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卧底被男主逮后

《做卧底被男主逮后》

3. 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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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之玥夹起碗里的肉走到二夫人母女身边,恭敬道:“还请夫人与姐姐先用。”

现烧的肉还冒着热气,肉香味勾着江千云的心痒痒的,也顾不上什么面子,接过江之玥递来的食物。

而后江之玥又和春和分完碗里的饭菜。至于其余婢女只有剩下来的米汤。

牢里的日子难熬,时间虽长,但熬也就熬过去了。

很快,少师府便派人来将她们带走。临走时,江之玥将自己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留给了春和。

她抱住春和压着极低的声音道:“你在这里大概还要待一个月,千万不能轻举妄动,等我,我一定会来救你!”

春和听这话有些困惑,不明白江之玥是怎么知道还要待多久的。

见春和张口欲言,江之玥匆忙下摁住春和的脑袋:“别问了。保护自己最重要!”

听着江之玥严肃的语气,春和点了点头。虽有许多疑虑,但她相信自家小姐,与她珍重道了别。

上辈子,自己一时冲动得罪了贵人,春和偷偷的去替自己领罪,结果被疯狗活活咬死。江之玥赶到时,只在后院里里看到了破碎的衣服,还有很浓的血腥味……

从此,鲜血将江之玥每晚的梦里都漂染成红色。

这一世她不能再枉死了。

江之玥被三个壮汉塞进装货物的马车里,马夫架着马车朝少师府奔去。

一路上悄无声息……

江之玥手里攥着春和递给她防身的匕首,渐渐地在马车中昏睡过去……

梦里一直都是临死前那番景象,反反复复,好像有个什么人到乱葬岗在翻动尸堆,似乎是在找谁的尸体。

可那人一直背对着江之玥,就在要转过身来时,江之玥却悠悠转醒。

她看了看手里的匕首,那人到底是谁。她观察匕首外观,发现这匕首乍一看很是寻常,仔细一看刀柄周围镶着宝石,刀身甚至能倒映出自己的脸庞。

这必定是不凡之物,春和不可能有这么贵重的东西……

她掀开车帘,不远处的“少师府”三个大字赫然显现。碧瓦朱甍,十分气派。

原来已经到了。

江千云母子被单独安排在一间房,江之玥就没那么好的待遇了,分在下人住的房间里。

当天,白慕卿便把江之玥叫了过去。江之玥踩着月光顺着鹅卵石铺成的小路去了白慕卿的书房。

待到白慕卿唤她进去时,白慕卿正伏案奋笔疾书,也不知道是在写什么。

屋内烛火晃晃,案边博山炉染着熏香,一股清新淡雅之感。

“见过少师。”江之玥行礼道。

白慕卿并未抬头,更没有以往的笑容,烛火下的面容依旧是波澜不惊,他边写边问:“江之玥。”

“在。”

“宋予怀原来的未婚妻?”白慕卿仿佛不想多说任何一个字。

“是。”江之月也不想多说任何一个字。

“洗衣做饭,挑水砍柴,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这下梁子结大了,没想到他还记着那些胡话。

江之玥鼓足了气道:“是。”

白慕卿依旧没抬头给她一眼,在纸上奋笔疾书,继续说道:“以后宋公子来府上做客,就烦请江姑娘把他招待好吧。”

他停顿了片刻,眼角弯了弯似乎在笑,放下手中的笔,起身走上前,不明深意道:“我可是答应宋公子的......”

江之玥听着他不冷不热的语气,毛骨悚然。似乎话中有话,笑里藏刀。

“是,明白了。如若您有用到的地方,尽管吩咐。”

江之玥还在琢磨怎么才能让白慕卿相信自己不是个花瓶。

白慕卿把目光移到江之玥身上,只见她垂着眼眸,双手叠在腹前,微微弯着身子,恭敬有礼。

“王双喜,带她去照看白欢欢吧,这份差事比较轻松。免得慕容肆觉得我亏待了你。”白慕卿虚托,请江之玥起身。

白欢欢?这是谁,不会是什么难伺候的夫人吧。这……很难办啊。

一位小厮闻声进来为江之玥指路:“请吧。”

江之玥道了声谢。

王双喜带着江之玥走了偏路,渐渐地,远处好像传来了狗叫声。

越往深处走,脚边的杂草越发浓密。不对啊,府里的夫人怎么会住在这么偏的地方。

随着狗叫声越来越清晰,江之玥心底的不妙感愈加浓郁。

果然,江之玥随着王双喜来到一个小院,跨过门槛,环顾四周,没有居住的痕迹,只有一条半人高的狼狗在龇牙咧嘴,凶神恶煞。

这“白欢欢”居然是只狗……

王双喜道:“这边是大人的爱犬——白欢欢。姑娘不必害怕,欢欢看似凶恶,一般情况下不会伤人。”

那二般情况下呢……

“那……那我该如何照顾好它呢?”江之玥特地加重了“好”字,因为“照顾好”是白慕卿的意思。

王双喜道:“一日三餐皆有厨房备好,你只需要送来即可。”

江之玥呆若木鸡,机械的点了点头。那狼狗还在尝试着挣断绳子,丁豆大的眼睛散发着智慧的光芒……

王双喜满意道:“姑娘在这里比那些干苦力的婢女好多了,人也舒服些。”

江之玥端正了仪态,努力的掩饰自己的慌张,向王双喜道了谢。

接下来的日子,每天江之玥来送饭时都提心吊胆的,生怕这狗一不小心把自己的细胳膊咬断了。

刚开始江之玥只敢用树枝将饭碗戳到狗脸前,这狗看见饭碗一阵狼吞虎咽。

渐渐地,江之玥发现这真只是只纯傻狗,也就没那么怕了。

先前这狗每天到饭点时,就会疯狂摇着它的狗尾巴,见到江之玥就往她身上扑,真的太热情了……

经常连人带饭一起扑倒,然后乐呵呵的去吃地上的饭菜。

经常是白欢欢吃饭,江之玥站在一旁整理被弄内乱的头发,她不想出去了叫人看了笑话。

别说,这狗嘴却是什么都不挑。江之玥觉得这狗长的这么庞大,身上应该多半是肥肉吧。毕竟那么能吃。

父亲的事情江之玥时时记在心里,只不过一直没机会去接近白慕卿,但是这天她逮着机会混到了厨房里。

不用想,江之玥根本不会做什么菜,但要找个理由去见白慕卿,只得硬着头皮给少师大人做所谓的“扬州特色菜品”。

前些日子江之玥也在厨房观察了几日,切菜配菜学的有模有样,放点盐放点醋。

厨房里的伙计都暗地里夸江之玥心灵手巧,不像她那个大姐,都到府里当奴婢了,还端大小姐的架子。

江之玥翻炒着菜到最后出锅一气呵成。中间也不带喘息,只是生怕一个不留神烧糊了。

把菜烧糊了,那她所谓的“样样精通”岂不是叫人笑掉大牙?

也不知道熟没熟,江之玥乘没人注意,偷偷的拿锅铲切了块肉,一铲子切下去,肉块一分为二。应当是熟了。

接着就是摆盘,不好吃没关系,卖相一定要好,卖相能勾起人的食欲,打开味蕾,这是以前在镇国公府时,学来的心得。

于是,江之玥又精心的把菜品摆好,满意了才端走。

走在路上,江之玥心里忐忑不安,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难吃到极致怎么办,一点点难吃还能糊弄过去,太难吃那……

江之玥盯着这盘菜,看看有没有出什么纰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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