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从流浪汉开始逆袭

《美利坚从流浪汉开始逆袭》

上架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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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们,我其实也是个看了十几年小说的老白读者。

长久以来都有创作的想法,某天,看到了一个灵感,就提笔开码。

我是第一次写书,从前只写过一个很不成熟的短篇,那个写的很烂,字数也不到一万。

真正提笔写书后,感觉写作是个很有趣的事情,我到现在还保持着讲故事的热情。

只是讲故事的难度越来越大了,这种难度的变化是以指数级增长的。

起初,人物只有主角,故事围绕着主角的视野写就好,很简单。

但渐渐地,主角在这個世界里一步步走了下去,认识了不同的人,遇到了不同的事。

人物相遇,故事开始。

我喜欢的故事是,每个人物都有丰满的灵魂,每个剧情都符合人物、事件的逻辑。

这真的挺难的。

写的越多,越理解为什么很多作者喜欢用老套路。

老套路省去了构思剧情的脑细胞,真的可以轻松太多。

就在我上架前的最后一章,我设计的原剧情是拉赵虹锦出来。

给她设计一个舔狗,舔狗拉她去参加自己的生日派对。

然后赵虹锦喊成大器演男友。

真的,这个剧情我写了差不多三千字。

然后我意识到,这剧情有点......你懂的,我就意识到,这样不行。

我不能妥协啊,妥协一次,就有第二次,妥协多了我就废了。www.qixinyuan.com.cn 米妮小说网

所以,我删了很多字,重新梳理剧情线,疏理可推进的细节。

改文真的很难,这是逼自己否定过去的自己。

我改了大半天,才把三千字剧情换好。

但是我还挺轻松的,心里轻松。

幸好我没有偷懒。

如果不认真对待自己的故事,我有什么资格面对那么多认可我的人呢?

幸好。

洋洋洒洒,不知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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