一无所有的笨蛋。

现在的陶楂心里没起什么波澜,“安全带系好。”

宁鑫磨磨蹭蹭地系了安全带,车里安静了会儿,宁鑫把脑袋伸到陶楂旁边,小声问:“你这么高冷,是跟林寐学的吗?”

情侣在一起久了,难免会互相影响,表浅的一点或许是穿衣风格,深一点的,连性格都会被影响到。

要么就是陶楂整天做实验做研究,做得变得很有智慧的样子。

陶楂没空理他,他在等红绿灯的时候给林寐发消息。

[陶楂:今天要晚点回去,宁鑫回来了,和班里同学一起聚一聚。]

到下一个红绿灯的时候,林寐那边才回消息。

[林寐:好的,我也会晚一点,徐序回来了。].

林寐这边的情况要比陶楂那边糟糕许多,曹严华跟徐序打了一架,两人快十年没见,一见面就吵。林寐坐在中间也懒得劝架,给两人分别倒了一杯水,结果全泼两人自己脸上了。

打了一架,倒好点了,能像以前那样坐着好好说话了。

只是曹严华心里有气,说话就难免带刺。

徐序一向寡言,可说话却字字扎心,“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去过我学校?”

林寐挑了下眉。

曹严华指着徐序鼻子,“我再说一遍,我没去,

你看错了。”

徐序轻轻拂开曹严华的手指,“那你没去。”

像是打在了棉花上,曹严华不再说话。

曹严华早已经接手了家里的产业,徐序这次回来也是为了给自家工作,两人就算今天没见,以后商场上也免不得要见。

徐序不再将目光停留在曹严华身上,他看向林寐,“你怎么样?”

“还好,”林寐手里捏着玻璃杯转了半圈,“在想什么时候结婚。”

“……”

曹严华和徐序一同出现了学生时代的无语表情,过了这么多年,林寐还真是一点没变啊。

“谁让你回答什么时候结婚了啊?”

“能不能别学我说话?”

徐序沉了口气,“是问你工作,怎么样?”

曹严华什么都知道,他抢答,“林寐没在林元君公司给他工作,只拿自己那份分红,他现在华丹证券。”

“没问你。”

曹严华嘴角抽了下,脸色沉下来,不像刚刚玩儿似的,他站起来,越过桌面一把抓住徐序的头发,“不是我对不起你,是你对不起我,能好好说话么?”

徐序自尊心极强,薅着桌子上的玻璃杯就砸在了曹严华头上。

林寐靠在沙发背上,扶额,又开始了。

“再打我就回去了。”林寐淡淡开口,第一次提醒,也是最后一次.

李辛扫了眼宁鑫跟陶楂十指相扣的手,想说什么,又看往别处。

他还记得上次因为陶楂冷战,宁鑫站在沙发上,理直气壮,“你懂不懂男朋友跟好朋友的区别,你为什么要吃陶楂的醋啊?你这样就显得智商特别低,人也不好看了。”

陶楂嫌宁鑫黏人,他手心被宁鑫握出了一手的汗,不让牵手就要把手臂挽着。

站在男仆咖啡馆店门口,陶楂停下脚步,看向宁鑫,“你确定地址没错?”

宁鑫看了眼手机,看了眼咖啡店广告牌,“没错啊,班长说是纪念订的位置。”

纪念……

是她能干出来的事情。

陶楂还在犹豫着要不要进去,大门被推开,化着浓妆,身形高挑的女人歪头接着电话,她甩了下头发,“你跟着地图走不就成了,瞎?”

纪念的声音。她挂了电话,眼睛一眨,就把陶楂和宁鑫给看进了眼里,面对面愣了好久,她眼睛一红,“靠!你俩在门口杵着当门神呢?!”

“这是……”她看向李辛。

宁鑫急忙把李辛推到前面介绍,“我男朋友。”他还加上一句,“帅吧。”

纪念说了句“你好”,一手抓着陶楂,一手抓着宁鑫,往店里走的时候,还不忘让李辛跟上。

一进门,陶楂就被一声“主人下午好”吓了一跳。

见他愣着,漂亮的青年又弯腰用日语说了一遍。

陶楂脖子都在发麻,“你……你好。”

店内人不多,但都是年轻人,

打的招牌就是男仆,所以侍应生的容貌标准基本都在普通帅哥和帅哥之上??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着装也完全比对着陶楂印象里的男仆服饰一比一还原,每个人身上的小饰品还各不相同。挺、挺好看的。

陶楂脸上被贴了一个红苹果的小贴纸,他扭头去看宁鑫,宁鑫被贴了好几个,李辛正黑着脸给他撕下来。

纪念定的包厢,一推开门,里头的哄闹声就吓了陶楂一跳。

“哎哎哎,现在要见陶研究员一面可不容易,还是在这地方见,学长知道了不得把我们都给……嘶——”说话的是廖芃芃,当年的生活委员,她还是跟高中时候一样的装扮,清汤挂面般的妆容,岁月似乎没怎么摧残到她。

她旁边的马藏文着实被摧残到了,陶楂看了马藏文最久,因为马藏文当年最引以为傲的肌肉已经消失了。马藏文变成了一个胖子,笑起来变得憨厚,他手里抱着一个肖似他的小女孩,指着陶楂说:“那是叔叔,爸爸的高中同学。”

这还不够让陶楂震惊的,陶楂彻底震惊住是在看见纪念走到位置上坐下,很自然地跟后面的男仆接了个吻的时候。

“我男朋友,这里的老板,自己人。”纪念介绍道。

陶楂松了口气,他还以为这里的男仆都跟客人随便接吻呢。

坐下后,便是叙旧的时候了。

多年不见,别说喝咖啡了,就是嗑一把瓜子,都能讲个一天一夜不带停的。

纪念伏在桌子上,“陶楂你还跟林寐在一块儿呢。”

陶楂吃着一块樱桃蛋糕,点点头,“是啊。”

纪念本来想说“不腻吗”结果想到自己身后站着男朋友,愣是咽回去,挤出来一句,“真好,接天长地久。”

陈向阳说自己回高中当老师了,“跟赵清静当同事的感觉,不可言说。”

宁鑫想当然地说:“这么好,赵清静肯定对你特别好。”

“放屁!”陈向阳情绪激动,“我现在就特痛苦,在家吧,赵清静是我姨,以前吧,赵清静是我班主任,现在吧,赵清静是我领导,反正批我没事儿,每回要杀鸡儆猴,就拎我出来,苦力也找我,你们知道我现在听到过的最多的一句话是什么吗?”

众人听着他说。

陈向阳模仿出赵清静的语气,“现在你知道我当年做你们那群猴子的班主任有多辛苦了吧。”

“我现在带的是全年级最皮的班。”陈向阳坐下来,魂丢了似的,“还是读书好啊。”

“谁说不是呢,”何小英赞同地点头,“我现在那个上司,算了不说了,狗屎一样,天台陪一位。”

“宁鑫呢?”不知道是谁问宁鑫。

宁鑫左右看看,回答说:“我家有钱啊,我主要是花钱和读书。”

陶楂看着一桌子人逐渐变青的脸色,他就知道宁鑫会给出这样的答案。

“对了,你们猜我上个月出去旅游,在当地遇见了谁?”纪念突然神秘兮兮起来。

“谁?”异口同声。

“高凡锐!!就是我们那届跳楼的那一个。”纪念把声音压低。

马藏文用糖果逗着女儿,“我记得他后来还是去参加高考了,考得好像还不错?他在做什么?”

“种树!”

“啊?”

“是的,就是字面意思,他现在在沙漠种树,”纪念朝自己对象抬抬下巴,“是吧。”

老板笑得亲切,“你的同学,我又不认识。”

纪念挥挥手,“他主动跟我打的招呼,晒得黢黑,我还以为是当地人,结果他一自我介绍,我直接傻了,我当时只觉得命运可真是捉弄人,他本来前途大好,结果沦落到当栽树民工了。”

“我发誓我没有歧视民工的意思,我只是觉得他不该是这样。不过后来我跟他聊了聊,他说他后来去了一所农业大学,读了研究生,毕业后没回s市,直接就往最偏远的地方去了,说是在那里,他才能感觉到自己真正活着。他家里对他很失望,他爸妈都跟他断绝关系了,重新又生了二胎,高凡锐连二胎的名字都不知道。”

包厢里沉默了很久,老板给每人的杯子里续上咖啡。

陈向阳双手扣在肚子上,“现在的选择说不定真是最适合他的,我们大部分人认为的正确选择往往都是愚者的随波逐流,他能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比大部分人都要幸运。”

话题变得有些沉重,老板适时开口,“愚者能开心,也是好的。有时候想要却得不到,才最痛苦,不是吗?”

纪念很捧场,“鸡汤大师。”

气氛重新变得热络活跃起来。

没吃饭,大家基本都不饿,喝完咖啡后,老板又从自己酒柜起了几瓶给大家分享,一聊就聊到了深夜。

陶楂被酒精熏红了脸,他是开心的,看见眼熟的大家,就像回到了十七八岁的少年时代,回到了林寐在教室陪着他做题的时候。

那些写在日记本里的少年心事,回想起来仍旧有些心酸。

还有高凡锐,他记忆里的高凡锐,瘦瘦高高的,表情失落又失神地往天台上走。如果现在的生活真的是高凡锐想要的,陶楂由衷地为他感到开心.

宁鑫被李辛扶走了,他说自己这次可以在国内待一周。

陶楂随后告辞,纪念说过两天还可以聚一聚,这段时间国庆假,好些人还没回来,等回了一起聚。

当着人家老板的面,陶楂那句“能不能别在男仆咖啡馆聚”实在是说不出口。

出了包厢,陶楂接到林寐的电话。

“在哪儿?我来接你。”

陶楂想到自己喝了酒,开不了车,确实可以让林寐来接,但是一想到自己身处的位置,他憋了憋,“我找代驾就……”

“主人,请问您是在找洗手间吗?”一道轻柔的男声自身后传来。

陶楂表情和身形都僵住。

电话那头的林寐沉默良久,最后声音轻轻扬起来,“主人?”

十分钟后,在洗手间解决

完的陶楂蹲在咖啡馆门口,看着手机上位置共享距离自己越来越近的林寐,叹了口气。

其实,什么也没做,这是正经咖啡馆。

林寐吃醋的话,也太不大方了吧。

一辆出租车停在陶楂跟前,林寐从后座下来,一眼就瞧见了蹲着发呆的陶楂。

陶楂应该是个男人了,毕竟已经二十七岁,但形容气质还是有些少年气,举手抬足更是。他一直在念书,念完书也没经过什么坎坷直接进了研究所,房子车子都到了手,爸爸妈妈这两年也不再像之前那样辛苦了,他日子过得没什么烦恼了,只显小不显老。

陶楂看见林寐,迅速起身,“你打车来的啊?”

“嗯,”林寐扫了眼陶楂脸上的贴画,“刚好把你的车开回去,钥匙给我。”

陶楂把钥匙交到林寐手里。

上了车,陶楂默不作声系好安全带,林寐突然来了一句,“脸上的贴画挺好看。”!

陶楂偷偷用手机照了一下脸,沉默了会儿,他抬手偷偷把贴画撕掉攥在手心里。

“只是和老同学喝个咖啡,没干什么。”

林寐勾起嘴角,“我又没生气,不用解释。”

“哦。”那陶楂就放心了,的确没什么好生气的嘛。

放下心来,陶楂身体都不在绷得那么紧了,酒精的后劲也跟着上来了,他把座椅往后放了些,“到了叫我,我睡会儿。”

在车上睡着的陶楂,并不知道林寐开着车绕了路,下车买了什么东西拎着回到车上后,才重新往家里开。

车停靠在地下车库,林寐等陶楂又睡了半个小时,才叫醒他,“我买了解酒药。”

陶楂嘴里被推进来一颗没什么味道的药片,又被林寐喂了水,他蹙着眉往下咽,来不及咽的水顺着脖子流到衣领里。

他抱怨了一路,进家门换鞋的时候才注意到林寐手里那一大只黑色纸口袋,“你买的什么啊?”

林寐转身,黑漆漆的眸子注视陶楂片刻。

口袋里的东西在林寐手里展开——比较经典的黑白色搭配男仆装,却不如咖啡馆里正经,花苞领往下有一个心形镂空,后背完全掏空,没有布料。白色背心裙应该是只到膝盖的长度,头上的饰品是猫耳发箍。

“我才不要穿这个。”陶楂涨红着脸,贴在门上,“我都27岁了。”

“你17岁也没穿过啊。”林寐把衣服放到玄关,低头从袋子里拿出一双过膝黑丝袜,“如果今天是我去了男仆咖啡馆,你也可以这么惩罚我。”

“你又没去。”

“是啊,我又没去。”

陶楂吵嘴其实吵不过林寐,除非林寐让着他,他就是死犟,犟不过就开始不讲道理。林寐一般都让着他,陶楂喜欢赢。

憋得脸红的陶楂站在卧室对着床上的衣服发愣,他耳边不断响起刚刚在咖啡馆的时候,那一声声主人。

他脸越发红,口干舌燥。

那下次

他也要找机会让林寐进去男仆咖啡馆一次才行,让林寐叫他主人。

林寐还有工作没完成,不过也不是非要今天完成,他看着电脑,其实有些心不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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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后传来开门的声音,很轻。林寐回过头。

林寐只稍愣一下,目光暗下来,“挺好看的。”他知道不能在这种时候夸陶楂夸得太过头,那样陶楂会害羞得跑掉,最好是随意一点,把人先哄到跟前来抓住。

陶楂皮肤很白,又细腻,他骨架小,却不干瘦,比例好所以也不会显得矮小,他的身高只是跟林寐相比,矮了一截,跟大多数人比起来完全够高了,穿什么都好看。

衣服完全合身,他的局促和紧张使他更漂亮。表情像一只受了委屈的猫咪。

他慢吞吞朝林寐走过去,张了张嘴,“行了吧。”语气不情不愿。

林寐把人拉到跟前,抬手扶正陶楂戴歪了的耳朵,陶楂被拉坐到林寐的腿上,对方手指滑进裙摆,陶楂没愣住,后者愣住了,“没穿?”

陶楂梗着脖子,酒精让他脑子转得没平时快,“你买的我已经穿了,其他的你没资格要求吧。”

“……”

林寐忍不住笑了,笑出声来,“你在做慈善吗宝贝?”

陶楂反应迟钝,没觉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唇被衔住-

那种衣服穿的就是一个款式,在林寐手里只能是个一次性产品,陶楂被做得狠了,哭了几次,趴在床上睡到第二天下午才起来。

他手里还抓着猫耳的发箍,后背好几处吻重了留下的红痕。

刚在一起的时候,林寐只喜欢面对面,因为那样可以看着他,知道陶楂的状态。后来在一起时间长了,花样多了。陶楂也是后来才知道衣冠禽兽,也是可以用来形容林寐的。

国庆的第三天假,陶楂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要不是对方做了自我介绍,他几乎都快要忘了对面的人。

“喳喳,我是萍姨,还记得我吗?我想拜托你一件事情。”

陶楂犹豫再三,才去问林寐,“萍姨找我,她说,她明天回国,想约你还有你爸……林元君,一家人吃顿饭。”

“你去不去啊?”

这些年,郑萍和林元君几乎没有在林寐和陶楂的生活中出现过,向莹和陶大行倒是很自然地把林寐的生活给接手了,照顾着陶楂,也照顾着林寐。虽然林寐还没叫他们爸妈,但实际上相处的方式早已经是父母与子女的相处方式了。

“你要是不想去,我就帮你推了。”陶楂说道。

“去吧。”林寐从电脑前抬起眼,他表情平静,反正看不出有期待或者高兴。

陶楂轻声问:“我陪你?”

林寐摇了摇头。

郑萍知道林寐答应了邀请,喜不自胜,连连感谢陶楂,还说很感谢陶楂父母这些年对林寐的照顾,说没想到两人感情到现在还这么好。

她把吃饭的地址发给了陶楂,陶楂又将地址分享给了林寐。

翌日下午,林寐出发后二十分钟,陶楂换了衣服准备跟上。看见外面阴了天,他又拿了伞,正好,到时候碰面了就说他来送伞的。

车开到半路,狂风席卷了整座城市,夹着暴雨,噼里啪啦像冰雹一样砸在车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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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楂的心沉甸甸的,他知道林寐最心硬也最心软了。其实萍姨对林寐,后来也是不错的,留了很多钱给林寐,林元君……陶楂不做评价,他找不出对方的好,不知道怎么说。

饭店的每个包厢都有巨大的落地窗,陶楂将车停在外面的停车场,他没下车,目光转了一圈,林寐他们家吃饭的包厢就在他视线的正前方。

陶楂趴在方向盘上,祈祷自己别被发现了。

那好尴尬。

幸好林寐是背对着窗外坐的。

包厢里不止林寐一家三口,还有陶楂不认识的。

雨下大了,但暴烈的雨声被玻璃隔绝在外,还不如调羹碗筷在瓷盘上撞出的声音响。

头顶的吊灯华丽得使人产生眩晕感。

林寐盘里被旁边的小女孩用勺子舀了一块黑椒牛肉,她看起来六七岁的样子,中文说得非常别扭,“哥,勤池。”

劳拉是郑萍去国外后第三年生下的孩子,她没说具体过程,也没有带来她的新丈夫,只带了女儿介绍给林寐。

劳拉金发碧眼,跟郑萍长得并不相像,但气质像。

郑萍这些年应该过得很幸福,她胖了些,脸上的阴郁消失殆尽,看着劳拉的眼神是前所未有的平和和温柔。劳拉没有一个出轨的父亲,郑萍没有理由打骂她,郑萍终于成为了一名合格的别人的母亲。

林寐冲劳拉笑了笑,“谢谢。”

郑萍笑说:“你可以跟妹妹说英语的,她中文不太好。”

林寐用勺子盛了碗汤,他早已褪去少年期的不冷静不高兴,气势即使温和下来也产生使人难以忽略的压迫力。

“我英语不好。”林寐说道。

郑萍脸色蓦地变得煞白,她抖着嘴唇,难以忍受,将脸转向没人的那一边。

她想起林寐小时候的样子,林寐从小就不多言,但深爱父母依赖父母是天性,郑萍根本就不敢回想林寐的少年时代在自己手底下的遭遇,她只敢去想那些属于一家三口真正的幸福时光。

刚刚,她与林元君在包厢里等待林寐的到来,她与林元君和他现任妻子的儿子无话可说,只寒暄几句就不再说话了。

“不好意思,路上有点堵车。”包厢门被推开,进来的男人着年轻款的卫衣,依旧英俊,只是更加成熟沉着。看向郑萍的眼神不冷,但也不热。

刀子一样戳着郑萍的心。

“外国佬,略略略。”林丹华朝劳拉做了个鬼脸。尖细的孩童嗓音把郑萍拉回到现实,到眼前。

“小华!不可以没有礼貌。”林元君在一旁低斥。

林丹华已经十二岁了,他不怕林元君,还准备变本加厉,但林寐咳嗽了一声,他立刻就收敛了。

林寐跟林丹华见过的次数比劳拉多,跟林元君在公司也见得比跟郑萍多。

只是跟林元君之间的父子情变得单薄,林元君这个小号比起林寐当年差远了,大有朝败家子的方向发展的趋势和潜力。林元君凉薄,又表现出想和林寐修复关系的意思。但林寐只认钱。

饭还没吃完,劳拉说困了,郑萍哄着她,一边抬头与林寐说话,“我看了套小别墅,不算大,但是风景好,地理位置也不错,过两天你找个时间,我买给你。”

林寐来者不拒,“谢谢妈。”

一声“妈”多少也安慰到了郑萍一些,“你年纪也差不多了,有找女朋友吗?要是有了另一半,还是让我过过目,最好提前跟我说,我好准备见面礼。”

林寐放下筷子,“没有女朋友,是男朋友。您也见过,是陶楂。我会和他求婚,我们会结婚。”说起陶楂时,林寐语气变得温柔。

他回答很随意,但每一个字都像炸弹一样丢在郑萍和林元君的脑子里。

林元君当即就说不行。

“他那工作能帮衬你什么?一辈子都是个小研究员,还有他那一家人,说不定还会拖累你。”林元君知道林寐在跟陶楂谈恋爱,但小男孩,玩一玩嘛,也没什么,当不得真。

林寐的条件,要是拿去联姻,对林氏的好处简直是天大的。他都已经替林寐择好了一家集团千金。

郑萍反应没林元君快,也没那么大,她就怔愣了很久,道出一句:“难怪……”

“那你怎么也不带他来见见我,亏我还以为你们是朋友。”郑萍用不算责备的语气说了林寐几句,半晌,她看着林寐平静得近乎冷漠的侧脸,“这些年我没回来你别怪我,我转了行,工作太忙。但我不是不关心你。”

林寐垂下眼,“我知道,我没怪过你。”

他没说您,说明气消了些。郑萍眼睛湿润,“我每年给你寄的包裹,有收到吧?”

“有收到。”

林元君只能在一旁看着他们对话,什么转行?什么包裹?

郑萍还想说什么,她包里的手机响起来,她看了眼来电人,脸上出现幸福的笑容,她接了电话,换成英文与对面说话。

林元君也被吵吵闹闹的林丹华吸引走了注意力。

林寐左右两边是他的父亲和母亲,但跟他关系都不大了。

“你们慢慢吃,我还有工作,先回去了,”林寐起身,他手里握着手机和车钥匙,起身后将椅子推回桌下,他礼貌又生疏,“再联系。”.

陶楂坐在饭店大厅里喝奶茶,他一边嚼着嘴里弹牙的珍珠,一边晃着泡泡玛特的钥匙扣玩儿。

眼熟的身影从左边走廊里出现的时候,陶楂差点被珍珠噎到,也差点直接钻到桌子底下。

这么快就吃完了?

林寐倒是没想到陶楂会跟过来,他朝陶楂走过去。

陶楂庆幸自己早早就准备好了搪塞的理由,他可不要被林寐以为自己是

不放心他才跟来的。

“下雨了,我来送伞。”陶楂指指旁边的伞。

林寐沉默片刻,“我开车来的,饭店会有人送我到车里。”

“……”

他就说林寐很讨厌吧,非要揭穿他。

但陶楂有感觉到林寐心情不太好…其实也不用感觉,陶楂看见那个金头发小女孩了,也看见郑萍化身慈母的模样,还有那个特别烦的林丹华。陶楂以前见过,林丹华还碰坏过他的泡泡玛特,被林寐直接丢出了门,林元君为此还打电话说了林寐一顿。

当时,为了膈应林元君和他的爱人,林寐还去找两口子报销,也不多,六十五块钱。

看着眼前的林寐,林寐那么多钱,那么厉害,手底下那么多人都唯他的命是从。陶楂心底却泛滥上来一种名为心疼的情绪。

难怪以前林寐说觉得自己是小猫小狗。陶楂觉得现在的林寐也像小猫小狗了。

“走吧,回家吧。”陶楂拉拉林寐的衣袖。

站在饭店台阶上,陶楂撑开伞,雨变小了,眼前雾雾蒙蒙的一片灰白色,风吹拂着,雨丝变成垂摆着的布帘。

陶楂双手举着伞,林寐揽着他。

走下台阶,身后传来一声呼喊,“喳喳?!”

听见有人叫自己的名字,陶楂下意识回头——郑萍牵着劳拉的手,她追出来的,喘得急,“怎么来了也不进来坐坐?”

“萍姨。”陶楂的眼神从郑萍的眼神慢慢滑到劳拉的脸上,她倚靠在妈妈的手臂上,弯起嘴角,眼睛亮闪闪的,像两片耀眼的湖,陶楂心底涌上来一股心酸的不甘和替林寐产生的委屈,他不禁道,“这是您的女儿吗?真漂亮,比林寐小时候好看。”

郑萍听出来陶楂的话外音,默声了。

谁都知道再婚没有错,再育也没有错。可站在如同孤儿一般形单影只过了这么多年的林寐,陶楂只觉得不平。

“我们先走了。”林寐从陶楂手里接过伞,揽着陶楂继续往前走。

郑萍完全没想到自己会见到这一幕,陶楂跟最后一面见到时的样子不一样了,陶楂长开了,更自信俊秀了,刚刚乍然一见,跟个小明星似的。

她想象过很多次林寐成家立业后的样子,但亲眼见到,仍是使她久久无法回过神。

她亲眼看着两个孩子同撑一把伞,相互搀扶着越走越远。走在雨幕里,雨还看得清,两个孩子的背影很快就看不清了。

脚下雨水成塘,林寐拉着陶楂小心避开,“真是来给我送伞的吗?”

林寐并未没觉得十分难过,他不想去审判他们的对错。

时至今日,他和陶楂一样,都长大了。

他只知道林元君的公司除了他来继承,没有合适的人选。况且,按照林元君自私自利的性格,他是断然舍不得将公司拱手让给外人的。

而郑萍也会疯狂补偿他。

林寐足够理智冷静,他不会拒绝。他甚至乐于见到这样的结果,他们对不住他,自然也就不可能过分地要求他。

陶楂把眼泪往林寐衣服上擦,“我就是来给你遮风挡雨的啊,爱信不信。”

林寐笑了声,他把陶楂拉到怀里亲了亲陶楂的额头,两人的脸和唇都是凉的,但心是热的。

“雨早就停了。”林寐轻声说道。

他人生的大雨,在遇见陶楂的那一天就已经停了——那个捧着书,眼睛像猫一样漂亮可爱的小男孩,让灰扑扑的鹦鹉巷闪闪发光。林寐那天以最快的速度闪避,却还是没躲过对方浑身的光芒和热度。

陶楂手掌朝上伸出伞外,立马接到了一小捧雨水,他用红通通的眼睛看着林寐,“你骗我,我会很讨厌你。”

头顶甚至还有闷闷响起的雷声,雨丝带着凉意飘进伞里,小河般的雨水从许多车顶上急速往地面淌,一个又一个水塘被雨滴砸得支离破碎。

雨分明还很大。

“我讨厌你。”陶楂看着被雨水溅湿的鞋面喃喃道,在看见林寐在包厢里孤单的背影时,他知道,他永远无法讨厌林寐了。陶楂感到有些失落,他好讨厌林寐。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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