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迹官场

《混迹官场》

第21章 六十年后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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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六十年后才明白

马尾村。

于根顺知道,那是大刀堂安置家属的村子,就在大刀堂西南侧七八百米处,也是藏马山最深处的村庄了。

晦暗的月光下,树影婆娑。于根顺足奔向马尾村,就像一只夤夜觅食的夜猫子,这一刻在一丛灌木下,下一刻就到了一块巨石旁,行云流水一般,荆棘沟壑都不曾回避。

二十多分钟后,于根顺站在马尾村曾经的村口位置上。

榆树。槐树。黑松。翠柏。枝桠纵横,参差起伏,把这片废墟遮了个结实。地上是齐腰深的杂草和灌木,散着潮湿**的气息。断壁残垣或隐其中,更显得诡魅异常。

于根顺在废墟内快穿行,时有大小鸟兽惊叫着飞走,这里本是它们的乐园。

于贵来说的大土堆很快就找到了。方圆四五十米,平地坟起七八米高。于根顺隐约记得,这个位置原来是个天坑?战死的兄弟们都埋在这里面吗?还有我的尸骨……

马尾村人口逾千,都和大刀堂有着这样那样的关系。

这些人,都殁了。

于根顺绕坟三匝,周围没有任何标识。可能没有多少人知道,这是一个巨大的坟茔。

坟茔上面却是干干净净的,远远看去光秃秃,在灌木和杂草中间格外显眼。这也是于根顺能很快找到它的原因。走近以后,坟茔上还有铲草和培土的痕迹。坟茔正中最高处用石块压着一打黄表纸,像是新的。

坟茔往南,是条一米多宽的小道,沿小道走出十余米,于根顺找到了一个小坟堆。小坟堆前倒是有一块石质的墓碑,上刻两列铭文,“先考于讳家傲,先妣于石氏合葬之墓”,署名是孝子于贵来。

就是这里了。于根顺仔细地摸索着石碑上的字,触手冰凉,似有水渍。

再往南走六七米,又是一个更小些的坟堆,坟前的石碑上刻着,“先祖石讳满仓之墓”,署名是孝孙石尕子。

石满仓,一个耿直憨厚的小兄弟,当时才十五岁。他只认识六个字,“石满仓”三个字,是总瓢把子教的;“于家傲”三个字,是他求着压寨夫人教的。

斯情斯景如在眼前。

石满仓练武天份一般,性子却坚忍。腿上中枪后,他自己拿布条缠了伤口,一步也不肯落下,一样和鬼子拼命。总瓢把子离开山洞时对他说,“你保护她。”石满仓就留下了,执行这个命令,他用了一生的时间。

这是我的兄弟。兄弟如手足,一点都不错的。可是人一共才有多少手足呢?我孤零零的来到六十年后,还会有手足吗?满仓,我会帮你照顾好小尕子,我也是你的兄弟。于根顺站在石满仓的墓前,默默地说。

这两个小坟堆,也是干干净净的。于根顺走了回来,席地而坐,倚在写着自己名字的墓碑上。

这里离玉奴最近。

月牙从云层中绕出来,透过树冠洒了些月光,古怪地窥测着万物众生。六十年前的月亮也是这个月亮,那时还没有这些坟茔。

于根顺身上,就像散着一种毫光。

听到娇妻幼子的遭遇,于根顺的心碎了。看到这巨大的坟茔,于根顺的血也冷了。

我都是死过一回的人了,呵呵。倒是忘了问,玉奴和满仓兄弟死了多久了,都是怎么死的。这个很重要吗?重要的是他们都死了,呵呵,都死了啊

玉奴啊,给我拿坛酒来,我每顿都要喝的,你又不是不知道。

玉奴啊,拖开六十年,一切都是那么可笑,真的,我睡着了都会笑醒,笑得心窝子一揪一揪的。

玉奴啊,我知道你不恨我,但你有没有觉得我傻?我把你丢在山洞里,你有没有觉得我没良心?你说实话,想哭也哭两声,好不好?

玉奴啊,你别安慰我了,我知道我是男人。把老婆孩子扔了,自己去死,我算什么男人

玉奴啊,你骂我两句,我心里难受,你和孩子到底受了多大委屈啊?为什么?凭什么你怎么不等等我,哪怕是看我一眼,骂我两句再走呢啊?

玉奴啊,你说我应该怎么办,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过了六十年才知道自己真傻,是不是没救了?

玉奴啊,咱们儿子,长得像我,脾气可不像我,太软。

玉奴啊,你放心,我会照看好咱们儿子的,我给他养老送终。我现在是他儿子呢好了,玉奴你别笑了行不行?再把夜猫子给招来……

“扑棱”

果然,一只夜猫子被惊飞了。随后,一个瘦高的黑影突然出现在于根顺眼前,手持一把土制猎枪,枪口正对着于根顺。

于根顺没动地方,你是要给我来一枪吗?那就来,这个地方挺好。玉奴在身边,兄弟们也都在身边。

“顺子?”

黑影说话了,声音沙哑干涩,就像很久没有说过话了一样。他眼里的寒芒熄了,猎枪也垂了下去,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

“这么晚了,还来看你爷爷奶奶?”

瘦高的黑影佝偻下来,好像连生命的气息也没有了。虽然这是一种长者爱护子侄的口吻,但听起来却空荡荡的,如秋风扫过枯树,声音很飘,没有实质。

“看了就回去,这个地方阴气重,呆久了不好。”

黑影颤颤巍巍地坐下了,猎枪倚放在肩上,然后从怀里摸出来一个酒壶,自顾抿了一口。他好像对于根顺一声不吭并没有感到意外。孤零零的活了这么大年纪,已经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感到意外了。

“没事,这里都是我的亲人。”于根顺从老人身上感到了一种奇怪的亲切,或者是那把酒壶的原因,“给我喝一口。”

酒壶锡质,小口大肚子,软木塞用牛皮系在壶颈上。

这酒壶本来是总瓢把子的,二瓢把子马王爷喜欢,就抢了过去。其他兄弟也眼馋,总瓢把子就吩咐人下山,照着样子打了一批。当时山上的兄弟人手一把,有酒壶就是兄弟。

“都死了,我也该死了。最近老兄弟们一个劲的给我托梦,要酒喝。”老人把酒壶扔给了于根顺,他的手不停地颤抖,“看来你也长大了,我乍一看你哪,还以为是你爷爷呢很像,太像了。六十年了,咳咳,六十年零一天。”

于根顺喝了一口酒,很辛辣,是六十年前的味道。

这也是一个老兄弟,长期为兄弟们守墓的老兄弟。一个人守着坟茔过了一辈子。他活在过去和现在之间,也活在阴阳两界。

老兄弟是认识我的,不,是认识我孙子的,可惜孙子的记忆并没有留给我。月光很暗,于根顺看不清老兄弟的脸。

“如果我,我爷爷没有领着大家杀鬼子,是不是不会死这么多人?”于根顺终于问出了这个问题,他的语气更像是自言自语。或者,有点心虚?

“活得像条狗,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你爷爷说过,大丈夫做事,哪有那么多对错生生死死,死死生生,都是命,都是命啊”老人就像一棵枯树,在月影和轻风中摇曳,随时都会折断。

“我给你送终。”于根顺把酒壶递到老兄弟手里。

他的心情略好了一点。和老兄弟见面就是这样,白天才和小马奋喝了一天的酒。

明天把小马奋带来,让他认认老兄弟。小马奋交给我的任务这么快就完成了,他知道我的身份后会是个什么表情?于根顺脸上一丝苦笑。

“嗯,就把我埋在满仓老弟那边”老人一点也不意外,也不见外,“满仓老弟走了以后,就没人陪我喝酒了,这老东西给我托的梦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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