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有暮色的黎明

《北方有暮色的黎明》

尾声·谢谢你曾经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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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在世,最温暖不过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遇见久违的感动。

追光旅行结束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总感到,回去的路要比来时快很多。船返航至挪威诺尔兰郡,我们来的地方。我和大豫要从这一站下来回家。临走的时候,来了好多船员,他们都来这里送大豫一程。

“再见啦兄弟们,”大豫眼里闪着清澈的光,转身,冲他们挥挥手:“我们要走了,后会有期!”

“你们还会回来吗?”Peter穿过人群,来到大豫身边,不顾寒冷,把手套摘掉,握住了他的手。

大豫笑了,笑的很无奈:“这不好说,我们还真不一定会再见面。”他苦涩的笑着,摇了摇头。

我一怔,眼里好像进了沙子。

“会再见的,我们一定还会再见的。”大豫把手抽出来,拥抱了Peter。“等再见面的时候,你们可得请我喝酒。”说完,他把我推到Peter面前:“如果我回不来,就让她替我回来看你们。”大豫说着,眼里满是自豪和爱惜。

我木讷的点了点头,在不为人知时,酸了鼻腔,红了眼眶。

下船,离开海港,我们要踏上回家的路。

汽笛轰鸣,巨轮在视线中渐渐变得模糊,隐没在白雾四起的海面上。

天空又一次下起了雪,自从我们来这里后,雪就没停过。

“我们走吧,”大豫拍了拍我,把我从自己的思绪中拽了出来:“该回家了。”

是啊,该回家了。回到远隔万里的,我心心念念的祖国。我们该回家了。他的手有点无力,也许是昨晚没休息好的缘故,

我听见他半夜咳嗽的声音。

这一回,我们没有再继续乘坐雪国列车,而是直接乘坐普通列车一路赶到奥斯陆。大豫要送我回家,然后他要接着开启一场新的路程。

“你要去哪?”我问他。“你还要去国外旅行?或者是去国内的某个地方?”

“心安是归途。”大豫回答我。

嗯,还是以前一样,说了,但又没完全说。

不过这次,听到他这个回答,我竟感到些许亲切。

“你热爱自己的故土吗?”

“有故人的地方,都叫故土。”

……

“叔……”

“嗯?”

那是我为数不多喊他叔叔的时候。

“我们,我们还会再见面吗?”

他笑了,蹲下,一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往后很久,我们都不会再见。但重逢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他伸手擦干我不争气的眼角:“就像我说的,你要对一切怀有期待嘛。”

大豫是一个站在谷底仰望星空的人。

“嗯!”我用力地点了点头,含着泪微笑出来。

“那约好喽,”大豫抬手,向我伸出自己的小指:“再见面的时候,你要开开心心的哦!不许再哭了,本来挺好看的小姑娘,一哭把脸弄的像个瘪了的包子。”

“那你也答应我,少抽烟少喝酒。”我笑了,拉住他的小拇指:“我已经开始期待我们再见的那一天了。”

“是的孩子,我也是。”

他看着我,双眼清澈的就像是两汪见底的湖水。

飞机上,我俩话都不多。我一直低着头,什么也不肯说,也不想关注其他的人和事。大豫则是在极力克制自己发病的痛苦,他不想任何人因为自己的事收到牵连和影响。途中,光是止疼片他就吞了三次。后来,他实在是忍不住了,猛烈的咳嗽起来,咳出的血溅到了袖子上。在旁人惊恐的眼神中,他死死掐着自己的胸口,惨白的脸,颤抖着站起身来,然后镇定的用英语告诉惶恐不安的空乘:“没事,我去洗干净。”

大豫回来了,袖子上带着未干透的水印,和他在莫斯科机场袖子上的水印一模一样。

年轻的空乘估计是第一次见到这个情况,她显得不知所措。大豫拒绝了她为自己寻找乘客中的医生这个请求。

“没用的。”大豫身子一软,瘫在座位上,他已经无力再乐观下去了:“就算是找了医生也没用。”他眼里透着绝望,把头扭到另一边,“要死的人活不久。”他凄惨的微笑着,嘴角还带着血丝。大豫看了一眼手表,扭头,又恢复了沉默。

我咬着牙哭了起来,这一次,他没有安慰我。

是啊,他凭什么安慰我?和他相比,我这点无关痛痒的“青春期的烦恼”又算什么?我又哪敢让一个每天都要和死神相处的人过来安慰我

过几年之后,我失去的可能只是青春,可是大豫……

我不敢想下去。我没有大豫那么豁达的心胸,我怕死,我也害怕他会在一瞬间离开我。

他不是神,他只是个重病在身的中年男人,他是我叔。

我起身看了大豫一眼,他又没了声音。小桌板上摆着半瓶矿泉水和一板被打开的药。大豫应该是吃了药,不难受,睡过去了。

握住他的手,我好希望时间能过得慢一点。

哪怕慢一点也好。

飞机降落在首都国际机场,我们要各自踏上不同的旅程。我要回到自己日思夜想的家,大豫则是要去北方的另一个城市。他说,自己年轻的时候曾在那里住过很长时间,所以,想在余生里再去一次那个地方。

“我喜欢住在冬天能看雪的城市里。”他笑着说。

“你还会像以前一样的四处旅行吗?”

“可能会的,流浪的人四海为家。”

“好啦,我要走了,你保重哦!”尽管我多次强调不要他来送我,但是大豫还是强撑着难受把我送到了候机厅。我爸妈还有大概半个小时才能到,所以我要在这里等他们一会。

“再见啦,我先去买机票了。”他转身走。背后是一片涌动的人群。

再忍下去没什么意义:“大豫!”我喊了出来。

他站住,回头。我们两个彼此之间已经有些距离,各自成为川流不息的人群中静止的点。

“我等你回来,我等你回来找我。”我再一次哭出了声,嘶哑着嗓子。

大豫点了点头,因为我们彼此已经有了距离,再加上机场嘈杂的环境,他没有喊,只是冲我摆了摆手。然后,迅速转身,在我逐渐被泪水充盈的视线里,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

我们告别,沉默,没有多余的字,连一句再见都没有。

北极之行结束后,我和大豫都回归了最初的生活。我还是个初中生,继续承担着成长的负担,还一边幻想着自己什么时候能在背上生出一双隐形的翅膀,一边深切的感觉到自己一生终将一事无成。我还是爱做梦,幻想着自己什么时候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作家,偶尔还会写歌词,画点漫画什么的。大豫则是选择留在中国北方的一个边境城市享受时光。我们都在认真地生活着,努力在永恒的平凡中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活出自己的样子。

和大豫一起去北极是2017年伊始的事,这一年,也在沉默中结束了。现在的生活比以往更加平淡,人越是长大,简单的快乐就越来越奢侈。这一年,我记住了很多人,却也忘掉了很多事。但是去北极的记忆却一直眷留在脑海里,给我平庸无奇的生活增添了几分不同寻常的色彩。

是啊,我有一段追寻北极光的日子。

回来之后,我再也没见过极光,再也没见过这样的暮色黎明。

后来,送走了2017年,我又开始2018年的征程,书写自己一生最平凡的故事。2018年夏天,我终于如愿以偿地考上了高中,也算是摆脱了“成绩不好的坏孩子”这样一个标签。我也开始好好生活,认真对待生活,因为没有什么事是比好好活着更重要的,这是大豫教给我的道理。开学之后,生活更加紧张,考上高中的骄傲很快就被高考冲锋压了下去;与单纯的快乐一样,休息时间也变得无比奢侈。在偶尔的闲暇里,我最大的乐趣就是给大豫打个电话。不管他在干什么,也不管他那里是什么时间,他都会立刻接起我的电话,然后彼此幸福上一小会。我也不过问他现在在哪,只要心安,那纵使天涯之大,他的世界也处处归家。我也不会再在电话里和他吐苦水了,而是会主动讲起生活中的趣事,或者一个笑掉大牙的笑话。就像他以前一样,把快乐带给我。

还是一样,不管我说什么,大豫都会认真的听着。我也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通话时间。人真是奇怪,眼前人还在的时候,往往不知道珍惜。当眼前人变成了镜中人时,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来要珍惜。

我就是这样一个典例,我后知后觉,迟钝,多情,总是被人群落在后面。在他们挥手的时候,我以为自己还有很多时间,我真的以为自己还有很多可以浪费的时间。

我俩聊的话题也无非是“我在学校发生了什么”,“他最近过得怎么样”。

当然,大豫的身体依旧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一开始大豫还能嘻嘻哈哈的回答我这个问题,到后来,就连他自己都坦然承认:“少遭点罪就行。”

“你放心好了,我没那么容易死。和癌症的斗争还长的很呢。”

“那你可要赢啊,这场比赛,你必须赢。”尽管结局也许早就已经是注定的,但我还是这样说道。

大豫是我见过面对死亡最为坦然的身边人。他难道不怕死吗?他当然怕,没有谁不怕死。但是勇气是可以战胜恐惧的,就像大豫一直乐观积极的面对根本就不快乐的生活。也许,死神迟迟不敢对他下手的缘故就是大豫一如既往的乐观精神。

“身体已经病了,不能让自己的心态再病下去。”他在日记里这样写道。

他是我的叔叔,更是我的老师。他教会了我怎么去面对生活,他教会了我怎么去看待死亡……

生命就是这么脆弱,通过电话里那个一天比一天远去的声音,我渐渐地感觉到大豫定会离开的事实。

原来,说再见就是一瞬间的事,明天和意外谁会先来,这永远是个等待揭晓的谜题。也许一声再见,就真的再也不见。也许一次告别,就真的永远相别。我放下曾经的桀骜不训,俯首认错,开始好好和父母相处。

我多希望,上天能看到我的改变,能把时间放得慢一点。

可我是错的,时间绝对不会因为一个浪子的回头而放慢速度,依旧是永不改变的行进着,苛刻到不愿留给我一丝一毫的时间去告别昨天,告别我爱的人。

大豫不在了。

和癌症的斗争,他输了。

收拾东西的时候,我才发现大豫几乎没留下什么。所有的遗物整理起来也不过一个纸箱子大小。里面有几件他最常穿的衣服,一本签满了名的诗集,还有他从大学到最后时刻的所有日记。

大豫不喜欢麻烦别人帮自己办事,很多东西是他生前就收拾好的。留给我们要去整理的,也不过是一些衣物。

我翻着本子,仔细查看着他从年轻到最后时刻的所有故事。字里行间都能看出来他对这个世界的热爱和不舍。他来过,我能记得。

一时间无法接受现实的我情绪几近崩溃,那时候我正在学校住校,得知消息后差点晕倒在课堂里。但是我只是找了个朋友哭诉了不到五分钟就强行把情绪咽回肚里。拼命忍着,不能对着外人表现出来。虽然,看外表我依旧云淡风轻,但实际上内心已经是防线崩塌。我时常会在梦里哭醒,然后就这么一直呆坐着直到天亮。我拼命克制着自己对大豫的想念,拼命克制着自己回忆我们在一起旧事的想法。对我来说,和大豫的离别不是最伤感的,而他留下来的那些回忆,才是真正让我痛不欲生的源泉。

谁也别和我提大豫的名字,也别提我俩在一起的事。别问,问就是我想骂你。

失去的意思大概就是,我习以为常的那个人,再也不会出现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多好。有些人坐飞机就可以见到,而有些人,必须坐时光机才能见到。

可惜,我没有时光机。

天知道我花了多长时间才从这场噩梦里清醒过来。也不知是什么时候起,我发现自己好像没那么难过了。就算是有时候会想起大豫,我也是由一开始的撕心裂肺变成了现在的一句:“唉,可惜了。”我也不抗拒别人和我提起大豫了,甚至连我自己都会偶尔的提起这个人。可以说,他的死,没那么刺激我了。

对于大豫的死,我平静下来了。

有时候,我会想好好的发泄一下,拿大豫当借口,狠狠的发泄一下。但是我感觉到,当初他去世的那种悲恸已经烟消云散了,就算是拼尽全力,也很难再从他的回忆里挤出一滴眼泪。

我这是怎么了?难道我就这样把他给忘了吗?

之前我拼命克制自己不要回忆任何和他有关的事,拼命寻找着证明我们曾经在一起的凭据。如今,就算是我拼命回忆,也找不出任何曾经的感动点。

回忆就像是透过冬天有雾的玻璃窗往外看,一切都模糊失真。大豫也从我的记忆里渐渐的走了出去。与其说是时间治愈了我的悲伤,倒不如说是我自己把他忘了。

我也没有梦到过他,大概是大豫知道我怕鬼,所以从来都没有来我的梦里看过我。

真的,你所畏惧的每个鬼,都是别人日思夜想的人。

周围的人都在劝我,劝我不要把这件事看得那么重。这就是一个自我疗愈的过程,谁都会有这样的一天,不管是谁,也都会被遗忘,都会有彻底和这个世界分离的日子。

确实,回忆中的每一幕都无比清晰,只是那个陪我长大,伴我远行的人,他的面孔渐渐模糊,到最后,就连身影也渐渐淡去。

我累了,忘了就忘了吧,一直自责下去太累了。

忘了就忘了吧,我记得有这样一个人,就不算我忘了他。

就这样,日子还是一天接一天的过着。我追随着成长的波流,见证着无数次离别。还是那样,记住了很多事,忘掉了很多人。本来我以为日子就要继续这样下去,直到又一个深冬的寒夜。

已经过去一年了,啥感情也都淡化了。

冬天太阳升的晚。那一天,我因为某件事一直从黄昏熬夜到天亮,偶然间望向窗外,竟然看到了谓之壮观的黎明时分。太阳的光芒在楼宇之间隐约展现,旭日东升,白日将至未至,金色的光芒渲染了一片天边的云彩。

这,同样是暮色的黎明。

这是梦吗?自北极回来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暮色的黎明。

可这真的是梦吗?难道是我通宵熬夜太久出现了幻觉?

我在哪?看着眼前这片暮色的黎明,我出了神。

打开窗户,寒流猛的冲进屋内,和蒸腾着的暖气撞了个满怀。我拥抱着它,感受着刺骨的温度。我把手放在外面结了冰的晾衣杆上,寒意如电流一般顷刻间贯穿全身。寒夜的冬风抽打着我的面庞,一次又一次试图将我从那个朦胧的梦里唤醒,却一次又一次的让我更沉浸在那个无比真实的梦里。此前此景给我造成一种错觉:我站在从北极返航的船上,眼前就是这一片暮色的黎明。“天边出现了朝霞一般的色彩,冰原被镀上了金辉……”我仿佛又看到了冲破极夜黑暗的耀眼光芒,我仿佛能触到天边亿万温度的空中烈焰,我仿佛还能听见人群中未散尽的声声呐喊……是的,这一刻,我就站在从北极返航的船上,我身边还是那些激动不已的旅客们,现在,我们正一路追随着北极光在大海上乘风破浪。

是的,我就站在北极返航的那艘船上,我还是两年前的自己。

这么说,当我回头……

是的,就是这样没错。当我回头时,身边站着的,仿佛还是那个历经风雨却笑容依旧的,铁骨铮铮的汉子。

没错,叔叔他确实是定格在人生的暮色,但是暮色却同黎明一样,沐浴着太阳圣洁的金辉。一个意味着开始,一个意味着结束。但也可以反过来理解,黎明意味着黑夜的结束,而黄昏代表了新一天的开始。

死亡是另一种形式的新生,因为黄昏过后不久,就是黎明。

回忆如潮水般涌来,我被淹没其中,却不觉压抑窒息。从前的一幕幕串联成一部即将谢幕的电影,诉说着我们的悲伤与欢乐。泪光晶莹,闪耀着最初的光芒。一片朦胧之中,我看到两个孩子,相约在十字路口,说笑打闹着。

我多想再喊他一声大豫,多想再听他唱几首不成调的曲子。多想再和他一起旅行一次,多想再见他一面,哪怕一面也好。曾经,我们有许多许多的“多想”,而现在,我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如果可以,我多想跨越生死去拥抱你。

如潮水涌来一般的回忆渐渐散去,留下一地贝壳一般星星闪烁的沙砾。

我弯腰拾起一粒,端详着。我记得他,他是大豫,是我最亲爱的叔叔。

恍惚间发现,自己能想起许许多多有关他的瞬间了。我一直都记得他,我也一直都爱着他。他是我叔叔。

回忆着这些瞬间,我发现自己脸上竟带着笑。

我想起,多年前初见,他将我抱起,满脸的惊叹欢喜。

我想起,在他意外惹出麻烦后,满脸歉意的可爱模样。

我想起上野公园那片漫天的殷红,花瓣如雨下,他同我静默。

我想起他沉睡时的鼾声,想起踏过雪地后带着冰霜的马靴。

我想起,人前一向乐观坚强的大豫,在一人独处面对即将逝去的生命时发出的感叹。

那夜他身上落满了孤独的雪。

我还想起了他陪我共同度过的每一段阴暗的时日,而那些光明,亮如白昼的日子,我几乎无法昂首仰视。

我发现我还记得,而且是永远记得他为我渺小的生命带来的慰藉,带来的惊喜感动。

书架上摆着一本泛黄落灰的日记本,那是大豫的遗物,后来就一直摆在这里,谁也没有去动过。

我拿出那本日记,翻开。经过时间的洗礼,笔记本上的字已经模糊不堪,只能在依稀可辨的字里行间探索这个年轻人的曾经种种。

“我家宝贝出生了,以后我也有自己的侄女了。”

落款是2002年10月24号。

如果我没记错,那时候他应该只是一个愣头青。我也不过还是个襁褓中的婴儿。

而现在,那个婴孩长大成人了,而笔记里那个年轻人也已经提前去了彼岸。

是的,我们终将老去,而回忆永远都是年轻干净的模样。

往事不堪回首,岁月悠然漫长。

有人问我为什么和大豫的感情如此深厚,我想,很有可能是因为儿时生病,在爸妈搬起砖头没法抱我放下砖头没法养我的两难境地里,他把我接了过去,带到他身边,直到我康复。

我试着回忆起他原本的样子,而不是记忆里那个为了安抚我无尽的悲伤而被创造出的角色。

我不再拼命的寻找证明我们曾经在一起的凭据。对于这个问题,我想我已经找到了答案。

时间过得越久,美好的回忆就饿越深沉。当我终于打开那扇天窗,让阳光照进来时,当行为与宽恕最终抚平了心上的裂痕后,我就越来越有这样的体会:

记住他原本的样子,

就是证明我们曾经在一起的,

唯一的凭据。

成长就是一场声势浩大的别离,其他所有人都会带着他们的梦想陆续离场。但是,每一场比别离的背后,都是一段珍贵的感情。每当我回忆起这一切时,便不由觉得满心欢喜。

暮色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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