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呼吸之间

《爱在呼吸之间》

第213章 未成年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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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佑德到达时,为眼前的情景而震惊。想不到几天不见,竟然发生了这样的悲剧。

前些日子见到妞妞时,她那天使般的笑容融化了所有人的心。

小叶就那样紧抿着嘴,沉默而悲伤地紧紧抱着女儿。

吴佑德理智地克制住所有的情绪和询问,把奶奶送回家,再开车送小叶母女去派出所报警。

下车时,小叶僵坐在车里,手脚麻木,不能动弹。妞妞在她怀里瑟缩着,嘴里吸着手指安静地睡着。

吴佑德伸手想去帮忙抱妞妞。小叶摇摇头,固执地拒绝,苦撑着下了车。她不知道该如何赎罪,赎自己粗心大意,自以为是的恶果。

录口供的过程,是一个重新撕开伤疤的刑场,回到那残忍的过去,一遍遍重温那些令人悲愤的细节和场景。

在这其中,妞妞的眼神始终充满了惊恐和痛苦。时而突然尖叫,时而挣扎着哭泣,时而傻愣愣地看着身边的一切。

而这个过程中,小叶的身体似乎已经不属于自己,全部力气和灵魂似乎被抽空,非常地僵硬和单薄。时常感觉随时会崩溃到窒息,一次次又醒转过来,机械地安慰着女儿,“妞妞,别怕。妈妈在。警察叔叔一定会抓住坏人的。”

更像是发誓。

她的脖子被妞妞抓出了血痕,头发被揪掉几缕,散落在地上,铺了薄薄一层。

吴佑德就在边上安静地陪着,做些打杂的事情。他不敢盯着小叶看,怕给她太多的心理负担。总是假装随意地看向四周,可又忍不住经常偷看小叶,担心她承受不住。

他想扶住她摇摇欲坠的身体,却又不敢。

直到小叶缓缓站起身,抱着女儿去验伤,险些一个踉跄摔倒。吴佑德才急忙伸手扶住了她。

小叶站稳后,也不抬头,推开了他的手,跟女民警匆匆离开。

吴佑德站在走廊上,呆呆地靠着墙,心情万分的难过和担忧。

这和他早些时候预想得很不一样。他和小叶电话结束后,去了超市,打算买些吃的和日用品送过来,以此为借口再见见小叶。

接到小叶的电话时,他正充满期待地排队付款。

可突然间都变了。

妞妞身上的伤,失常的尖叫哭泣,让他心痛万分,就像自己的亲生女儿。

吴佑德很想抱抱可怜的小姑娘,给她安慰。也很想抱抱小叶,他能感受到小叶那刺骨的悲伤,想给她力量,告诉她,不管怎样,她还有自己可以依靠。

他觉得小叶用肢体语言和沉默告诉了他,不想要靠近,不想要任何的肢体接触。不知道其实这是一个受到刺激的母亲此时对男性最本能应激反应。

案情本身很简单。从妞妞断断续续的描述中可以合理推测,很可能是个青春期的男孩子无意中看到了车里熟睡的妞妞,临时起了不良心思。以带妞妞去找小花猫为理由,骗妞妞下了车,进了灌木丛。

后面又以玩游戏为借口,让妞妞脱衣服。结果妞妞听话地脱了。男孩子就把妞妞推倒在地,并试图打晕她。结果妞妞挣扎中被多次打到脸,哭闹喊叫。男孩怕被发现干脆死掐她的脖子,直接把妞妞掐晕了过去。

妞妞毕竟只有六岁,只能说出来是个哥哥,大概能比划出来长多高,至于多大年龄,什么样子,穿什么衣服,完全说不出来。而且只要问道这个,就又哭又闹,大声喊着,“坏蛋哥哥。坏蛋哥哥。”

但警察们都很有经验,从一堆档案里调出来几张照片,让妞妞指认。这个过程非常紧张和悲伤。妞妞一度把头埋进妈妈的怀里,哭闹着不肯配合。

小叶含着泪,一直安慰着女儿,鼓励着她勇敢地找到那个“坏蛋”,把他抓起来。再仔细比对后,锁定了对象。

只是让人悲哀的是,嫌疑男孩根据身份证年龄,还有一个月才满十四岁,而且记录上是初犯。根据目前刑法的规定,十四岁以下未成年人不承担刑事责任,而以少管所的教育感化为主。如果属于初犯,且强x未遂,则会从轻处理。

可以申请进行民事调节,要求民事补偿以及致歉悔过等。

“还差一个月?”那会当小叶听到警官嘴里无比沉重地给他们普法时,她抬起头,盯着民警,咬牙切齿地问了这么一句。

冰冷而悲凉。

民警点点头,明确地给予肯定的回复。

刚刚的询问中,民警已经知道小叶是志愿者,这一切都是她上楼做志愿者服务活动期间发生。也为这件事感到悲哀和痛心。

为什么行善做好事偏偏遭此悲剧?

为什么偏偏就差一个月?

为什么差一个月量刑就不同?一个月里认知成熟度难道有本质区别?

如果强x未遂基本没法给这个畜生以惩罚,给妞妞带来的身体和精神创伤怎么算?用钱算吗?

随着小叶低下头,吴佑德的心中燃起一团火,手里的拳头攥得紧紧的。

“道歉,道歉有个屁用!我们要得是将他绳之以法,付出代价!”吴佑德火冒三丈,一拳即将要砸到桌子,又强力收回来,轻轻放在桌上。

他怕吓到了一旁的妞妞。

“都怪我,这一切都怪我。”小叶勾着下巴把脸埋得更深,泪水涟涟,把妞妞抱得更紧了。“如果我不做志愿者就不会这样了。我.....都怪我......”

“这不是你的错,小叶。”吴佑德下意识地扶住小叶的肩膀。

“他说得对,错不在你,错在伤害孩子的人。我们很理解你们现在的心情。希望你们还是能冷静,再冷静。不要做出过激的事情。建议你们请律师打官司,先安抚好孩子的情绪。孩子太小,我们也会请专业的心理辅导人员进行干预,将伤害降到最低。”

警察尽力地安抚道。在法律面前却很无能为力。

这样愤怒的受害人,在派出所里很常见。

这种严重伤害到子女的家属尤其容易失控,伤人或者伤己。

警察也是人,他们也有家人。他们见多了人性的阴暗面和各种奇葩的罪案理由和情形,心肠比平常人要硬些,没有那么情绪化。

但这种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子,他们无一例外保持着一定程度的愤怒和痛心。

那是孩子,最天真无邪却又最柔弱的孩子。每个家庭的希望,国家的未来。

可有时候却让人感到悲哀和无力。

未成年保护法,本意是考虑到未成人各方面的特殊性,保护未成年人,给予他们纠错重新做人的机会。但被害者往往是更无辜的未成年人。

“如果经济允许,可以请好一点的律师。看看能不能有什么转机。”

办案的警察经过吴佑德时,于心不忍,叮嘱了一句。

“律师,律师,律师......”吴佑德喃喃地念道。前半生根本没有跟律师打交道的经历。

他脑子里瞬间想起来司马谦和郝乐。一个是家庭经济条件好,开大公司;一个是家庭文化水平高,都是大学生。

他思考了半天,打电话前,决定先跟小叶商量下。钱不是问题,他拿出老婆本都行。主要担心小叶是否愿意把这件事告诉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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