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婚

《猎婚》

第14章:正室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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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到我的时候,我像那个女孩一样径直朝手术室走,不想看刘明刚一眼。他走过来,轻轻拍了拍我肩膀,“祝手术顺利”。这是一句轻描淡写的祝福而已,淡过普通朋友之间的情谊,他刻意用这样的遣词拉开和我之间的距离,撇开和我之间的关系。我在心里冷笑,没有回答他。

手术室里站着三个女的,其中有个医生很奇怪,我一进去她就死死地盯着我看。

我是被人叫醒的,睁开眼睛见刘明刚正给我穿好裤子,医生说什么我听不见,脑子昏沉沉地,只想睡觉。

回到宾馆人清醒多了,刘明刚见我醒来,淡淡地说:“总算醒了,手术结束了你麻药还没醒,跟你说什么都摇头。”

他说完我觉得肚子痛得不行,揪心的痛,于是蜷起身子,一句话都不想说。

醒来已经是下午六点,疼痛消了,流了很多血。刘明刚说带我出去吃饭,点了个乌鸡汤给我补身子。

吃完饭,我们连夜往市里赶。一路上他不停地接电话,都是矿里的一些事情,其中有个电话应该是他老婆打的,刘明刚说不回来吃了,又问儿子扁桃体好了没。

打完电话他便专注地开车,没有与我说一句话。我浑身无力,懒得去计较这些,只想好好地睡上一觉。

快到市区的时候,电话响了,是我妈。

“依依,吃了么?”

“吃了……”

“我中午睡午觉做了个梦……总感觉不好,你没不舒服吧?”

“哦,我很好……”我担心自己哭出声来,急忙挂上电话,眼泪哗哗直流。

送到我楼下的时候,刘明刚总算开了口,“明天我给你卡上打点钱,最近矿上忙,我可能没时间照顾你。”

我没说话,用力关了车门。

快走到门口时,追上来一个女人,见了我就冲着我发牢骚,“哎呀,你可回来了,你下来看看我家的天花板,全让水泡坏了,我没办法,只得让物业的把你的锁撬了,你下去看看我的天花板,你看看,你得赔我钱。”

我赶忙开门一看,叫苦不已,走时我忘记关水龙头了。屋子里一片狼藉,卫生间和客厅的地上全是一处处的积水,厚厚的灰尘搅和在水里,变成了黑黑的,更为顽固的泥星子,粘得我两脚都是。

“得赔多少钱?”我懒得看她。

“少说也得七百四。”

我拿出八百块递给她,“不用找了。”

关上门,我再也忍不住,扑到床上号啕大哭起来。后来哭累了,我蹬掉了鞋子,蜷到被窝里。

我希望睡醒之后,一切都只是个噩梦。

我是被向丰收的电话叫醒的。他听见我迷迷糊糊的声音,在电话里提着嗓子说:“猪,你怎么这么早就睡觉啊?”

一听到他的声音,我突然呜呜地哭起来。他被我哭得不知所措,着急地问怎么了。

“向丰收,我家里发大水了。”

他赶紧说:“我马上来。”

“等等,我家没有扫帚和拖把。”

半小时后,向丰收提着扫帚和拖把站在我面前。我见他那熊样儿,忍不住扑哧笑起来。

他环顾四周,啧着嘴,“我怎么也想不到,你们女人所谓的闺房,原来都是这个样子的。”他把一碗热的饺子递给我,见我裹着厚厚的羽绒服靠在床头,不禁满脸疑惑,“至于冷成这样吗,还开着空调呢,我怎么觉得你像在坐月子啊?”

我说:“废话,我本来就在坐月子。”有同学的关心,我心情好了许多,只是医生说我这一个月里不能吹风,不能受凉,要注意营养,不然会落下病根的。那能怎么办呢?谁给我洗衣服,给我顿顿熬鸡汤?总不能辞职回家吧?这件事儿,从头到尾只能我自己一个人扛着。

“你昨晚没回来吗?出差啊?”他把地上的积水朝卫生间扫。

“回家了。走得匆忙,忘记了。”我小心翼翼地撒谎。

“马大哈。”他摇摇头笑道。

他不再说话,开始聚精会神地收拾屋子。

我实在有点累,不知道什么时候睡去的,等我一觉醒来,卧室被他拾掇得亮堂堂的。

我有点不好意思,“不用这么大规模,太谢谢了。”

他把我吃完的筷子和方便碗丢进垃圾桶,“早点休息吧,我要走了。”

走到门口我叫住他,“今天的事情,能不能不告诉齐齐?”齐齐是个聪明人,一听就知道我干什么去了,我不想让她知道这些事情。

他不明白所以,愣了一下,还是点点头。

休完假去上班的那天,我看见了冷玲。

她正低着头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头发凌乱地散着,遮住了脸,身上裹了一件大号的羽绒服,空荡荡的,瘦小的身子像一朵快枯萎的花。只是几个月没见,她几乎变了一个人。憔悴不堪,像是大病一场。那一刻,我恍惚看见了自己。早上在大厅见到叶子的时候,她说我最近瘦了,责怪我不要再刻意减肥。我在心里苦笑,我哪里还是她们眼里的那个珠圆玉润、衣食无忧的莫依依?

我和冷玲,都在犯一个致命的错误。

那天躺在手术室,我除了对刘明刚满腔的怨恨,更有对肚子里这个孩子的愧疚和对自己无奈的怜悯。现在我只要想到刘明刚当时事不关己的表情和手术结束后的剧烈疼痛,我就会更加坚定自己离开刘明刚的念头。

回到办公室后我在想,这几个月冷玲去了哪里呢?为什么又变成这个样子?但有一点我敢肯定,这次她回来一定是要上班了。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她将继续和叶强保持暧昧关系。那叶强的老婆怎么摆平呢?难道叶强已经离婚,她正等着正大光明地做总经理夫人?种种猜测在我脑子里纷纷闪现,我吃不准哪个才是正确的。

最坏的一种可能是,若冷玲回来上班,十有是要给叶强做助理的,即使他不这么安排,我这个助理也做不下去了。唉,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她去吧,我不如用另外一种心态来对待这件事情。——我正坐月子呢,体质差,心情差,那有充沛的精力跟冷大小姐斗?即使有那个气力也没那个心了。一来我觉得自己很疲惫,二来离开了刘明刚,我还是少逞强,不然真挑起了事端连个为我出头的人都没有。

这样一想,我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径直走到他办公室门口。我主动提出辞职,总比被叶强换下来要体面得多。

叶强正在接电话,我便站在门外等他。足足站了十多分钟,才听见他朝我喊:“你进来吧。”

狗日的,摆谱呢。我心里骂着,轻轻进去,站在一边,一副小心翼翼毕恭毕敬的神情。

他坐在高高的老板椅上,转了一圈,停下来看我,然后懒洋洋地吐出一个字:“坐。”

我笑了笑,在沙发的一角坐下,标准的坐姿,职业的微笑。

接下来他便低头看报纸——看什么报纸呢?他明明知道我是有事才来的啊,他居然看报纸?!

屋子里很安静。

我看着他头顶上方的钟表,由疑惑到无聊再到愤怒。

报纸很好看,他聚精会神目不转睛全神贯注纹丝不动,全然不顾屋子里还有我这个活的正坐在那里。

时间一秒一秒地走过,我们之间做着无声的较量,都等着对方先开口以弄清楚彼此的态度和心思。

他依旧看报纸,我备受煎熬。

我等不住了,不然我会在沉默中变态。我挪了挪身子,清了清喉咙,硬着头皮说:“叶总,我想申请换岗位。”

说完我看了他一眼,心想好歹我开口了,你再看下去有点不合适了吧?可他依旧是看。从报纸的摆放和他眼睛聚焦的位置上推测,他在看报纸中缝。他居然看中缝?!那里无非是一些寻物启事或是治头疼的小偏方。娘的,这个白痴!我担心他这样看下去会变成一具人体标本。

我幻想着把他按在地上,朝着他一阵狂踩,这样心里堵着的一口气才稍稍缓和了点。我继续道:“叶总,说真的,我觉得我现在无法胜任目前这项工作,主要原因是因为我离了婚,情绪不太稳定,精神状态极差,而总经理助理的工作又是事无巨细,需要细致耐心和谨慎的思维,我担心能力有限,给您的工作拖后腿。您别误会,我不是不想给您打下手,真的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其实吴总还没调走的时候我也有换岗的念头,只是没来得及提出。我真心地希望您能够理解我现在的处境。至于换到哪个部门,我本人没有特殊的要求,绝对服从人事部的安排,干什么都可以。嗯,您看……能不能酌情考虑。”我音量适中,情绪低沉,态度诚恳,表情忧郁。只恨情感还没有运用到位,不然一定会梨花带雨,惹人怜悯,让叶强心生同情,如果能让他误会我是在暗里讨好他那就更好,免得他以后像以前那样针对我。

我说完后,等着他开口。

沉默,依旧是死寂般的沉默。数秒之后,我抬头看他,他的两只眼睛已经从报纸转移到了电脑上。幸好鼠标还被他拿在手里发出轻微的点击声,不然我还以为他死了呢。

我觉得屁股底下全是钉子,双眼昏花,摇摇欲坠,感觉自己快坐不住了。我直勾勾地盯着对面的一盆水仙,心想,叶强,你他妈的真应该去当和尚,年度考核你的打坐项目一定是全庙第一!你也可以去当演员,你演木乃伊或死人一定炉火纯青无人能比,红透整个好莱坞!

等了半个世纪,他终于有了点反应,不过也只是手往前伸了一下,端起茶杯美美地喝了口茶。

我最见不得男人这副不阴不阳的德行,他这样始终死活不吭声算什么本事啊。我心一横,深吸了口气,站起身,声音明显提高了八度,“叶总,行还是不行,您发个话,毕竟我今天是带着诚意来的,您这样好歹不理我,让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说错了。您现在是总经理,手下管着几百号人,用不着和我过不去吧?”

说完,我在心里继续说,堂堂一个男人,动不动就装哑巴,除了放几个闷屁还有什么本事啊?

我等着他勃然大怒,一把把报纸揉成一团,拍起桌子指着我说:我好歹是个老总,你这么和我说话信不信我现在就开了你?

他缓缓把报纸放到一边,再次端起茶杯,抿了口茶,随后递给我一份文件,“去准备一下。”

我接过来一看,是集团公司组织各二级公司到大连考察的通知,处理单上签的意见是:请莫依依参加。后面签着叶强的名字。

他居然对自己先前的沉默不做任何解释,对我此时的愤愤然无动于衷!什么意思?这小子不按套路出牌呢。我突然觉得自己像个小丑,一个人在台上演着双簧,还轻易地进入了角色。

我愣了几秒,依旧说不出一句话来,只得缓缓起身,拿过文件。

走到门口时,他说:“等等。”

我站住,见他拿出根烟点上,笑了笑,说:“目前所有岗位不做任何调整,你先干着吧。”

他这话让我心里咯噔了一下,原来他一点都不傻,我心里想什么他全明白呢。

回到办公室,我仔细看了看文件,突然觉得不妥。集团公司每年都安排这样的培训,每个二级单位也就给一个名额,以往都是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去,根本没有普通员工参加的先例。因此,叶强这次安排我去,让我感觉很奇怪,从职场定律来分析,总经理刚上任就安排你出去旅游,多半不是什么好事。

我把要出差的消息告诉齐齐后,她说要请我吃饭给我送行,我说我又没死。

她准点来接我,车上还坐着向丰收。我一上车她就说:“今天不吃火锅了,换个口味。”我和向丰收都欢呼不已——我现在越来越惧怕吃重庆火锅,尤其看见齐齐把猪脑啊鹅肠啊牛鞭之类的东西朝嘴里送我就反胃,后来向丰收说他也是。

她开着车在市里到处转悠,三个人为吃什么而犯愁,最后齐齐不动声色地说:“算了,还是去火锅城吧。”

我和向丰收顿时在她这句话里断了气。

锅里的汤料开始翻滚,齐齐开了三瓶啤酒,朝我阴笑着说:“你惨了,总经理一上任就安排你出门,绝对是黑暗前的黎明。”

“你会不会说话啊,依依有这么倒霉么,说不定回来就提拔了。”向丰收说。

我硬着头皮说:“管它呢,先出去旅游是真的。“

“对,无法预知后事,索性享受现在。”向丰收给我鼓劲儿。

“你俩夫唱妇随是什么意思啊?”齐齐说完,啪地把一瓶啤酒放到我俩面前。

“我不能喝。”我拿开瓶子放到一边,心里说,意志一定要坚定,就说自己来例假了。

“你不是说外国人月子都游泳吗?一个例假能死人啊?”齐齐重新把瓶子放到我面前。

“真不能喝。”我表情严肃。

“你有事瞒着我。”齐齐拿回酒,悻悻地说。

我被她看得心虚,顿时黑着脸说:“不就是喝酒吗?不能喝就有事瞒着你了,你搞这么复杂是什么意思?”

“不喝算了吧,何必呢。”向丰收做和事佬,“这是干吗啊?”

齐齐不再理我,开始和向丰收杯觥交错。

酒过三巡,齐齐突然压低声音,眨着眼睛说:“听说大连的男人身体特棒,技术也是一流,走过路过,机会不要错过。”

我一口茶水差点喷到火锅里。

吃完饭,齐齐有事先走了,向丰收送我回家。刚才吃饭的时候,我收到刘明刚发来的短信,问我在哪里。我没回复,随即把他的号码列到了黑名单。

火锅城离我住的地方不远,我俩步行回去。一路上,他不停地说话,叮嘱我在大连不要一个人逛街,过马路时不要看着脚下,手机电池带两块,话费没有了就提前告诉他,多穿点衣服,那边风很大。送到我楼下时,他问我:“你们住宿都是统一安排的吧?”

“当然。”

“睡觉时一定要注意反锁门,不要带太多的钱。”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白痴?”

“你怎么不知好歹啊,我是关心你。”他不好意思地搔搔头,“儿行千里父担忧嘛。”

我朝他的膝盖狠狠踹了一脚。

如果说之前我一直为叶强的这个安排而忐忑不安的话,那么到机场的那一刻,这些深层次的问题我都懒得理睬了。我的意思是,这趟大连之行我一定要去,哪怕此行回来后会将我送上刑场,我也觉得值!

为什么?

因为我在考察团里看到了一个人。也就是说,这个人将同我一起飞往大连,一起度过一个礼拜的时间;也就是说,在这一个礼拜的时间里,我们在同一个课堂听课,同一个餐厅吃饭;也就是说,我甚至可以和他单独相处;也就是说,我俩的距离将会由之前的天涯变为暂时的近在咫尺。

天啦,这是多么让我兴奋的事情。在候机厅,我一遍又一遍地给齐齐发短信说,我要晕厥了,我遇到一个让我激动不已的男人。

接着,领队开始点名,当点到我的名字时,我下意识看了看他,见他正朝我微笑。

天哪,他也朝我笑?莫非他同我一样渴望吗?

第一天是关于服务执行力的讲座。老师讲得很生动,一会儿情景模拟,一会儿案例分析,大家听得兴致勃勃,讨论得热火朝天。

只有我一个字都听不进去,我心里一会儿很焦躁,一会儿很冷静,一会儿很感伤,一会儿很甜蜜。

他就坐在我前几排,我一抬眼就能看到他的背影。只要他一回头,我们的眼睛都会撞到。我一直在等待这一个瞬间。

从昨天到现在,我们还只说了两句话,真是要命。和他住在一起的是集团公司的工会副主席王总。他俩多半时间在一起,就连在自助餐厅用餐也没分开过,根本没我插话的份儿。

我坐在教室里,把剩下的六天当成这辈子最后的时间做了个规划和憧憬。其实我并没有多少奢望,无非是想和他单独相处一小会儿,听他说说话,就像上次在武当山那样。

我想,他会不会主动约我出去呢?比如某个晚上,我俩一起去喝咖啡,或是漫步在大连的街道?如果这个不可能,那么在某个时段坐到我旁边听上几小时的课总可以吧?

越是渴望,我的愿望就越是没法实现,他只是在同我偶尔打个照面时冲我点头微笑。

齐齐给我发来短信,一个劲地问我有没有艳遇,向丰收也发了短信,问我大连冷不冷。

我都没空回复。我心里很乱,乱到静不下心来做任何事情,同住的美女叫于丽,集团公司工会的,是同吴总形影不离的那个王总的助理。她很健谈也很幽默,但我没有心情和她神侃,我担心自己一开口,心就跳出来了。

第四天,我们去燕窝岭考察,上旅游车的时候他突然在我旁边坐下。

“王总呢?”我暗自窃喜。

“去他一个同学那儿了,今天我单身。”他说完,拿出手机换电池。

我悄悄深呼吸,觉得他这句话是在暗示我什么。

“这几天怎么样?吃得惯吗?”他换好后问我。

“很好。”

“要不晚上跟我去吃海鲜?”

我愣着没说话。

“就这样定了,考察结束后给你电话。”他给我做了主了。

从燕窝岭回来,我没有去餐厅,火速地奔到房间沐浴更衣。之后我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居然只带了运动装。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于丽瞅见我这架势,靠在卫生间门口问:“去见网友啊?”

我摇摇头,之后又觉得不好交代,便“嗯”了一声。

“见就见呗,还放不开。我在这儿也有个网友,但他出差了还没有回,估计临走前能见上一面。”她说完,盯着我看了一阵,“你就穿这啊?”

我看着她,无助地点头。

“我这儿有套衣服,你先穿吧。”她说着从柜子里取出一套衣服。是一件果绿色时装款风衣,里面配着白色低领打底衫,下面是一条黑色紧身铅笔裤。很休闲时尚的那种,我从来都没穿过这样的款式。

我穿好衣服,站在镜子里看自己,有点不习惯,宽松的外套配上紧身的裤子,没有职业装端庄,但是随意里多了几分洋气和风情。

“这衣服你穿太合适了。”于丽在我身后美赞我,之后想起什么,又走到衣柜前看。我跟过去一瞧,天啦,里面居然摆着三双鞋!

“你带这么多鞋干吗啊?”

“皮鞋是上课穿的,球鞋是出门穿的,这双靴子是见网友的。”她一本正经地说完,我笑倒在床上。

她拿出一双吊跟皮鞋递给我,“你穿这双吧。”

“要是咱俩见的是一个网友就太好玩了,他准会纳闷,怎么我见的女人都一个装扮呢?”

“不会,我那网友是加拿大人,在大连开公司。”于丽说着,从包里拿出一对耳钉说,“这衣服不配耳钉不好看。”

“你不嫌麻烦啊?”

“做女人就要做得精细,打扮都怕麻烦还做什么女人啊?”她说完,似乎来了兴致,把我披在脑后的头发扎起来挽上,露出额头。“你额头饱满,脸又小,露出来又精神又洋气。”

我站在镜子里,发现自己其实更适合时尚前卫的装扮。

于丽去了餐厅,临走时祝我好运,我突然觉得自己像是要去执行一项幸福而有重要意义的任务。

走到培训中心的大楼前时,一辆黑色的车子不停按着喇叭,接着玻璃缓缓摇下,吴总朝我招招手。

上了车,开车的司机回头看了我一眼,“果然是美女啊。”车上其他两个男人也分别向我点头微笑。

吴总对车上另外三个男的说:“这位叫莫依依,我同事,吃不惯酒店的自助餐,带她一起去。”

开车的男人扑哧一笑,“哥们儿,别解释,别强调。”

“就是,你一强调,我们倒是有想法了。”坐在前面的那个男人说完,大家随即一起哄笑。不过大家的笑都是谦和的,不管他们是不是真的误会我和吴总的关系,但看得出他们对吴总的仗义和包容。

吴总对我说:“这都是我在大连的朋友,喜欢开玩笑,没事儿。”我笑了笑,心里说,开吧开吧,我一点都不会介意。

“这里是星海广场。”下车后吴总给我介绍,然后指指对面的房子说,“中海楼。今天我们去这里吃潮州怀旧风味的菜。”

我点点头,有种备受关心的温暖。我有点不相信自己此时的知觉,恍恍惚惚的,像做梦一般。

“你今天很漂亮。”上楼梯的时候,他用赞许的目光看着我。我笑了笑,差点一脚踩空。

点菜的时候,又来了一个女的,但仍然是阳盛阴衰。

大家开了酒,每人都倒满,那女的也不例外。轮到我这里时,吴总拿起我的杯子,冲倒酒的男人说:“她不喝。”

大家便起哄,说吴启墨你搞得太腻了点。那女的也笑着对坐在她旁边的男人说:“瞧见没,我也不喝了。”

那男的说:“人家是客人,不喝也行,但你要喝。”女的嘟着嘴巴,有点不高兴。

“依依,你看你不喝,大家都觉得不尽兴啊。”一男人笑着看我。

我心想,喝就喝,你们指不定还不是我对手呢。我是莫千杯啊,怕谁呢?刚要开口,吴总依旧握着我的杯子,“她不喝,留着开车。”

吴总微笑,但语气坚决。

东北人喝酒都是往死里喝的。那女的提着酒瓶过来给吴总敬酒,我仔细看了看她,很漂亮,只是骨子里有股掩饰不了的拒人千里的冷漠。她说话的声音很小,柔柔软软的,但冒着堕落的冷气,让我联想到旧上海落寞的风尘女子。轮到我的时候,我指指她手里的杯子说:“见谅了,我不会喝。”

我得承认说这话时我在摆弄自己今天的特殊待遇,相比之下,倒显得她无人心疼了。她可能感觉到了,只是淡淡一笑,“没事。”桌上的几个男人在拼酒,没注意我俩,她喝完酒低声朝我说:“你运气比我好。”

我一时语塞。

吴总往我碗里夹了一个螃蟹,“凉了就不好吃了。”

我笑了笑,看着张牙舞爪的螃蟹,不知为何想到了这螃蟹到底是公还是母的问题。他见我愣着,拿过螃蟹说:“我来给你剥。”

我一抬头,见那女的正望着我。我俩对望的瞬间,我朝她笑了笑,她也微笑,眼里掠过一丝悲凉。

一个男人看看时间,“大家赶紧啊,舞会要开始了。”

有舞会!我低头嚼着螃蟹,心乱如麻。

“我们机会比较好,赶上了一场化装舞会。”吴总说完指指那男的,“高总是活动的策划方,特意给我们留了VIP的座位。”

去的时候,舞池已经是一片沸腾,一群戴着面具穿得性感妖艳的女子正在跳开场舞。

说是化装舞会,但大家都没有戴面具,有点中庸的味道,不过我还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舞会,有点激动不安。

不时有人过来给我们这桌的人敬酒,吴总被高总频频介绍给大家,我坐在一旁,看着他成熟老练地喝酒抽烟,觉得特别幸福。我想我一定得了花痴病了。

那女的从进来一直跳到现在,有一阵子,她居然站在舞台最显眼的位子跳,引得大家一片喝彩。不过她舞姿的确是美,身材也很,她每一个热烈奔放的动作都让我自惭形秽。吴总好几次让我去跳舞,我都笑着摇头。若是齐齐知道我此时的表现,一定会骂我没用。

劲爆狂野的音乐戛然而止,换成了萨克斯《人鬼情未了》。

我的心没有防备地轻轻一颤,敲在我的心口,让我尽是满足与感激。

闪光灯没了,仅从一个角落投下一缕旋转的光,透出暗淡的五彩斑斓。我看了看吴总,他放下杯子,向一个女士礼貌地做个抱歉的手势,朝我走来。他竟然谢绝别人朝我走来了!

他微微伸了伸手,没说话,我起身,随他走进舞池。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可是,没错,是他,高高大大的个子,还有手腕上泛着光的劳力士。

再看周围,大家陆续放下酒杯,朝舞池里走来。此时像是一个神圣的不可错过的时刻。

于是,一切的,所有的,一起浪漫多情起来。

紧张,幸福,陶醉,晕眩。

我手心全是汗,不停地踩他的脚。我抬头,见他嘴角扬起一丝浅笑,接着背后有股力量把我往他怀里推了一把。

我闻到了他身上特有的味道。

我珍惜自己和他接触的每个瞬间,生怕稍有不慎他就不翼而飞。我的身体也显得僵硬,只得随着缓缓流动的音乐跟着他。

他的呼吸声渐渐激烈,把我越搂越紧。慢慢地,我被吸附在他胸前,当我的头靠到他肩膀上的瞬间,身体迅速划过一道闪电。我被他握着的手轻微颤动了一下,这个细微的颤动给了我俩一个暗示的信号,唤起了全身蓄势待发的神经,几乎是同一瞬间,我们紧紧相拥,十指相扣。

我以为,这个拥抱是复杂的,有爱与现实碰撞的无奈,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结。我心里有点莫名的悲壮。

我靠在他的胸前,沉醉得想哭,那一刻,我想坠落。

一曲结束,灯光亮了几缕。

灰姑娘正与王子幸福地起舞,却发现凌晨的钟声就要敲响,于是,像是做了一个美妙而奇异的梦,一切归于平静,带着无限的遗憾散开。

散场后,高总执意要把车给吴总开回去,并建议他带我看看大连的夜景。他没有推辞,我跟着他默默上了车。

车里响起了《Promisesdon’teeasy》。

“听过这首歌吧?”他说。

“嗯,百听不厌。”我安静地说。

“中文是什么意思?”

“应该是——诺言来之不易。”我说完,突然觉得大连的夜景此时在我眼里都成了镜中花、水中月。

“我翻译给你听?”他笑着看我。

“嗯。”我轻声道,随即看着窗外。

“可你知道,我已下定决心去实现所有诺言,这是我现在所能给你的承诺,你从未觉得,我爱过你,或者从未在乎。我想,我只是过于骄傲,而无法大声宣布这件事实。现在,我知道,我应该让感情肆意飞扬,所以请告诉我,我该怎么做,才能回到从前。”

“原来您英文这么好。”我不敢看他,目光随着车窗外的画面流动。

他大笑,“这上面写的。”

我扭头一看,他一只手朝我挥舞着歌碟里的翻译歌词,像个孩子似的笑,我也看着他笑。他的笑容在脸上慢慢消逝,接着是难以察觉的不知所措,再转过头的时候,恢复了先前的自然。

我心里,满是挣扎。

我说:“回去吧。”

“……嗯。”

扭头的那一刻,我心里很伤感,但我依然觉得幸福,哪怕只是瞬间,哪怕只是瞬间里的一小段。我想,默默地爱就可以了。

Promisesdon’teeasy。诺言来之不易。

从大连回来后,冷玲已经辞职走了,我在QQ上问冷玲去了哪里,包子说不知道,辞职手续是她一个朋友来办的。

包子:唉,平时看着她很讨厌的,现在一走,倒是尽想着她的好了。包子说完,发来一个大哭不止的QQ头像。

虚伪的男人。我发过去一把滴血的刀。

包子:不过,她很不划算,把自己搞得身败名裂。

我:你怎么就知道Y(叶强的简称)没有给她美钞?

包子:得了吧,给美钞又怎么样?青春无价啊。他发来一个狂抓的表情,跟着又发来一句话:女人做三儿最不划算了,和临时工没什么区别,除非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刘明刚给我电话的时候,我正沉浸在包子这句话的悲痛里。我想,我他妈比冷玲还不如。我挂掉他电话,他再打,我再挂,反反复复了几次,我关机。我已经发誓,不再同这个男人有半点关系。

一大早被向丰收的电话吵醒,他在电话里像个野人嗷嗷地说:“快起床,下雪了!”

我扔掉电话,腾地弹出被子。嗬,千树万树梨花儿开啊。于是赶紧给齐齐打了电话,接着我听到电话里一阵叽里哇啦的尖叫。

重新躺回被窝时有点激动。郙城好像有五年没下过雪了,一定要美美地照上几张照片。我把腿伸出去试了试温度,大叫一声又缩回来。

电话又响了,是吴总的短信。这么久了,我依然不能让自己用一种正常的状态来接收源于他的或是关于他的任何信息。他发来三个字:下雪了。

我不知道怎么回复才算满意,想了很久,后来写上:是的,很美。短信发出的时候不知道按了哪个键,连发出去三条。

心情愈发地好。吴总居然给我短信!大清早,不是因为工作!

我捂在被子里引吭高歌了一首《青藏高原》,然后起身找出新买的大红色羽绒服、白色的围巾和帽子。这身行头太对得起这场雪了。

出了门,雪下得浓密起来,像一拨调皮的孩子,哼着歌儿争先恐后地往下冲,扑进人们的脖子里或是睫毛上,凉凉的,痒痒的,伸手去摸摸他时,却又不见了踪影。

小时候,我最喜欢下雪。一到下课,大家全像疯子似的往外面跑,男生打雪仗,女生堆雪人。等再上课时,教室的地上全被踩得稀里哗啦的,和着泥土,一片狼藉。后来老师规定,课间操不许在外面玩雪,否则站到教室后面去。于是大家便不敢大张旗鼓地玩了,只是秀秀气气地捏一团雪球,然后不动声色地朝某人砸去,或者瞅见哪个从树底下经过时,猛地蹬上一脚,那人立马变成白头翁。

班上有个男生叫胖子,爸妈看得娇惯所以胖子营养过剩,稍稍跑两步就气喘吁吁,不过这小子喜欢恶作剧,时不时扔一团雪到女生脖子里,或是弄来一根冰条子放进女生的文具盒,经常被全班女生打得满地找牙,可他老不长记性。那天又是他挑起事端,结果被几个女生追了好远。等到上课铃响起时,他一个人还在返程的路上。他刚在门外喊声“报告”,全班哄堂大笑,原来他满头大汗,头发都开始冒气了。班主任自然气愤,罚他站在装垃圾的纸盒子里。他皱着眉头犹豫了一下,还是站进去了。

我至今想起那场面就忍俊不禁,肥肥胖胖的一个人儿站在偌大的纸盒子里,头顶还冒着缕缕青烟,怎么看怎么像只乳猪。

路上也有打雪仗的孩子们,红扑扑的脸上洋溢着无邪的笑。我看着他们,有些羡慕,真想回到幼儿园时代,嗲嗲地喊阿姨我要尿尿。我感叹,童年,真的离我远去了!叹完觉得自己很矫情,不过是下了场雪,这是四季交替的自然现象,整得跟大白天见了观世音似的。

酒店提前有了春节的气氛,大厅里挂着中国结和红灯笼,餐饮部员工的工作服也换成红色的了。大家来来往往地穿梭,忙得有条不紊。只有我比较闲,除了上报几份总结,好像再也找不出其他的事儿。原以为叶强是个很讲形式的人,上任后会大会小会不断,现在才发现他其实很不喜欢管事儿。

我决定花几天时间把档案整理一下,万一叶强提及,我还有个交代。不过工作效率很低,整整一个上午,我连目录都没制完。下午上班,对着自己支起的一烂摊子事儿更不想动脑子,索性下载了几部高清电影闷在办公室里看了个天昏地暗。

下班时我琢磨着去哪儿吃饭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不知道是电话的问题,还是下雪了信号不好的原因,每次接通以后总是听不到对方的声音。我打过去也是,对方打过来也是。

这样来来回回了几次,对方又打过来,我火了,说:“你他妈是谁啊,很好玩是吧?”

对方开口了,是个女的,她问:“你是莫依依吗?”

“是,怎么了?”

“我们见个面吧,我就在你们酒店附近的一家茶楼。”

“你是谁?”我警惕地问。

对方不吱声了,像便秘似的。

我心情本来就不好,现在遇上这么个人,不禁有点恼火,“到底是谁,你能不能通畅地说几句话?不说我就不来了。”

“我叫李翠红,是刘明刚的老婆……我说了你还来不来?不过你今天一定要来。”

她真的就通畅起来,轮到我便秘了。我大脑突然短了路,刘明刚?老婆?

刘明刚的老婆!她找我?!谈判还是……我脑子飞快地转了一下,“行,我二十分钟后到。”

真他妈倒霉到家了!我拨通了刘明刚的电话,他刚喊声宝贝儿,我就冲他大骂:“宝你个头,你这个王八蛋,老娘还以为你真有两下子……”

骂着骂着我觉得不妥,万一他老婆只是试探我,刘明刚若转身给这女人打个电话不就等于是此地无银?

“怎么啦?”刘明刚被我骂得一头雾水。

我说没什么,我骂错了。收了线,我给向丰收打了个电话,说有点事情请他帮忙。

我回想着这女人刚才在电话里的语气,似乎有点犹豫不决,大体上还是很客气的,比叶强的女人有修养。我分析有三个可能性:第一,她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我和刘明刚的关系,只是想从我嘴里套个究竟;第二,这个女人很理智,不想把事情搞得人人皆知,想同我私了;第三,先把我哄过去摸摸我的底,然后再根据对方情况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我在想,为什么我跟刘明刚处得火热的时候她不来找我,要等我俩都偃旗息鼓了她才来,难道是刚刚知道?到底是哪里走漏了风声呢?几乎是一瞬间,我突然想起上次做人流时,那个盯着我看的医生。

她与我想象中的样子大相径庭。之前我对这位“大姐”的形象做过很多次的想象,应该是穿着雍容华贵的大衣或丝质低胸长裙,拧着闪闪发光的LV,全身镶着的是玛瑙、红珊瑚、蜜蜡之类的稀世珍宝。头发一定是大卷,嘴巴一定是鲜艳欲滴,眼睛一定是飞扬跋扈。整体感觉一定是八个字:肩圆胸阔,珠光宝气。

她很清瘦,脸上挂着重重的眼袋,几乎可以用虚脱和憔悴来形容。她穿了一件深色呢子长衫,质地很好,价格不菲,可惜围了一条黑色的围巾,令这件衣服黯然失色;头发从脑门正中直直地分出一条直线,木然呆板地贴在两边,然后汇集在脑后草草地扎着。

是一个让人感觉压抑的女人。难怪刘明刚对她提不起兴趣。

我在她对面坐下。我的大红色的衣服、贴着来电闪的手机、斜挎的包,还有手腕上绚烂的手链,在我们之间形成一个鲜明对比,这给我们的这场谈话平添了一些压力。我定了几秒,假装无意地把手机放进包里,并偷偷取下手链。

“你很漂亮。”她看了我一眼。

“谢谢。”我礼貌地点点头,心想,要打要骂就快点,别他妈想撒泼又要强调商务礼仪。不过再一想,今天无论如何都得装孙子,凡事还是得讲点良心,好歹睡了人家老公拿了人家的钱,态度还是要端正一点,万一控制不住情绪自己先动怒,说出去让人笑话,吃亏的自然是我。《圣经》里说了,憎恨能挑起事端,爱能纠正一切错误。因此我必须对她充满爱意。

我叫了两杯绿茶。

“我想知道你和刘明刚到底是什么关系。”她朝我平静地微笑,语气稳健,不像当事人,更像一位资深的记者,让人不敢撒谎。就这一句话,我感觉她是个性格秉直而大气的女人,只吃软不吃硬。

“可以叫你嫂子吧?”我说完像是吞了一盆死苍蝇,暗暗骂自己虚伪。

她无所谓地笑了笑,做了一个“你爱怎么叫就怎么叫”的表情。

“嗯,嫂子觉得我和刘总有问题?”我平静地看着她。

“怎么说呢?”她镇定地笑了笑,“没有当然更好,但如果有,我希望你能坦诚地告诉我。我不是不讲道理的女人,不会跟你闹,我俩商量一个合适的处理办法,但前提是,你绝对不能骗我。”她谈话的样子,像是我家喂的猫打翻了她家的酱油瓶。

我在心里揣摩着这句话,拿不定主意。这女人一看就是老谋深算,我千万马虎不得。

见我沉默着不吱声,她步步跟进,“我知道你是个离婚女人,作为女人我能理解其中的难处,其他的我就不多说了。如果你和老刘真的有关系,我给你二十万,你跟他断绝来往,所有的事情既往不咎;如果没有那就更好,算是我在你面前丢了丑,请你原谅。”

她的话让我初步推断她只是怀疑,如果真是这样,我就更不能把所有的事情都交代了,反正我也没打算和他再有什么,索性来个死不认账。这钱岂是好拿的,拿了钱我莫依依今后还怎么嫁人?除非远走高飞。可区区二十万我能飞到哪儿?想拿小钱撬我的嘴,太容易了点,我莫依依再害钱病,也不是为了钱就不图后果的人。

我缓缓喝了口茶,“之前来见你是因为我不知情况,现在听你说了这番话,我本可以起身走人,之所以没走,不是因为我心里有愧,而是因为我也是个女人。谢谢你这么理解我这个离婚女人的不容易,同样的,我也能了解你此时的心情。不过比起你来,我似乎更惨,离了婚,被男人伤得千疮百孔却还身无分文,如今要家没有家,要孩子没孩子,要财产没财产,就是清清寡寡的一个人。所以我现在不怎么相信男人,对于男女之情、婚外恋之类的事情,也提不起多大兴趣。所以,嫂子你尽管放心,如果真听到什么风言风语那也难怪,可能与我的职业也有关。刘总是我们酒店的VIP,我们自然有过一些交往,比如给他送请柬、逢年过节送礼物等。他是个客气的人,每次都反过来请我吃饭。一来二往的,可能让人生了误会。我不知道你今天来找我谈,是听到了什么还是看到了什么。我是个男人性格,喜欢交朋友,不过这在外人眼里,社交似乎对女人有着必然的副作用,尤其是我,一个离了婚的女人,难免被别人说三道四。所以,我和刘总的关系,可能不是嫂子你想的那样。话说回来,刘总也不见得瞧得上我,我前夫就一直说我不懂得温柔体贴,没有贤妻良母的样儿,在这点上,嫂子比我做得好多了。”

我终于知道什么叫做昧良心。此时我就是大大地昧良心。妈的,昧就昧吧,人哪儿能一辈子光明磊落?

她笑了笑,“嗨,哪里哪里。”果然我的话有点奏效,她脸色缓和了许多。

“嫂子是不是听谁说什么了?”我抿口茶,漫不经心地问。

她说:“那倒不是,也不瞒你。我有个同学在一个县城的医院,她前几天给我打电话说,看见有个男人长得特像老刘,但是因为很多年没见了,她也不能确定是不是他。后来她看了你的登记表,知道你叫莫依依,职业啊年龄啊都写得全。不瞒你说,我随便问了一个你们的同行,还真有这么个人。不过大家对你评价很好,说你不像是那种不检点的人,但女人对这些事有特殊的敏感。我也不想和老刘对质,所以干脆约你,如果没有,权当我俩交个朋友吧。”

她怎么不能确定那个人就是刘明刚?实在不行把她那同学弄来一看不就知道了?我不禁打了个哆嗦,浑身冒着冷汗,原来真是那医生使的坏,这个长舌妇医生,小心那天被狗咬。幸亏她刀下留情,没顺手把我子宫给切了。

看来这女人很有气量,我有点艰难地弄清楚了她的意思,没准儿她早知道我俩有关系了,只是给我一个台阶下,让我妥善处理好,这样我既没道理记恨她,刘明刚也会暗中感激,大家都有面子。

她见我沉默,微微舒了一口气,“我不想搞得人人皆知,都一把岁数了,只要你亲口说没有,我就相信你,所有的事情我都不计较了。看得出来,你也是个直率的人,希望你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也能干脆果断。”

果然如我所料!我顿时一阵心虚,脸不由得红了起来。真是天外有天,魔高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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