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甲多到无所畏惧

《马甲多到无所畏惧》

第5章 被坑的第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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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兵荒马乱过后,余锦之总算把人给安全的带到了医馆治疗。

拒绝了大夫让他躺在床上休息的提议。

余锦之背靠着墙坐在地上,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躺在床上,即使昏迷了也依然皱着眉头的男人。

他吐出一口气,揉了揉因为疲惫而显得迟钝的脑袋,终于回过神来。

“我都做了什么啊……”

按他以往的行事风格,只会把受伤的男人丢下,哪里还会管他死活。

只是,当时男人倔强防备的眼神,让他想起了一些往事。

脑袋一热,就变成这样了。

“算了……”

他叹了口气,扶着墙壁站了起来。就这样拖着运动过度而酸痛发软的两条腿,一步一挪地找大夫去了。

“大夫……”

大夫听到声音,抬头一看。

得,是上午那个倒霉的大汉。

一旁的小童见了,忙上前扶住了他。“怎么不再休息一会儿呢!”

余锦之不好拒绝他的好意,只得配合的搭着他。“大夫,可以给我一桶热水吗?”

大夫一看他那直打哆嗦的两条腿,立马心神领会。

他转向小童,吩咐他:“阿冬,去倒点热水来。”

“好的先生。”阿冬先是把余锦之扶到一边坐着,再屁颠屁颠的跑远了。

不一会,他就提了桶水到余锦之面前。还把手上的袖子挽上去,打算帮他按摩。“我来帮你按一下吧,我的按摩技术可好了!”

余锦之刚想拒绝,就看到对面的大夫在对他狂使眼色,他只得歇了自己动手的心思。

————————

暂时告别了医馆的周大夫和小童阿冬后。余锦之提着背篓,按照他们的提示,找到了镇上最大的饭馆“杏花酒楼”。

【之之来饭馆吃饭吗】

【应该是吧,之之好像下山之后一直都没吃饭】

【别说,之之今天真的挺倒霉的】

【真的是又惨又好笑】

余锦之瞥了眼弹幕,解答了她们的疑惑,“我不是来吃饭的。”他提了提手上的背篓。“总得把这些卖掉,换点医药费吧。”

【不是吧?救了他就算了,医药费还要你出啊】

【之之也太老好人了吧】

“不是因为他。”余锦之扯了扯嘴角,露出笑容,虽然被胡子盖着看不见。“今天确实很倒霉,但因为他,我遇见了周大夫他们。”

他垂下头,摸了摸自己的另一只手臂。“我不欠那个倒霉鬼的,我欠的是他们。”

想必他们也是发觉了我的手臂也同腿一样,已经没有力气了,才坚持要帮我按摩的吧。

“小鬼们……”余锦之一脚踏入了酒楼的大门。“人不能只关注着自己倒霉与否,而忽略了其他。”

………

只是,余锦之怎么也没想到。

自己竟然因为太邋遢而被误认为是乞丐,然后被大门口的跑堂小哥给拦住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虽然但是哈哈哈哈哈哈】

【之之:装x失败】

【哈哈哈哈哈也太好笑了草】

余锦之又好气又好笑,虽然他现在的形象的确不太整洁,但也不至于人人避之唯恐不及吧?

如果可以,谁不想拥有个帅气的壳子呢?

或者把他的身体还回来也行啊!

无奈,他只能跟门口的跑堂解释。“小哥,我真不是乞丐啊!”

跑堂小哥把他上下打量了一遍,看着他那身破破烂烂的衣服和糊了满脸的胡子,表示非常怀疑:“你说你不是乞丐,那你是来吃饭的?”

“额……也不是。”余锦之看着跑堂小哥变化的脸色,赶紧补了一句。“我是个猎户,想来看看你家酒楼收不收野兔。”他把手上的背篓提起,打开里面的皮袋展示给跑堂看。

跑堂看了之后,为难的皱起了眉。“这……我不能做主,得去问问掌柜的收不收。”

“收,为何不收?”

这时,一道男声从背后传来,他看着回头的两人,微笑着补了一句:“本还想着好久没有吃过野兔肉了,没想到今日就能吃到。”

说话的男子穿着一身裁剪合身的月牙白锦袍,衣服上用银丝线绣着祥云图案。腰间束着的白玉扣腰带更是衬的他身姿清瘦挺拔。

而穿着这身衣服的男子,大概二十六、七岁左右,长了张清秀俊逸的脸。此时的他眉眼含笑,整张脸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现下,他正步履轻缓地向他们走来,说不出的尊贵清雅。

余锦之一合掌,想起了这人是谁。“是你啊!好心的公子!”

这不就是那指路的翩翩公子吗?

………

不过短短几分钟,余锦之就从被认为是落魄乞丐而拦在酒楼门口的倒霉家伙,一跃成为了酒楼老板的座上宾。

这一切还要从酒楼里冲出来的掌柜说起。

当时,还想与男子叙叙旧顺便再感谢一下人家的余锦之,话还没说两句,就被人挤开了。

占了他位置的是个肥胖的中年男人,听跑堂对他的称呼,应该是这间酒楼的掌柜。

此时的他正对着白衣男子,一副卑躬屈膝的模样。

“主子,您不是过两日才来的吗?怎么提前到今个儿了?”

“不提前来,怎么能收获意外之喜呢……”男子意味深长地瞥了他一眼,才对着余锦之弯唇一笑:“兄台想救的人怎么样了?”

余锦之若有所思地看了眼头冒冷汗的掌柜,听到男子的问话便自然地收回了视线。

“也就那样吧,反正伤势是暂时稳住了。”

闻言,白衣男子好似松了口气,露出轻松笑容。“那就好。”他与余锦之相对而立,两手合抱于胸前拱手作揖。“在下叶非文,兄台怎么称呼?”

与他相反,余锦之的心情就没有那么美妙了。

【之之站边去,别挡着我看帅哥】

【对比好惨烈啊,之之快别站人家帅哥旁边了】

【哈哈哈哈哈哈绝对的颜值碾压】

【你们怎么能嫌弃之之呢?要我肯定选帅哥啊】

【过分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弹幕一片欢乐,只有余锦之的悲伤逆流成河。

今天又是想我的帅气壳子的一天。

————————

在杏花酒楼的雅间中,余锦之与叶非文相对而坐。

“王兄不像是本地人。”席间,叶非文看着埋头默默扒饭的人,出声询问:“你的家乡是在哪里?”

余锦之手上的动作一顿。

王铁柱,是余锦之随口取的名字。

关于叶非文在听到这个名字时的表情,有多一言难尽就不提了。

“我的确不是本地人。”他放下手上的筷子,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我的家乡是个小地方,说出来你也未必听过。”

“这样啊……”叶非文夹了块兔肉到碗里,另起话头:“王兄猎的这兔肉嚼着可真有韧劲,是在哪个山头抓的?”

“就在离镇不远的那处山头。”

“有机会还请王兄带我去看看,让我领略一下王兄的风彩。”叶非文笑着拿过一边的手帕擦嘴。

“对了。”他放下手帕,好似无意间想起,才提了一嘴。“王兄有去过隔壁的杏花林吗?那可是当地名景,每年的这个时节,有好多外乡人都是冲着它来的呢。”

“我……”

“叩叩——”

敲门声打断了余锦之欲出口的话。

叶非文眼神一暗。

“进来。”

来人是一个瘦弱的中年男子,他的手上正捧着一摞书本。

“主子,您要的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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