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成为中兴名臣

《大唐:成为中兴名臣》

第4章勇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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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出城的兵马数量不少,三四百骑曳落河打头阵,数千名步卒紧随其后,浩浩荡荡,阵势恢弘。

阿史那承庆亲自坐在城墙上督战。

刘正臣倒提着陌刀,冷声一笑:“他们是要试探我们的强弱,要是骨头硬,或许也就不啃了,要是骨头软,必然被吃得渣子都不剩——所有人,跟我冲锋,不把他们打回城去,绝不后撤——杀!”

赵铎站得高高的,借着身边的火光望着拿两千名卢龙兵,朔方军把对付骑兵的武器全都留下了,刀盾手和长矛手相互掩护,形成一个巨大的锥形。

刘正臣首当其冲跑在队伍的最前端。

轰——

双方撞到了一起。

刘正臣倒拖着陌刀,面对那骑兵不足三步,才猛然向上撩起,尖锐的陌刀从马的胸腹向上,径直划破了喉咙,鲜红的血液伴随战马的嘶鸣洒了一地,马上的骑兵自然也滚下下来。

立刻有横刀从刘正臣身侧袭来,一刀结果了那人。

而就在这片刻功夫,那柄扬起的陌刀又重重砍下,将另一名骑兵大腿上的护甲狠狠砸进了肉里,那人惨呼一声,被紧随其后的长矛刺中没有防护的喉咙,瞪大眼睛栽下马去。

刘正臣的功夫不如颜从迁那般巧妙,却是他行伍三十年的精髓,一招一式,大开大合,刀刀都不落空。

他们很快杀到了火光照不到的地方。

赵铎耳边只有隆隆的战鼓声,如同打雷一般。

他虽然看不清楚形势,但那些士兵却是可以看见他的,手持大纛之人,通常也担负指挥之责,乃是军心凝聚所在。

不过,这是夜战,又是刘正臣亲自带队,自然不需要赵铎做什么无谓的指挥。

他知道自己站在这里的意义。

想要从此地通过,除非砍倒这面大纛;想要砍倒这面大纛,除非杀光所有的卢龙军!

执纛在此,是刘正臣对他的保护,也是信任。

曳落河没能在第一次冲锋中占到便宜,很快四散开去,形成新的锋矢向卢龙军侧翼撞去,步卒也跟他们接上了火。

大刀,长枪,战斧,什么都不用看清,只管往前面的人身上招呼,即便是砍错了,也管不了那么多。

夜战远比白日的拼杀更为恐怖和残酷。

刘正臣被斜刺着飞来的大斧砍在了腰上,他猛地吐了口血,反手一刀,将战斧主人肩的膀削了下来。

“杀杀杀!”

鲜血不会让真正的男儿感到害怕,他用了更大的嗓门吼叫。

周围的卢龙军士卒跟着怒吼起来,他们占据着上风,那些步卒数量虽多,却不是他们的对手,曳落河虽然单兵战力强悍,却输在数量不多。

本以为长安失陷的消息会让唐军士气低落,却不料这些唐军比起白天更加不管不顾,宛如失了智的疯狗一样。

阿史那承庆牙都要咬碎了:“拿我的铠甲来,我要亲自冲……”

最后一个字还没出口,便被弟弟阿史那从礼打断:“不可!”

“有何不可,史思明和河北拉的新兵已经到涿州了,即便他们全是步卒,速度比我们慢些,明早之前也能到达。等他们来了,我们还有什么功劳可拿!”

阿史那承庆已经被城下的颓势撩得暴跳如雷,也就是亲弟弟说话他还听一听,换了别人,早就一巴掌扇飞出去了。

阿史那从礼比哥哥可要鸡贼得多,否则他也不会忽悠曳落河和幽州兵去打头阵,即便城下全军覆灭,他们自己其实也是没有损失的。听见阿史那承庆的话,他不由得很糟心的叹了口气。

老天给了大兄勇武的体魄,也给了他还凑合的脑子,偏偏没给他有远见的眼睛。

“兄长,您是突厥的可汗,草原的帝王,并不是大燕皇帝的臣子,又何须要他的什么功劳呢?”阿史那从礼淡淡的说道。

这话如同一桶凉水,唰的让阿史那承庆冷静了下来。

“你的意思是……不打了?”

“不是不打,而是要选择时机。等到史将军他们从合围过来,咱们再开城冲锋,必然能大获全胜。现在月黑风高,视线不明,我们已经试得唐军士气的并未因长安之事而低落,此时出击不是明智之举。”

“那休谟的仇……”

“当然要报!他们全是步卒,我们都是骑兵,即便让他们先逃,也逃不出我们的手掌心。即便是逃进了燕平城,有史思明的三万大军还怕攻不破?到时候我们要赵铎人头,他们要那十万石粮草,合算得很。”

阿史那承庆确实也不傻,他沉默着坐了回去,开始冷眼看着城下的激斗。

他一冷静下来,城下激斗的幽州兵却冷静不下来了。

说好他们打头一阵,同罗骑兵会紧跟在后,冲破了唐军的阵地便可以与是河北来的燕军主力会合,前后夹击,轻轻松松就能捞足功劳。

可他们眼看都顶不住了,那城门依旧纹丝不动。

幽州兵有点慌,但那几百骑曳落河心里却没有半点波澜,他们出城之时便知道这是一场死战!

他们注定不可能去与其他的曳落河会合了,他们的主帅,教官,首领李归仁已经死了,就死在这些唐人手上,与其沦落为阿史那家的次等人,还不如要杀了这些唐人替大王报仇!

“后退是死,前进或许还能有所活路!”

曳落河们使劲大喊,企图鼓舞身后那些幽州兵的士气。

想法是不错,但那些幽州兵完全听不懂他们口中那些杂七杂八的部落方言。

趁着夜色,开始有人逃窜,然后越来越多。

刘正臣敏锐的察觉到了这一点,立刻向后面的锥形阵传达了新的命令。

锥形阵轰然散开,变成数个小锥形阵,目标是那骑马的人。

没有幽州兵的掩护,曳落河成了城下最为突兀的存在,他们的阵型也被冲散了,战斗变成了捉对厮杀。

刘正臣无疑是战场中最为骁勇的战将,只要是高于一人的黑影在他视线里掠过,他便紧追不舍,或者砍人或者砍马,很快便已经斩落五骑。

城下的骑兵越来越少。

刘正臣那口提着的气总算是落了下去,范阳城里的兵也不多,只要这一阵能将他们的士气打压住,守到寅时便不成问题。

他收住刀,准备收拢士兵开始后撤。

说时迟,那时快,一根长槊“砰”一声撞在了他背后的铠甲,巨大的撞击力险些让刘正臣双脚离地飞了起来,他顾不上五脏六腑的疼痛,双手猛然用力将陌刀插在地上,脚下迅速扭转,让自己面对着来人摔了下去。

“刘客奴!”

来人是个蕃将,李归仁正儿八经的义子,这一千曳落河的主将。

刘正臣没有半分迟疑,举刀格挡,刀刃与长槊撞击在一起,陌刀被挑飞了出去,他趁势跳了起来,顺便瞄了眼那匹膘肥的赤色大马,马蹄上裹着几块破布,在如此嘈杂的战场里,这便足以淹没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马蹄声。

亏得他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干这种事儿,李归仁麾下倒也有些忠勇之士。

那蕃将一击不中,觉得在如此近的地方长槊并不好用,索性弃了槊,拔出弯刀侧身向刘正臣砍去。

出乎意料的是,刘正臣没有丝毫闪躲。

他毫不犹豫的迎着弯刀抬起了手臂,在感受冰冷刀刃划开左臂肌肤时,右手也已经拽住了那蕃将的领口。

“给我下来!”

他怒声大喝,硬是将蕃将扯下马背,重重砸在了地上。

他顺势跪在那人的胸口上,抡起拳头猛击那人面门,直到将那人整个脑袋都打出了白浆,才踉跄着站了起来。

“哼,现在可没功夫跟你算这些私人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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