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酒!吃酒!

《吃酒!吃酒!》

第10章 喝豆汁儿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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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旧称东京、汴梁,为七朝古都,宋人张择端的一幅《清明上河图》长卷写尽了“汴京富丽天下无”的繁华形胜。我们到开封,正值满城杨花飞。入夜,街巷渐次“灯火阑珊”,而宋城御街附近的鼓楼小吃夜市却灯火通明,热闹如白昼,正如宋代《东京繁华录》记载:“州桥夜市直至三更。”在各色小吃摊位前,各种腔调的叫卖声,锅瓢碗盏,煎炒烹炸,香味四溢,恰如一幅市井风俗画。据统计在鼓楼夜市上经营的小吃达50多种。开封小吃近千年来一直保持着品种繁多、价廉技精、素而不淡、荤而不腻、甜咸爽口、色鲜味醇的传统特色。

我们择了一家摊位落座,点了几样有北宋遗风的小吃:有开封的天下第一楼的汤包,“八宝馒头”,北宋时称“太学馒头”,以发酵面团做皮,内包“八宝”甜馅,蒸制而成,色白亮,味甜香。“瓠包”是一种回民风味小吃,将瓠瓜剁碎为馅,以羊脂、胡椒面调味,风味特异。还有一种“鸡蛋布袋”,形似团鱼,故又称“鸡蛋鳖”,现炸现吃,外酥里嫩。观其制作过程很有趣:将面团搓成长条,再切成7~8厘米长的面片,将四角稍延长后,入油锅炸,迅速翻动,待两面鼓起呈布袋状时捞出,从一头开口,将鸡蛋液灌入,开口捏严,入油锅复炸一次,是金黄色,即可盛盘食之;最后每人又要了一小盘晶莹透明,酸辣麻香的炒凉皮,喝了店家奉送的辣糊汤,每人额上沁出了汗珠,更妙的是,离席而去,店家的一句道别话,不是北京人常说的“回见”,也不是汉口人说的“您家走好”,而是“走哩不是”,竟透出一种留恋与真诚。

漫步在鼓楼小吃夜市不觉月横中天有了凉意,恍若置身白话小说中酒楼茶肆,或“布衣小帽”的“市井人家”,犹如作了一次《清明上河图》的画中游。

葫芦头

同于羊肉泡,异于羊肉泡,同者均为掰馍,异者一为羊肉,一为猪肉,猪肉又仅限于肠子。www.medabc.com.cn 江南文学网

史料载:孙思邈在长安一家专卖猪肠的小吃店吃“杂碎”,觉肠子腥味大,油腻多,问及店家,知制作不得法。随告之窍道,留药葫芦于店家调味。从此,“杂碎”一改旧味,香气四溢,顾客盈门。店家感激孙思邈,特将药葫芦高悬门首,渐渐,葫芦头取其名。

葫芦头三道制作工艺,处理肠、熬汤、泡饭。肠过十二次手续:挼,捋,刮,翻,摘,回,再挼,漂,再捋,又再捋,煮,晾,污腥油腻尽脱。熬汤必原骨砸碎,出骨油汤水乳白,下肥母鸡一只,大料花椒,八角,上元桂,大火小火汤浓而止。[左水右上大下卯]时将肠切“坡刀形”,五片六片即可,排列在掰好的馍块上,滚汤烧,三四次,加熟猪油,味精,调料水。

南方人初见葫芦头,皆大骇,以为胃不可克,勉强食之,顿觉鲜香,遂大嚼不要命。有广东人在羊城仿法炮制,味则不及。

乡俗:身弱气柔人宜多食之,日久健壮。这恐怕是和药王孙思邈有关吧。

乾县锅盔

关中八怪之一:烙馍像锅盖。盖为平面,盔为凸形,且硬,敲之嘭嘭,如石如铁。

一年,有少年从外婆家携锅盔回,中途下冰雹,皆蛋大,砸死许多鸡羊,少年头顶锅盔,有安全帽之功能,行十里路,身无伤损,馍无破裂。坚硬,食之却酥,没牙的老人尤其喜爱,窝窝嘴嚅嚅而动,愈嚼愈出味。

用料简单,若面粉十斤,水便四斤,碱面七钱,酵面可夏七两,冬斤半,春秋一斤。制法也简单,却必须下苦力,按季节掌握水温,先和成死面块,放在案下用木杠压,使劲压,边折边压,压匀盘倒,然后切成两块,分别加入酵面和碱水再压,再使劲压,直到人大汗淋淋,面皮光色润,用湿布盖严盘性。性起,面块分成每块一斤多重的面剂,推擀成直径七寸,厚约八分的圆饼,上鏊,三翻二转,表皮微鼓即熟。

锅盔铺里,卖主称馍不用手折,而以刀割,刀是长叶马刀,割是斜面。削割,大显大家风度。历来卖锅盔的未遭他人抢窃,刀具使一切歹人生畏,锅盔也随时能够当盾。

据乡里传,锅盔为古军人所创。极是。

谈羊杂碎

每看到骚人墨客介绍自己家乡风味小吃的文章,一面垂涎三尺,一面也暗觉惭愧。我的第二家乡宁夏,可说没有一样具有地方特色的菜肴,而我所偏爱的本地小吃——羊杂碎,似乎是既上不得台面又不能形诸文字的。端到台面上,人们会掩鼻而走,写成文章,徒然引美食家哂笑。然而我一直敝帚自珍,像北京人爱吃臭豆腐一样,嗜吃此物不疲。

中国人善吃,对于动物,不仅食肉啃骨,连五脏六腑也要扫得精光。《礼记》中还有古人“茹毛饮血”一说。但毕竟时代不同了,现在血虽然还饮着,毛大约已经没有人去“茹”了。所谓“羊杂碎”,即羊的内脏。心肝肺肚肠,皆切成小块,一齐倒入锅内。煮熟后,浇以羊油炸的辣子,再撒点香菜即可。制作过程极为简单,刀功火候、放入锅内的先后秩序以及佐料等等,皆无讲究。稍微费事一点的,不过是“吹面肺”。也就是说,要将面粉调成的稀糊灌进羊肺的空隙里。下锅煮熟后,羊肺就成了介乎面食与肉食之间的东西,洁白如玉。用宁夏话说,吃起来很“筋道”。

这当然是种原始的食品,和流行于西北地区的“手抓羊肉”一样,看起来人人都会做。但是,这里面大有学问在。最原始的、最简单的、无所谓工艺规则和工艺秘诀的制作过程,而其制作出来的东西,在质量上也有天地之差。怎么会出现这么大的差别呢?我们中国人名之曰“手气”。譬如腌咸菜、泡泡菜、腌鸭蛋之类,它们的制作过程都是极为简单的,而谁都知道,各个人制作出来的味道却因人而异,有的人还搞得一团糟,简直不能入口。我在宁夏各地都吃过羊杂碎,各地各人所做的绝不相同,不像有成套工艺程序的松鼠鳜鱼,在哪个饭馆都是同样味道。这里,起作用的不是别的,就是各个人的“手气”了。“手气”,不同于摸彩和摸牌时那种带有运气意义的手气,也不在于那人是男是女,健康与否,干净与否或长得模样如何。究竟是什么,现在谁也说不清楚。说不清楚的东西,不算学问,却又比学问更高级。譬如,“营养学”“烹饪学”这些有规律可循的,是学问;“手气”,无规律可循却又实实在在起作用,就属于玄学了。

因为制作简单,全凭“手气”,羊杂碎本身就好像无话可说。但怎样吃却有文章可做。我在宾馆、招待所里吃过羊杂碎,怎么吃怎么不是滋味,觉得不管是哪家小摊上的也比这里好。仔细琢磨以后方知道,吃羊杂碎需得吃它的氛围、食具和本人的打扮。一张油腻腻的桌子,最好是连桌子板凳都没有,蹲在黄土地上,身旁还得围着一两条狗。氛围就有了。捧的是粗糙的蓝边碗,抓着发黑的毛竹筷,就得使用这样的食具。本人呢,最好披着老羊皮袄,如果是夏天,就要穿汗渍的小褂。这样吃,才能真正吃出羊杂碎的味道和制作者的人情味来,你和制作者的“手气”甚至“灵气”就相通了。

当然,这样的行头和氛围,吃苏州的蟹黄包子或广州的凤爪,不仅很不像样子,还会食而不知其味。但对羊杂碎,还非这样吃不可。浅而言之这是“食相”,深而言之就是属于文化中的饮食方式。什么是“风味”呢?风味就在这里!如同苏轼的“大江东去”,不能让二八娇娃持牙板启朱唇来唱,非得请关东大汉引吭高歌,听起来才过瘾。

我怎么爱吃起羊杂碎的呢?其实不过是逼出来的而已。劳改和当农工的年代,肉是没我的份儿的,但凡队上宰了牲畜,我只能分得一点下水。羊牛马驴骡猪骆驼以至于狗等等,好像除了人的下水(这样说有点大不敬的味道),没有我没吃过的。说实话,对汉民来说,比较起来还是猪的下水好吃一点。不过猪的下水属于高级下水,还是没我的份儿。而羊杂碎在回民地区又是一种普通的小吃,于是,经过一段被迫性接受过程,再逐渐适应,最后竟成为一种嗜好了。这倒和某一个人成为某一种学派的信徒的过程相同。

生活条件变了,环境变了,社会地位不同了(这里所说的不同仅指我也可享受猪的下水而言,并无其他含义),但我还是爱吃羊杂碎。遗憾的是,我再也吃不出那种完全沉浸在杂碎汤中的滋味来了。现在人们爱说文化的断裂,这是不是也算一种文化的断裂在个人身上的体现呢?

这种断裂是挺痛苦的,并经常使我留恋过去的饮食方式。因而造成我在文化上时常出现某种返祖现象,就像过不几天就要跑到小摊上去吃碗羊杂碎一样,尽管那羊杂碎已经不同于过去的羊杂碎,大大的串了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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