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系统害死宿主能升级

《洪荒:系统害死宿主能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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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阅读史:

多年老读者,从最初小本子的《鬼道》,到后来五块钱一本六道大佬的《坏蛋》,都是在被窝里看的,打着手电筒,甚至买了五毛钱一块的糖,上面带着发光的小红灯,在被窝里打开,躲避查寝的老师。

后来印象中的第一本电子书是网看的《机械女仆》,真正打开了我电子阅读的新大门。那个时候的非智能机能把自己的指甲盖按的连续疼好几天。

后来真正的获得自己专属的非智能手机,再到拥有智能机看的《诛仙》《神墓》,才真正的感觉到阅读的快乐。

那个时候知道了X格式,知道了阅读文档。

那个时候的手机被老师摔到四瓣里,屏幕能和主板分家,主板和电池分家,电池和后盖分家,依旧不改阅读的“好习惯”!

请了多次家长,没收了多次手机,省吃俭用生活费节约钱,找腹黑的学长淘不知道多少手的手机,就是为了看小说。

很幸运,即便是如此荒废,还是去了大学。

许多优秀的小说精彩的剧情,半夜自己又哭又笑,凌晨五点了才开始睡觉。

一本《遮天》一本《斗罗》一本《斗破》真的让这个世界丰富了许多。

我的写作史:

最开始的写作,源于小学三年级的开始写作文。

课桌的桌堂里放着一本作文书,一只眼睛瞟课桌上的本子,一只眼睛看书,着实练就了一番“神迹”!

把名字换成自己,摘抄漂亮的语句。明明是抄袭,如此拙劣的演技,怕是阅人无数的老师,早就看穿,还直夸不错。

这就是信心的来源。

后来,每每获奖的作文,更是激发写作的热情。

用抄歌词的本子写小说,没有手机。

有了手机,非智能机,打一个逗号都要找半天。我也在写。

有了智能手机,没办法登入电脑版网页。我在写。

逃课去网吧,别人打游戏,自己写小说。

上了大学,只会看,不想写。或许认清楚了自己不是那个料。

而今我又想些,想写些自己忘记了青春,想写些还没有开启的故事。

这些话,我写的很乱,很杂,也很用心。

若是有读者大大看了心烦,大可一笑置之,切莫影响心情。

若是有读者大大看了心有同感,请收藏一下,支持一下小弟。

拜谢大家!

更新加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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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数不定,不会断更,保底一章,时间充足连更十章也不是问题。请大家给我一些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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