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同福小院当家的那些年

《我在同福小院当家的那些年》

第36章有一顶帐篷支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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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朱辰来说。

他最得意的功夫有两个。

一个是独步天下的轻功。

就连当初教他轻功的男人,到了最后,也颇为感叹他在轻功上的造诣。

还称赞朱辰说,单论轻功的水准,这个江湖上比他强的,短时间内,应该最多不过三个人。

至于长时间来看,朱辰仍在成长期,只要他不退步,不出两年,绝对就是天下第一。

在那个男人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是近两年前了。

另一件让他得意的事情。

则是他那一手例无虚发的暗器了。

因为在前世,他最喜欢的,就是古龙中,肆意洒脱的主角们。

所以在来到这里以后,他练的最多的,就是轻功与暗器。

小朱飞牌,例不虚发。

想想就来劲!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朱辰也练就了令无数人闻风丧胆的暗器手法。

可实际上,现实和想象,往往是两种情况。

有一身绝技的朱辰,却根本就没用上过几次。

直到下山他才发现,里写的江湖,快意恩仇,剑歌诗酒,肆意洒脱,都是骗人的。

可现实中的江湖却充满勾心斗角,到处都是算计。

不仅如此,要是随意杀了人,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这也使得练就一身暗器本领的朱辰,没了用武之地,顿时就彻底失去了兴趣。

这就好比,《庄子·列御寇》中所记载的一样:

朱泙(peng)漫学屠龙于支离益,单千金之家。三年技成,而无所用其巧。

短短两三年时间,因为别人总想害朱辰,他又不想,也不能主动害别人。

导致他很快就厌倦了江湖,做出几件足以名震江湖的事情以后,就隐姓埋名,想要回去过平淡的日子。

即便如此。

轻功和暗器,也是他最为自傲的根本。

自从他出道以来,暗器还从没空过。

只要出手,必然就会一击制敌。

此时从他手中飞射而出的扑克牌,在空中划出一道诡异的弧线。

布衣男子情急之下,抬手想要硬抗这一下。

可谁曾想,那扑克牌竟然直接从他身边,画了半个圆,飞了出去。

布衣男子嘴角一抽。

在这么大的破绽中出手,他还以为朱辰该是怎么样的高手。

结果就这?

他顿时心中一松,原来真的是一个只会躲的毛头小子。

就在此时!

噌——

一阵疼痛感,从他的手臂传来。

布衣男子青筋暴起,眼中闪过痛楚。

在他的视线中。

一枚扑克牌,正朝着朱辰飞过去。

朱辰轻轻抬起手,那枚扑克牌就像是乖巧的宠物,在他手中停下。

布衣男子目光一紧,脑中灵光闪过,认出了这一招的来历。

他忽然想起江湖中的传说。

据说在两年前,江湖上,出现了一名大盗。

他与一般的毛贼不同。

别的小贼,都是偷钱,偷值钱的东西去变卖。

可那名大盗却不一样,专偷江湖上闻名遐迩,且价值连城的大宝贝。

偷完了还不算,过两天还要在还回去,顺便连宝物的真假,都会为其做一份鉴定。

最重要的是,这名怪盗每次偷盗,都要提前下通告函,告诉对方他要来偷。

等到对方做好了完全的准备,这名怪盗,就又用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的戏法,将宝物盗走。

也正是因为如此,那些藏有宝贝的名门旺族,还巴不得他去偷。

甚至以家中宝贝被他偷过为荣!

而那怪盗所做过最出名的。

莫过于在众目睽睽之下,将皇帝老儿辛苦搭建的摘星楼,变得无影无踪后,又给重新变了出来。

当时那件事,让皇帝老儿惊为天人,吓的三天没吃下饭。

事后更是不知为何,突然亲自为这名大盗赐下称号为‘盗帅’。

自此事以后,盗帅一名,威震江湖。

倒也不是没有高手去围捕过朱辰。

可至今没有人能够抓住他。

除了对方太能躲了之外,还有他那一手神出鬼没的暗器。

在盗帅手中,一花一叶皆是兵器,摘花飞叶,亦可伤人。

就连白纸,都可以当做暗器来用。

其中极为出名的一招,就是将暗器以特殊手法射出,然后再回旋到他手中。

所以在看到朱辰这一手时,布衣男子的背后,瞬间沁出冷汗。

“你是……盗帅?”

朱辰眨了眨眼,“你猜?”

布衣男子不顾往外涌血的伤口,连滚带爬来到朱辰身边,吓得他往后一跳。

“你干什么?”朱辰急忙躲开。

布衣男子眼中带着恳求,“你一定就是盗帅吧!求求你,帮我找到我家小姐可以吗?”

朱辰眉峰一蹙,看出对方脸上的紧张并不虚假。

只怕他们家小姐真的是丢了。

但有一说一,对方小姐丢没丢,和他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嗯……

也不是完全没有关系。

朱辰笑着蹲下身去,直面布衣男子,“也不是不可以,但我已经退出江湖,现在正在经营一家万事屋。”

万事屋?那是什么?

布衣男子额头上除了汗水,又多了一层雾水。

见到布衣男子困惑的目光,朱辰轻咳一声解释。

“嗯……怎么说呢,就是类似镖局或者天机楼那样的,只不过除了杀人放火,其他只要给钱都干。

所以如果真的要我帮忙……”

朱辰话说一半,欲语还休。

布衣男子哪里还不明白朱辰的意思?

他赶忙把手伸进衣服里,从怀里摸出一张银票,交给朱辰。

“盗帅,这些银子,够不够?”

看了一眼银票,上面赫然写着五十两的数目。

朱辰心满意足的点头。

“没问题,这事就包在我身上了。”

布衣男子感激不已,欲言又止,不善言辞的他,竟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

“不过在此之前,你要告诉我你家小姐的情况,我才能去找。”朱辰将银票收入怀中。

没想到下山一趟,还有这种额外收获。

这下生活又可以得到改善了。

布衣男子点头开口,“回盗帅,我家小姐名叫白秋画,来自白家,世代行医。”

“与神医沈敬冰,合称南沈北白的白家?”床上的余士柳大吃一惊。

“不错,正是!”布衣男子继续开口,“处于一些原因,我家小姐来到了秋南城。

我作为投入白家的护卫,一直以来都负责暗中保护小姐安全。

今天我趁着小姐安全的空,想要上个茅房。

可谁曾想我回来的时候,刚巧见到我家小姐被一个黑衣人掳走。

我一路追寻过来,却因为轻功不如对方,只能堪堪不跟丢。

眼见着那黑衣人进入这家客栈,我没有办法,只能挨户搜寻。

在经过这里时,我没有听到任何脚步声,却能听到两个人在交谈。

其中一个声音还忽远忽近,疑似轻功极高,所以情急之下……”

听完了布衣男子的话,朱辰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是这么个情况。

“你的意思是,你家小姐,此时就在这家店中?”朱辰再次询问。

布衣男子迟疑片刻,有些模棱两可,“应……应该是。”

朱辰叹了口气,“既然如此,你就现在这里待着,我去找你家小姐。

对了,你家小姐有没有什么特点?”

布衣男子思虑着开口,“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腰间还常年戴着一盒银针。”

朱辰点了点头,冲着床上的师叔开口,“师叔我去去就回。”

从房间出来以后,朱辰反手关上门,然后径直走下楼去。

此时楼下,跑堂的正招呼客人,忙乎的热火朝天。

朱辰绕过他们,来到客栈后院,来到了一处茅屋前。

几乎每一家客栈的后院,都会有那么一个茅屋。

这个茅屋的作用,一般都是用来堆放草垛。

除了供马吃的稻草不够了,亦或者引火的稻草不够,才会有人来取。

所以平日里,几乎不会有人会来这里。

朱辰来到茅屋前,注视着茅屋的门。

门前虽然还上着锁,可上面有些脱落锈迹,以及地上的铁锈,昭示着这里曾有人来过。

他走上前去,变戏法式的,凭空摸出一根铁丝。

将铁丝插进锁芯,三浅一深的捅了几下,伴随着清脆的声响,挂锁被打开。

朱辰推门而入,正见到一个白衣男子,正在里面,用一根根银针,在稻草人身上扎来扎去。

听到朱辰进来的动静,白衣男子转过头,眼中带有无比惊讶。

显然他没想到,竟然有人能找到这里。

一时间,他手中的针,举在半空,下也不是,不下也不是。

朱辰也没有想到,这看起来眉清目秀的男子,竟然是白天见到的小神医。

嗯……是个男的,而且没受到任何危险。

朱辰环顾四周,也没有看见任何藏人的痕迹。

说明屋子里只有这位小神医一人。

看来是找错地方了。

朱辰不好意思的笑道,“不好意思,我路过走错地方了!”

说完他就干脆利落的关上了门。

汗颜不已的朱辰,将目光聚集在了屋顶。

如果不在茅屋的话,一般来说,就大概会是在最高层的房间。

他也不是没怀疑过小神医其实是女扮男装。

只是刚才他看见小神医的时候,分明看见小神医给稻草人扎针的时候,有一顶帐篷支棱在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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