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她告别时

《当她告别时》

第14章、邂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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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他!莘夕有些儿意外地想,我说怎么这么面熟,跟哪里见过的一样,他不正是那天在柳西遇见的骑摩托车的男子?我差点儿忘了他。他是谁?如果是这附近的人,我怎么从来没有印象呢?

莘夕礼貌性地对他笑了笑。

“柳西人?”他很友善地问。

莘夕避而不谈,反问他:“你不是汾镇人?”

她听出他的稍有不同的口音,可以断定了,似乎是市那边新罗的人。她看见他的眼睛里面有自己一个小小的影子,心里不觉一动,赶紧扭转过头去。他又笑了。

“是的,我不是汾镇人,”他说,“但现在是了。”

“刚搬来的吗?”她不禁问道。

“对我来说,才搬来没几天。怎么,不信?”

“哪里,”莘夕垂下头,心里说,他说话蛮怪的,眼神怎么这样——这样——让人感觉不一般呢?——嗬!我想这些做什么?竟和一个陌生人说话了,知道他是哪路神仙!决定不要随便开口了。

“刚搬到一个地方真不好适应,什么都是陌生的,还得重新认识一些人事,”他拿勺子轻轻搅动着,像是在自言自语,分明是说给她听的,“当然,这没有什么不好的。抛开过去的二三十年不管,一切都只当是重新开始。如果能够的话,再好好地活下去也还不错。”

莘夕听他说话有些紧张,寻思道:他为什么跟别人说这些话?难道他活得不好?他又认为我看来可信才对我说的?想着,心底里便有了点儿被人信任的愉悦。她高兴起来了,警觉性全没了。

“你蛮会想的,”她笑望着他,说,“但愿你从此能好好地过下去。我倒看不出你有什么苦恼,”看看他的衣着,又似小心地问道,“是生活优越导致的?”

“生活优越?”他品味着这句话,苦笑着说,“生活优越,精神匮乏。”

莘夕怔了怔。这回她真的觉得这男子有意思了,内心立即对他产生了莫大的好感。可以说,好感在第一次见到他时就已经产生了,她不自觉而已。许多人不是曾对仅有一面之缘就擦肩而过的某位路人表现过同样的好感吗?只是,不可重逢的想法扼制了这种感情的生长,有时甚至根本不可能觉察得到。莘夕没想到男子也有如此感叹者,越觉得他有些与众不同。她想不起在她所认识的所有男人中,有谁象他说过类似的话。这人浑身上下都似乎充溢着忧郁的味道,哪怕笑起来是那么灿烂夺目,神情气质中却去掉不了忧郁的影子。这反而使他更容易得到别人的好感。他说话的态度从容多了,自然得很,没有一点儿勉强做作,也听不出有任何不负责任的随意与调侃——确是发自内心的话语。

太阳升上来了,暖和的光线透过淡蓝色的玻璃窗射在餐桌上,桌面光光地泛着晕黄,看不见有何尘埃。

靠得如此之近,莘夕转脸就能细致入微地看清楚他的面孔。

他长得不是很白,但整张脸出奇地洁净,除了眼角有几粒几乎看不见的乳色小疣子,再没别的痕迹。脸部肌肉适中,不显胖也不瘦削,逼着充足的光线,看得出脸庞上细密的汗毛,这无疑增加了其魅力。沿鬓角往下延伸到下巴有淡青的影迹,刮得很干净,包括嘴唇上面(这样使他看来很年轻,绝不会超过二十五岁。假若他能变得活泼一点,会显得更加年轻,因为他即使是笑起来也没有皱纹。他笑得很斯文)。嘴巴的线条不太明朗,从侧面看却很显俏皮,再一次削弱了他的实际年龄所展示出的冷淡与努力寻求的成熟感。鼻子在这张脸上的效果突出,即使说它最具美化及强化效果也不过分。它与面部配合得恰到好处,就像水墨画中生物之于山水的比例,大一分不宜,小一分欠佳,高一分失衡,低一分平庸。这一点又弥补了嘴巴的不足之处,更能引人注目。眼睛么,已经多次提到过,倒是他整个外部身体唯一能折射出内心世界的媒体,也是唯一能映射出他的年龄的窗口。眼睛不大,不是什么龙眼凤目,也不是漂亮的双眼皮,却像两条深邃的海峡,能吸纳去万物一切。一对眉毛生得好看极了,浓,粗直且长。总之,这是一张极有特点的脸,不能简单地称之为“丑”或“漂亮”。不过,还没有谁敢如此肯定地说这样一个人为“丑”的,除非他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也许,这或多或少与他的衣着有关吧,因为外表的内容不仅仅只包含着一张脸,这是毋须置疑的。他身上穿得简单,大方,不存在累赘的因素。表似平常,实则都是质地上乘的服装,并没有被他糟蹋,倒是相得益彰。

他的身材好漂亮!莘夕想,这样的人穿什么衣裳都好看,倒是很少见的。再看他手下的米酒,大半未动,不由笑着说:

“你也太斯文了些。这么一小碗米酒,你也喝不完?”

他干脆放下勺子,说:

“不好喝,我也不爱喝它,尤其是这里面的桂花末子。”

“那你怎么点了?”莘夕无意地问。

他偏过头去,没做声,只留人莘夕半个后脑和一只耳朵。他的脑袋生得极为端正,后脑的弧线很好,浅浅的黑而亮的短头发和干净肉质的耳朵一忽儿使莘夕的心猛地跳动了几下。她赶快回头,问自己:我这是怎么啦?可笑!眼光却又在桌面上的一只不属于自己的左手上面停下,内心再一次赞叹起来。如此干净、如此匀称凌劲的男人的手,她向所未见!或许她向来没注意于此罢了,但薛平的手就是又粗又短,而且肥厚糙皮,见之生厌。她想,这才是男人的手。耳朵又是一热,她赶紧转眼望望天儿。天儿兴致勃勃地在观看隔壁桌上的一个不耐烦的乱蹬她妈妈的小婴儿,那个脏丑的小个子母亲一径吃她的面条,一手搂着小孩儿,似乎孩子并不是在闹她一样。

莘夕出乎意料地想和他说说话儿,只是很想,没其它原因。同时,她朝他看的方向去看,并没什么。

她倾斜了上身,使两人更贴近了些儿。在她不及回身坐正时,恰好他回过头来,肩膀的摆动幅度过大,抬肩差点儿擦了她的鼻子。两张脸的距离一下子变得那么近。莘夕面上一燥,以最快的速度调整了坐式。两个人都笑了。他们彼此之间都闻到了一种想象不出的香甜气息。

莘夕想:他身上怎么会有这样好闻的香味?好像是兰花的味道。

他也在想:好香呀!这香气最适合她,也只有她这种人才配用!或者,原本就是她本人身上的味道呢!

从今以后,他便又多了一层嗅觉上的充分想象。他们对望着,好像用眼神在告诉对方,自己很高兴。他开了口,问:“你也只吃这么一点儿?难怪这么瘦。”

“真有那么瘦?”

“真的。你知道,人一瘦,别人看你像是有病一样。不过,你的脸色还好。”

莘夕摸了摸脸,笑了。手触到几根垂下的头发,招了过去。她瞥见他一直看着自己,就有些儿不好意思了,心想:他没事闲着,我呆坐在这儿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舍不得走了?念及“舍不得”三个字,不由得一阵阵惭愧,尔后又有失落感滋生。她唤她的天儿:“吃好了没有?我们走吧。”

天儿收回对婴儿的视线,环顾一周,大约对后面一个等岁的女孩子手里的热干面产生了食欲,嚷着要吃热干面。莘夕不许他再吃了。天儿耍横,非吃不可。莘夕正没法,身边的那一位站起来,自去端来一碗热干面放在天儿面前。天儿笑滋滋地吃起来。他又挨着莘夕坐下来。

他长得好高大!莘夕想,总比星子还要高过吧?嘴上不免谢人家,又训斥天儿几句。而他,却说孩子能吃是好事,应该放量让孩子吃才对。

既然不是讨厌他,甚至于开始喜欢他了,和他聊几句也无防吧?莘夕觉得自己一刹时变得脆弱起来,仿佛一不小心就有出丑的危险。她矜持起来,看着天儿吃面,不敢随便说话。然而,他也象是小心了,坐着一语不发,只微笑着看天儿。莘夕于是觉得难受了,坐得浑身不自在,吸气都不敢大胆地出声,所幸米酒馆里人多声杂。她却又想:这样还不如说话的好,可他怎么不说话了呢?他不说,我怎么好先说?迟疑了一会儿,到底问道:“有孩子吗?”

他自然听着了,忍住笑,说:“有,有,有,不过是在计划中的。目前只能预备好前期工作。”

“还没结婚?”

“很老吗?”

“没有,就是觉得总不会比我小吧。”

“那么肯定?”他一本正经地说,“我不过才二十五岁,就让你觉得老了!”

“真的?”莘夕看着他,摇着头,缓缓地说,“不像,不像,我弟弟也是二十五岁,看去还是个孩子。就算人有差别,也不会这么大。当然,如果单从外表看,他比你还显得大点儿。”

“这么说来,我显得年轻了?”他忽而又笑了,真是最动人的笑脸,“从哪儿看出我的沧桑来了?”

“难说,感觉上是——不是我有意夸奖你,我还并不认识你的。”

“以后不就认识了吗?下次见面时——”

“下次?也许永远再也见不着了。这世界大得很,你该碰见多少人?能去认识的又有几个?许多还是不得不去认识的。”

听她说完,他才说:“以前我真觉得世界大得很,今天一看,它竟也小得很。兜了些无谓的圈儿,但并没有逼迫自己认识不值得认识的人。”

“那一定是因为你有钱。你不必求助于人,当然可以不去认识不值得认识的人。如果没钱就不一样了——况且你是男人,自然是不同的。男人的优势存在着,社会公允他们随处占便宜。女人么,强的也只在家庭中克制得了一个男人,尚要遭受千万男人的鄙视。弱的更不必说了。”

“那些女强人呢?”

“什么女强人?说得好听。她得舍弃多少可得的?如果做出一点儿成绩就自诩为女强人,被吹的还沾沾自喜,那本身就是说明女人不如男人的极好例证。好的不说也好,只有不好的才急于求证,造些假像。”

“那女人怎样才算好?你有发言权的。”

“我不是说女人要怎样才好——你看,他是不是不吃了?”一手指着天儿。

天儿推开了碗,看着面说太咸了。他端过碗去尝了尝,说:“真的是太咸了,我都吃不得了呢!”边说边对天儿挤了挤眼睛。

莘夕知道他护天儿瞎说,也不好责怪,探起身去帮天儿擦了擦嘴角的芝麻酱。天儿要走了,莘夕应了一声,正起身,却看见柳西的一个叫茹英的媳妇走进来。

茹英一眼就看见了莘夕,老远就叫道:

“哎呀,你来过早的吗?天儿,走,跟我去柳西玩儿。你外婆一天到晚念着你呢!”

莘夕教天儿喊“舅妈”,天儿懒懒地喊了一声。莘夕便问:

“你来买菜?怎么空着手?”

“我家里菜多得很,”茹英大着嗓门儿说,“哪里还用买?都是菜园里的,你勇子哥昨天从市里回来,带回了一大包,尽是些贵得要命的菜。他才泼费呢!一味好吃!”

“赚了钱,也该吃点儿好的,”莘夕笑着说。

“坐吃山也空!”茹英尖着声音,像匹老鸹叫道,“我这回是专门来扯几尺棉布,给几个丫头每人做两条夏季的裤头,顺便给我们家那个老不死的东西扯一条,去年他就四下里编派我的不是了,怪我不给他做短裤。你说,我凭什么给他做短裤子?他不怕人笑话,我还怕得很咧!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公公指望儿媳妇给他连短裤头!我给他一天一天地搓洗脏衣服就够孝顺的了。我这人,真正是菩萨心肠!看着又过不得他,要不,我们婆婆哪里会到处叹息我,夸我能干、懂理儿、有孝心?你是晓得我的为人的。你说我该不该给老婆子也扯件薄衣裳?”

“很该,”莘夕含笑说,“你婆婆的为人我是清楚的,顶小心、顶吃得苦的老人家,真是苦了一生。你们守些儿孝道,他们就算没白忙一生了。”

茹英称是,然后——“呀!”她叫道,使得馆子里的人几乎全在望她;她终于看见了莘夕身边儿坐着的男子,“是你们两个坐在这儿呀!当然是云峰请的客,姨姐为座上宾。我碰得巧,看来今天是有人请客了,可得由着我吃来!”

“哪里,我不认得他——”莘夕一时没反应过来,直说。

“是吗?你不认得你妹夫?可见你们家瞒你瞒得多紧。我说呢,早就看出有点儿不对头儿。”

莘夕和云峰双双恍然大悟,一时无措。一个想:是云峰!我怎么就没想到呢?不然他去柳西做什么?闹了半天是妹夫,真可笑!一个想:她是莘夕!她就是莘夕!真笨,唉,一年前就该认识她的了,直拖到今天,全怪自己太冷淡了,从来不问小娜家里的情况,他们家里人的关系也太有问题了吧?他们可从来没提起过莘夕的现状,还以为她是个不老不少的已婚妇女呢!

云峰定了主意,决计不去哪里了。如果以前及至四年中他不止数次地往返于汾镇与哈尔滨之间,尚有帮帮他爸爸云源深的忙,也可打发去一点儿时间作为借口的话,那么,这回他顾不了那么些了。他也不愿见到那个半公开半秘密的小妈和她的孩子,虽然他对她们并无太多恶感,内心有些怜悯她们。至于小娜,他庆幸当日她没有对自己一时昏头时所行所为表示应允,否则,又不知多添怎样的麻烦。他最厌恶麻烦事了。这个对未来抱有异想天开的梦想的年轻人,在与他寻找多年、偶然相遇的一个女人谈了几句并非无关紧要的话后,不思后果地决定和小娜分手。一贯有些优柔寡断的人一旦得了主意,倒比独断专行者更难回转心意。他没有想到面前女人的尴尬身分吗?他对那个孩子视而不见不吗?他没思考一道最大的障碍——婚姻?也许吧,他对这些还来不及去想像。不过,他觉得她对自己已经有了明显的好感,这是关健性的一步。以后的事,慢慢来吧。既然茫然地寻找、期盼了四年之久,而总算有了个小小的收获,再耐心一点儿,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他并不急。他想:人生的意义在哪里,谁敢妄下结论?首先,我不想让自己后悔,我要做我乐意做的事,不管外界有怎样的限制。

莘夕却在想:原来云峰是这么一个人,先还以为他除了有钱就没可让人喜欢的地方呢,要不,小娜怎么会对他不是太热心呢?但,这样的人品,小娜有什么不满意的?欲擒故纵还是——她仍然留恋着林海建?不可能,不可能,林海建没有什么地方强过云峰的,可能唯一一点就是林海建是靠自己挣的钱在生活,而云峰是坐享其成。但这并不能说明云峰没能力。麻烦的是,云峰似乎对工作没多大兴趣,他远不及林海建一半的现实。以小娜那般现实的女子而言,后者所能给予一个女人的稳定感无疑大得多。她到底没有白害我一场呀!就看他们能不能走到一块儿。

想着,莘夕不由得嫉妒起妹妹来。

云峰坐着不动。莘夕心绪混乱地牵着天儿走出了米酒馆,表面上看不出有任何情绪的波动,步履仍旧从容不迫。茹英敞怀大吃,先与莘夕招呼作别,然后磨着云峰不许走,不知云峰也不想动。茹英边吃边乐得跟云峰扯七拉八,混说一通。云峰给她取笑得面红耳赤,装作很随便地问问莘夕的情况,问一句那茹英倒会牵出十句来,但并无太多太细的述言。不是急于多知道一些莘夕的事儿,云峰断断受不了这种女人的。

茹英吃到咽不下去才罢嘴,打着饱嗝,抹着油嘴说:

“小姑爷,你是个大方人,嫂子我不跟你客气了。你说几时才能和你碰到一起?今儿让我逮着了,我当然不肯放了你。实在告诉你,你三个舅侄女儿在家里不定还没吃早饭呢!真是三个小可怜,见了叫人心疼。你看了一定会喜欢她们的,一个比一个长得好看、怜人。我这一回去,带些吃的给小家伙们,保准个个欢喜得蹦脚!说是小姑爷买的,还不都念叨小姑爷的好?”

云峰笑着说:“这不算什么,尽量拿些给孩子们吃吧。只怕不好拿吧?”

“用几个方便袋子,”茹英高兴得没鼻子没眼儿了,“他们哪家不准备方便袋,等你这样的阔气大方人使用?”

由云峰付款,茹英兴奋而小心地拎走了三四袋炸货。她自然是逢人便说,夸云峰是怎样怎样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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