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口

《借口》

24. 24. 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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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芸本人与那个人只那一次被他扇巴掌时单独见过,之后几次调解都有律师陪同。

“你的要求我不会答应。你没资格跟我要更多钱。你连跟我要钱的资格都没有。你还没有为你过去对我的虐待付出过任何代价,你有什么资格要求我给钱?”

“我是你爸!你养我天经地义!”

“你不配!想做我爸,首先要以身作则,以德服人,还要教会孩子谋生的手段。你做到哪一点了?难道要我学你打小孩,天天拿侮辱贬低小孩来满足自己的优越感,随意强迫孩子今天只能穿裤子,明天必须穿裙子;想她剪头发她就得剪,想她留长发她就得留;要她像个男孩一样活泼好动,她就得多出去玩,甚至鼓励她去跟男孩打架争当老大;要她像个淑女,你就能将她强行关禁闭,强迫她‘变安静’。——你当孩子是什么?你的玩具吗?就你这样,你还指望我会认你?——你不配!”

那个人听了,作势要动手。但这一回,连一直要求林芸拿出实质证据的法官,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不再强调必须拿出他虐待林芸十几年的实质证据。——那个人这样的反应,眼睛没瞎的都看得出来他有多么习惯这么跟她“沟通”。

上一次被小区的人拦下,这一次又有律师护着她,法官也起身拦着他——那个人再不知好歹的,也不会继续故作激动地非要对林芸动手。他不会看不出来,这里的环境跟他老家不同,周围人不只不会支持他,还会有人出手阻止他。虽然不会直接指责他,但他们似乎不会认同他打自己的孩子是天经地义的权力。

这是一种直觉。即便是那个人,也能够感觉得到环境对他不利。然后,他做了他的认知范围内能够提供给他的选择:虽然面上气鼓鼓,但还是乖乖坐下。之后也不再毫无顾忌地张口就骂脏话,更没有再想动手。而且,不再故意说法官和律师听不懂的方言,乖乖用带着浓重地方口音但能让人听懂的普通话来跟他们沟通。

法官看了律师递交的这些年林芸给她妈妈汇款的记录,还有那两份信托保险,再结合这几次亲眼所见的那个人跟林芸的习惯性互动模式。就算没有“实质证据”可以证明那个人过去确实持续虐待了她十几年,但是小区里他扇她两耳光留下两个过了一整天才完全消去的巴掌印——已经做了验伤证明,以及那些人证,还有摄像头拍下的视频物证,还有法官自己的亲眼所见,都可以佐证那个人是个家暴惯犯。

最后,林芸不只不必再给那个人超出信托保险每月定额支付给她父母的数额之外的钱,她还要来了一张人身保护令(只不过,它没有那个人的特权好使,保护令是有有效期的。比起终身有效的父母特权来,它的有效期太短)。

这事了结后,林芸半个月内就收拾好全部东西,暂时逃离了这座城市,将这一年的旅行计划提前,并且刻意延长时长。只为了避免再被那个人骚扰。

听说后来,她原来房子出租后搬来的租客也被那个人骚扰过,最后他们也报了警,警告了那个人两次,还拘留过一次,那个人才真正学乖,没有再去她原来的房子找她。也似乎才真正明白过来:那是她的房子,不是他的房子,也不是他想赶走租客就能随便侵犯他人住所的——他不能仗着自己是房东父亲的身份随意赶人。

林芸觉得,这样固执的认知偏差,社会的责任很大。可是似乎会需要很长的时间,社会才会意识到自己负有的主要责任。

那么面对这样的现实,面对自己一辈子也不可能改变的现实,林芸能做的只有避开,甚至是逃离。她甚至随时准备着实在不行时,就逃离这个国家,去到那个人因为这个社会的文化而享有的那种终身特权会失效的地方去。或许,才能有她可以喘息的空间。

一直以来,她一直在准备着,随时准备着。直到那个人再次出现,她更加绷紧了这根从未松懈过的神经。

过去十年,为了准备旅居国外,林芸开始半旅居半工作,从写小说,改为以写游记随笔为主。在外面,也逐渐适应了另一种流浪生活。而这一次,她特地报了外国的语言学校,直接逃到国外去,然后兜兜转转,从国外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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