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鉴宝大玩家

《我是鉴宝大玩家》

第4章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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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小时后,李稳赶到鸿运酒楼门口,被服务员领到了一个包间。

闫依琼看到他,甜甜一笑,然后招呼上菜。

菜上好后,李稳也不客气,大快朵颐起来。

酒足饭饱,李稳看一眼闫依琼,笑道:“闫姐,现在能说说,找我什么事了吧?”

闫依琼笑着看他一眼:“我想找你合作!”

李稳闻言,面上不变,心中却暗道一声——

果然如此!

“合作?不知闫姐想要怎么合作?”

“很简单!”闫依琼直接说道,“我想请你帮忙淘货,本钱我出,无论大件小件,分你五成利润,你觉得怎么样?”

李稳闻言玩味一笑:“闫姐,你这么做就不怕赔得血本无归?我在古玩街可是个笑话!”

闫依琼心平气静地回道:“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无论外面传的版本有多夸张,我只相信我看到的事情。”

李稳依旧没急着答应,双方合作,可大可小,唯有一件事最重要,那就是信任。

“那万一只是我一时凑巧或者是瞎猫碰耗子呢?”

闫依琼说:“我父亲告诉过我,鉴宝大师们通常拥有稳、准的内外品质,即气度稳、眼力准这些特质,在你的身上,父亲的话得到了一些验证。”

李稳刚要开口,就被闫依琼打断了。

“李稳,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我可以告诉你,既然我找你合作,就代表我仔细考虑过了,你若是不放心,那我也不勉强你。”

李稳听到这番话,才笑着点点头,看来闫依琼的确是经过仔细的考虑。

“好,合作愉快。”

闫依琼这才笑嘻嘻的和李稳握了个手,不过很快就缩了回去,小脸泛起一阵滚烫。

结账之后,两人一齐出门,往古玩街走去。

……

古玩街上,依旧是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李稳加闫依琼结伴而行的组合一走出来,顿时就让许多人大呼有趣。

一个是一年打眼无数次,三千万呲溜溜就败光那种超级老鳖,废物纨绔;另一个是古玩街大店,物华天宝的掌店少东家,刚上手店铺不到一年,初出茅庐经验少,营收额迅速缩水,名气一天不如一天。

这两个人的组合,可真是应了废物配菜鸟的景。

面对众人的指指点点,两人毫不在意,一边在摊子之间流连晃荡,一边时不时地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不知情的,还道这是一对儿闲逛轧马路的年轻小情侣。

走到一处摊子前,李稳停步站定,弯身打量。

闫依琼也跟着停了下来。

李稳拿起一枚金步摇,把玩了几下,一旁的闫依琼就开口问道:“老板,这个步摇多少钱?”

这是他们俩刚刚就定下的约定,李稳看中什么,闫依琼就只负责问价拿货,人前绝不多做交流,做到快、准、狠!

老板闻言,心里偷笑了起来,脸上却不会露馅,淡淡道:“一万!”

闫依琼皱起了眉头,她虽然入行时间不长,经验也并不多,但是基本的常识还是有的。

眼前这枚步摇,说是金的都是抬举它了,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只是是个镀金的玩意儿,那浅浅一层金箔,有的早就生锈剥落了,斑斑点点,毫无品相可言。

就这还要一万?

就在她想转身走人的时候,李稳抬头看她一眼,微微点头。

这是要定了的意思?

鬼使神差的,她想起了李稳之前的“小露两手”,咬着牙答应了。

“一万就一万!”

闫依琼快速付了钱,动作几乎一气呵成,似乎生怕老板反悔似的。

那摊位的老板面上的笑意立刻就凝住了。

叫价一万本来就是他乱喊的,也是想恶心恶心李稳这个小子,因为他知道那个金步摇并非纯金,甚至镀金都差点儿意思,单卖几百块都不值。

谁知道这俩愣头青竟然连价都不还一下就买了!

难道这金步摇有什么古怪?老板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亏了。

可也不对呀,这玩意儿自己收了也有几个月,他来回把玩了几十次,也没看出什么玄机来。

等他回过神的时候,李稳和闫依琼已经不见人影了。

老板嗤笑了一声,道:“这两个白痴,跟真的淘到宝贝一样!”

街角一处,闫依琼将那只步摇拿出来,递到李稳面前:“说吧!这东西到底哪儿值钱了?我虽然钱多,但人可不傻,亏本的买卖我可不会干!”

李稳一脸贼笑,道:“闫姐听说过掩耳盗铃这个成语吗?”

“什么意思?”闫依琼有些不解。

李稳指着金步摇说道:“那个老板将它摆上来,无非是想借助它旧物的外表,骗骗新手,殊不知……”

“殊不知什么?”闫依琼快被李稳急死了。

李稳老神在在道:“这其实是一种伪装,镀了一层铁汁儿再刷一层漆!”

“什么?”闫依琼明白过来了,“你是说这不是它的本来面目?”

李稳点点头,耐心解释道:“这个金步摇,看做工明显是个民国甚至近现代仿制品!但奇怪的地方就在于,它拿着感觉不对,太凉了!甚至有些刺骨!”

闫依琼一摸,还真是冰凉冰凉的!

“所以说这不可能是金属的温度!”

“走,回店铺。”

闫依琼带着李稳赶回店铺。

经过李稳的一番小心剥离,金步摇终于露出了本来面目。

看着眼前的东西,两人面面相觑,甚至有些震惊。

捡到宝了!

只见一个晶莹剔透的物品摆在桌中间,质地莹白、光泽闪烁,一看就不是普通古玩。

“蓝玉龙骨簪子!”

李稳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是一枚龙骨为主料、冰种蓝玉为辅料,分别精雕细琢而后嵌合成型的簪子。”

龙骨既是象牙,在古代,象牙被作为珍贵的材料而得以使用,因其质地坚硬而色泽华贵,故称“龙骨”。

“有什么特殊吗?”闫依琼问道。

李稳指着其细节部位道:“看这雕工,应当有明朝宫廷工匠的手法和特征在其中,主题为凤,我猜这原本应是一对簪子,如果成对,其价值应该在七八十万,单这一支簪子,只考虑象牙、冰种蓝玉及雕工、年代的话,当在二十万上下。”

“闫姐,现在还觉得亏吗?”

面对李稳的调侃,闫依琼恋恋不舍的将视线移开,傲娇道:“嗯……勉勉强强吧,东西是个好东西!性价比……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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