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裔

《孟裔》

第二百二十八章 酒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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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没感谢丁叔连夜救援之情呢。”

听到是这事,孟繁竺算是彻底把心放下了。既然丁洪波高兴,也跟着一口干掉手中的酒。

这一杯至少二两半,酒是好酒。色清如水晶,香纯如幽兰,入口甘美醇和,回味经久不息的国酒茅台

“好,多多好样的!救援谈不上,华子本来已经就被你治服了。今天咱们随意,不拼酒,尽兴就好。”丁洪波见孟繁竺也是一口干杯,更加喜欢这个晚辈,实在人谁都喜欢。

酒品即人品,从一个人喝酒的细节就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德,这绝不是瞎话,酒国老手丁洪波又如何分辨不出什么是真情什么是假意。

在丁洪波看来,在国内没有什么事是一顿酒无法解决的,如果有那就两顿。

人际交往的最好媒介就是酒,酒这个东西早已经脱离了它物质的本身,成为了一种文化浸润进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点点滴滴。

我国的酒文化最早可考证到远古神农时期,几乎伴随了整个中华民族的文明史。

从魏晋名士、第一“醉鬼”刘伶在《酒德颂》中有言:“有大人先生,以天地为一朝,万期为须臾,日月有扃牖,八荒为庭衢。”

到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酒促生了无数艺术经典,自然也增近了人与人之间感情。

此时前有领导打样、后有孟繁竺示范,王瑞涛等人自然不肯屈居人后,也纷纷叫好着一一干杯。大哥陶云峰把这杯干了后,就打算慢慢喝。他可是知道自家小弟的酒量,不想同一个坑掉进去两次。

哼哼,等你们知道了我家多多酒量的时候,不知道还有几个人能坐得稳。带着恶作剧的恶趣味,陶云峰把头一埋只顾大嚼。

人一兴奋吧,话就多。今天在座的不是他的属下,就是他的晚辈,自然是丁洪波的话语权最大。又恰逢得到部里表彰,不仅坐稳了官位,麾下人员也扩充了不少,正是春风得意之时,所以举杯频率就有点高。

而且酒桌上的规矩,自然不能总让领导提杯,下属总得抓住机会拍拍领导马屁,这样一来,酒下去的速度更是加快。

开餐不到40分钟,6个人就喝掉了5瓶茅台。这里陶云峰喝得少点,差不多半斤,其它每人都差不多9两酒。要知道这可是52度酱香型的茅台,不是水或者饮料。

丁洪波脸上已经泛起红色,但没走板,他的酒量基本是2斤左右,现在的反应主要是喝得太快造成的,稍微缓缓就能好不少。

王瑞涛跟丁洪波的状态差不多,但是怀德金和崔云鹏则有些头晕眼花了。特别让人称奇的是冯景远,这个大胖子此时跟蒸了桑拿一样,上衣已经全部湿透了,索性光着膀子,肩膀搭了一条毛巾。

孟繁竺仔细观过冯景远,此人体质非常特殊,每一杯下去,就会立刻分泌大量汗液,部分酒精会随着汗液蒸发出去,实在是一个奇景,至少梦里人生中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奇人。

除了冯景远,几人的表现也证明了国内的一条普世的民间真理:多大酒量就当多大官。什么时候达到周总理那样千杯不醉,就可以拜相入阁了。

丁洪波主动减缓了喝酒的速度,大谈趣闻。冯景远适时凑趣,不时穿插两三个荤段子。酒桌氛围从热烈专为欢笑不断。

但即使是这样,8点半宴会结束的时候。能站着的只有孟繁竺、陶云峰和冯景远。

大哥早就叫来了自己的勤务兵,还有三个司机班的士兵来充当代驾,保障几人能安全到家。这份细腻的心思,加上三姥爷的背景,就无怪乎大哥能平步青云了。帮冯景远把王瑞涛几人搬上车,冯大胖子对着孟繁竺伸出大拇指:“小孟,你这酒量是我见过最厉害的,有机会咱们再好好切磋一下。”

“冯叔,下次小侄炒两个菜,咱们在家喝,困了直接就睡。”孟繁竺发现就这么一会功夫,冯景远脸上的红晕就下去不少,看来此人的体质真是个宝贝,只要不在单位时间内超过他承受的极限,他就是千杯不醉。

只是如此酒量屈居办公室主任,有些浪费了。要是去国宾馆或者中办,发挥的作用会更大!不过转念一想,这种体质虽然可以保证不醉,但是形象上就有些惨不忍睹了。总不能接待外宾的时候光个大膀子吧,太有失国体了。

“好好!到时候我也露两手。”被丁局的子侄如此尊敬,冯景远脸上倍感油光。这年头只有亲近好友才会邀请去家里吃饭,一般的关系都在饭店解决了,既省时又省力。

临走的时候,大哥拿出一个红牌牌放在孟繁竺那辆大切的风挡玻璃那。又递给自己一个小信封,孟繁竺接过打开一看,是一套警备车辆手续和一个红色的小本本。

“这是卫戍旅的警备牌子,可以避免被交警为难。”大哥解释道,又指了指小红本:“这是教官证,现在你已经被正式聘请为国术教官,寒暑假的时候找点时间来营地给大哥手底下的兵集训一下。”

自打知道孟繁竺是八极拳高手后,陶云峰就构思着怎么把小弟往部队里拉,说实话他还是没断了让孟繁竺进部队的念头。所以想出了这一招,先让他对部队产生感情,割舍不了就会加入了。当初爷爷就是这么对自己的,把不愿意参军的自己扔进部队,结果不到一年自己就离不开部队了。

“好的,知道了。”孟繁竺点点头,大哥给的好处接着就是,大哥的要求答应就是,至于客套就免了。

一世人两兄弟,没必要嘘呼来嘘呼去的

让司机兵把自己送回房子,进屋之后正气一震,酒意顿消。

快步来到书房,用最快的速度把今天的《盗墓笔记》更新完毕,看看墙上的石英钟,晚上10点,把电脑关机。

给安雅发了条短信,小丫头已经洗漱完毕,正在等着自己的短信呢。知道安雅在自己的卧室,就打了过去。

“小猪,我想你了。”电话已接通,安雅婉转动听的声音就传来。

“我也想你,宝贝。你告诉我地址,明早我接你去吧。”孟繁竺想早一刻见到安雅。

“明天我爸妈要送我,你在教室等我吧,要不我爸又该吃醋了,嘻嘻。”安雅一想到向来严肃的老爹居然还有如此的一面,就觉得好笑,又觉得温馨。父爱如山,只不过不会轻易表达、也不善于表达,父爱一点都不比母爱少!

“好吧,明天正好有点事跟你商量。”孟繁竺觉得有些事情应该让安雅参与进来了。一个是自己实在忙不过来,另一方面安雅的才能不应在自己的过度关心下被埋没,自己要看到自信的安雅凤舞九天的英姿。

“嗯,好的。”安雅温柔地答道。孟繁竺不说,她就不催不问。需要知道的时候自然会知道,这丫头善解人意地让人心疼。

互道晚安后,孟繁竺又开始翻箱倒柜,把笔记本电脑、书籍还有很多零食都塞进了储物栏,,然后就倏地一下消失在卧室床上。空间里还有一个估计在生气的精灵,用零食贿赂贿赂可能会让她快点消气。

空间永远是明媚的白天,清新的空气、满眼的绿意、古拙的草屋、粼粼的水塘,还有那俏生生站在门前惊喜地望向自己的清竹。

孟繁竺舒畅地深吸一口气,这是属于自己的净土,心灵隐居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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