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她告别时

《当她告别时》

第52章、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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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夕眼见兰欣所言多半属实,真正又是厌烦又是好笑。天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人,不知道还好,知道了,往后见面多难堪!不禁又极恼望云,料不到她如此无耻不忌;又极厌恶海生,向不曾知道他是这么一个下流男人;又极可怜徐三娘和贵儿,想他们都蒙在鼓里,若知道了,不敢想是什么样的场面。常言道: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海生,做公公的,这望云,做儿媳的,怎么就那样促迫呢?又非年岁相当的年轻人,不至于有什么感情问题产生,纯粹单为一个欲念。亲疏关系先就摆在那儿,一道大坎儿如何就这样容易地跳过了呢?倘若是感情执着的人对待自己真正爱慕的人如此这般,也无可厚非。只是这样两个人,干出这事实在招人恶心。对海生,不能尊重了;对望云,也再没有同情。

也许从来就不须同情她,她是个典型的粗劣女子,任何痛苦都是打击不倒她的,因为她有办法对付思考所得的压抑与苦闷。她想得少一些,胆子就更大一点儿,日子也就好过一些。在她,她肯定会说:“我有什么错?”错在她选择的对象,那有悖于文明邦国的伦理常识。她蠢过头了。她做了件莘夕只是听说过但并未真正相信过的事实。

这一下,莘夕相信欲望世界中的无奇不有了。她有了新的思考的物事了。她的思考有时是顺理成章的,但很多时候又是极其紊乱的,那多半因为她不仅不能抛开自身的感情不论,反而很容易联系上自身去作判定、比较。她不敢太过细致地分析自己,常常想了老半天却吱唔自己说:“不行,不行!”又抛开去不想了。

兰欣还没声张开。无论如何,一件秘密先得让自己享受个尽够,才可告知于人。估计兰欣还不会有怜惜望云、顾及她名声的好心肠。莘夕告诫过她几次,要她嘴巴严点儿。她口头上是应允了,心里哪里愿意?自此见了望云一家人就乐得不知怎么个表达法子,或讥笑几句,或鄙视几眼,总之,光望云就受够了半掩半露式的奚落。望云心知肚明,原来也有一点后悔,只怕兰欣鼓噪开去,唯有装聋作哑。她却又是个不思悔过的傻女人,觉得既然开了头,横竖坏了名声,以后就无所谓了,私下禁不住仍与海生苟合,品尝偷趣。不在话下。

望云的丑事,合在永福,竟是不足为怪的一件小新闻。假如真闹开,风言几天也就习以为常了。那做丑事的反而象是领了营业执照的个体户,敢于公开亮相经营了,再不用偷偷摸摸。古旧遗风如此,倒毋须慨叹什么。莘夕明白这些时,方知自己也是太不开化了,从今以后一切必得淡些着看来。那么,喜欢云峰就喜欢云峰呗,干脆对他说明白,免得搁在心里生苦水。心中于是又生起见见他的强烈愿望,比从前犹甚。

为什么不去街上碰碰他?就算只是见见他也不错呀!莘夕如此想着,决定次日一定去集上。她几乎忘了当初一碗米酒的承诺,这时记起,又想:不知他还记不记得?还是那天偶然开的一个小小的玩笑呢?天儿叫嚷着回来,又直说要坐小轿车的话。近来他常闹着要去武汉,显然是被教说过的。莘夕不理他,心里却恼恨大嫂他们。偶尔想到:如果这样由着他们教下去,就算我不放他去,等后他长大了,只有恨我的,再不要谈什么成材成栋的话!真有点儿撒手不管的念头,只不服气。天儿不怜她,早经是事实了,原因可不多半在她自己身上?她知道自己没有尽责,幻想使她疏忽了责任。她依然在幻想着,因为只有幻想能弥补悔意产生的空洞,令她感觉安慰一些。她对自己说:我爱上云峰了,也许从第一眼就爱上了他,简直是可以肯定的!他本身就是一道灿烂夺目的阳光,和我擦身而过时霎时照亮了我阴暗冰冷的心房。从那次起,他已经把光留在了我的心中了。我踌躇什么,犹豫什么?只管果断一点儿,就算他为此鄙视我——他会鄙视我吗?不会,肯定不会。他有一双可爱的能理解的眼睛,也定然会有一颗温存的能理解的心灵。直说吧,爱会给我力量。我太难受了,这么下去,我迟早会因思成疯,会因爱抱亡!不想死的话,就对他表明。这不是丑事吧?因这夜又倚在床前抱书臆想,不觉拾笔在《新.旧约全书》一处空白页面上胡乱写道:

春醒云鬓修,花蕊飞双头。鸟懒人怠时节,不须寻离愁。

无望有相思,偏把相思求。发髻儿失了结,且任思河游。

写罢细细一看,大臊,赶忙撕去这页揉了,扔到地上。想想又捡了,去塞在煤炉中才好。回头躺下看《雅歌》,极爱里头一些句子,不妨看着看着睡去。

次日大早醒来,天还并未亮。因翻了一下上锁的抽屉,想看看当年的一些个记事。竟有被遗忘的一些诗词纸页及又一题为《所在的与所见的》的短,揭开一页便有“他已明白所在的是个怎样的社会,所见的又是怎样的人事”这样的话语,忙抛开去不看,深怕看下去会自寻烦恼。

昏白的日光慢慢染上了淡绿色的窗帘。

鸡鸣已停,外面啼着清脆悦耳的鸦鹊声音。也有早起的人应和喧对。清晨的凉意渐渐重了,中秋节只剩小半个月就到。只是此年气候似乎与往年有别,夜间比以往凉,日间又不及往日一些时节的炎热,整体气温竟象是有所下调。这和全球气温逐年上升倒形成一个小小的反差。当然,也没人注意这点变化。日子永远是那么往下过,热点儿或凉点儿有什么关系呢?也许只会对庄稼产生一些不明显的影响,那也不知道是好是坏,反正无所谓。旱庄稼的收获季节真到了,这些天可得消停一下,不怕兰欣她们来打扰、吵闹。可一旦不来,又觉得有些儿寂寞。女人们都去忙各家的花生地和芝麻田了,赶着好天气把该收回的快收回,摘打干净,晒干,或卖或留下过年用。都怕突然变了天,下起连阴雨来,那就惨了,保不定到手的东西全霉烂干净。

昨儿莘夕去帮兰欣摘花生,尚听得兰欣象个老婆子似地嘀咕说:上怕初三雨,下怕十七阴,只要初三不变天就不怕落连阴雨了。莘夕对这种老经验半信半不信,但想着大家的热望,没半个人盼望下雨的,就宁愿相信为上。今天正好是初三,头夜看了电视中的天气预报,说是大部分地区无雨,尚让人心里打慌儿。此时拨开帘子看,天色好得很,又将是晴朗的一天。莘夕想:好像只要鸦鹊啼唱就是好天气;我也糊涂,想什么就结了,不合实际。心里突突地跳,坐在梳妆台前仔细地看了看脸,拿粉饼略扑了扑。眉眼好,不须描画。嘴唇,也不用抹唇膏。看着看着,不觉对自己一笑。一笑不打紧,竟发现眼角有一点鱼尾纹,她吓了跳,暗道:我可不“老之将至”了吗?手不觉抚上眼尾,轻轻揉起来。后来,正用冷水敷着,天儿醒来了,忙又去穿起天儿。她问天儿:

“去集上吗?”

“坐轿车去吗?”天儿反问道。

莘夕听了发烦,把他推在一边儿,骂道:

“什么德性!怪你生错了地方!成天稀罕人家的什么轿车,有志气以后自己去挣。没脸的东西!怎么你们薛家上上下下一模样的混帐可厌!”

“我要!”天儿一边哭起来,一边反嘴说,“我就要!”

莘夕怒得提起他猛抽他的屁股,骂道:

“打死你不解恨!我就不怪是谁教坏了你,你生成就是个没希望的货,做不成好人的,这也是你们家的传统!你真有骨气呀!不认错?不叫饶?好,打死你算了!我就是从来没打过你,放纵了你的缘故。今儿一齐补上!你犟什么?你才贴人心呢!你这个不知羞耻的小匪徒!你当一个个都那么好?谁知道他们有什么企图?你当你妈真没什么好的指望?我知道我也不用做什么美梦去,你爱去哪儿去哪儿。我只当没你的,只当你早没了!以为我怕咒你!”

天儿历来没见过妈妈这样生气地对待过自己,真是又吓又慌,又急又痛,早大哭了。莘夕终于丧气地住了手,气呼呼地呆望着他。他瞥了妈妈一眼,方收了声,仰着面“呜呜”地哼着,也不敢动,也不敢走。过了老半天,窗外全亮堂了,天儿才怯生生地问:

“不煮鸡蛋给我吃了吗?”话语间还夹着点儿火气。

莘夕也不看他,也不应他,不知想到什么难过事,眼泪涌出来了。她拿块湿手帕捂着脸立了会儿,放好手帕,出去到厨房里煮鸡蛋。天儿逊着跟出来,坐在堂下的小椅子上,望着地面不声张。莘夕在厨房里看见他那小模样,不禁又叹气,自问:他有什么错不成?孩子向好是天性,我却对他乱讲了些什么话呢?只他说话可恨,那样的口气,那样的神情!都是他们教的,怪不得他,怪不得他呀!当下心里生出对银梅的极大不满,也怨恨自己。总说银梅人好心好,到底还算是外人,我连自己亲娘都不放在心上,怎么就放心让她带孩子呢?她又是那么个愚昧无知的老妪!——想到底,要怪只能怪自己。她叫天儿过来,问他:

“你不记得我教你的一些话?我讲了很多故事给你听,你也忘了吗?什么叫‘廉者不受嗟来之食’?”

“我都记得,要我说吗?”

莘夕看着他,摇头说:

“算了,算了,你也不用说了。说了也没多大意义,你不懂。吃了鸡蛋,你自己去玩儿吧,随你好了。”

“不赶集去吗?”

“不去!”

莘夕烦躁得很,心里有些乱。过了会儿,天儿快要吃完了,她却又说:

“还是去吧。”

太阳才将出来,天色青卡卡的,似浮着些儿雾气。夜露凝重,树叶都潮湿地晃动着,水珠滑落下来,溅在土地上,了出“卜卜”声响。草坪的颜色也有小小的变化,如同承受着薄薄的霜花儿,原来每片草叶的尖顶都戴着一粒透明的玻璃珠,颤悠悠的。倘有耐心与细心去观赏一下光照下露珠的世界,自会发现一种意想不到的自然之美。粗心的一脚——立即象在雪地中踩出一行脚印一样,草地上留下了一行明显的深色的印迹。空气中流动着清凉的水汽,和人脸偷偷抚摩着。一年中当数最好的季节之一正在这时渡过。这时白天气温回升,利于农作物的生长;晚间凉意陡增,却并不冷,适于人们舒适的睡眠。这么美的日子可易过得很,身处其中是不易察觉的。秋易逝,冬天怎么会远呢?但在好时光中,估计没人会想那么远的事儿。早起人有的炊烟都断了,许多人家在吃饭,或端着碗就聚在一起的又有数人。她们预备赶忙一天收割芝麻、刨挖剩余的花生。吃了早饭的孩子们邀伙搭众地去上学,乱唱着电视上学得的流行歌曲。兰欣提了镰刀和挖锄来约老宋,她们的花生地挨着地角。看见莘夕去集上,兰欣说:

“我还指望你帮我摘花生呢。”

“我车去车回,耽搁不了多少时间。回来就去帮你摘。”

“我说着玩儿的,”兰欣笑道,“还剩不了一点儿,要多,我还捱在这儿等她?你去你娘家玩玩儿再回来不迟。”

老宋端着碗,边吃边说:

“莘夕,你爱吃煮的,还是炒的?要是吃煮的,现在就抓些回去。要吃炒的呢,等我晒干了再送给你。我今年种得多。花生是补血的,我看你该补补。”

“我不喜欢吃花生,费心了。”

“你不好意思,我帮你收下。算什么呀!你不只当她少收了点儿的?我还准备给你送半袋子过去的,慢慢吃。”

“看过中央台的天气预报吗?”老宋又问,“这几天有雨吗?”

“昏话!你看这天,不晴个十天半月才怪!”

莘夕依兰欣的话望了望天空,西北方似有云层隐着,便说:

“也不一定,中央台报着无雨,也是大范围内,你不曾听说局部会变天的话?这时的天也容易变,你们小心晒着的花生,说不准也有急雨下来。”

“是吗?”老宋说,“那我就听你的,今天不晒花生好了。兰欣,你晒了的吗?”

“我那边怎么晒?国栋偏选在忙时跑出去做工了,家里没个看着的人,晒在外面不净喂了东头那群肥猪?还有呢,不瞒你说,我们老三,这个不大干净(她亮了亮手指),她今年的花生种得好笑,跟没种有什么区别?长了一田的荒草,量她收得到手三斤花生!养的三个小王八又不晓得有多馋!一个比一个好吃,狗屎也吃得下三泡!我没人在家,把花生晒着,不是摆着让她偷?她又和丹莲一样,是个没脸没皮的货,偷了东西死不承认,除非亲手把她捉住!”

“思琴有那么缺德吗?”老宋笑着说。

“嘿,除了我们这几个和老何、老鲁,还会有什么正经角色不成!”兰欣自得的模样很令莘夕好笑。

“是,”老宋说,“真是对极啦!”

莘夕便欲走,听徐三娘的声音在说:

“你们三个快来,看我摘了多少地豇豆,各人拣一把回去。看看,多嫩多新鲜呢!”

看徐三娘,背了一只鼓鼓的蛇皮袋子过来几步,停下。三个人便都过去,见徐三娘湿了半个身子。原来地豇豆套种在棉花地里,豆藤把人许高的棉花树当作攀架生长着,摘地豇豆必得在棉花树丛里钻行,怪不得她如同淋了场雨一样,头发上也沾着许多半黄的杂草籽儿及碎屑。

“露水好重!”徐三娘把裤筒子拧了一下,水线往下直流,“今年棉花不怎么样,豇豆倒长得喜人,吃不完呢!我先已经腌了两大坛子,这时还正旺结。”

“晒些干货,过年时烧肉吃,多好!”兰欣说。

“这么多,又是赶嫩摘的,为什么不拿去集上卖?”莘夕说,“这样好的豇豆,至少卖到一块几一斤。你隔一天去摘一袋子回,这一大袋子少说有二三十斤重,能值几十块钱呢!”

“我哪里会卖东西?你说得倒是,我回去问问望云,看她愿不愿意去卖。”

兰欣和莘夕对望了一眼。兰欣露笑说:

“她好像是蛮会卖东西的,只怕不得卖这个。算了吧,只当没收成的,还去劳这神!不如在牌桌上把张子捏稳点儿。老家伙,你这些时的运气不错呀!”

“你快拿回去!屎八哥儿!这么挑三拣四的,一袋子不是一模样地鲜嫩?”

那两个人各人拿了一大把去。莘夕说:

“我快走的好,待会儿太阳出来晒人。老徐,等我回来了,自去你家拿点儿,怎样?”

“你想要多少就拿多少。我不在家也有望云在,我得去把那二升田的芝麻割回来。早炸壳儿了,白糟蹋了不少,不像往年,种了二斗多地的芝麻,光多的芝麻就卖了三百多块钱呢!今年得俭省一些了。”一路叨唠着回去了。

老宋不等莘夕走,就又说:

“你帮我带一两斤肥肉回来,好不好?我们那老不死的太婆又发馋了,在家罗嗦没肉吃呢!你也晓得的,烧烂的大肉块儿,她一顿能吃一大海碗!”

“你骇我!”莘夕叫道,“别的可以带,肥肉我可不愿给你带。”

“你明明晓得她是讨厌肥肉的,偏要她带这个!不能等一两天吗?我不信你们那老不死的捱两天不吃肉就会死掉!”

说笑了几句,莘夕到底拉着天儿离了湾子。在路上走了一会儿,才见驶来一辆车子,不是向前那个人,却是另外一张陌生得很的面孔,年轻,而且丑陋。谈好价,莘夕便抱天儿上了车。

到了集上,人流如常拥挤。莘夕问天儿去不去柳西。天儿仍说去。莘夕说:

“我们溜一圈儿再去,怎样?”

天儿也不反对了,就在人群中张望四下里的新鲜事物。莘夕间或抱起天儿走会儿,间或让天儿自己走路。转了小半条仁爱路,莘夕抱了天儿又问:

“想不想喝米酒去?”

天儿望着两边货摊、服装店的商品,却说:

“妈妈,我想尿尿。”

莘夕放下他,牵到一个小角落,帮他拉开裤链,一下子想到海生忘了拉上裤链的事,不觉好笑得很。天儿尿毕,莘夕便不问他了,带他朝米酒馆走去。她这时竟然并不心慌了,因为她觉得自己在白费力,见到他是不大可能的事儿,希望几乎不存在。莘夕想,也许只需要一点点渺小的希望就——太阳光照在米酒馆蓝色的玻璃窗上,反射着耀眼的色彩。米酒馆兼营酒席包订业务的彩色广告贴在大玻璃窗上,极为醒目,而且起到一点装饰的小作用。外面看得见里面,但不是太清楚。由里面看外面则一目了然。莘夕放慢了脚步,又故意去食摊上买了二个炸豆皮。她想:他若在里面,必然已经看见我了。他,在不在呢?——啊!不要让我失望吧!——但我真敢对他讲出心里面的什么东西?我对自己从来就没有太大的把握呀!思想和行动哪能统一起来呢?那么,见到他又有什么意义?也就不必害怕见到他了,只当又是一次极偶然的邂逅吧!——可笑,还不知道他在不在里面呢!

莘夕牵着天儿走进了米酒馆子。

这里的生意竟比以前清淡了许多,只有寥寥数人散坐着。

那张桌子没有任何变化,空着。

他没在。

莘夕舒了口气,和天儿对坐下。两碗莲子米酒端上来了,撒了极少的桂花末儿。她尝了一口,远比以前的强过。天儿先把莲子吃了,却不喜欢桂花。莘夕也尝了颗莲子,果然炖得极粉极透,便将另五粒挑给了天儿。对面的座位并没人,仍空着。莘夕止不住自己慢慢移过去的呆望的目光,止不住心里涌动的对旧日的怀念。她那么清晰地记得,从第一次看见云峰到最后一次云峰骑车送她回永福的每一点细微的情节,一直以来,那都是她寂寞时聊以**的丝丝苦意的药帖儿。有时她也觉得这味药恰似美丽的罂粟花,其果实虽可解痛,但更有贻误人的危险明显地存在。她又正像一个**上瘾者,愈陷愈深,已经无力摆脱自行伤害的铁枷了。她心甘情愿地放任着自己的思想、行为,从某种观点上来讲,就是自甘堕落。甚至她就这么想:对,我自甘堕落,还能怎样得点儿生活的快乐呢?快乐呀!所有的对与不对都因你而起!

从爱一个人而得到极大的快乐感觉,爱是否该对“错误”承担责任?爱若无错,你也该仔细分析一下“自甘堕落”四字的意义。莘夕不是个过于缺失理性的女人,只不过她拒绝压抑自己了。她憎恨既已存在的限制,更憎恨自寻的限制。在多少情况下,人更喜好恐吓自己、威慑自己呢?无论如何都是免不了后悔的,倒不如不计后果,放纵放纵本应自在的情绪,岂不合理得多?尽情畅想吧!只要不碍于旁人,尽量放松自己,让自己欢笑多一点,忧郁少一点,对社会也是大有裨益的。莘夕喝着米酒,记忆起云峰的最可爱的表情、最得当的言谈、最迷人的动作、最爽净的衣着。米酒真甜,但口中的甜美怎么比得了心中的甜美呢?

他的笑,像洁白的百合花绽放在阴冷的山谷,象灿烂的流星划过幽黑的天幕;他的眼光含着她从未见过的镇定、温存,充满柔情与**;他的平静的面容,比世上最值得尊敬的一个父亲的面容带更可亲得多。这么一张面孔,是永远做不出可憎表情的,尤其是微然而笑时,呀!——(毫无疑问,莘夕此时将云峰当成一个完人在爱恋)“生活优越,心灵匮乏”,他的话岂无道理?物质与精神想要达到一致是多么艰难。他说:“以前我以为这世界很大,今天一看,竟也小得很——”世界可不很小么?人,尤其是女人,狭在里面,何以得见更为广阔的视野,又如何得以奔驰于更大的天地?永远都是那么一个乏味的小圈圈儿,转过来转过去,人在其间,正像玻璃罩住的呆头苍蝇,不能自由自在地抖翅振飞。撞破玻璃杯吗?秋日春梦,无异于自取灭亡。一群细胞组织的力量是多少微弱有限啊!甚至不足撼动任何对其加以限制的生活法则与精神条约。她又想起所做的那些梦,及那个最不可忘的双重梦来。

——“不认得我了吗?我可不是个虚空的影子呀!”——你怎么会是个影子呢?你比一切都更令人感觉实在!

——“过分的清楚使感觉变得陌生。”——难道果真会是这样,以至于我不自觉地在避着你?而我每天都渴望看见你,只是看见你就够了!这即所言“矛盾”二字!与你打了多少古怪的机锋,这时虽忘得差不多了,但其大略意思还并未忘却。你似乎说是在试探我,总不太明白是什么指意。虽然梦多半是散乱无端的,又易陷于离奇复杂,但不希望你的出现无由,又极希望梦中你之言论不仅仅是我因思而成。你提醒我不要忘了的那个梦,不正是我所做过的?那么恣纵幸福,无所顾忌!特别经你的口说出来,竟如此地激动人心!一件令我羞臊的事,却被描述得像首美好的诗歌,听之悦耳,思之怡神。是我巴望你能有这样的思想吗?你会有吗?你最后说:“你的冬天来了!”可是有什么预示?或是劝我忘了你,让这事情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去?警告我不可饮鸩止渴?就算是“鸩”,我有无机会“饮”呢?

易莘夕想得如此之多,我们尚不能更细致地依实描写出来。云峰的模样,且不说在她的心里出来过多少次,简直就固定在她心里了。凡所见过或没见过的姿势、动作,表现在他身上都堪称美仑美奂,优雅无缺。莘夕呀,她哪里还能抑制住自己的感情呢?

一个淡淡的影子印在桌面上。

外面的天空迭起了云层,云影遮了太阳。桌面上的影子又几乎没了。莘夕听见天儿在笑,他的豆皮快吃完了,米酒也喝了大半。她看见他仰着脸冲外笑着。谁?!莘夕心里一大动。可她不敢急速转头。在所有场合,她都迫使自己表现得从容不迫。她突然有一种坚定的感觉:她马上就要见到日夜思念的那个人了!在浓香满溢的米酒馆中,在气味百样的人众里,她分辨出了一股与众不同、早令自己魂牵梦萦的体息,那种体息已于数月前就占据了她的意念。她相信,世上绝没有第二个人有此气息了。灵敏的嗅觉和敏捷的感觉在刹那间使她紧张了。她的脸涨得绯红,心儿发狂地跳着,好像听得见自己血流的声音了。呼吸如此地促迫,根本无力掩饰。幸而身处人声鼎沸的场合,不仔细察看,没人发现得了她的异样。她不知道自己的模样有没有达到自我感觉良好的境地。头发有没有乱?嘴唇应该涂红一点儿吗?衣着俗气不俗气?她后悔没穿那条暗绿色的长裙。皮鞋,这双皮凉鞋太旧了,不如穿那双绣花布鞋好看。

她迟疑了十分之一秒,想装作无知无觉。

这主意马上改变了。她转过头去。

她看见了云峰。

云峰含笑看着她。

看来她非常惊讶!她以惊讶掩藏内心莫大的喜悦。他的脸上却只有喜悦的表情。这令她松了口气,心落下了半截儿。她仍然望着他,微笑着,可能期待着他开口说话。但他忽而笑了,偏又不做声,走到她身边儿坐下。她和他,彼此在对方的笑容中感受到了什么呢?他们都看到了一种特别的情感浮现在自己爱慕的人的脸上,这种情感包括温馨、愉悦、友好、信任、尊重。只有一点不敢十分确定的,就是爱——确切地说,应该是被爱,被对方所爱。即使不是像他们这样两个敏感细致的人,若敢盲目自信,也不免沦为无耻自大之流。谁胆敢不假思索地认定别人爱自己呢?爱是自行作主吗,恰好也说明被爱并不随人心愿。你认为她很与你合拍,她心中自有一个更合拍的,你能限制别人怎么去想?觉得全天下只有你配得上她,她却不加于你青眼,你就死了不成?你装出一副死去活来的丑相来就能扭转她的航向?基于上面相类似的想法,莘夕和云峰都不会随便将“爱”字说出口。况且,说句不怕见笑的话,在汾镇这小地方,还没有几位先进分子会涎着嘴脸对异性说“我爱你”之类的文艺腔调。也许都想说,又害羞,遂干脆不说好了,以“喜欢”代之。“喜欢”变成一个混淆视听的词儿。示爱的表情及动作,往往笨拙而可爱,欣赏性很强,这大概不独是汾镇人恋爱的特征。

沉默不是天儿打破的。沉默的时间也不长,就那么一、二分钟,但对于莘夕和云峰而言,这一、二分钟比以往任何一天的时间真还要长。看一个人只要瞬息之间,这一、二分钟怎么不分配到过去的每一天中呢?对他同样如此。不是受过此刑的人,永远明白不了其中的涩苦滋味。叹息无声,却几乎是同时的。莘夕故意把自己的思想转移到天儿身上停歇,她奇怪的是天儿对云峰的好感。要这个小男孩儿对人产生好感可说是极不容易的,可他打开始就喜欢云峰了。他一直朝云峰挤着笑眼儿,作小怪相,好像想要吸引云峰的目光。云峰只好回应他,不得不先开口说话了。莘夕立即想到薛平,他有这么讨人喜爱吗?这一位要是那一位该多好!就这样,在别人看来,还不定会以为是——她只觉得面颊发热,不敢拿手去捂,看着他的眼睛说:

“你难得来一趟集上吧?”

“我吗?”他睁大眼睛看她,她忙转开眼神,看他的耳朵、头发,“你见我少来?你常来或是每天都来?”

“我也少来。”

“那你怎么知道我少来呢?”

他的口气并无诘难或逗乐成分。莘夕不知怎样回答,暗骂自己漏了嘴,眼光又扫了一遍他的眉、眼、鼻、嘴,听得他接着岔开说:

“我差不多天天都来喝米酒。知道为什么吗?”

莘夕笑着摇头。

“因为——记得有一个人说要请我喝米酒,我才天天来这里等的。”

“我倒忘了,”莘夕抱歉地说,“这回请你,你多喝点儿。”

有一股危险的潮水在上涨,危险中掺满甜美。“小心呀,莘夕,不能往里跳!”她听见一个声音在警告自己,“快离开!快离开!”

她不想。真的,她不想。

她迟疑了一会儿,说:

“我们快吃好了,要走了。”

“我刚来,你就要走?请客也该陪陪吧?天儿陪我吃,好不好?”

“好,”天儿说。

“天儿!”莘夕对儿子皱皱眉头,“你吃得够多了,不要不知饱足。”

“那我们去柳西吗?”天儿离座了,问,“我们走吗?”

莘夕无奈地站起来。她对云峰笑笑。云峰也站了起来。她后悔带天儿来,好不容易见到他,才多大一会儿就——云峰要跟她一路走,说早吃过的。他什么也没吃。莘夕情愿和他走在一起,只是眼下赶集的人多,怕湾里人看见他们两个走在一起,免不了闲言碎语。可怎么能拒绝他呢?又哪知他对别人是不是像对她一样随和友好?或对她无外有点儿好感,没有其它意思?她心思极乱,想得过多,感觉一边是甜蜜,一边是痛苦。

二人并一个孩子走出了米酒馆,拐了一个小街角,才算走出了米酒馆的胖大嫂和瘦老头的狐疑的视线。云峰抱着天儿走在稍侧前方。莘夕在后看着云峰,觉得他更像一个爸爸,和蔼而不失严肃,全无嘻皮赖相。一阵幸福感蓦地注入了她的整个身心。她多么渴望这个男人就是她的丈夫、她儿子的父亲啊!他是那么可亲又可爱,对她而言,恰如一座温柔壮美的大山,足以让她依傍一生。他那温存的眼神,可令人抛弃万物一切。他的高壮的身体和健康的肤色,清新的体息,让人疯魔,让人止不住萌发狂想!什么也不用说,只要能与他并肩一起走着,走在一条永无止境的大路上,生活也就无所抱怨了。婚姻多么可厌!为什么可厌呢?对象选择错了。原来婚姻也是可能以一种相当美好的形式存在的。错失了这种可能的女人,如何不对未来产生痛苦而繁生幻想?没有真正能缓解痛苦的良方,她的爱憎将愈演愈烈。爱一个人不可止歇,日深一日,哪禁得再让她面对?而他又是如此完美,并非她想像的产物。可她本能地又对自己的行为思想感到羞耻,若不是取得的婚姻太令人丧气厌倦,至于这样莽撞冲动?好不容易花了几年时间才冲淡对丈夫的极度蔑视厌恶,这一下子,她不由得不再次审视起她那个丈夫来,尽是缺点与丑恶之处,甚至不值得同情。于他这种人,无所谓对得起对不起。

她快完全丢掉理性了。可见她不是个适合于实现她那庄严崇高的理想的女人。她并不适于当作家,这可以从她那几篇中的易于偏激处看得出,尽管她自觉不差。当个浪漫点儿的诗人还差不多。偏偏她对现代诗全无兴趣。既然没人能指出她的缺点,帮她改正一下生活观点,我们在这里也只能替她祝福了,假如祝福真能生效的话。通常像她这种理想过高的女人,在四十岁以后如果还看不见自己的成绩,又能自行打破幻想,那才算是安全了。所以,莘夕还处在危险状态中。

乌云遮了大半个天空,燥闷闷的,似乎就要落雨了。莘夕望了几眼天空,心里生长起铅云般厚重的愁绪。两个人心思各异地走上了兴孝路,都没有言语,好像都有理由不做声。各人又都以为对方不愿做声,故而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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