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春

《醒春》

第二章 少年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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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名叫“卧龙”,不大,总计也就千百来户人家,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其中富贵人家与贫贱人家皆有,占二八之数。

经纬图上横七竖八,最亮眼的当属七条街巷,分别唤作醒春、冬去、迎福、守禄、长寿、怀仁、顾礼。其中除迎福和守禄两街巷外,其余街巷住的全是贫贱人家。

当然,这个“贫贱”是以身家钱俩儿多少为依据的。

王秋明和楚楚小姑娘皆住在醒春巷。有意思的是,两人结伴同行,来到一处破败大门前后,便分道扬镳了。

原来互道兄妹的两人,其实住的不是同一户人家。

王秋明站在自家大门前,望着小姑娘远去的背影,看着小姑娘头上那些一甩一晃的调皮蛋儿,好不容易憋住笑意,想着“姑娘家的,终究是脸皮薄一些啊。”

而后少年回过头,看着自家那连春联都没有贴的破败大门,脸上就不免有些哀愁了。

“要不回头找李叔修修这大门?几处破洞不好看是一回事,可也着实漏风啊……不过话说李叔虽是镇上最好的瓦砾匠,但修大门好像是另一回事吧?还有就算李叔会修,我去哪儿弄来几十文钱呢?难不成拿情分说事?这怕是会被打吧……唉,早知道就不给楚楚买发绳了,最不济晚些买也可以……不行不行!发绳还是要买的,那小丫头嘴上不说,心里可念叨挺久了……”

王秋明嘴里念叨个不停,腿脚也不停歇,回到自家屋内倒腾出今儿的午饭。

一碗白花花的大米饭,再在“山顶”处添几抹绿油油的榨菜,就是少年平常的吃食了。

一向喜欢自言自语的少年,好像只有在吃饭时才会闭上那个嘴巴,这是他娘亲教给他的,说是会噎着,很难受。

少年习惯性地蹲在门槛上,眼巴巴地望着庭院内打旋的落叶。

虽然嘴上没开口,但少年其实思绪万千:比如去哪儿弄来更多的钱俩,换一个比榨菜更好的吃食;比如啥时将给小姑娘的礼物从发绳升格为发簪;比如那几本书上不懂的字,不明白的圣人道理,啥时去问问那个好像无所不知的徐先生;比如是不是真的要拿情分来说事,糊弄某人来修修自家的门面……

当然少年最常想的问题,是假如有人听我说话就好了。

——

无论春夏秋冬,小镇好像永远都是一个忙活模样。种菜浇田、赶鸡喂鸭、卖饼吆喝的场景比比皆是,就连迎福巷和守禄巷也不例外。

但其实如今是有些不一样的,只因小镇上多了好些外来人。

男男女女,百来人左右,或身穿锦绣,或牵驴逗燕,或白衣猎猎……总之大多是一副仙家气派,与小镇上俗气的人间烟火格格不入,这其中就包括那个不知何时出现在榕树下的说书老头。

比起那些自己听不懂的别地言语,王秋明更讨厌的,是那些外来人看向小镇本地人的眼神,其中鄙夷一览无余,甚至不屑于去掩饰。

王秋明算是小镇上最早发现这批外来人的人了,那是一个烈日正浓的午时,王秋明正提着一碗盒饭去给田垄上的一个汉子送饭,途经小镇大门时见到了这批外来人。

小镇贫穷,自然是没有什么阔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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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的,只有几丈外的一个刻有“卧龙”二字的黑色石碑,算是给小镇框出了地界儿。

当时那些外来人,就一个接一个地排在石碑后面,有人焦躁不安,有人气定神闲,有人看了小镇里的王秋明好几眼,但就是没有一人胆敢越界。

明明就是一块石碑而已。

一碑之隔,好似天上与人间。

再后来些,有一位身穿浣熊皮裘的矮小老头,不紧不慢地来到石碑处,似乎在“开门”。

而那些外来人便陆续进到小镇之中,神色恭敬,还不忘留下些“买路钱”。

那个矮小老头王秋明自然认得,姓张,是小镇上一间坐落于长寿巷,名为“甘来”的药铺的看门老头,王秋明曾和张老头做过几次生意,大致是买卖一些药草。王秋明对张老头的印象,是茅坑里的臭石头——又臭又硬,但做生意最是公道,从不会因王秋明是个小孩,不懂药材名贵好坏,就稍有糊弄。

因此王秋明也喜欢与张老头做生意,运气好时,从山上采到的药材能卖十几文钱!这在当时可把苦哈哈的少年给乐坏了,哪怕被张老头鄙夷一句“穷苦德行儿!”也笑得合不拢嘴……但是跋山涉水,去寻找一株价值十几文钱的药材,实在是太累了,而且还得靠运气。

所以少年现在便换了一种挣钱法子:帮小镇上的人家送东西。啥都行儿……不管是信还是饭,只要少年能拿得起,认识地址的,就送。一次跑腿大多一文钱,有些重东西得三文钱,少年腿脚伶俐,而且熟悉小镇地势,往往跑一天下来能有十来文钱左右。

其实以少年的脚力,真马不停蹄地跑上一天,恐怕也有四五十文钱了,毕竟小镇也不大,但哪来这么多要送的东西?所以一天能有十文钱,少年已经很知足了,至少不会饿着,还有榨菜吃呢。

因此这个“跑腿”的赚钱活计儿,其实是很不错的,但为啥小镇上就唯独王秋明这个跑腿的人呢?因为小的打不过,大的不好意思。

得到这门活计儿的少年一度洋洋得意,但少年觉得还是以前那门在“食尽”的酒楼当学徒的活计儿好些,不仅能学做菜,还能饭管饱,并且偶尔尝到一些只有迎福巷和守禄巷的人家才能吃到的山珍海味……

只可惜被赶了出来。

至于外来人与张老头在石碑处的后事,王秋明就没再看了,他还得赶时间送饭呢,不然饭凉了可咋整?

那可是要扣钱的啊……

于是小镇上的人家,无论那条街巷的,总能看到一个身穿短衫布衣,卷起裤脚的少年。

来去如风。

——

“唉!那个少年!王……王秋明!你等等……别跑那么快!”

刚刚送完一封信的王秋明,正要离开守禄巷,便听到一声吆喝。

少年再三确认,确定叫的是自己后,便停下脚步,循声走去,脑袋仍然是一头雾水。

叫唤的是一个店小二,肩上搭着白巾,看见王秋明走来后不禁笑逐颜开。

虽同是店小二,但守禄巷的店小二和醒春巷的店小二,终究是不同的,不仅人俊俏了许多,衣着还十分整洁,甚至穿得比王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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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好。

更何况是这家名叫“食尽”的酒楼。

王秋明来到那块牌匾下,没有抬头,却忍不住回忆起往事,神色有些复杂。

店小二可不管这些,只是一个劲儿地问道:“你是不是认识那个名叫李四的人?”

王秋明不明就里,但还是点点头,小镇就这么大,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认识个人不很正常?

“那你应该也知道他住在哪儿吧?”店小二笑眯眯道。

王秋明还是点点头。

只见那店小二闻言立即咧开嘴巴,掀起帘子朝酒楼内叫道:“那位贵客!您的事儿啊……成咯!”

不多时,便有一位白衣少年来到两人跟前。

白衣少年衣冠楚楚,丰神玉貌,一身白衣尽显气宇轩昂,腰带别有一枚紫青玉佩,刻有“隆显”二字,身后还跟着两个带刀扈从,一看就是大富大贵人家。

同是少年,王秋明不禁有些相形见绌。

“这位小哥,你知道李四住在哪儿?”白衣少年笑道,声音很是好听,让人一见便觉得是个家教涵养极好的贵公子。

这次王秋明没有点头,眼神古井无波,好像没有听见。

只因白衣少年是一个外来人。

白衣少年愣了愣,随即笑容不变,从怀里掏出几块沉甸甸的白银,笑道:“只要你肯帮我带路,这五两银子就是你的了。”

那店小二见到白银眼神便炽热起来,一个劲儿地给王秋明使眼色,就差出声了,当然他没有告诉王秋明,他的报酬也是五两银子。

“放心,我们不是坏人。”白衣少年见王秋明仍然无动于衷,继续补充道,就是眼神有点奇怪,“我找李四有事,我是他的……侄子?”

听闻此言的王秋明转身就走。

只留下目瞪口呆的白衣少年,和在一旁跳脚的店小二。

“糊弄谁呢?还侄子?真是睁眼说瞎话……”王秋明边走边嘀咕道。

小镇上谁不知道,住在冬去巷那个名叫“李四”的汉子,虽能砌得一手好瓦砾,却是有名的单身汉,前些日子还拒绝了一个俏寡妇的示意,惹得那个寡妇跳脚大骂“活该没女人暖被窝的操蛋玩意儿!哪怕有娘子倒贴都是一个睁眼瞎……”

李四从王秋明记事起,就是孤身一人的,如此持续了十几年,哪儿来的侄子?糊弄鬼呢……

白衣少年怔怔望着离去的少年背影,脸上有些发酸。

因为他觉得自己好像被鄙视了。

短衫少年低头看着地上的青石板,想着这守禄巷的石板路委实是要比醒春巷的泥路好走多了,其实少年的心里也在滴血……五两银子哩!那得值多少个铜板啊……怕是能把那个说书讨铜板的老头给掩埋了吧?

想着想着,本就忧愁不少的少年,心头又添了一份忧愁。

古言云:“小小少年,大大忧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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