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裔

《孟裔》

第三十四章 社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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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繁竺之所以愣住,是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女孩房间,一个粉色的梦幻世界。卧室约有20平米,头上是粉色琉璃的吊灯,四周是淡粉色带玫瑰花纹的壁纸,大理石的窗框两侧挂的是中粉色的窗帘,欧式的公主床上是亮粉色的床罩,上面是一个大号的粉色love兔,床头形象墙上垂着粉色纱幔和流苏,床尾铺着粉色的地毯,象牙白的床头柜上摆着浓粉色的台灯,梳妆台的座椅也是粉色椅套,就连五斗橱上摆着的泰迪熊布偶也穿着红色的衣服。怎么也想不到气质高雅如冰山雪莲的安雅居然也是一个粉色系小女孩!

有些不好意思的拉着孟繁竺的手走进自己的卧室“这就是我的房间,你是唯一进来的男生,不准说出去。”

“我会誓死保守这个秘密”孟繁竺举手发誓。心中很放松,这是自己女朋友的房间,有什么可紧张的。看了看,除了梳妆台屋里没有别的椅子,就一屁股坐在了安雅的床上,手碰到了love兔,捏捏,觉得手感特别好,顺势抱在怀里,很舒服。

安雅坐在孟繁竺的旁边,脸已经红得象熟透的苹果,指着布偶兔说“她叫安梦,她只被我抱过”

“安孟!由咱俩姓氏的组合成的么?我觉得孟安更好听,而且以后只能被我们俩抱,对吧。”孟繁竺挠挠头,冲安雅眨眨眼。安雅嗔道“是美梦成真的梦,叫安梦,不是孟安。”说完红着脸低头揉裙边。知道女孩已经害羞到了极致,见好就收的孟繁竺问“好好,我们家安雅说了算。我看这里没有书桌,你平时在哪学习,带我参观一下呗。”

“哦,好。”安雅点点头,努力从害羞的状态下挣扎出来,带着孟繁竺来到隔壁的书房,这里布置得很简单,两面书柜,中间摆放着书桌,上面有一台笔记本电脑。简单看了一眼就跟着安雅下楼。

孟繁竺不知道安雅妈妈在他们上楼后一直开着门缝监视着他们,怕少年人做什么过格的事。在他们很快下楼后,对孟繁竺的得体很满意,也从房间走出来。正好孟繁竺打算离开,虽然想多和安雅多呆一会,但第一次登门就赖着不走可不会留下好印象。见安雅妈妈出来,很礼貌的告辞,再次叮嘱安雅好好练歌,走出了女孩家。

一边步行往家走,一边哼着歌,心情非常不错,觉得今天的表现应该算优秀,至少给安雅妈妈留下了很好的第一印象。回到家,孟繁竺刚要做午饭,家里的电话铃就响了,拿起话筒,刚说了个“喂”字,里面就传来老爸的声音“臭小子又跑哪去了,一上午不着家!”

“我去同学家商量周末节目的事,什么事啊,老爸?”孟繁竺有些饿了,揉了揉肚子,没力气的回答。

“你孙威昌叔叔叫你来工作室录歌,没事就赶快过来吧。”老爸说

“管饭不,正饿着呢。”孟繁竺想趁机让老爸请吃大餐。

“臭小子,你还没成大腕呢,就耍大牌。给你叫外卖,半小时之内到。”说完就挂了电话。孟繁竺觉得自己有必要办张手机卡,要不有事找不到自己比较麻烦。收拾一下,出门打车。孙叔叔的音乐工作室离家不远,也在经济开发区。孙叔叔早年为了工作室买的写字楼,很多人都说他败家,乱花钱。结果现在房价翻了5倍不止,有力的回击了那些说三到四的人,这也成为他吹嘘自己眼光的佐证之一。老爸常感叹,这个做事纯凭兴趣的家伙,运气真是逆天,几次投资,完全没有市场调研,也没有后期规划,觉得行就投了,结果全都赚了。以前听了还没感觉,现在想来,孙叔叔不会是从未来穿越回来的吧!

胡思乱想中,到地方了,付款下车后抬眼一看,面前是一栋高层建筑,1到5层都是写字楼,外墙体用深色大理石板包装,最上面挂着荣昌音乐传媒的牌子。5层以上是酒店公寓式住宅,这种住宅主要是用来投资的,没有哪家真正过日子的人选择常年住跟宾馆一样的房间。

走进公司,前台是一个很清秀的女孩,看到孟繁竺进来,眼睛一亮,非常热情的接待,得知姓名,查了记录后,还直接送孟繁竺到5楼总经理办公室。让孟繁竺感叹真是个看脸的世界,好在哥们也是受益者之一。

推开门,进入宽敞的办公室,完全的中式装修,中间是一圈中式沙发,坐着三个人正在喝茶,老爸自然不提。孙威昌是一个发福的中年人,头发有些稀疏,但是常年居高位,自有一番气度。他左手边是一个很有文艺气质的中年女子,三十多岁的样子,很有英气,坐姿和喝茶的姿势非常优雅。

孙威昌看到孟繁竺来了,对他招了招手“多多,过来喝茶。”

孟繁竺紧走几步“孙叔叔好,这次又要麻烦你啦。”

“少来,不用装文质彬彬的,我不习惯。”说着介绍旁边的中年女子“这位是路园园阿姨,不是外人,跟我和你爸都是十多年的好朋友了,你叫路阿姨就行”

“路阿姨您好,实际要不是您和我爸孙叔叔是好朋友,我应该教你姐姐。”孟繁竺尴尬地摸摸鼻子,转身向路园园热情的问好“这孩子,真会说话,我也叫你多多吧,我可是专门留下来听你录歌的,那三首歌我都非常喜欢,写得非常棒!”

孟繁竺有些脸红,毕竟是抄袭梦中那些音乐大神的作品“阿姨能喜欢,我太高兴了!”

老爸拉过多多坐在自己旁边“你路阿姨身份可不一般,现在是龙省音乐家协会的副会长兼秘书长,如果你想搞音乐,路阿姨就是你领导了。”说完故意停顿了一下,“而且路阿姨是文学家路遥的侄女。”

“跟孩子说这个干嘛,我叔叔都已经去世十多年了,他这一辈子太苦了,我可不想咱们的后辈走文学这条艰难的路。”路园园有些感慨的说道。

孟繁竺看看老爸,有些明白为什么老爸着急让自己过来了,这是要给自己引见路园园,无论她本职的省音乐家协会,还是她叔叔文学界的资源,认识她都对自己以后的发展形成助力。老爸这是把自己身边的优质社会资源敞开了面向自己,不愧是亲爹。经历过一世的孟繁竺可是知道社会资源的重要性,在中国几千年形成人情社会里,没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当真是处处不便。而且文学家路遥确实是孟繁竺特别喜爱的作家之一,无论他的人品,还是创作态度

“我很喜欢路爷爷的《平凡世界》,看了不止一遍。他用生命去写作的精神是所有文学后进学习的榜样,而且我特别喜欢路爷爷对普通人命运的持续关注和创作。”孟繁竺真诚的说道。

“好孩子,没想到在他去世十多年后,还有个少年这么喜欢他,相比叔叔在九泉之下也会欣慰的。”路园园被孟繁竺的话所感动,眼眶有些发红。

孙威昌看到气氛有些沉闷,岔开话题“多多有点饿了,咱们先吃饭,然后去录音棚听多多的新歌。”

四人来到办公室旁边的招待室,这是孙威昌专门用来招待朋友和客户的地方,装修很豪华,厨师是专请的,就为招待室的客人做饭。

孟繁竺在这里吃过很多次,知道这位大厨的手艺“哇,中午有大餐,我爸还骗我说吃盒饭,还是孙叔叔够意思。”孟繁竺在自家长辈面前总不自觉的就把梦中的沉稳性格影响屏蔽,恢复成青春烂漫的少年人心性。

老爸摇摇头,对路园园说“你看,这孩子,马上就上大学了,还是一副小孩子样。”

路园园很喜欢孟繁竺“孩子就该有孩子样,都跟咱们似的老气横秋,这个世界也太无趣了些。”

“没错,园园说的对。来,多多坐着,中午使劲吃,吃饱了,下午录歌才能录的好!”孙威昌拉着孟繁竺坐在自己的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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