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平庸

《无法平庸》

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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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家门,我这才意识到去刘飞家时自己忘了拿手机。

手机上有几个未接,是吕明打来的。微信里也是他的未接音频电话,有语言留言。他问我什么情况,有没有好些。

其实也只是一面之交,能有这样热切的问候,我很感激。我赶紧给他回过去。

时间九点不到,这个时候的海鲜广场,热闹正酣。现场点歌的目标人群有了几份熏醉,正好兴趣盎然。意外的是,吕明很快接了我电话。

“卓清,你这是刚睡醒吗?”

那边的确很噪杂,但他声音的磁性可以穿透所有的噪杂,好像不是很费力就让我听得清清楚楚。我反倒怕他听不到我说话,刻意抬高着嗓门。

“睡醒?怎么会,和朋友吃了饭,刚回来。”

“这就不够意思了吧。你跟我打预防针,所身体不舒服,这两天可能需要我替你去清风广场,我还以为你病体虚弱,卧床不起,昏睡到现在,所以才没接我电话呢,原来潇洒去了。”

我的确挺不好意思。其实,我也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和常人无异。原来,那个护颈圈说摘也就摘了,要是不摘,恐怕依然也不违和。

这其中,应该有我和王常去乔装暗察的功劳,人在紧张中可能更利于这种脖子不适的恢复。

形而上点说,当我们觉得需要借助外力去支撑自己的时候,往往忽视了自身修复功能同样是不可小觑的存在。这也是很多人在绝境之下,反而能收获意外之功的底层逻辑。

我无言以对,只能问了吕明一句废话:“你现在哪?”

“还能在哪,”吕明显得有些不好气:“不过我想走了。你没事了?”

“应该没事了。”

“要小心些,身体要紧。”

“没事,真的。”

“确定?”

“当然。”

“那你发个定位给我,我来找你。”

我一下子懵住了:干嘛他要来找我?看望我?有这必要吗?

我不知道他意欲何为,又不能说你不必来看望我,这样既显得没礼貌也显得过于托大——或者人家并不是要来探病呢?

而且,他那口气,完全不存在我遵言照办的空间。我只能说,好。

挂了电话,我依然有所迟疑,但还是把定位发了过去。

他来语音,说二十分钟到。又问,你那里有地方喝椰子水吗,我请客。

这个城市的标准配置就是,只要你愿意,你肯定能在一百米的半径里找到喝椰子水的地方。而且,他来找我,我不可能让他请客的。

我给他回语音:“好,我现在出门,到了地方再给你新的定位。”

刚好,我本就不想让吕明知道我住在这个小区。

我关家门的声音,对面肯定能听得到,因为那边门是开着的,甚至我刚才那样抬着嗓门说话,刘飞母子可能也能听得到动静。

果不其然,刘君像躲猫猫般地,探出半个脑袋来:“叔叔,妈妈说可以吃了。”

他当然是指提子可以吃了。

我一边按电梯,一边回答他:“叔叔先不吃了,叔叔出去有点事。”

“叔叔要去干嘛?”

小家伙只是随口一问,但我一时却不知道如何回答,说明事由吧,而煞有介事,他的提问本不是为了知道答案。

刘飞这时刚好出现,她把儿子拉到身前:“叔叔自然有叔叔的事,小朋友哪里能问这么多的。”

她看着我,又说:“会朋友去?”

“嗯,有个朋友刚巧路过,找个地方喝个椰子水。”

“那你去卤大王对面那家店,那里的椰子甜。”

“好。”

我在小区门口刷了辆单车,就往刘飞说的那个地方去了。到了地方,我免不了又望向卤大王上方那个没有灯火的房子。其实,换了别人,那些黑乎乎的窗口毫无意义,有意义的是从二楼往照射的墙体灯——不得不佩服市政对自身形象的关注和投入。

这家店是专卖水果的,有各式应季水果,以及一年四季都供应的椰子。有人来喝椰子了,就搬张塑料椅旁着路肩一坐,还可以配张小小的长方形桌子,方便客人放椰子。

没多一会,一辆老旧的奇瑞停在路边,吕明到了。

我有点意外,我以为他应该是打车来的。转念一想,人家也没说怎么来,你自己也并不知道人家有没有私家车。

但对一个卖唱的青年来说,这绝对是一个梗。我笑嘻嘻地看着他向我走来,屁股死死地粘在塑料椅上。

“看来,唱歌还是能挣到钱的?”我压低声音,不愿别人听到。

吕明是那种打眼一看就是显得精力充沛的人,他穿条波洞牛仔裤,白T恤,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他知道我在说什么:“你要求也太低了,不就是辆破车嘛,你猜,多少钱?”

“多少?”

“两万多,朋友淘汰了的。代步,方便。”

其实,我们出门卖唱,有台车是挺合理,毕竟一起出门的还有音响和琴。

我让老板砍两个椰子,这时才想起来问他:“你要常温的还是冰的?”

“常温,天然。”

他坐下来,上下打量着我:“看着还行啊,不像是身体不舒服。”

“身体不舒服应该怎么样?”

“起码要有点林黛玉嘛,但你看看你自己,这发型是新剪的吧,完全英气逼人,帅啊。”

其实他才是真的帅,那种带着暖男气度的帅。

“可能是剪了发之后,就好了。从头开始,百病全消。”

我当然不能跟复述详情,我猜他可能以为我是感冒之类。

椰子上来了,他吸了一口,立马剧赞:“我靠,好久没喝这么甜的椰子水了。”

我也吸了一口,挺甜,绝没有他说的那么甜。但天底下可能没有任两个椰子的甜度能是一致的。

“这个时间,你跑过来,太任性了吧?”

“都混到挨着人家的饭桌卖唱的份上了,总得留存一点任性。”

我客套地试探他,他也客套地回复我。一面之交的情感,在这样的客套下立马显得单薄,没有任何厚度可供双方在话语往来中找到揶揄的快感。

反正我自己是有点不知所措。

相比之下,吕明更显形阔,有大开大合不拘小节的气概。

“今天把我气着了,”他压着脑袋,因为嘴里含着吸管,而且不愿放开:“今天来了一对姐妹,大长腿,瓜子脸,身材好,能卖风韵又能装清纯,几首完全控场。过份的是,完全没有规矩,总是离我不远不近,总之,都点她们,我只能犯傻。”

“你这种款不是少妇少奶杀手类的嘛,还真能影响你。”

“玩笑归玩笑,出钱点歌的少妇少奶在那里能有多少桌。”

“唱得怎么样?”

“你说她们?”

“嗯。”

“她们跟伴奏唱,唱不好唱不起来的,跟着伴奏就混过去了。关键是,就那样的,唱得好不好,还有人去真正计较?总之,场子都被她掀热了。我认输,所以,找你喝东西来了。”

认输?也许这事根本不存在两军对垒。听他的说法,他被一对姐妹秒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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