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美乐之吻

《莎美乐之吻》

第48章 第四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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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我忘记带墨水了, 可以借用您的吗?”

我抬起头, 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对面坐了一位金发蓝眼的先生, 他五官深邃,面容俊美, 金发梳理得一丝不苟, 衣着也整洁体面。他面前摆着一摞书,似乎正忙于写论文,修长的手指间晃动着一只钢笔, 表情有些无奈。

“当然, 您请用。”我把自己的墨水瓶推过去。

“谢谢。”对方翘起嘴角,声音清冷而低沉,“我经常在图书馆见到你,你是新生吗?我是哲学系的新生,马修·霍普, 你呢?”

“我是安妮·纳西斯, 法律系新生。”

他眨眨眼睛, 有些俏皮地说:“法律系吗?看来您不仅美貌还很聪慧呢。”

我尴尬地笑了笑,低头看书。

晌午的时候, 一只有许多茧子的手把一个墨水瓶轻轻放在我面前,霍普先生弯腰靠近我, 压低声音说:“非常感谢, 做为回报, 我请您用个午餐吧?我知道一家非常棒的餐馆。”

“您客气了,请别放在心上。”我把视线移到书上,不再理睬他,摆出了拒绝聊天的姿态。

以前我遇到过几次类似的邀约,从经验得知,你越是客气,对方就越是纠缠,最好的办法是明明白白地拒绝对方。

“好吧,打扰您了。”他礼貌地道别,然后抱着书本离开了图书馆。

之后我注意到这个叫马修·霍普的人每天都来图书馆,而且每天都与我坐在同一张长桌上,他只是偶尔和我打个招呼,剩下的时间都用在了看书上。

我发现他看的书很杂,喜欢研究古集,有些还很深奥,他会好几种语言,西语、伯纳语、萨斯语的原文书都可以直接。

有时候他会向我借些小东西,比如字典和纸张,也偶尔向我提出邀约,但都被我拒绝了。

直到某个周末的清晨,我早早来到图书馆,却发现有人来得比我还早,霍普先生正独自坐在一处飘窗上,窗子打开了,暖洋洋的春风吹动洁白的窗帘,把他整个人都遮住了。

清晨金色的阳光下,他穿着黑色的衬衫和长裤,披一件白毛衣,整个人看上去温暖极了。

听到动静,正看书的他抬头看了我一眼,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轻声说:“早,安妮小姐。”

发现他正在读《时日集》,我忍不住搭话道:“‘流连往生,不如归去’,这样春光明媚的清晨,您却在读金修斯那令人绝望的诗句吗?”

“正因为一切都在复苏,一切都欣欣向荣,所以才要知道一切都将终结于虚无。”青年阖上书本,双眼望向窗外,蓝色的眼眸中忽然闪过一丝寂寥。

我莫名触动,又搭话说:“所以哲学家总是忧郁失落,苦恼于所有的规律和本质,却不肯看一眼活在当下的美景,正如你注意不到有只蝴蝶正落在你的肩头。”

青年愣了一下,侧头看自己的肩膀,那里正落着一只金色的彩蝶,它轻轻煽动着翅膀,触须微微抖动,像个偷偷与人亲昵的小精灵,青年的眼神有些发亮,他用手指小心地托起它,轻轻放飞到了花丛中。

“知道吗?就像我没有注意到这个小家伙,也有人没有注意过我,其实我也落在她肩头很久了,一直期盼着她能偶尔看我一眼。”他深蓝色的眼眸转向我,像会说话一样,正透过那清澈专注的眼神传达着什么。

我的脸颊瞬间热得发烫,不由得垂下了头。

这天我答应了他去河畔旁散步的请求。

午后,我们来到泼洒着金光的小河边,他邀请我登船,然后他撑船漫游河岸,期间我得知他出身中产阶层,父亲是律师,但他喜欢哲学,所以违背家人的意愿进了哲学系。

我们聊了很久很久,从洒满阳光的正午,一直散步到布满晚霞的傍晚。

一开始他有些拘谨,只慢条斯理地谈论着电影和艺术,可当我们谈论起某些书籍时,他就变了,话题中充满了张力,口吻也变得傲慢,我们甚至对一个哲学话题辩论了很久,他讲话张弛有道,逻辑分明,总能抓住我的漏洞,迅速反击,虽然有强势进取之态,但稍逊我一筹时,却反而更加兴奋,说到某些一致的观点时,他更是开心地长篇大论。

夕阳西下,我的脚都疼了,他却仍兴致勃勃,完全没有要结束这场散步的意思,犹豫再三,我终于打断他说:“抱歉,霍普先生,我有点累了,不如改天再聊。”

他恍然了一下,原本兴高采烈的神情消失了,一双眼睛有些失神地望着我。

我不好意思地垂下头,语气慌乱地说:“我……我每天都在图书馆,我觉得我们可以一起读书。”然后我缓缓抬起头,轻声说:“明天见。”

不等他再说什么,我就飞快地逃跑了,我怕自己脸红的样子被发现。

晚上,万籁俱寂时,我还一直在想霍普先生。

虽然他是中产阶层,可如果我大学毕业后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就也算这个阶层了,从谈话上看,他也不是明妮口中热切追逐权势富贵的人,相反他还有点蔑视权贵,否则也不会放弃法律系而读哲学系了。

最重要的是,他一定是位冷静温柔的绅士吧,想接触我,却一直进退有度,我三番五次拒绝,他也耐心等待,我从没遇到过这么有风度的人。

想到这里,我的脸更热了,不由得把脸埋进枕头里。

之后我们经常在图书馆一起学习,偶尔也会一起散步,有一天傍晚,我们散步到河岸中庭的白色塔楼附近,那是一处纯白色的圆形建筑,有八个拱门,里面摆放着钢琴和乐谱架,一看就是音乐系的学生练琴休息的地方。

这个时间已经没人了,周围很安静,只有河岸上的水鸟扑腾着翅膀吟哦不止。

“安妮小姐,我们在这里休息一下。”

霍普先生停下脚步,走进白塔,拿起一架小提琴,演奏起了《霍尔曼舞曲》中的一个乐章。

他的琴艺很棒,那悠扬浪漫,富于诗意的曲调让人的心都莫名柔软了起来,他长得那么高大,却没想到也会演奏这么甜美、纯净的乐曲,他一边演奏,一边凝望着我,嘴角挂着一丝令人脸红的微笑。

我犹豫了一会儿,便坐到钢琴前,随着他的曲调与他合奏起来。

只是他有点坏心眼,演奏途中忽然换成了别的曲子,等我跟上,他又换了,弄得我手忙脚乱,生气地瞪他。

见我瞪他,他又讨好地换回了《霍尔曼舞曲》,直到与我协奏完最后一个音符后,他才坐到我身边,牵起我的手放在自己额头处,然后缓缓下移到嘴边,轻轻吻了一下。

我忙抽回手,紧张地坐直了身体。

他撩起额前的金发,愉悦地笑道:“我们来弹点欢快的曲子吧?”

我欣然同意,先一步弹起《卡门之歌》。

这首曲子节奏很快,曲调激情澎湃,我们合作得很棒,偶尔与他对视时,我发现他笑得很畅快,是那种开心到眼睛都发光的快乐,而不是最初在图书馆结识时,他虽然温文尔雅地笑着,眼底却很冷漠的那种笑。

弹完这支曲子,我遗憾地说:“以前听过一首《帕格尼幻想曲》,节奏非常棒,我很喜欢,可惜曲谱太复杂了,根本记不住。”

“我有曲谱,明天送你。”他急忙说。

“我们可以一起弹。”我高兴地说。

这天晚上,我们一直约会到很晚,我不想去图书馆读书了,在这个静谧浪漫,缠绕着静静花香的春夜,我只想和他待在一起。

第二天是个阴雨天,下课后我打着伞向图书馆走去。

忽然有人跟上来,默默与我并行。

来人我认识,他叫杰米·伊登,一位黑发碧眼的青年,是我的同学,我经常在图书馆看到他,但从没跟他说过话。

“纳西斯小姐,我要告诉你一件事。”他打着黑色的大伞,目光直视着前方说。

“什么事?”我不由地愣了一下。

雨越下越大,雨声‘哗啦哗啦’的,伞面被打得砰砰作响。

不久后,我停在了原地,而黑发青年越过我,消失在了迷蒙的雨中。

一种从头灌溉到脚的冷把我锁住了,我仿佛瞬间丧失了五感,连灰蒙蒙的雨都消逝了沙沙声。

脑海昏眩、窒息,脚步沉重地像灌了铅,我还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吗?这不可能吧?他说的那些事简直像天方夜谭一样,怎么可能发生在这阳光明媚的大学校园里呢?还有霍普先生……这是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我没去图书馆,而是跑去了教务处,一番询问后,那里的管理人员明确地告诉我,哲学系新生中根本没有一个叫马修·霍普的人。

我失魂落魄地走回宿舍,伞也遗忘在了教务处门口。

在小客厅涂指甲油的明妮看到我,愣了愣问:“你不是打伞了吗?怎么淋成落汤鸡了?”

我勉强笑了笑,拿起毛巾擦头发,然后装作不经意地问道:“明妮,你听说过秘社吗?今天我听到有人讨论,似乎很可怕呢。”

明妮头也不抬,悠闲地涂着鲜红的指甲说:“一群贵族少爷闲来无事,凑在一起作恶罢了,不必少见多怪,不过秘社也的确是最有钱有势的那搓人聚集的场合。几年前有过一个传闻,一个大少爷把一个女学生骗进去,命她脱|光衣服,像狗一样跪舔每个新进社员的皮鞋,如果她不肯舔谁的鞋子,那个社员就得在侮辱她和离社之间做个选择,最后女孩舔了所有人的鞋子,大约还遭到了一些语言和身体上的羞辱,回家后就留书自杀了。”

我的心脏像是被重重地扯了一把,下沉再下沉,一直沉没到不见天日的深渊,连四面八方的雨声都化作了无数嘲笑声,向我袭而来,我甚至控制不住自己发抖的嗓音,颤抖着说:“太可怕了,难道就没人管管吗?”

“当然管了,可只有把女孩骗进去的男生被开除而已,其他人写了检讨就没事了,大约家里都送上了厚厚的补偿金吧,反正丑闻被压下去了。”

“那他们还在做这种事吗?”

明妮抬头看了看我,好笑地说:“别怕,只要你别跟陌生人到处走就行了,也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追求,尽量躲开某些花枝招展的男人哦。”

这个晚上下起了瓢泼大雨,我藏在厚厚的被子里,却冷得打颤,不管怎么环抱住自己,都没办法温暖起来。我像是被人狠狠地扇了一耳光,又像是被打了一拳,混杂在恶心、愤怒的情绪中的,还有一种让人遍体生寒的恐惧,他们像幽灵一样,在黑暗中窥伺着我,似乎只要露出一丁点破绽,就会争先恐后地把我撕碎,连同人格和尊严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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