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酒!吃酒!

《吃酒!吃酒!》

第49章 话说扬州的吃 1

上一章 本书简介 下一章

扬州是吃得好的地方,这个保你没错儿。北平寻常提到江苏菜,总想着是甜甜的腻腻的。现在有了淮扬菜,才知道江苏菜也有不甜的;但还以为油重,和山东菜的清淡不同。其实真正不同的是镇江菜,上桌子常叫你腻得无可奈何。扬州菜若是让盐商家的厨子做起来,虽不到山东菜的清淡,却也滋润,利落,决不腻嘴腻舌。不但味道鲜美,颜色也清丽悦目。

扬州又以面馆著名。好在汤味醇厚,是所谓白汤,由种种出汤的东西如鸡鸭鱼肉等熬成,好在它的厚,和啖熊掌一般。也有清汤,就是一味鸡汤,倒并不出奇。

内行人吃面要“大煮”。普通将面挑在碗里,浇上汤。“大煮”是将面在汤里煮一会,更能入味些。

扬州最著名的吃茶馆,早上去下午去都是满满的,吃的花样最多。坐定了沏上茶,便有卖零碎的来兜揽,手臂上挽着一个默淡的柳条筐,筐子里摆满了一些小薄包分放着瓜子、花生、炒盐豆之类。又有炒白果的,在担子上铁锅炒白果,一片铲子的声音。得先告诉他才给你炒,炒得壳子爆了,露出黄亮的杏儿,铲在铁丝罩里送过来,又热又香。还有卖五香牛肉的,让他抓一些,摊在干荷叶上,叫茶房拿点好麻酱油来,拌上慢慢地吃,也可向卖零碎的买些白酒——扬州普通都喝白酒——喝着。这才叫茶房烫干丝。北平现在吃干丝,都是所谓煮干丝:那是很浓的,当菜很好,当点心却未必合适。烫干丝先将一大块方的白豆腐干飞快地片成薄片,再切为细丝,放在小碗里,用开水一浇,干丝便熟了。

逼去了水,转成圆锥似的,再倒上麻酱油,搁一撮虾米和干笋丝在尖儿,就成。说时迟,那时快,刚瞧着在切豆腐干,一眨眼已端来了。烫干丝就是清得好,不妨碍你吃别的。接着该要小笼点心。北平淮扬馆子出卖的汤包诚哉是好,在扬州却少见。那实在是,淮阴的名产,扬州不该掠美。扬州的小笼点心,肉馅儿的,蟹肉馅儿的,笋肉馅儿的且不用说,最可口的是菜包子菜烧卖,还有干菜包子。菜选那组嫩的,剁成泥,加一点儿糖儿加一点儿油,蒸得白生生的,热腾腾的,到口轻松地化去,留下一丝儿余味。下菜也是切碎,也是加一点糖和油,燥湿恰到好处。细细地咬嚼,可以嚼出一些橄榄般的回味来。这么着每样吃点也并不太多。要是有饭局,还尽可以从容地去。但是要老资格的菜客才能这样有分寸;偶尔上一回菜馆的本地人外地人,却总忍不住狼吞虎咽,末了捧着肚子走出。

宴之趣

虽然是冬天,天气却并不怎么冷,雨点淅淅沥沥的滴个不已,灰色云是弥漫着;火炉的火是熄下了,在这样的秋天似的天气中,生了火炉未免是过于燠暖了。家里一个人也没有,他们都出外“应酬”去了。独自在这样的房里坐着,读书的兴趣也引不起,偶然地把早晨的日报翻着,翻着,看看它的广告,忽然想起去看MerryWidow吧。于是独自地上了电车,到派克路跳下了。

在黑漆的影戏院中,乐队悠扬地奏着乐,白幕上的黑影,坐着,立着,追着,哭着,笑着,愁着,怒着,恋着,失望着,决斗着,那还不是那一套,他们写了又写,演了又演的那一套故事。

但至少,我是把一句话记住在心上了:

“有多少次,我是饿着肚子从晚餐席上跑开了。”

这是一句隽妙无比的名句;借来形容我们宴会无虚日的交际社会,真是很确切的。

每一个商人、每—个官僚,每—个略略交际广了些的人,差不多他们的每一个黄昏,都是消磨在酒楼菜馆之中的。有的时候,一个黄昏要赶着去赴三四处的宴会;这些忙碌的交际者真是妓女一样,在这里坐一坐;就走开了,又赶到另一个地方去了,在那一个地方又只略坐一坐,又赶到再一个地方去了。他们的肚子定是不会饱的,我想。有几个这样的交际者,当酒阑灯榭,应酬完毕之后,定是回到家中,叫底下人烧了稀饭来堆补空肠的。

我们在广漠繁华的上海,简直是一个村气十足的“乡下人”:我们住的是乡下,到“上海”去一趟是不容易的,我们过的是乡间的生活,一月中难得有几个黄昏是在“应酬”场中度过的。有许多人也许要说我们是“孤介”,那是很清高的一个名词。但我们实在不是如此,我们不过是不惯征逐于酒肉之场,始终保持着不大见世面的“乡下人”的色彩而已。

“偶然的有几次,承一二个朋友的好意,邀请我们去赴宴。在座的至多只有三四个熟人,那一半生客,还要主人介绍或自己去请教尊姓大名,或交换名片,把应有的初见面的应酬的话讷讷地说完了之后,便默默地相对无言了。说的话都不是有着落,都不是从心里发出的;泛泛的,是几个音声,由喉咙头溜到口外的而已。过后自己想起那样的敷衍的对话,未免要为之失笑。如此的,说是一个黄昏在繁灯絮语之宴席上度过了,然而那是如何没有生趣的一个黄昏呀?

有几次,席上的生客太多了,除了主人之外,没有—个是认识的;请教了姓名之后,也随即忘记了。除了和主人说几句话之外,简直是无从和他们谈起。不晓得他们是什么行业,不晓得他们是什么性质的人,有话在口头也不敢随意的高谈起来。那一席宴,真是如坐针毡;精美的羹菜,一碗碗的捧上来,也不知是什么味儿。终于忍不住了,只好向主人撒一个谎,说身体不大好过,或说是还有应酬,一定要去的。──如果在谣言很多的这几天当然是更好托词了,说我怕戒严提早,要被留在华界之外──虽然这是礼貌的,不大应该的,虽然主人是照例的殷勤的留着,然而我却不顾一切的不得不走了。这个黄昏实在是太难挨得过去了!回到家里以后,买了一碗稀饭,即使只有一小盏萝卜干下稀饭,反而觉得舒畅,有意味。

如果有什么友人做喜事,或寿事,在某某花园,某某旅社的大厅里,大张旗鼓的宴客,不幸我们是被邀请了,更不幸我们是太熟的友人,不能不到,也不能道完了喜或拜完了寿,立刻就托词溜走的,于是这又是一个可怕的黄昏。常常的张大了两眼,在寻找熟人,好容易找到了,一定要紧紧的和他们挤在一起,不敢失散。到了坐席时,便至少有两三人在一块儿可以谈谈了,不至于一个人独自的局促在一群生面孔的人当中,惶恐而且空虚。当我们两三个人在津津的谈着自己的事时,偶然抬起眼来看着对面的一个坐客,他是凄然无侣的坐着;大家酒杯举了,他也举着;菜来了,一个人说:“请,请。”同时把牙箸伸到盘边,他也说:“请,请。”也同样的把牙箸伸出。除了吃菜之外,他没有目的,菜完了,他便局促的独坐着。我们见了他,总要代他难过,然而他终于能够终了席方才起身离座。

宴会之趣味如果仅是这样的,那么,我们将咒诅那第一个发明请客的人;喝酒的趣味如果仅是这样的,那么,我们也将打倒杜康与狄奥尼修士了。

然而又有的宴会却幸而并不是这样的;我们也还有别的可以引起喝酒的趣味的环境。

独酌,据说,那是很有意思的。我少时,常见祖父一个人执了一把锡的酒壶,把黄色的酒倒在白瓷小杯里,举了杯独酌着;喝了一小口,真正一小口,便放下了,又拿起筷子来夹菜。因此,他食得很慢,大家的饭碗和碗都已放下了,且已离座了,而他却还在举着酒杯,不匆不忙的喝着。他的吃饭,尚在再一个半点钟之后呢。而他喝着酒,颜微酡着,常常叫道:“孩子,来。”而我们便到了他的跟前。他夹了一块只有他独享着的菜蔬放在我们口中,问道:“好吃么?”我们往往以点点头答之,在孙男与孙女中,他特别的喜欢我,叫我前去的时候尤多。常常的,他把有了短髭的嘴吻着我的面颊,微微有些刺痛,而他的酒气从他的口鼻中直喷出来。这是使我很难受的。

这样的,他消磨过了一个中午和一个黄昏。天天都是如此。我没有享受过这样的乐趣。然而回想起来,似乎他那时是非常的高兴,他是陶醉着,为快乐的雾所围着,似乎他的沉重的忧郁都从心上移开了,这里便是他的全个世界,而全个世界也便是他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

热门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