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槊

《舞槊》

第二十二章 浮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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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该在崖下等待他们的一老一少,此刻正在崖边驻足。看见中年男子朝他们这个方向奔来,身上还背着苦尽,两人脸色皆变得不太好看。直到来人走近,背负苦尽的中年男子只沉声吐出一个字:“跑!”

一老一少脸色皆不太好看,看中年男子的面色煞白就晓得情况不太对劲,也不问发生了什么状况,那老者直接拿出两根拇指粗细的绳索,随便找了根大树,一头系在树上,另一头直接扔下山崖。再递了一根交予中年男子,后者毫不犹豫,接过绳索让苦尽抓好他后,两手交替抓住绳子,以极快的速度滑下山崖。老者蹲下身子示意刘现趴在他身上,与先前那人一般无二,也是以同样的方法往崖下滑去。

苦尽本来还担心这么细的绳子能不能承受得住两个人的重量,可事实证明,他的担心是多余的,绳索没有半点要断裂的迹象。

滑落先前遇到山猴的地方,庆幸这时那些畜生没有拦路,一行也算是畅通,崖下的大灰狗一看到苦尽,立马飞奔到中年男子身旁嗷嗷叫唤,中年男子并无放慢脚步,苦尽出声呼唤着让大狗跟上。

上山用了半个时辰,下山却只用了顷刻。

刘现与老者此刻也是撒脚狂奔,苦尽趴在那人身上,感受到了他有节奏的呼气吐纳,回忆这一次进山的不寻常。

以前鬼跳崖上虽是有山猴一类的动物,可也没听说有成群攻击人的事情发生过,再就是这个季节不该出现的长虫,过山峰有追人的,没见过让人头皮发麻如潮水般的过山峰。

至于刚才的场面,苦尽此刻只能用“如芒在背”四字形容当时的心情,书上描绘的情景极度不夸张,甚至可以更严重的说,吓得他差点直接尿裤裆子。

下山速度很快,被身后的死亡所威胁,一行人像是爆发了前所未有的潜能,呼吸间人已行至三尺开外。终于,跑到山脚一片农田上,天色已是黑沉,回头望去再也不见那摄人心魂的蛇潮,所有人皆是长舒一口浊气。

“小子,你他娘的吓尿了?”中年男子感受到后背上的湿润,摸不清是汗水还是背上的小子被吓尿了,放慢脚下步子,打趣道。

脚步虽是慢了些,但还是不敢掉以轻心作停留,三步并作两步的朝着村尾方向而去。

闻言苦尽有些面红,故意不出声,他也摸不准有没有被吓尿,实在是刚才的画面太有冲击力,那场景只有在小时候尿床时做梦梦见过。

只当是苦尽英明一世,面子跌倒在地的时候其实也多,吃瘪打屁让人戳穿的情况自是不少,村子里的人大多习以为常了。这孙子一肚子坏水儿,上赶子帮人忙,别人都把他当祸水看的那种,大部分人心里就一个念头,这犊子没憋好屁。

让苦尽汗颜的是现下出糗,联想进山前自己的傲慢与桀骜不羁,满眼的看不上这些个外乡来的富家子,一副老子谁也不服的忘我境界,于此刻可笑的他,形成鲜目对比。

那副自我熏陶下神秘莫测的高人模样支离破碎分崩离析。

一个称不上老实本分的刁民,一只地地道道的井底之蛙,始终是活在这么大的圈子,狗吼一声,余音绕梁三日,目光所致之处,不过是米粒大小的天地,他哪里晓得眼界一词带来的含义。

即使是目光短浅至此,依旧不知悔改,仍然变本加厉的肆意妄为,由着本心做着一件件自我感觉良好背地里却遭人唾骂的事情。

这下,他又顿悟了,自己都见怪不怪,从不缺乏自我认知的觉悟,但往往都屡教不改,反省之后再次反省,这种人,不该同情。该知耻还是得知耻,可由骨子散发出来的恶劣气息实在刺鼻,就这样一个人,反胃又恶心。

一趴尿,赏了他个醍醐灌顶。

...

老道人算尽人生百态世间荒唐,掐指间既无风雨也无晴。

本想着在酒鬼老头儿面前卖弄一波学问,可两口烧酒下肚,法力尽失,自嘲是修心不足,更难言养性。

“看时辰,应该快回来了吧!”

老道与酒鬼老头儿在院子里坐而论道,杯中酒一饮而尽,砸吧了两下嘴,目不斜视的说道。

酒鬼老头笑而不语,旱烟下酒;临了,嘀咕了一句:“看时辰,是快到了。”

一个衣衫褴褛的酒鬼老头儿,一位一身紫色道袍头顶偃月冠的老道士,两人这次没有如往常一样推杯换盏,此刻只是在夜色朦胧里自斟自饮。

老人是在等他的孙子,道人是在等他没授礼的弟子。

苦尽在之前曾见过老道这番装束过,只觉得花里胡哨浊目不已,他哪里晓得这身道袍真正的含义,绝对不止是仅仅代表龙象山天师府正统而已。

他还愣神在刚刚差点命丧鬼跳崖的那一幕,心有余悸,村民口中鬼魂跳崖都没能成为他的童年阴影,如今的过山峰算是赐给他一场挥之不去的梦魇。早些年就有耳闻,邻村有人用过山峰泡酒,泡了三年,打开酒坛的时候蛇不仅没死,还反把那人给咬了一口,刚开始听到这事,不以为意,直到刚刚看见了没了头颅的过山峰身子还能扭动着穿梭,就推测流言不止如此。

过活十多年,与各类生物打交道得最多,置之险地不自知的情况很多,从来不认为是自己吉人天相,自视一条贱到骨子的烂命且随时可能被那些畜生取走。落在他手中丧命的畜生不少,手起刀落血溅一脸也不会眨巴下眼,麻木时,从不会有热血上头的感觉,所以由不得村子人说他白眼狼,自己都觉得自己冷血,就如同被宰于他眼前的那条过山峰。

始终少年心性,哪怕是再孤僻,人就该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哀占大半。

他还是不至于被吓尿,打心眼里有着对死亡的恐惧,但绝对说不上肝胆俱裂。

不知怎么的,这时的他,竟有点想做那些让自己厌烦的事情了,比如说读书,再比如说与人为善。

自认作不得读书人的他固然是没有识得书中那些所谓的大道,偶尔能说出两句应景词也都只是他力所能及。‘寒门出贵子,清贫养圣人’,前提是,饿得都快只剩一口气吊命了,哪里来的精神气去看那些没用的世间美好?于是,他便不学了。

打小他也不把自己当个恶人,顶多只能算调皮,再不过就是比其他孩子顽劣一些。从来没人扯着他的耳根子跟他说什么可做什么不可做,落在耳中的话,尽是列如有爹生没娘养杂种之类的恶毒言语,他不过是做了一个平常顽皮小孩子都会做的事情,摘了一颗没熟透的果子而已。

所有的同龄人都开始孤立他,朝他吐口水,学着那些口臭的村妇,骂他是野种,宛如一束秋后稗草,无根浮萍,落在谁的肩上都不受待见;如此,哪怕皆因风起,且没人会去指责风,那些难听的话,都指向那株毫无轻重的草絮。

直到有了那只大灰狗,两条别人眼中的畜生,只会做畜生才会做的事。如果所有人都见不得这根刺,那就做足了异类姿态,口舌之箭算什么,唾沫星子也淹不死人,不当人就不当人了。

他向来光明磊落,从不人前一套,背后一套,蒙羞不耻,有仇即报。

看村妇骂仗不过瘾?那就扇个风再点把火,果子不让摘?那就大家都别吃了,眼中见不得不干净?那就给你家门前扔坨大粪。

苦味涌上心头。

那会儿才脱掉开裆裤的他人畜无害,嬉皮笑脸;“老子就落实你们口中的瘟神,等老子学会了写字,爬上你家头屋祖宗牌坊,就添两字,苦尽。”

想了又觉得不对,扒拉几下手指又补了一句,“四个字,老祖苦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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