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鬼神客栈

《聊斋鬼神客栈》

第140章权山神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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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行简不得已,在童子的服侍下,易服冠带履。

一童请戴假面,令行简不解问道:“何必如是?”

然而童子亦以规矩对。

令行简想要快点见到山神,于是蒙假面,引镜自照。

镜中的令行简已然看不出本来的面目,方面长髯,俨然王者像矣。

八童齐唱:“升殿!”,外面似乎有接唱者。

升殿?是山神来了吗?

令行简跟随童子行至殿前,自中间白石台之后户,历阶而升,内设公案,筒签印箱朱墨砚具备。

黄幕已启,两青衣拥着令行简,请其上座。

令行简自是知道,这公案可不是谁人都能坐的,忙推脱。

青衣言:“请安心坐下,吾主有公案考校。”

令行简有些疑惑,但还是坐了下来。

接着,有吏役送卷而来曰:“此卷皆有吾主判辞,请先生再判。”

令行简心道,这就是考校公案?不知山神此举有何意图。

于是翻开卷宗,仔细审阅。

卷一言:

有乡农,中年续娶,妇人年十五,性好淫。

其夫好酒,每日醉生梦死,不能满足妇人愿。

妇人第二年生下一子,其夫外出佣工,时往时还。

更历十六年,子已长成。

然而其家贫,无二室,母子同卧起。

其母不顾名义,强与子奸而交。

二人又皆嫌恶其夫天天买醉,于是将其毙之,分其尸藏炕内。

虽无人知,二人皆心惊不自安。

值秋涝,母子随流民出关,至水阳县,坐佣工为生。

阅三四年,母子以勤俭积攒下百十贯钱。

恰巧有西人欲还乡,贱售杂货铺,子出钱买下,携母同居,对外竟以夫妇相称!

母子二人连举二子,又阅五六年,生意日渐隆盛,二人的奸生子开始入学读书。

其年又值内歉外丰,妇之胞兄亦逃出,恰巧来到水阳投宿。

有老人指点他去投奔相亲,引至杂货肆,与母子相见,皆愕然。

其兄遇见妹妹与外甥,自是喜出意外。

问妹夫何在,母子则支离其词。

不久,二奸生子自私塾归来,见到舅爷,发现母亲是他妹妹,而父亲是他外甥。

二子因年幼,虽然不解其故,但却也不会对此有思虑。

妇不能不留兄宿,又害怕泄露秘密,第二日以此地官员不准留外人为由,又赠千钱,请兄离开。

其兄不肯行,妇挥逐之。

兄无奈离开,再次遇见先前的老人。

老人问兄:“既然遇到至亲,为何不多留几日?”

其兄气愤,以母子无情对老人诉苦。

老人诧异,曰:“她二人是夫妇也,街坊咸知,妇生子时,是我的妻子为之收产,怎么你却说她们是母子?”

其兄惊语,报官将母子二人拘讯,得知实情。

然无律可援,官不知如何判刑。

卷宗下方用朱笔批曰:

光天化日之下,岂可容此恶兽。

当缚母子四人于狱,绝其食,毙之。

焚尸于野,投骨于河,母子二人家业判给其兄作为奖赏完结。

令行简看着判词,嘴中呢喃:“母子佥拟凌迟,最有应得。然其二奸生子何罪?杀之乎?放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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