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酒!吃酒!

《吃酒!吃酒!》

第23章 霜天烂漫菜根香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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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天,指导员没有让小豆子继续检查。但小豆子也不再做通信员而是和我们一起抡起大镐战斗在水利工地上了。

不久,人们发现伙食有了变化,汤里的油星比原来多了,有时还能找到几片肉。据说这是指导员奉了副参谋长的命令跑了百多里路从县城里弄来的。

开饭时,食堂里还时常能听到知青们合着敲打饭碗的节拍唱出的顺口溜:

汤,汤,汤,革命的汤,

早晨喝汤迎朝阳,

中午喝汤暖洋洋,

晚上喝汤勤起床……

薯忆

离开关中故乡,西行入陇,在兰州城里一住就是十多年。可能是“人离乡贱,物离乡贵”而引起的,每当我看到踏着秋色远道赶来的亲友解开布包儿,亮出还沾着几星泥土的紫红番薯,便禁不住直起目光,心头很有些“他乡遇故知”的热乎味儿。

家乡的番薯和玉米、高粱、糜谷一样,是一种生长期紧促的急庄稼。因为全是红皮儿的,人们又叫它红薯,红苕。www.medabc.com.cn 江南文学网

春节刚过去,农家院落向阳的角儿上便铺起厚厚一方细碎的、半干的马粪、牛粪,粪窝里埋进年前精选出来的大个儿的红薯作母体,起秧发苗。五月天急忙忙收了麦子,闪亮的麦茬还遗留在野地里,镢头便从茬缝间掘出窝儿,墙角密匝匝簇拥起来的二尺多高的薯苗被剪成半尺长的茎节,一根根埋进窝儿里,注进一碗清凉的井水,苗儿就在田野上落住根了。当一行行麦茬在来去悠忽的风雨里干霉腐烂、渐渐隐灭时,薯苗儿便悄悄地扯长绿蔓,巴掌形的叶儿开始覆盖地表,整个田垄由黄转绿,在悠悠南风里转换的很快。仓颉造字,将暑字略加变化,上方加盖个草头便形迹近“薯”,似乎巧妙地概括了暑天疯长这层自然物象上的意思。

薯叶封地太严,阳光漏不进去,叶下许多无名小草,硬是活活给捂死了。那贴地扯长的蔓儿极容易扎下不定根须,庄稼人担心它到处抽拔地气,随意生叶开花,分散了总根处的凝聚力,于是在它生长得最旺势的时候要翻一次蔓——蹲在畦里,以那总根系为中心,一根根抽拽那远远延伸开的蔓儿,尽有蔓儿拢进手里,猫起半腰,像绾那一长缕美女乌发似的绾成一团云鬓儿,便一撒手扔在地上。“花钿委地无人收”,湿地上拆散几朵茎叶,并不在乎——强行绾鬓只在收束住散漫的年华。

夜深了,万物成熟于空中、地表,而红薯则是亢奋于泥土上之中,胖大结实的块头硬是将沉重的黄土层拱起一个龟背,挤错开指头宽的裂缝,土地大约被它挤疼了,疼得不自禁地咧开了嘴巴,薯儿那亮亮的红色,就从土缝里朝外窥视,透过地上半歪的绿鬓儿窥视蓝天白云,窥视日月星辰,从湿润润的土层里睁开的是惊讶的、生疏的眸子,自地缝里嘘出了陌生的鲜活气息。

秋霜浇醉枫叶那样染红着大树梢的柿子,同时也就催熟了土里的红薯。不经霜的红薯是不宜掘的,勉强掘出来,如咬木块而死硬,如嚼青果而微涩。一旦经霜,立即就若梨若枣,甜脆爽口。霜天万里,寒粉敷地,杀败了天下浩茫的绿色,封埋在黄土里的番薯怎么一下就有味了呢?莫非是叶儿蔓儿里有什么秘密素质被严霜勒逼入土了么?天候、地气在植物果实上的冷热交递是很神奇的。

这时节霜令萧萧,小学生晨起上学时脚冷手冻。散学赶回家吃晚饭,一进屋门,正拉风箱烧饭的老奶奶便从灶膛里掏一个烤红薯扔到脚边,红薯在洁净的院落里几个蹦跶弹掉了灰烬火星儿,小学生飞快拾进手里,烫得不行,两只染墨水的红红的小手倒来倒去,唇对住热红薯吹嘘不已,清旷的冻馁之气顷刻间吹散了,没有了。

在生计不很宽裕的农村,这时也正是家家户户的麦子(细粮)将尽而苞谷(粗粮)收获的换季当口,刚下来的粗粮熬制饭食是挺香的,新出土的红薯很适时很得体地为那粗粮的降临帮衬着一臂之力。苞谷粥里掺和了剁成菱角形的红薯块儿,黄澄澄的粥儿裹定薯块,筷子夹起来抿开粥便亮出一层比纸还轻薄的红皮儿,咬破红皮便是细腻腻的黄瓢,粥儿粘糊烫嘴,薯块之香很像那刚刚炒熟出锅的山板栗。青瓷小碟儿里正由几撮绿闪闪的野菜相佐,大碗擎起,大口吸溜,食之不足驱寒而耐饥,贪嘴过量也绝不伤脾胃,在农家当然是既节俭又实惠的第一流饭食了。三十几户的小小村庄逢个刚刚揭锅的早炊时节,温馨的香味在黄叶簌簌飘坠的村巷里弥漫开来,这村庄便秋江里一叶小舟似的悠悠然荡入了半痴半醉、出神入化的境界里……这就是最后一抹秋色,最美的秋色。

乡村逢个红白大事,狗肉,驴肉没资格上席面,而红薯是可以的。四盘子八碗里,有那么一碗鼓起的涂抹了红糖的过油条子肉,溢着白气,看着挺富态。那肉正好是一人一片,同时伸起的八双筷子夹着颤颤的肉片之后,碗下亮出的就全是油炸红薯块,与那肉片是一个颜色——热腾腾的深红色。没经验的外来人乍然看去,还认为是红烧肘子哩……刀杖丁丁,笑语哗哗,家家如此,年年如此,谁也不嫌弃谁,谁也不说这是吝啬。

红薯生长期短,贮藏期却长远,而且搁置越久越甜脆。熟之于秋冬之交,贮存也怯热怯寒,九里天,是特意贮之于水井半中腰拐进去的地窨子里,地窨子位于封冻层与地下水水平之间,永是恒温,主人家坐在“吱扭扭”作响的辘轳木桶里秉烛上下,随吃随取,十分便当。可也得留神,千万别让那醺醺酒鬼坐木桶进入地窨,红薯染着酒气极容易溃烂,溃烂中比散发出酒鬼作呕的难闻气味儿。若是存放得法,红薯直可与翌年结下的新薯接住茬哩,仔细些的人家,长年四季都会有鲜艳硕大的红薯待宾客,赠亲朋。

国家困难时期,粮食太紧,关中许多粮站有一度索性用四斤红薯顶替过一斤粮食。个儿大的红薯一个就有四斤重,一天内粒米不进,只切食这个红薯,将就一天两天可以,延续之四天五天,肠胃里就很不妙了。红薯属于菜、粮食间的中介品,倘是硬要晋升到主食地位,难免有烦人之时。天地造物,最讲究搭配合理,运用得宜。不论丰年还是歉岁,将红薯置于主食的辅助地位,它便注定是尤物,是上品。

我自己是土生土长的关中子弟,在我的半生阅历中,红薯确是烙下过一些很难抹杀的印记。后来投笔从戎,远走他乡,辗转到千里外的兰州工作,而我的妻子仍留在故乡。记得有一个深秋,我回家探亲,一夜醒来,旭日红窗,小女儿尚在酣睡,身边的妻子却不见了影踪。我正在纳闷,虚掩的门轻轻开了:妻子捏着短镢,挎着竹篮,篮底尽是拳头、核桃大小的红薯残片,在小渠清水里漱洗过了,红艳艳的水嫩嫩的。她嫣然一笑:“霜降刚过咱队里的红薯还没出土,邻村生产队昨晌午出过了。我到人家地里拾了些回来,别嫌散碎,你先尝尝鲜。”她知道陇上不出产红薯,更知道我小时候就爱吃红薯。晓起下地,野径上的莹莹露珠湿透了布鞋布袜,下半截裤管也水淋淋的,小镢上沾有泥水,鬓角上沁一层细汗……

人生如流水,这都是渐渐遥远的往事了。往后,妻子儿女也随军迁徙到兰州,在兰州一眨眼又是十年。

红薯耐旱耐碱,贪暖喜光,离开关中再往北、往西,因为无霜期短,似乎就不再种植。一斤红薯在关中三五分钱,在兰州街上泥住一个盛过柴油的大铁桶烧烤个半焦半黄,香味洋溢,一斤要七角八角哩。价钱够贵了,可我那妻子只要看见,就非买不可。买一堆儿用手帕儿拎回去全家受用。每当此时,我便深深感到土地在人的精神上打下的印记是有形无形的,同时也是隽永而强烈的。西北偏僻地方从未见过红薯的人家,还有城市高级宾馆里动不动和珍馐佳肴打交道的人儿,遇见红薯,恐怕就不会有这样一种兴趣、感情。只是用口腹嗜好来解释,是不成立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位书法家,我们请他留下一帖横幅。他问:“写什么话好呢?”

我未想妥,妻先答道:“就写‘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吧。”

“这不合适。我不是什么官嘛。”我驳她。

她笑了,坚持己见:“人家古代的县太爷还念叨红薯哩,我们这条幅你选择别的诗词也行,只要有‘红薯’这两个字。”

土里土气的红薯太平庸了。别的文雅的诗词里哪会有这两个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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