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橙

《圆橙》

第33章 chapter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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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也在爱丁堡,呆过很长一段时间。”

虽然最后确实得到了回复。

但其实“任先生”这条信息发到舒沅手上,时机却着实不算太好。

毕竟,就在五分钟前,她还正为思绪卡顿的新小说卷首语焦头烂额,兀自咬着指节,翻来覆去改着那么一两个字眼。

心情莫名焦躁到爆,哪里有心情去翻什么手机?

她愁眉苦脸地撑颊看向屏幕。

【我们的人生因何而壮丽?我曾以为答案一定关于爱情。

然而爱情的结尾并不一定尽如人意。

而慢慢的,我却终将学会原谅不那么尽如人意的自己。】

到底哪里感觉不对?

她念叨了近两个小时,始终想不明白个中原因。

事实上,也正是这种江郎才尽般笔拙的焦虑感,从回国后就一路伴随着她。

当生活走向安稳和富庶之后,脱离了最初那种急于传达自我的紧迫感,她再也无法再像最初奔赴爱大时那样激情澎湃,用充满感情的文字表达自己关于生活的痛悟。

她失去了一个作家对于生活的触感。

——或者说是痛感。www.oaksh.cn 热血小说网

所以,她同样再也无法停留在创作《Fightmyself》的时期,从“校园暴力”的主题,去深入人类乌合之众的本质,去窥探这个社会如何刺激她的自我保护心态,审视自己对于蒋成一度无法摆脱的依赖与爱从何而来,去反思,去挣脱,去省悟。这对于一个写作者而言,几乎是致命的。

舒沅放下电脑。

她窝在沙发一角,而橙子乖巧地窝在她脚边。

脱离了白日里的喧嚣,四面寂静,此刻她却只是无声抱住自己,在一个无法突破的问题里打转。

【舒,永远不要为一时的肯定停下脚步。】

脑海中,却忽然又浮现那年初次入围詹姆斯·泰特·布莱克纪念奖传记部门时,目睹自己的欣喜非常,导师维特教授给予的忠告:

“你我都明白,写作是个苦工,何况你是一个纯粹的体验派。虽然学了这么久‘怎么写’,归根结底,你最关键的问题,还是‘写什么’——这些技巧和工具永远都只是为你写出想写的故事而服务,你的灵感永远来源于生活,所以,当你的生活不能给你快乐或痛苦的反馈,也就是说,当你走向安逸的时候,你的写作生涯,实际已经终结。”

“那我应该怎么做呢?”

当时她怔然许久,末了,只是下意识问:“我一直都在试图走出高中留给我的伤痛。但《Fightmyself》出版后,我想我至少已经做到了一半,迟早有一天,我会彻底走出去,那时候的我应该怎么做?”

维特看出她的迷茫。

笑了笑,大手拍拍她肩膀。

“希望生活并不总留给你新的伤口。”

最后他说:“但或许,舒,当你写完了使伤口结痂的故事,哪怕为了自己,你应该试着去发现:如何在伤疤上刺出玫瑰。”

在伤疤上……刺出玫瑰?

字面意思她懂,然而怎么去写,又该写什么,舒沅百思不得其解。

或许也正因为她参不透,想不通走出死局的办法,所以才一直在原地打转,从开局极好、捧回沉甸甸奖杯的青年名笔,到现在,虽然不想承认,但沦为三流爱情小说家,她只用了一年半时间。

犹如她所有的生命力,都在写出那个充满疤痕的故事后枯竭,她的使命已经结束——让更多人从故事中得到启发,停止伤害,但那之后她还应该做什么?她不知道,失去了前进的方向。

甚至如果不是WR的上级负责人凑巧在这个点打来电话,跟她商量过两天能不能去趟香港,跟霍礼杰方面的团队见个面、讨论剧本,她的深夜苦闷还要再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也拜其所赐,她刚想放下手机,就注意到任方发来的消息,莫名其妙,突然提醒了她许多关于爱丁堡的往事。

正心烦着,遂想也没想,便回复了句:“是啊,怎么了?”

谈话就此开启。

舒沅越聊越讶异。

她是真的没有想过,对面那个聊天时情商极低、极度不会找话题的话题终结者,竟然在聊到许多风闻趣事时,与她有不少难得共鸣。

他们一会儿一起吐槽爱丁堡永远避不开的啤酒炸鱼排薯条套餐和喝了上瘾的威士忌。

一会儿,又分享在那买来的格子裙和羊绒围巾,充满J.K罗琳故乡自豪感的哈利波特元素,和永远大排长龙的大象咖啡馆,各种各样千奇古怪的节日;

他们还一样喜欢卡尔顿山的日落,享受英里大道的苏格兰古典风情,甚至都曾为王子大街上吹着苏格兰风笛的街头艺人放下五英镑纸币;

也一起欣赏过艺穗节的莎士比亚戏剧汇演,同一年参加新年狂欢的火把游/行,甚至她研究生毕业代表毕业生致辞,对方也说:“那年我刚好在爱丁堡工作,机缘巧合吧,去看了文学院的毕业典礼。”

这巧合度……简直高得吓人了吧?

舒沅回想着自己在致辞中的中二发言,登时满头黑线。

觉得尴尬,只能沉默许久,才想起给自己挽尊:“我当时好像激动了点。”

是激动了……点,吧。

毕竟她这辈子错过的致辞机会实在太多。

高中的时候没能去参加毕业典礼,所以原本属于她的致辞机会,落给了突飞猛进成了第二名的陆尧;

在港大念书,以学分绩第一的成绩毕业,但因为入读资格名不正言不顺,在准备好致辞稿交给副院长审批后,还是在毕业典礼的前一天通知她不能上台——之后她主动把机会让给了蒋成,两人连夜挑灯修改致辞稿,他顶着俩大黑眼圈上台,她在台下热泪盈眶。

在爱大终于圆满了她心底从不与人说的小小愿望,所以毕业那天,她其实有些失态。

最后甚至几乎是哭着,才断断续续说完了最后那一段:

“我成长于中国上海的弄堂之间,我朴实且平凡的父母,一生最大的心愿之一,是能够看一看世界。如今,他们没能够做到的事,我正在努力的路上。所以亲爱的爸爸妈妈,还有奶奶,不要为我担心,祝福你们在天上过得很好,我永远爱你们。”

“也感谢,感谢爱大教给我的一切,让我学会用文字表达人世间最美好的温情。我将永不背叛文字,如我将永不背叛生活,谢谢。”

那天,是她去到爱丁堡以来,唯一一次落泪。

下台后仍哭得几乎无法自持,只得红着眼睛拍完毕业照,和导师合影,最后,才被林柿扶回宿舍,两个人

抱头痛哭。

当然,她们谁也没问对方,那眼泪背后还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

只是时隔许久提起,她才后知后觉地,为自己作为一个成年人却哭成个傻子感到尴尬。

和她聊天的任方不知道是不是也有同感,一并沉默许久。

以她这段时间以来对她的了解,她毫不怀疑,任方八成会气死人不偿命的回她一句:“哭了也没事,反正以后也没毕业的机会了。”

于是,为了好心维护一下这一晚上对方难得天时地利人和、在她这开始营造出的好形象,强迫症如舒沅,在对方“正在输入中”的同时,就已经做好了准备,打算一眼不看就删掉那段答复,让聊天停留在最合适的结点。

然而结果却竟出乎意料。

舒沅愣了愣。

看向对面打了又删,删了又打。

最后回复给她的,那一句极平淡的:

“没什么,其实如果我是你的朋友或者家人,在现场也会哭的。”

她乐了。

这人什么时候竟然也有同理心了?

但很显然,“理解”真的是拉近关系最好的钥匙,于是她没有像往常那样匆匆结束聊天,反倒也飞快回了两句。

【圆】:“哈哈哈,真的吗?”

【圆】:“不过我是一个人去的爱丁堡,当时决定得很匆忙,差点没进得去。还好最后结果是好的,不然就得在大街上哭了。”

任成回她一个小猪点赞表情。

末了,又突然没头没尾问了她一句:“所以,你在爱丁堡过得开心吗?”

“开心啊。”

她回答:“虽然在异国他乡吧,也偶尔会想家,但是总比老憋在一个地方好。”

“那就好。”

那就好?

哪跟哪啊,奇奇怪怪的。

原本还想继续聊下去的舒沅,被这突如其来的温情酸得抖出一手臂鸡皮疙瘩。

——她就是这样的脾气,谈到了喜欢的话题会很健谈,好像路遇知己,但一到对方真要表露好感的时候,又莫名下意识排斥。

大概也就是因为这样,所以在爱丁堡期间,虽然也一直有几个外国男生对她格外亲近(大概率是觉得她做饭香),但受挫多了,后面慢慢地也就不再来往。

联想起来,她只得无奈笑笑,有些失望,默默把任方也跟他们归类一类人。

出于礼貌,虽不好怎么回答,她还是复了个表情,才放下手机。

之后,又在电脑前坐了半小时。

这次灵感依旧断续不定,但好说歹说,她还是折腾出了第二版卷首语,这次勉勉强强能看过去。

舒沅撑着下巴。

不知为何,却又忍不住再瞄了眼手机,巧的是,任方竟然也恰好在这时回复。对方没继续关于爱丁堡的话题,只回她一句:“晚安,做个好梦。”

后面跟了个兔子敬礼的表情。

——这人真的够直男,表情包一看就全是官方表情库里下的。要不是孙阿姨千万个保证,说他真的是什么xx高管,阅历丰厚,喜欢他的人前仆后继,舒沅真的忍不住怀疑,他是不是个没谈过恋爱的毛头小子。

呃,虽然她自己也没好到哪去就是了。

如果和蒋成的恋爱勉强算“恋爱”的话。

她忽而有些忍俊不禁。

叹息着笑起,盖上电脑前,又最后看向屏幕上,未竟的文字段落——

【我们的人生因何而壮丽,可以,却不一定关于爱情。

但如果可以能选择它到来的时机,我希望那时候的我,一定先学会从容且温柔地爱着自己。】

三年前,英国,爱丁堡。

蒋成其实并不是第一次来到这个中世纪氛围浓郁的城市。

只是大多数时候,他更习惯将“英格兰”和“苏格兰”两个概念严格区分开来,从生意人的角度理性分析,比起继承了豪放勇莽品格、直来直往的苏格兰人,他也显然更喜欢和摆脱不了旧日贵族气——换句话说,更喜欢在表面排场上下大手笔的英格兰人打交道,实现虚伪奉承基础上的互利双赢。

因此,此前百分之九十来到英国的期间内,他实际极少在爱丁堡这座历史悠久的城市停留,这习惯一直持续了许多年。

哪怕直到后来,他一度常常游离于工作之外,长期因私待在爱丁堡,但他也宁可隔空指挥伦敦的地产项目,而不曾在爱丁堡投过丁点重资。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对的。

就在那一年,依靠和伦敦那两个没落贵族打交道的经验,他将华人街的核心街区和平纳入囊中,同时依托客源引流,就近开发大型商场,又利用华人的普遍聚集性打出“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的新兴概念,兴建旗下三期高级住宅区,很快大获成功。

正如财经周刊多次点评所说的:从金融学或心理学,任何角度而言,他都是个商业嗅觉极其敏感的天才。

谁又能想到,这样的天才,当时却是在离婚的极度焦虑中,在距离前妻住的爱丁堡大学旧校区宿舍不过一个街区的单身公寓里,完成了这次商业生涯中不可忽视、载入人生履历的重要一笔?

——是的。

其实,完全背离舒沅的预想,他找到她的速度,远超她幼稚的想象。

试想以他的经济能力和社交广度,如果真的想要找到她,难道还不简单?

无非是列出Dr.古的人脉所及,一一排查比对,很快,他就联系上UCL的布莱恩教授,继续往下摸查,又排除了数所名校,“最危险也最安全”的爱丁堡大学随即成为了不二之选。

因此,与她记忆里的那段“惊险逃亡”不同,实际早在她入学的第一周,他就已经找到了她。

在人群中,他装作无意,而强忍复杂心情,远远看向她。

大概是因为语言上还存在沟通不畅的问题。

那时舒沅经常呆在爱大图书馆外的大草坪,试图融入大家的课余活动来提高口语——那曾是她在港大的时候努力了千百万次也不敢迈出那一步,当时蒋成就说过,“如果你不想就别做”,反正他会不就够了?所以她只是笑笑,就选择放弃。

但那一天,舒沅却竟鼓足所有勇气,他眼瞧着她深呼吸又深呼吸,最后提起熟悉的笑脸,参与到小组读书会中去。

在那里,她收获了来到爱丁堡的第一个朋友,同样来自中国的林柿。

就像突然的离婚那样,她突然的改变也出乎蒋成的预料。

于是到后来,她

越是在读书会上结结巴巴却大方开朗地介绍自己,他的心里越是怒火沸腾,无处宣泄。

他甚至试图从她脸上找出哪怕一丝背弃家庭、放弃那个孩子的后悔和踌躇,但是一点也没有。

她的脸上只有交到新朋友的快乐,那种受宠若惊,或者说恍然大悟,“原来交朋友是这样的”、“原来同学是这样相处”的表情,他轻易就能读懂。

说一点心疼也没有是不可能的,但他还是不能理解她的选择。

难道爱他和“找到自己”之间有不可弥合的矛盾吗?他从没说过不愿意让她独立,让她完整自己的人生,只是她从来不主动提起,他也就以为不重要罢了。

他不是她,怎么可能什么都不说就心有灵犀?

一边郁闷着,他还是继续观察着她。

看她就像什么都好奇的小孩似的,之后频频出没于社团的迎新会,参加了很多社团,譬如戏剧社,譬如合唱社,甚至“恐怖小说爱好者”社,然后吓得抹着眼泪和同学一起跑出门尖叫,两个人蹦蹦跳跳,最后四目相对,捧腹大笑。

也看她红着脸第一次出演话剧,出乎意料完成的很好,谢幕时毫无芥蒂和所有人拥抱,在合照时扬起灿烂笑脸。

——那全是他已经很多年都没看到的表情,却在异国他乡,轻易分享给了他人。

凭什么啊。

凭什么他傻子一样亦步亦趋,她却能和别人相处的这么开心?

原本是想要看看她“葫芦里究竟卖什么药”,结果作为观众的某人,看得更一口气上不来。

一气之下。

他回头就在离婚案里直接要求冻结她名下所有自己有关副卡,也要求律师严格进行财产分割公诉。

原话是:“一分钱也不给——除非她主动提出跟我面谈。”

然而原本预料的局面却根本没来。

相反,律师很快给来答复:她一分钱也不要,只求快速结束这场婚姻。

“那就让她净身出户!”

“是,老……”

“还真能净身出户?你疯了吧!没钱她怎么过?”

“不是,老板……”

律师为难:“主要是太太……不是,舒小姐那边,也是一样的诉求,她不要求财产。”

“……那就让她该怎么样怎么样,细节问方忍去,别来烦我!”

律师连连应是,灰溜溜挂了电话。

他很少在外人面前发这么大的脾气,那天卻实在忍不住咬牙切齿,气得差点摔了手机——但不知想起什么,动作却又顿住,只是气呼呼地闷坐一夜。

那一晚,他甚至也想了一晚上,第二天要直接去找她问清楚:这么绝情到底是为了什么?

就因为他曾经写过的狗屁日记?

行,那他道歉还不行?

还是因为他从前不喜欢她,那现在喜欢了不就好了吗?

他甚至都已经想好,哪怕是因为她不喜欢天方,讨厌他的公事公办,他也可以破例一次,用手段把叶家挤出董事局,甚至直接把天方的股份当礼物送给她。

那不过是他成功路上一块比较突出的垫脚石而已,只是她一句话的事——其实,如果她会提要求的话,在八年的婚姻里,她早已经有很多次机会得到它,犯什么去和叶文倩个路人生气?

想不明白,越想越烦。

然而第二天早上,所有的勇气和冲动,又在突然看见她和林柿开开心心手挽手去食堂吃饭的背影时,突然却步。

再给她一点时间好了。

当时他想。

如果宁可放弃一个孩子,摧残自己的身体,她只是想要自由,他会证明给她看,至少,他不是不可以给。

那之后,有赖于爱大合理的旁听课制度和开放的校园环境,蒋成甚至还抽空听了不少“前妻”的校园大课。

就像在港大的时候那样。

无论人满为患还是寥寥几个人听课,她每次总是第一个来,占了第一排,和每次在最后一排一边处理公务一边咬牙切齿盯着她的某人不同,永远勤勤恳恳地做满一整页笔记,从前会分给他抄,现在则是和关系好的同学一起分享。

后来,她开始敢于用非母语勇敢站起身来发言,用抖得好笑的声音,力所能及答完每个问题;

再后来,课后围着教授问东问西的身影里,也多了一个怯生生背影。

他不得不承认,唯有那种时候,她几乎是整个人都发着光的。

在彼时的爱大文学院里,大概也没有人不喜欢她:教授们欣赏她的好学,同学们感谢她的不吝分享,连她们宿舍区隔壁那些不怀好意(他认为的)的男同学,也都拼命一个劲往她那栋楼去凑,只为了蹭一顿香飘十里的中餐。

大概只有他对那样的她越看越讨厌吧。

甚至越看越怀疑:难道真的是我让你不快乐吗?是我让你变得黯淡无光吗?

他一直以为自己曾拯救了她的人生。

也一直以为,无论是恩情还是爱情,她理应永远忘不了他,分别只是一时的矛盾,总有一天会解决。

然而就在那滞留爱丁堡接近半年的某一天里,他才好像忽然明白:也许她真的,经由那些他看来不过是随口一提的文字,并不伤人的忽视,在某一天,把她对他的爱杀死了。

爱的消亡,原来是从来不给人提示的。

或许只是一句话,或许只是一个岔路口的选择。

正如很久以前,他笑话着网络上那些矫情的男男女女,什么“不想离开的人往往看起来最犟,却会在闹脾气后默默收拾好一地狼籍;真正想离开的人,却在某个天气大好的晴天,穿上外套,平静地和你告别,然后再也不再见。”

他隔着许许多多排的人群,隔着无数目光,就那样打量着她纤细伶仃的背影,试图揣测她的心意。

他真的努力过。

即便那在旁人看来愚不可及,即便连舒沅本人,甚至也从来不知道他的努力。

不知道他曾经在她背后,和她一起尝试过难吃的啤酒炸鱼排薯条套餐,喝她抿了一口就直皱眉推开的威士忌。

不知道他看过她在秋天穿着格子裙,围着羊绒围巾小跑着出门,和她一起在永远派对看不到头的大象咖啡馆门前等过一整个下午,最后在隔壁的隔壁,几乎异口同声吐槽着糟糕的茶点。

不知道,他曾经和她前后脚登上卡尔顿山看日落,走过英里大道,去到王子大街,她为吹着苏格兰风笛的街头艺人放下五英镑纸币,而他给了两千英镑,告诉那个艺人,如果以后再看见这个女孩经过,请给为她吹奏《Forthelove

ofaprincess》。

那是最严酷的冬天。

他告诉自己,如果到新年,她依旧没有回过头,那么他的自尊不允许他继续留在这里。

于是,在新年狂欢的火把游/行上,他戴着墨镜与她擦肩而过,那是他们最近最近的一次,也是最远。

她没有回头,他也没有。

那之后,他离开爱丁堡,去往伦敦。

他读不懂她。

那他放她自由,这样能不能,也算爱她的某种方式?

偷偷去出席毕业典礼那天,蒋成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

在养云门前意外迎面撞上,她装作不认识他,于是他也装作没注意,却还忍不住回头就去吓唬小屁孩那天——他也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

收到WR请柬那天,他告诉自己真的是最后一次。

在赌场,满盘皆输让给她赢,面对Richard,不受控的开口维护,每一次他都告诫自己,这是最后一次。

他以为自己能控制,够高傲。

以为自己能忍住,能不回头。

结果次次破例的都是他。

还好,这些不为人知的往事,他绝不告诉给她。因为其实唯一的答案,他何尝不清楚,只是这么多年,他一直不敢承认——

他其实早就被她驯服,磨平了伤人的锋利爪牙。

说出去她也不信吧?

她的评判标准那么多,而在他这里,仅仅是因为他真的很爱她,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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