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酒!吃酒!

《吃酒!吃酒!》

第6章 指头粗的面,碗口大的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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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陕甘农民祖祖辈辈生息在贫瘠的黄土高原,“二亩地一头牛,老婆娃娃热炕头”是他们“乐天知命”的真实写照。他们对黄土地充满眷恋之情,除非万不得已,他们是不会背井离乡外出谋生的。这种浓厚的守乡守土观念也表现在他们的食俗上。

在西北城镇的大街小巷都可以听到震耳的吆喝声:“羊肉串哟——”“烤羊肉哟——”“泡馍哟——”,盛器一律是粗瓷海碗,沉沉的只能搁在桌上或蹴放在膝头上吃。吃食一律粗而大:指头粗的面条,碗口大的馍,草帽大的馕。而且大多是头戴白布圆帽的回民在经营小吃摊:一顶白帐篷下一长溜条桌,油腻乌黑,一拨拨食客全在埋头痛饮猛啖,一片片划拳碰盏声,吸吮羊肉泡馍的咂舌声。西北高寒,人人嗜辣,辣得满头大汗,那才叫酣爽痛快。这里全没有江南水乡茶馆里,人们手把茶壶,几碟细点,悠悠然品啜的情韵。www.medabc.com.cn 江南文学网

江南人讲究色、香、味、形,食不厌精,而西北人重实惠和操作技艺;一大盘堆得高高的羊肉端上来,大师傅刚操刀分割,食客们的一只只手便急不可耐地伸过手来抓,没有一个人是用筷子去夹的。一块面团在大师傅手中往砧板上啪啪几摔,忽儿就变成长条儿,又在他手中抛甩抻几个兜儿,就像变魔术般,牵扯出细细缕缕清白光滑的面丝儿,这就是西北人引为骄傲的“兰州拉面”,显出西北人粗中有细的心计来。又如看山西人削“揪片”,大师傅一手托着拉成长条的面团;一手操刀灵巧飞快地猛削,一片片分币大小的面片子像一条条小鱼飞入滚沸的汤锅中,一会儿用笊篱一捞,一海碗“揪片”便端上桌来,只见刀闪,不见汤溅,看得人眼花缭乱,食欲大增。

西北农民吃饭,很少有人围桌而坐的,多半是端起饭碗撵饭场。所谓饭场就是村里较固定的吃饭场所。春夏多半在村口阴凉的大树下,秋冬则择背风的向阳处。每天饭时一到,家家的汉子便一手端着盛面汤的粗钵,一手拿着碗口大的馍去撵(即“赶”)饭场。或背靠墙根儿,或倚树而蹲,或将鞋一脱,坐在鞋上,三人一堆,五人一伙有说有笑,十分热闹。他们端的粗瓷海碗,筷子也特粗,西北人的粗犷、豪爽在碗筷上便显出来。人们在饭场上谈国家大事,粮价行情,天气农事,也扯“张家长,李家短”的野棉花。乡村饭场差不多是乡间的一个信息发布中心,像四川人的茶馆,江南水乡的澡堂,村里有头脸的人在此断事评理,一些飞短流长是是非非由此而生,故有哭的笑的,也有愁的恼的。乡村饭场,指头粗的面,碗口大的馍,不啻是一幅着墨或浓或淡的西北乡村风俗画。

一鸡三吃

我有我自己的“三吃”——和所有孩子一样,自小就吃家里的饭,此乃“一吃”,无所谓香也无所谓不香。父母都是记者,连续不断的饭局使得家里无法“起火”,于是我从五六岁起,便随大人外出吃“蹭儿”,说得夸大一些,连北京“全聚德”专管看门儿的胖老头儿,每次都习惯地摸摸我的头顶,此乃“二吃”,我又懂得了一些“色、香、味”的常识。二十岁后,我独立到外面闯荡,除了吃食堂也需要自己动手,虽然不无甘苦,却也别有味道,此乃“三吃”,以“自己动手”为标志。

和我的“三吃”截然不同,“一鸡三吃”另是一番意思,尽管它也能“自圆其说”。后来,我去边立生活,就越发认定只有那些有闲、有钱而且怪癖、洁癖兼而有之的老处女,才会对一只鸡如此挖空心思。在我脑海中,常常奇怪地浮现出北京“协和医院”的护士长,或者刚刚从舞台退下来的芭蕾舞演员……

“文革”中,我曾伴随一个看管劳改犯的生产连队,在新疆塔里木河的北岸“战天斗地”。一次,连长乘犯人们紧贴着河边劳动之际,钓上一条少见的大头鱼,长逾一米,重二十斤,或者还多,连队干部和我都兴奋起来,立时就把那将近身长三分之一的“大头”割将下来,放在一个大脸盆中,就着塔里木河的水煮汤;鱼尾切段,红烧;中段也切成段儿,在猪油里炸过,然后加上四川的豆瓣酱,“熬”成只辣不香的“豆瓣鱼”。三者相比,数汤最鲜,我“悟”到只有这汤才和塔里木河宽阔的胸膛相适应,那个脸盆是我们这些男人从头洗到脚的,用谁的脸盆煮更是个无所谓的问题。原始的文明,野蛮的欢快,这样的“一鱼三吃”实在不是今日大都会“一鸡三吃”可以类比的啊。

当世界又摆脱了原始和野蛮的时候,我竟“摇身一变”,安然坐在北京的剧场中,坐在名伶布置华贵却未必高雅的客厅中,坐在我自己后来命名为“品戏斋”的书房中,研究起京剧和传统文化来了。工作忙碌、纷乱而亢奋,工作中的文化尚且忙不过来,生活中(首先是饮食)的文化,就更无从抓起。但是无论如何,鸡还是要吃的。经常买自选商场已经去毛、净膛的“西装鸡”,或红烧,或白煮,或者按照美国“肯德基”的制作程序“玩耍”一番……我有时想起少年时期常见的“炸鸡肝”“炸鸡胗”,如今没有原料,只能想想罢了。有时买来活鸡,每当为之褪毛、开膛之时,每当鸡肝、鸡胗在握之际,刚有一点兴致,马上又想起血脂和胆固醇警告,于是“炸鸡胗”登时从脑海里被驱除了。但是,“一鸡三吃”的名声实在太大,作为一个蕴涵深厚的概念久久不散。一次,我忽然联想到自己的事业,想到了“做学问有无一鸡三吃”这么个问题。

我翻阅着前几年的习作——那些“吹捧”京剧演员的文章剪报,明显都是写“他”,根本没有“我”(的感情、思想),这不属于“一吃”?“一吃”的结果往往是留不住的,我的剪报只薄薄一本,后来就懒得再剪了;但这“一吃”又是一切企图做学问的所无法回避的。必须从“一吃”的基础向上攀登,渐渐地,我写“他”时便注意用自己的眼睛去看,这一来,被写出的“他”中便含有“我”,是为“二吃”也。我第一本集子《京剧100题》,大体就这么搞出来的。然而还有“三吃”,几年前我就着手从文化学的角度去研究梅兰芳,今年终于脱稿付排的《梅兰芳与20世纪》,就是从身处九十年代里的我(们)这一代学人的视角,去回望本世纪上半叶的梅,去回望梅所负载的传统文化。这本书与其说是写“他”(梅兰芳),不如说是写“我(们)”。梅先生以及围绕着他的纷纷扰扰的人和事,都要纳入此书的系统之中,“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区别与饮食操作中的那一只活鸡,我在“三吃”阶段遇到的麻烦,就是梅先生早期做的事情,以及他周围的环境,都已经濒临于“死”,我得通过向当事人调查,通过翻阅当年资料,使之一点点地在“我”心中复活。但是,做学问也有强似吃鸡的地方,那就是生活中的“一鸡”在“三吃”之后,就“一去而不复返”,想再吃您得再掏钱;而我(们)做学问的,生活之“鸡”则是一辈子“吃”不完的,甚至是子子孙孙也“吃”不尽的。是不是这么个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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